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2. 租赁房屋2.1 房屋情况•地址:
•户型:
•面积:
•使用用途:
•交付日期:
•租赁期限:
2.2 房屋设施及配置•家具:
•家用电器:
•其他设施:
3. 租金及支付方式3.1 租金•租金总额: 元
•每月租金: 元
•租金支付方式:
•押金: 元
3.2 租金调整•租赁期满后, 如续租, 租金按市场价格和双方协商确定
3.3 房租支付•租金按月支付, 每月最迟于约定的支付日前数天存入出租人指定的账户内
3.4 违约金•如乙方违约或拒付租金, 应给予甲方违约金, 每天按应付租金的百分之 计算违约金
4. 房屋的使用及维修4.1 房屋的使用•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 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禁止乙方擅自将房屋及家具设施转借他人或拆卸损坏
4.2 房屋的维修•出租人负责房屋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租赁期内, 乙方不得随意拆改、损坏房屋及配套设施, 必须负责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保养、维修、清洁和消毒等工作
4.3 装修•未经出租人同意, 乙方不得进行任何装修、改造房屋的工作
4.4 甲方的权利•甲方有权在提前 __ 天通知后进入房屋进行检查、维修、更换设备等操作
•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4.5 出租人的义务•甲方应保证房屋为安全、健康的居住环境
•甲方应每月上门免费消防检查及时处理危险隐患
•甲方应在租赁期内提供免费维修保养服务, 保证房屋和设施处于良好的状态
5. 合同解除5.1 乙方解除合同•乙方需提前 __ 天书面通知甲方, 并在退回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并交清一切费用后, 方可解除合同
5.2 甲方解除合同•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应提前 __ 天书面通知乙方
5.3 合同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 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并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 其他6.1 保密•双方同意保守对方提供的一切保密信息, 并不得擅自泄露
6.2 约定通知•双方应在租赁期内保持联系并及时通知对方变更情况
6.3 争议解决•如因此合同引起任何争议, 均应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 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6.4 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至租赁期届满时终止
6.5 合同备份•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二方各持一份, 同等有效
以上为苏州市通用房屋租赁合同内容,双方应认真阅读每一条规定并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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