教育贷款协议书

本合同目录一览

第一条 协议定义与术语解释

1.1 教育贷款

1.2 借款人

1.3 贷款人

1.4 贷款金额

1.5 贷款期限

1.6 利息

1.7 还款方式

1.8 违约金

第二条 借款人条件

2.1 借款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永久居民

2.2 借款人必须年满18 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3 借款人必须是在读学生或已经取得在读学校出具的入学通知

第三条 贷款金额与用途

3.1 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十万元整

3.2 贷款用途限于借款人在校期间的学杂费、生活费等合理支出

第四条 贷款期限

4.1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学制年限加六年

4.2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和贷款用途确定具体的还款

计划

第五条 利息

5.1 贷款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

5.2 利息计算方式按照复利计算

第六条 还款方式

6.1 借款人应按月向贷款人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6.2 借款人可以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第七条 担保与保险

7.1 借款人须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人或担保物

7.2 借款人应购买贷款人指定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借款人未按期还款的,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金千分之

8.2 借款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合同约定的,贷款人有权提前收

回贷款本息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9.1 合同的变更需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9.2 借款人有权提前偿还贷款本息,但应提前三十天通知贷款人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 借款人与贷款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

协商解决

10.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贷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1.1 本合同自借款人和贷款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 本合同在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终止

第十二条 合同的保管

12.1 借款人和贷款人应各自保管好合同正本,不得泄露合同内容

第十三条 信息保护

13.1 借款人和贷款人应保护对方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四条 其他条款

14.1 本合同未尽事宜,借款人和贷款人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

协议

14.2 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合同如下:

第一条 协议定义与术语解释

1.1 教育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人民币贷款,用于借

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高等教育机构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

合理支出。

1.2 借款人:指需要贷款人提供教育贷款,并同意承担相关还款

责任的自然人。

1.3 贷款人:指提供教育贷款,并要求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的金融机构。

1.4 贷款金额:指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的教育贷款的最高额

度。

1.5 贷款期限:指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的期限。

1.6 利息:指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收取的费用。

1.7 还款方式:指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方式,包括等额本

息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1.8 违约金:指借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按照合同约定向贷

款人支付的费用。

第二条 借款人条件

2.1 借款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永久居民。

2.2 借款人必须年满18 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3 借款人必须是在读学生或已经取得在读学校出具的入学通知

书。

第三条 贷款金额与用途

3.1 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十万元整。

3.2 贷款用途限于借款人在校期间的学杂费、生活费等合理支出

第四条 贷款期限

4.1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学制年限加六年。

4.2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和贷款用途确定具体的还款

计划。

第五条 利息

5.1 贷款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

5.2 利息计算方式按照复利计算。

第六条 还款方式

6.1 借款人应按月向贷款人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6.2 借款人可以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第七条 担保与保险

7.1 借款人须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人或担保物。

7.2 借款人应购买贷款人指定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借款人未按期还款的,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金千分之

五。

8.2 借款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合同约定的,贷款人有权提前收

回贷款本息。

8.3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本息。

8.4 借款人逾期未支付利息或本金,贷款人依法追讨逾期本金及

利息,逾期本金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加收利息。

8.5 借款人逾期未支付违约金,贷款人依法追讨违约金。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9.1 合同的变更需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9.2 合同的解除需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9.3 贷款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市场变化等原

因,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十天通知借款人,并协商解决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 借款人与贷款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

协商解决。

10.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贷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1.1 本合同自借款人和贷款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 本合同在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终止。

第十二条 合同的保管

12.1 借款人和贷款人应各自保管好合同正本,不得泄露合同内容

12.2 合同副本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各自留存,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信息保护

13.1 借款人和贷款人应保护对方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13.2 借款人和贷款人应依法使用对方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非法

目的。

第十四条 其他条款

14.1 本合同未尽事宜,借款人和贷款人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

协议。

14.2 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14.3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14.4 本合同一式两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第二部分:其他补充性说明和解释

说明一:附件列表:

附件一:《借款人身份证明》

附件二:《在读学校出具的入学通知书》

附件三:《担保人身份证明》

附件四:《担保协议》

附件五:《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

附件六:《贷款用途证明》

附件的详细要求和说明:

附件一:《借款人身份证明》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须年满18 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

附件二:《在读学校出具的入学通知书》

须为贷款人认可的教育机构出具的入学通知书。

须证明借款人已获得学校录取并即将或已经入学。

附件三:《担保人身份证明》

须为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为担保物,须提供担保物的权属证明文件。

附件四:《担保协议》

须明确担保人对借款人的贷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

须有担保人签字或盖章,并经贷款人确认。

附件五:《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

须为贷款人指定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

须保单有效期内,保险金额不得低于贷款金额。

附件六:《贷款用途证明》

须证明贷款用于借款人在校期间的学杂费、生活费等合理支出。

须有学校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说明二:违约行为及责任认定:

违约行为:

未按期还款。

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合同约定。

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

逾期未支付利息或本金。

逾期未支付违约金。

违约责任认定标准:

未按期还款:每逾期一日,支付逾期本金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合同约定: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

并追究借款人的法律责任。

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追究

借款人的法律责任。

逾期未支付利息或本金:每逾期一日,支付逾期本金千分之五的

利息,逾期本金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加收利息。

逾期未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支付逾期违约金千分之五。

示例说明:

若借款人未按期还款,则借款人需支付逾期本金千分之五的违约

金。如借款人逾期未支付利息或本金,则借款人需支付逾期本金千分

之五的利息,逾期本金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加收利息。

说明三:法律名词及解释: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的公民或获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

2.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年满18 周岁,具有完全独立进行民事

活动的能力。

3. 在读学生:指在教育机构接受教育的学生。

4. 教育贷款:指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人民币贷款,用于借款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高等教育机构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合理

支出。

5. 担保人:指为借款人的贷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的自然人、法人

或其他组织。

6. 担保物:指担保人提供给贷款人的,用于担保借款人贷款本息

的财产。

7. 利息:指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收取的费用。

8. 还款方式:指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方式,包括等额本息

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9. 违约金:指借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按照合同约定向贷款

人支付的费用。

10. 贷款人:指提供教育贷款,并要求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的金融机构。

本合同中的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等名词,均按照上述法律名

词及解释进行理解和应用。

本合同中的还款方式、利息、违约金等名词,均按照上述法律名

词及解释进行理解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