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22.03.10
∙【字 号】苏教法规〔2022〕2号
∙【施行日期】2022.03.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督导
正文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2022年度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
现将《2022年度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教育局
2022年3月10日
2022年度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不断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59号)等规定,制定2022年度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
一、工作内容
(一)检查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落实情况(时间:3-12月份随时抽查);
(二)检查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时间:3-12月份随时抽查);
(三)检查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情况(时间:3-12月份随时抽查);
(四)检查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3.0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时间:3-12月份随时抽查);
(五)检查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时间:3-12月份随时抽查);
(六)检查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情况(时间:3-12月份);
(七)检查全市教育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情况(时间:9-11月份);
(八)检查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制度落实情况(时间:3-12月份随时抽查);
(九)检查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及执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管理情况(时间:3-12月份随时抽查);
(十)检查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江苏省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综合平台使用情况(时间:3-12月份);
二、有关要求
(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召开座谈会、走访管理相对人、明查暗访、问卷调查、随同执法等方式进行。
(二)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
(三)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本地区年度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各行政执法监督内设机构要及时汇总检查有关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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