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教幼高〔2016〕5号
省教育厅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认定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县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学前教育工作的新精神和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落实科学保教,提升办学质量,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在总结开展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估工作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开展幼儿园办园水平等级认定工作,并研究制定了《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认定标准》。现将此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幼儿园办园水平等级划分及认定原则
1.等级划分。我省幼儿园的办园水平从低到高依次分为五个等级:三级幼儿园、二级幼儿园、一级幼儿园、市(州)级示范幼儿园、省级示范幼儿园。
2.认定原则。我省幼儿园办园水平等级的申报、认定必须由低到高逐级进行,不得越级。幼儿园初评等级必须从三级开始。
幼儿园办园水平等级申报、认定必须以独立园舍为单位进行,一址一园,一园一评。不得以集团、分园或教学点等名义套用等级。
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依据《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鄂教规[2009]1号)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鄂教基[2012]44号)评估认定的各幼儿园等级,继续予以保留,并根据本通知要求纳入复评工作。
二、申报对象及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取得办园资格,且办园满一年及以上的各类幼儿园。
2.申报条件。新批准设立的幼儿园,办园满一年后方可申报三级幼儿园;已取得等级的幼儿园,自评定之日起满一年后方可申报高一等级幼儿园。等级认定的时间以评定公布相应等级的发文日期为准。
三、认定工作组织及标准
1.分级认定。幼儿园办园水平认定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自愿申报原则,分级组织开展。
三级、二级、一级幼儿园的认定工作,由幼儿园向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提出申请,由县(市、区)按省定标准和程序组织实地评审并认定。
市(州)级示范幼儿园的认定工作,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在自评通过的基础上,向所在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提出申请,由市(州)按省定标准和程序组织实地评审并认定。
省级示范幼儿园的认定工作,在县(市、区)自评、市(州)复核的基础上,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向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申请;由省一级组织实地评审并认定。
2.认定标准。我省幼儿园办园水平等级依据实地评审总分进行认定。各等级幼儿园认定的最低得分标准为:三级幼儿园不低于60分;二级幼儿园不低于66分,一级幼儿园不低于76分,市(州)级示范幼儿园不低于86分,省级示范幼儿园不低于91分。
3.时间安排。原则上,省级示范幼儿园的申报认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其它等级的认定工作周期由市、县两级自行确定,一般应不超过两年。
4.定期复评。对已认定的各等级幼儿园,要按照“谁认定、谁复评”的原则,每两年按省定标准和程序进行一次复评。凡复评得分低于该等级相应最低分值的,为“不合格”,予以“亮黄牌”限期一年整改处理;一年期满经评审仍不达标的,取消原定等级。各等级幼儿园都必须接受复评,确有特殊原因需延期参加复评者,须事前书面报请认定部门批准,不得连续两年申请延期复评。对未获延期复评批准、拒不接受复评的幼儿园,直接取消原定等级。
四、相关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幼儿园办园水平认定工作。开展幼儿园办园水平认定工作,是调动幼儿园举办者办园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办园水平的有效抓手,是通过发挥优质资源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学前教育区域整体提升的重要保障,是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质量评价制度的必要途径。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办园水平认定工作的意义,切实利用好这一抓手,推动学前教育规范发展、内涵发展。
2.要加强对认定过程的指导和管理。各地既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幼儿园提升等级,又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质量,宁缺毋滥。要结合日常工作安排,加大对幼儿园的创建过程的指导力度,切实做到以创促建。在实地评审前,做好参与评审工作人员培训,严明工作纪律,明确评审程序,准确理解和掌握评审标准。在实地评审中,要坚持评审标准,程序公开透明,广泛征求社会满意度。要建立并不断完善幼儿园办园水平认定工作制度、信息公开及社会监督制度。
3.要加强对认定结果的使用和动态监管。要将幼儿园办园水平认定工作与幼儿园年检、等级复评、奖补资金安排和收费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着力构建“促规范、保质量、提水平”的长效工作机制。要不定期组织检查,切实加强对等级幼儿园的过程性管理。对取消等级或降低等级的幼儿园,要及时公布;对以集团、分园、教学点等名义套用等级和收费标准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并严肃查处问责。
《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认定标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件: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认定标准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6年7月23日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7月26日印发
不予公开 共印150份
附件:
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认定标准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6年7月
说 明
一、目的与依据
本《标准》旨在引导各地、各类幼儿园(下称“幼儿园”)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学前教育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规范办园行为,实施科学保教,提高办园水平。在使用本《标准》时,各地可以结合实际,进一步分类要求,分层指导。
本《标准》依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文件而制定,集中体现了我省对学前教育工作各方面的要求和导向。
二、指标分值计算
《标准》中每个A级指标满分为100分,并分别赋予一定的权重系数。
评审总分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总分值为各项A级指标评审得分乘以各自对应权重系数所得数值之和。计算公式为:M=Σ(Ki﹒Mi),其中M为总分值,Ki为权重系数,Mi为A级指标评审得分,i为A级指标的序号数。
三、本《标准》由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解释。
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认定标准
(2016年7月)
A1办园资格与办园条件(100分X0.15) (单位:分)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指标及分值
指标依据
评估要点
与方法
查阅资料
A1
办
园
资
格
与
办
园
条
件
(100)
B1
资
质
条
件
(15)
C1
审批办证
(5)
1.公办幼儿园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园许可证或办园许可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收费标准相关批文、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卫生保健合格文件及相关证书、消防合格意见书。民办幼儿园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卫生保健合格文件及相关证书、收费备案凭证、消防合格意见书等,并有法人代表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4)
2.使用校车接送幼儿上下学的,还需有校车使用许可证。(1)
《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399号)
《湖北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试行)》(鄂教基[2012]12号)
缺少任一应有证书,一票否决(即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下同)。
相关审批文件和证件。
C2
经费保障
(10)
1.幼儿园产权明晰,经费来源稳定、合法。(3)
2.经费能保障幼儿园良性运转,能满足教职工工资、保教活动、基本建设、设备维修和更新、师资培训和保教研究等需要。(4)
3.经费能保证幼儿园的持续性发展。民办幼儿园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时应当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净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幼儿园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3)。
民办幼儿园未按规定提取发展基金的,一票否决。
近3年帐目。民办园与产权相关的购、租合同等。
B2
园
舍
状
况
(22)
C3
选址布局
(5)
1.园舍独立,无D级危房。(2)
2.园舍与户外活动场地布局合理、科学实用,园舍通风、采光良好、空气中甲醛含量检测合格。(2)
3.周边无污染、无重大安全隐患。(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建设部)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1987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教委第466号)
《国家教育委员会、建设部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88〕教基字108号)
《湖北省学前教育机构办园基本标准(试行)》(鄂教基[2012]11号)
有D级危房的,一票否决。
实地查看环境。
C4
基本用房
(6)
1.班级活动空间独立(含寝室、活动室、洗手间、厕所、贮藏室),且使用面积在90㎡以上;如寝室与活动室分设,则活动室的使用面积不小于54㎡,寝室的面积不小于54㎡。(2)
2.厨房规模适宜;配有主副食加工间、配餐间、食品仓库、消毒间、炊事员更衣室、煤气房等。(2)
3.保健室与隔离室的面积与办园规模相适宜。(1)
4.有园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财会室、安保室、成人卫生间。(1)
实地查看、测量、查阅资料。
幼儿园建筑图纸及相关说明。
C5
辅助用房
(3)
1.具有多功能活动室和图书室;(0.5)其他专用活动室3个以上,(1)且使用率高。(0.5)
2.有会议室、教具资料室、储藏室、档案室、电子备课室等。(1)
C6
生均面积
(5)
1.占地面积:幼儿人均15㎡及以上(不含教职工宿舍,以下同)。(1)
2.建筑面积:幼儿人均10㎡及以上。(2)
3.户外活动面积,幼儿人均4㎡及以上。(2)
幼儿园建筑图纸及相关说明。
C7
绿化美化
(3)
1.绿化面积占全园总占地面积的30%以上,(1)有四季特征的花草树木,(0.5)维护良好。(0.5)
2.环境布置温馨、适宜,能体现园所文化。(1)
绿化、环境资料。
B3
设
施
设
备
(23)
C8
安保设备
(3)
1.安防器械按省定标准配齐配足,有覆盖重点区域的监控设备和报警器,并与110报警系统联网。(2)
2.保健室设置符合基本要求,常规体检设备、消毒设备和非处方药品等配齐。(1)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2010年,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
《国家教育委员会、建设部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88〕教基字108号)
《关于印发〈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的通知》(教备[1992]81号)
《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标准》(鄂教规[2011]5号)
《湖北省幼儿园保教设备配备标准(试行)》(鄂教基[2014]11号)
《关于加强幼儿园活动区建设推进区域活动实施的通知》(鄂教基[2014]9号)
《湖北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试行)》(鄂教基[2012]12号)
实地查看、查阅资料。
保健室设备配备清单、班级设备配备清单。
C9
炊事设备
(2)
厨房配有餐具消毒设备(1)、专用留样柜、电冰箱、绞肉机、和面机、烤箱、蒸饭设备等。(1)
厨房设备清单。
C10
班级设施
(6)
1.每班有符合卫生要求、高度适宜的流水洗手设备、 空气消毒设备、防暑保暖设备(1);有适宜的桌椅、有数量适宜、开放的玩具柜,(0.5)杯柜、毛巾架、饮水桶、衣柜(架),(1)有独立的床位和不同季节的床上用品。(0.5)
2.每班配有钢琴(或电子琴)、电脑或电视机,有高度适宜、操作方便的黑板(白板)。(1)
3.每班各类活动区域内的设施和材料能满足幼儿活动需要。(2)
各班设备清单。
C11
活动设
施
(7)
1.有适合不同年龄幼儿活动的户外活动器械,种类齐全,有益于发展幼儿各种技能。(2)
2.有适量的幼儿玩水玩沙设施、种植区(角)、攀爬设施。(1.5)
3.有数量充足、能有效为保教活动服务的各类教具、学具(含自制品)。(2)
4.幼儿园活动室和多功能室的设施能满足保教需要,活动室设备和信息技术装备达到省定标准。
(1.5)
保教设备清单。
C12
图书资料
(3)
1.全园订阅了5种以上专业刊物,教师专业类用书人均15册以上。(1)
2.幼儿图书生均10册(不同种类)以上,且适宜幼儿阅读,以绘本为主。(1)
3.有数量、种类适宜的电子图书资料,资料有有助于保教工作,有益于幼儿发展。(1)
图书资料目录(含电子图书)、图书借阅情况记载、分析表。
C13
办公设备(2)
1.有充足、实用的办公家俱,具有便于教师安全存放个人物品的储存空间(1)。
2.配有满足需要的计算机(能连接互联网)、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等,并能为教师成长及保教服务。(1)
办公设备清单。
B4
园
所
规
模
(10)
C14
班级数量
(4)
1.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规模就近招收适龄幼儿入园。(2)
2.办园规模一般不超过12个班。(1)
3.按年龄段设大、中、小班,大班5周岁以上、中班4周岁以上、小班3周岁以上。(1)
《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1987年,国家教委劳人编32号)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年,教育部令第39号)
《湖北省学前教育机构办园基本标准(试行)》(鄂教基[2012]11号)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通知》(鄂教基[2014]10号)
实地查看、查阅资料。
近2年班级及全园幼儿名单。
C15
班额数量
(6)
1.小班不得超过25人。(2)
2.中班不得超过30人。(2)
3.大班不得超过35人。(2)
近1年每个年龄段班均人数超过省级标准5名以上的,一票否决。
近2年班级及全园幼儿名单。
B5
人
员
配
置
(30)
C16
人员比例
(10)
1.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不低于1:7(寄宿园不低于1:5),(1分)每班教师不少于2人,保育员不少于1人(寄宿园不少于2人)。(1分)
2.正副园长数符合教学班数编制标准:6至9个教学班,配有正副园长各1名;10个及以上教学班配备正园长1名,副园长2名及以上。(2)
3.卫生保健人员:全日制150名幼儿与寄宿制100名幼儿以下的专职1名,150名幼儿以上的不少于2名。 (2)
4.炊事员与幼儿的比例:提供每日三餐一点的托幼机构应当达到1:50,提供每日一餐二点或二餐一点的1:80。(2)
5.专业保安至少2名,门卫1名。(2)
《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师[2013]1号)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卫妇社发[2012]35号)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与防范工作的通知》(鄂办文[2010]47号)
《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标准》(鄂教规[2011]5号)
查阅资料、访谈。
每学期人员配备名单及分析、教职工花名册。
C17
人员资格
(10)
1.园长必须有3年及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验,大专学历,持有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教师资格证。(2)
2.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达到率100%,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占有率95%;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80%。(3)
3.保育员应高中毕业或具有中专学历,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有教育、劳动等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2)
4.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必须具有高中及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市级以上妇幼部门颁发的保健员合格证,医师应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取得《护士执业证书》。(1)
5.炊事员有健康合格证、专业资格证和营养师证;财会人员具有专业资格证,司机应具有符合要求的驾驶证。安保人员具有上岗证,幼儿园各类人员均有健康证。(2)
《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职责和岗位要求》(1996年,国家教委教人10号)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2012]1号)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教师[2015]2号)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年,教育部令第39号)
《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国务院令第188号)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公治[2015]168号)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卫妇社发[2012]35号)
未取得园长资格证的,C17项不得分。
近2年来各类人员资质、健康情况统计及分析表、各类人员资质证书、健康证。
C18
人
员
素
质
(10)
1.全体教职员工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团结协作,品德良好,忠于职责,为人师表。(1)
2.全体教职员工注重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文化和专业素质。认同园所文化和制度,并认真执行。(1)
3.领导班子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认真领导教职工创造性地实施素质教育,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办事公道,作风扎实,率先垂范。(2)
4.教师具有保护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创设支持性环境、高效组织保教活动、正确了解和评价幼儿、开展家长工作及教育反思等能力。(2)
5.保育员具有管理幼儿生活和班级物品、主动配合教师开展各项活动、在保育中渗透教育等能力。(2)
6.保健医生(员)、财会人员、炊事员、司机、门卫、保安等人员业务精通,能主动为保教工作服务。(2)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年,教育部令第39号)
实地考察、
书面测查、
访谈
政治、业务学习资料及记录。
能体现思想、业务素质的典型材料,如个人总结等。
A2办园宗旨与园务管理(100分X0.2)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指标及分值
指标依据
评估要点与方法
查阅资料
A2
办
园
宗
旨
与
园
务
管
理
(100)
B6
办
园
宗
旨
(10)
C19
办园理念
(5)
1.办园理念正确,符合本园实际、富有特色,并落实到各项工作中。(2)
2.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科学保教,因地制宜地实施幼儿教育,尊重幼儿个体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全面协调发展。(2)
3.积极为幼儿、家长、社区服务,措施具体可行。(1)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年,教育部令第39号)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基[2001]2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399号)
听汇报、
实地查看、
查阅资料、
访谈、
家长问卷、
教师问卷。
办园理念与规划、能体现办园宗旨的典型园部计划、总结等。民办幼儿园章程。
C20
发展规划
(5)
1.发展目标明确,切实可行。(2)
2.远期(5-10年)与近期(1-3年)发展规划适宜,体现办园理念,有利于办园特色和办园文化的形成。 (1.5)
3.办园思路清晰、有前瞻性,注重科研兴园,注重教育资源(人财物)的优化配置。(1.5)
B7
机
构
管
理
(10)
C21
组织机构
(5)
1.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合理,与本园实际相适宜。保教、教科研、后勤等组织机构健全。民办幼儿园按规定设立了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2)
2.建立了园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举办了家长学校。(2)
3.党团组织、工会组织健全,园本教科研组织机构健全。(1)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年,教育部令第39号)
《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1987年,国家教委劳人编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
听汇报、实地考察、查阅资料、访谈、教师问卷。
近三年幼儿园组织结构资料,管理分工资料,园务会议记录,教代会、工会资料,民主评议资料等。
C22
运行机制
(5)
1.实行园长负责制,正副园长做到责、权统一。(1)
2.各部门职责明确,分工科学合理。(1.5)
3.各部门配合协调,管理有序,优质高效。(1.5)
4.实行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教职工参与本园民主决策与管理。(1)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年,教育部令第39号)
听汇报、实地考察、查阅资料、
查阅相关工作规范、分工职责要求、制度、规定等。
B8
制
度
管
理
(15)
C23
计划总结(8)
1.全园有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内容全面具体,体现办园宗旨。(2)
2.各部门、班级均围绕全园计划制定学年、学期工作计划,目标、内容、措施具体。(2)
3.各专项工作有单独的工作方案。(2)
4.定期检查计划方案执行情况,及时调整总结。(2)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年,教育部令第39号)
查阅资料。
园部、各部门、班级等计划、总结。
C24
制度建设(7)
1.建立各岗位工作规范,健全各项管理工作制度。(3)
2.严格执行制度,有检查,有反馈,有督办,有考核、有奖惩,有记载。(3)
3.不断改进、完善制度,管理制度体系科学有效。(1)
规章制度及检查、记载、奖惩情况资料。
B9
管
理
工
作
(50)
C25
人事管理(13)
1.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和本园实际,制订教职工队伍建设规划。(1)
2.健全激励机制,有效地实施聘用制。聘用教职员工,均签有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
3.注重干部队伍和教职工队伍建设,多种途径提高队伍素质。定期开展各种园本研训活动,研训活动有计划、有措施、有制度、有总结、有记载。(3)
4.建立工作和研训过程与结果结合的考核评价制度,对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及时调离。教职工人事档案和专业成长档案完整。(1)
5.维护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2) 按规定为教职工足项足额购买社会保险。(2)
6.保教师资队伍年龄结构合理,专业化程度逐年提高,学前教育 专业毕业或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专任教师都持有幼师资格证书,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专任教师比例逐年提高,教师学历逐年提高,形成县、市和省级骨干教师梯队。(1)
7.教师队伍稳定,无不正常流动现象。(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年,教育部令第39号)
查阅资料、访谈。
近三年有侵犯教师权益事例发生的,C25不得分。
队伍建设规划,人事制度,聘用合同,培训计划总结与记录,教职工评价资料、近3年教职工工资、福利、保险帐目,近3年教职工花名册、教职工流动情况及分析。
C26
保教管理(15)
1.一日作息时间安排合理,(1)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体现游戏是幼儿园的基本活动。(1)
2.学期课程计划与方案符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和本园实际,(1)教师用书、幼儿读物符合幼儿认知特点、须是正规出版社组织专家编写的公开出版物。(2)
3.每学期保育工作有计划,对幼儿习惯养成教育有计划、方案落实情况有检查有记载。(1)每月组织保育员至少开展一次全园性的健康教育讲座。(1)保育员工作职责落实,与主班教师工作配合好,注重幼儿生活卫生习惯培养。(1)
4.建立科学合理的班级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班级保教管理规范、有序,有交接班记录。(2)
5.保教管理人员能对各项保教工作计划进行审核把关,并进行有效指导。(1)管理人员深入班级看活动、检查卫生安全情况、观察幼儿健康状况等,做到有记载、有反馈。(2)
6.幼儿资料(幼儿基本情况、家庭信息、联系方式、健康状况等)规范齐全,查询方便。(1)幼儿入园、转园、离园手续规范,记载详细。(1)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基[2001]20号)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年,教育部令第39号)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基二[2012]4号)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2012]1号)
实地考察、查阅资料、访谈。
幼儿园课程方案、课程计划、幼儿作息时间表、教师指导用书、幼儿名册或幼儿信息档案、保教工作检查资料、教师班级活动设计方案集、管理人员听课本、检查记录本、功能室管理制度及使用记录等。
C27
总务管理(12)
1.园舍、设施设备、教玩具、图书、水电的建、购、管、用制度健全,定人定责,台帐清楚,定时检查,及时维修,全园总务工作正常、有序、高效。(4)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透明度高。收费工作规范,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园固定位置常年公示。(3)
3.幼儿伙食费专款专用,与成人伙食分开。每学期膳食盈亏不超过2%,每月向家长公布伙食帐目。(3)
4.按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经费使用合理,帐目清晰。(2)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年,教育部令第3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卫妇社发[2012]35号)
实地考察、查阅资料、访谈。
如有乱收费现象,C27项不得分。
财产管理制度、财产台帐、检查维修记录、
财务制度、收费标准、3年帐目、幼儿月伙食帐目及分析、安全制度及检查记载等。
C28
信息管理(10)
1.配备合格的专职或兼职档案、信息管理人员,建立了信息管理制度。(2)
2.资料和信息收集整理及时、齐全。(2)
3.档案资料规范,符合档案管理规定要求。(2)
4.建立了电子化的幼儿成长档案或健康档案和幼儿学籍信息。(2)
5.充分利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幼儿园管理信息化。建有幼儿园网站或在相关网上开辟本幼儿园主页,有网上家园联系交流平台。(2)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年,教育部令第39号)
实地查看、查阅资料。
近三年档案、信息管理人员名单,幼儿园档案资料,幼儿园计算机网络、网站等。
B10
家
庭
社
区
(15)
C29
家长工作(10)
1.发挥家长的专业和资源优势,结合本园实际制定家园共育方案,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制度(2)。
2.办好家长学校,宣讲办园理念,指导家长科学育儿,(1)每学期家长培训活动不少于2次,(1)至少召开一次家长会议,(1)不定期举办家长开放日活动,接待家长的来访和咨询。(1)
3.各班多形式设置家园互动园地,内容丰富,方便适用,适时更新。(2)
4.建立家长评园工作机制,认真分析、吸收家长对幼儿园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有记载。(2)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年,教育部令第39号)
实地考察、查阅资料、访谈、家长问卷。
家长工作制度、家长工作计划或园务计划、家园互动资料、家长评园及反馈资料、家长委员会名单及工作记录、班级家长园地资料等。
C30
社区服务(5)
1.密切同社区的联系与合作,与社区关系融洽。(1)
2.不定期进社区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和学前教育政策,主动为社区0-3岁婴儿家长提供咨询服务,支持社区开展有益的文化教育活动。(1.5)
3.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促进幼儿发展,(1.5)做好幼儿习惯和心理适应方面的幼小衔接工作。(1)
社区活动资料、0-3岁婴儿服务资料、幼小衔接资料。
A3安全防护与卫生保健(100分X0.25)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指标及分值
指标依据
评估要点与方法
查阅资料
A3
安
全
防
护
与
卫
生
保
健
(100)
B11
安
全
防
护
(25)
C31
安全防护
(25)
1.安全工作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结合本园实际编制安全应急预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3)
2.按规定配齐配足各类安全设施设备,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要求。(3)
3.安全措施得力,购置的各类玩具和操作材料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符合国家安全卫生要求。建筑、设施设备、活动场地等有安全防护装置,根据需要设置安全提示语。(4)
4.有计划地组织教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教职工有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积极采取措施预防安全事故。(3)
5.一日活动中注重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幼儿具有安全规则的意识。每季度按要求至少组织一次全园幼儿应急疏散演练。(4)
6.按要求定期开展园舍及设施(包括校车)安全检查维护,主动收集汇报周边环境安全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4)
7.近三年幼儿园安全小事故发生率低,无重大责任事故。(4)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6年,教育部令第23号)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年,教育部令第39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通知》(鄂教基[2014]10 号)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与防范工作的通知》(鄂办文[2010]47号)
实地查看、查阅近一年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及其他方面的资料。
近三年,有重大责任事故,或违规使用校车的,一票否决。
安全制度、预案、责任书、教职工和幼儿安全教育资料、安全检查资料、三年来事故统计及分析资料、卫生保健资料。近2年灭火器材和安防器材配备清单及维修、更换记载。近一月监控视频和每学期安全演练活动记录。
B12
健
康
检
查
(15)
C32
健康检查
(15)
1.教职工年体检率100%。(3)
2.幼儿入园体检率100%。(3)
3.晨检、午检及全日观察记录完整,并有统计分析。(3)
4.建立健康检查制度,督促家长带幼儿参加每年一次的常规体检,至少每半年一次的幼儿身高、体重、视力检测。(4)
5.定期整理检查档案,将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家长,将体检结果的统计分析,按规定报有关部门或机构。(2)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2010年6月,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卫妇社发[2012]35号)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年,教育部令第39号)
有教职工无健康证的,C32项不得分。
教职工体检表、保健医生观察记录(三本帐),体检结果及分析资料。
B13
疾
病
防
治
(20)
C33
疾病防治
(20)
1.督促每位家长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要求完成免疫接种工作。卫生保健人员每日进班巡视两次,并有相关观察记录。(3)
2.每日开窗通风至少2次,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采取湿式清扫方式清洁地面。厕所做到清洁通风、无异味,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干燥。便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3)
3.有卫生消毒制度,每天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每周对玩具消毒,被褥常洗常晒,幼儿杯巾每日消毒,餐具每餐清洗消毒,幼儿图书每两周翻晒一次。(3)
4.接受家长委托喂药的,做到药品交接有签字、喂药情况有登记。(2)
5.对中重度营养不良、中重度贫血、活动期佝偻病、肥胖、先心病、哮喘、癫痫等体弱儿儿童建立专项档案,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3)
6.及时发现隔离传染病患儿,采取有效的隔离消毒措施,控制传染病在园(所)内爆发和续发。(2)
7.对有传染病患儿的班级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控制该班人员流动,不办理入园和转园手续。(2)
8.分班制定幼儿体格锻炼计划,增强幼儿体质。(2)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2010年6月,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年,教育部令第39号)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卫妇社发[2012]35号)
实地考察、访谈、查阅资料、问卷。
免疫手册及统计分析资料、消毒记录、疾病防治资料、专案管理资料、宣传教育资料、疾病统计分析资料、幼儿体育锻炼统计及分析资料等。
B14
营
养
膳
食
(20)
C34
营养膳食
(20)
1.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证食品安全和卫生。(3)
2.做好定点采购、索证、留样登记等工作。(3)
3.食物品种多样;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等方法科学,搭配合理,色、香、味、形俱全,符合幼儿营养膳食的要求。(4)
4.正餐间隔时间3.5~4小时,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3)
5.根据膳食计划制订带量食谱,食物品种多样且合理搭配,1~2周更换1次食谱,并在园内醒目处向家长公示,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5)
6.为食物过敏的儿童提供特殊膳食。不提供正餐的托幼机构,每天上下午各提供一次点心。(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9号)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年,教育部令第39号)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卫妇社发[2012]35号)
实地考察、访谈、查阅资料、问卷、营养测算。
正餐无带量食谱的,C34项不得分。
相关文件制度学习、落实资料,食品采购资料、食谱、各年龄段幼儿进餐时间安排表、营养分析资料。
B15
日
常
护
理
(20)
C35
日常护理(20)
1.提供清洁卫生的进餐条件,营造轻松愉悦的进餐氛围,餐具适合幼儿年龄特点,鼓励幼儿独立进餐。(3)
2.供应充足、温度适宜的饮用水,指导幼儿适时、有序地接水饮用,保证每人一杯专用。(3)
3.指导幼儿用流动水正确洗手,洗手环节落实到位,保证每人一巾专用。(3)
4.卫生间设施符合幼儿能力要求,对幼儿入厕提供适宜的帮助与指导。(3)
5.提供卫生、健康的睡眠环境。保障每人一床一被一枕且固定使用,根据季节不同及时更换床上用品。保证幼儿午睡时间2~2.5小时/日。(3)
6.帮助和指导幼儿穿脱衣服,根据具体情况提醒幼儿增减衣物。(3)
7.幼儿用品有合适的标记,摆放有序、清洁卫生。(2)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2010年6月,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卫妇社发[2012]35号)
实地考察。
日常护理文字、图片资料,保育笔记等。
A4环境创设与保教活动(100分X0.25)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指标及分值
指标依据
评估要点与方法
查阅资料
A4
环
境
创
设
与
保
教
活
动
(100)
B16
保
教
环
境
(20)
C36
精神环境 (10)
1.营造了安全、和谐、平等的心理环境,幼儿有安全感与心理自由感,表现轻松愉快。(3)
2.为幼儿间的交往创设支持性环境,运用普通话交流的环境,能以适宜的方式回应幼儿;幼儿同伴之间能友好交往。(2)
3.教师尊重、接纳每一位幼儿,无讽刺、挖苦、虐待、歧视、恐吓、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2)
4.教师之间平等和谐,保教活动正常有序。教师和家长之间关系融洽,无索要或接受家长财物等行为。(3)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基[2001]20号)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通知》(鄂教基[2014]10号)
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访谈。
教师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票否决:讽刺、挖苦、虐待、歧视、恐吓、体罚和变相体罚等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索要或接受幼儿家长财物等行为。
环境创设的图片、文字等相关资料。
C37
物质环境
(10)
1.因地制宜地创设幼儿园室外环境,做到美化、绿化、净化,趣味化和教育化,凸显本地本园特点。(2)
2.走廊环境创设具有儿童性、艺术性、教育性,多样性。(2)
3.班级环境创设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和认知特点,主题墙布置能反映主题活动进程,为实现阶段性教育目标服务。(2)
4.室内整洁卫生,光线充足,温度控制适宜。(2)
5.室内外活动空间布置合理,设施设备、活动材料摆放有序,材料种类、数量适宜。(1)
6.幼儿在主题墙、区角、作品展示栏等环境创设中参与程度高。环境创设利用了幼儿作品,展示幼儿作品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特色,展示的高度方便幼儿阅读。(1)
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访谈。
B17
活
动
计
划
(15)
C38
计划制订
(5)
1.各班能根据本年龄段保教目标及本班幼儿发展实际,制定学期、月(主题)、周、日保教活动计划,合理制定一日活动常规。(2)
2.班内各保教人员的工作计划相互衔接,具有整体性和循序渐进性。(1.5)
3.每日活动计划体现一日活动皆课程和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理念。保证幼儿每天有适当的自主选择和自由活动时间。(1.5)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基[2001]20号)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基二[2012]4号)
《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幼儿园活动区建设推进区域活动实施的通知》(鄂教基[2014]9号)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通知》(鄂教基[2014]10号)
查阅资料、访谈。
教学计划或活动设计方案集、教学反思记录。
C39
计划实施(10)
1.能较好地实施周、日保教计划。(2)
2.保教活动形式灵活多样,教育内涵丰富,有计划地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相关目标。(1.5)
3.每天组织独立游戏活动,注重游戏在其他活动中的运用。游戏活动种类和形式多样,趣味性强,教育内涵丰富。(2.5)
4.一日活动动静交替、环节过渡流畅,较少出现消极等待现象,幼儿每天有适当的自主选择和自由活动时间。(1.5)
5.保教人员全程观察指导幼儿活动,对常规要求坚持一贯性、一致性和灵活性的原则,坚持直接指导和间接指导相结合。(2.5)
现场看活动、查阅资料。
查阅保教活动计划、记录及活动设计方案集。
B18
活
动
组
织
(40)
C40
生活活动
(10)
1.坚持开展幼儿习惯养成教育,坚持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睡眠、漱洗、排泄等生活卫生习惯和生活自理能力。(4)
2.在生活活动中让幼儿感受到尊重和接纳,既重视和满足幼儿受保护、受照顾的需要,又尊重和满足幼儿不断增长的独立要求,避免过度保护和包办代替。(3)
3.能充分挖掘生活中的各种教育因素,适时加以引导。(3)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基二[2012]4号)
活动设计方案集、相关的教育笔记等。
C41
教学活动
(10)
1.能根据国家和本园的课程目标,结合本班幼儿的发展水平、经验和需要确定适宜的三维集体教学活动目标。(2)
2.教学活动内容贴近幼儿生活,既符合幼儿现有水平、兴趣和需要,又有一定挑战性。(2)
3.教学过程既能围绕目标有序科学开展,又能根据幼儿的反馈适时调整。(2)
4.教学活动形式多样,教学方法灵活,合理使用信息技术手段,引导幼儿在活动和游戏中主动学习,关注个体差异,注重幼儿习惯、情感和能力的培养,科学合理地使用教学资源。(2)
5.教学活动能做到最大限度地促进全体幼儿在各自原有水平上提高。(2)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基[2001]20号)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年,教育部令第39号)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基二[2012]4号)
现场看活动、查阅资料、访谈。
活动设计方案集、教育笔记、观察记录等。
C42
区域活动
(10)
1.区域活动纳入幼儿园一日常规保教活动,能按有关规定和计划开齐开足区域活动。(2)
2.设置的活动区域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动态变化,数量达到所申报幼儿园等级的省定标准。(2)
3.区域空间划分明确、大小适宜、位置得当、活动环境安全舒适,符合本年龄段幼儿发展和阶段性教育目标需求。(2)
4.活动区材料安全卫生丰富多样,有吸引力,品种投放合理,数量适宜,能充分挖掘教育因素,具有多功能性和可变性,并便于幼儿取放。(2)
5.科学组织区域活动,尊重幼儿意愿,观察指导幼儿自主活动,恰当把握介入时机和介入程度,保障区域活动有序有效,幼儿有收纳整理玩具材料的习惯。(2)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基[2001]20号)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年,教育部令第39号)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基二[2012]4号)
《关于加强幼儿园活动区建设推进区域活动实施的通知》(鄂教基[2014]9号)
现场看活动、查阅资料、访谈。
区域设置数量和材料配备不达标,或未开展区域活动的,一票否决。
课程安排、活动设计方案集、与开展游戏活动有关的计划、记载、反思、观察记录等。
C43
户外活动(10)
1.坚持开展户外游戏和体育活动。正常情况下,每天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寄宿园不少于3小时),其中自主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3)
2.户外活动场地安排科学合理,因地制宜利用地形,便于幼儿充分自由地进行户外活动。(3)
3.户外活动形式多样,有效促进幼儿品格和体能发展。活动材料准备充分,数量适宜。(4)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年,教育部令第39号)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基二[2012]4号)
现场看活动、查阅资料、访谈。
课程安排、户外活动计划、方案。
B19
保
教
评
价
(12)
C44
教师评价(6)
1.幼儿园制定了科学全面综合的教师评价标准和方案,认真组织教师评价工作,有工作记录资料。(2)
2.幼儿园能结合教师工作实际,对教师实施保教活动目标、内容、方法等的适宜性、科学性、教育性进行随机动态评价。(1)
3.幼儿园有对教师学习、教研与专业发展过程的评价。(1)
4.幼儿园能定期对全园保教人员的保教质量进行评价,并利用评价信息对教师和保育员工作进行指导。(2)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2012]1号)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教师[2015]2号)
现场看活动、查阅资料、访谈。
教师评价标准与方案、评价工作过程和结果记载资料、管理者听评课记录及指导记录、教师个人小结反思、活动区评比记录、评课记录、优质课评比、保育员评比等资料。
C45
幼儿评价
(6)
1.教师能在日常活动与保教过程中,随时通过观察、谈话、作品分析、活动、与家长交流等多种方式对幼儿的发展状况和发展需要进行评价。(2)
2.教师能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幼儿生活卫生习惯、知识经验、能力、兴趣、学习特点等方面的发展状况进行评价,及时向家长反馈结果。(2)
3.教师认真填写幼儿手册或家园联系手册,客观评价每个幼儿的发展情况,反映幼儿个性特征和发展过程。(1)
4.评价主体多元化,注重引导家长、幼儿及同伴参与评价。(1)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年,教育部令第39号)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基[2001]20号)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基二[2012]4号)
现场看活动、查阅资料、访谈。
幼儿手册或家园联系手册,幼儿发展评估资料,教育笔记、观察记录、活动设计方案集等。
B20
保
教
研
究
(13)
C46
研究保障
(5)
1.教科研工作由园长主抓,并有专人负责,有园级、班组和课题组等教科研组织,形成研究网络。(1)
2.有适合本园的教科研工作制度,并能有效地推进园本教科研工作持续深入开展。(2)
3.有经费、时间保障和物质支持、有学习研究培训资源和专业引领资源。(2)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年,教育部令第3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2012]1号)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教师[2015]2号)
座谈、查阅文本及视频资料。
教科研规范、制度、资源等。
C47
研究活动
(8)
1.教研计划和课题计划针对性、操作性强,有计划执行的记载和阶段总结反思。(2)
2.注重园本教科研的设计和组织实施,园本教研活动有方案、有时间、有目标、有研究问题。(1)
3.园本教科研参与面广,过程记载、过程评价、总结反思等资料齐全。(2)
4.定期开展各种园本培训活动,且活动形式多样、针对性强。(2)
5.园本研训和课题研究活动能有效解决工作实践中的问题,教职工合作学习、研究氛围浓厚。(1)
教科研计划、方案、总结、教科研活动记录与分析等文本资料或视频资料。
A5幼儿发展与办园成效(100X0.15)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指标及分值
指标依据
评估要点与方法
查阅资料
A5
幼
儿
发
展
与
办
园
成
效
(100)
B21
幼
儿
发
展
(30)
C48
身体素质
(7)
1.身体素质在入园的基础上逐年提高。能适应环境,对疾病有一定抵抗能力。(3)
2.走、跑、跳、钻、爬、攀登等基本动作协调,具有一定的力量、耐力和平衡能力,小肌肉动作灵活。(2)
2.坐、立、行、视、写等姿势正确。(2)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基[2001]20号)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基二[2012]4号)
实地考察、访谈幼儿、查阅资料,并结合A4评价指标进行评价。
幼儿手册或家园联系手册,幼儿作品、幼儿发展评估资料。
C49
情绪情感
(6)
1.在园生活愉悦,情绪稳定。无焦虑、紧张、压抑等消极情绪,对教师和保育员信任、喜爱,能接纳、亲近他人,喜欢上幼儿园。(1)
2.对各种活动感兴趣。喜欢听故事、看图书,积极、主动,自信;喜欢参加体育艺术活动,坚强、勇敢,不怕困难。(1)
3.有好奇心、探索欲和好问习惯。爱护动植物,关心周围环境,亲近大自然,珍惜自然资源,有初步的环保意识。(1)
4.守规则,能克服困难,有初步的责任感(1)。
5.喜欢欣赏各种美的事物,乐意用各种方式表达感受。(1)
6.爱父母长辈、老师和同伴,讲礼貌、诚实、乐意与人交往、交谈,乐观、富有同情心。爱护公物、爱劳动、爱集体、爱家乡、爱祖国。(1)
C50
行为习惯
(7)
1.爱清洁,讲卫生,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2)
2.爱思考,好提问,有良好的听说、阅读等学习习惯。(2)
3.遵守日常生活中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集体活动规则,有轮流、等待、关心他人、分享、合作、互助等的意识和习惯。(1)
4.懂文明,讲礼貌,与人交往态度自然大方,有良好的交往习惯。(1)
5.爱动手,爱劳动,努力做好力所能及的事。(1)
C51
知识经验
(5)
1.掌握日常生活中必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2)
2.能感知周围事物的明显特征,形成与现实生活相关的数、量、形、时、空等概念。(1)
3.有初浅的感知美、表现美、创造美的知识经验。(2)
C52
综合能力
(5)
1.有较强的注意力、记忆力、观察力、思维力、创造力和动手探究的能力。能进行简单的分类、排序、比较、综合、判断、推理等智力活动。(1)
2.能使用普通话进行交流,有理解生活中的语言、图文信息能力和较连贯的语言表达能力。(1)
3.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1)
4.有初步的自我评价意识和自我情绪调控能力。(1)
5.能运用各种感官,并动手动脑,探究问题;能用适当的方式表达、交流探索的过程和结果,表现环境、生活和艺术中的美。(1)
B22
教
职
工
发
展
(25)
C53
专业态度
(5)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1)
2.践行职业道德规范,尊重关爱幼儿。主动维护幼儿的合法权益,为人师表,公正廉洁。(1)
3.积极参加学习研究,认真地参与园本教研、园本培训和课题研究活动。(1)
4.主动反思自己工作中的问题,剖析原因,积极改进。(1)
5.愿意帮助同伴,合作意识强。(1)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2012]1号)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教师[2015]2号)
实地考察、座谈、查阅资料,比较发现变化进展。
查阅教师总结、体会、反思、其他成果及家长反馈意见等。
C54
专业能力
1.幼儿园园长及其他管理者能运用相关的管理知识,在正确的管理理念指导下运用恰当的管理方法进行管理。(2.5)
2.教师能够掌握国家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和幼儿身心发展特点与领域教育特点,运用相关的教育理论和游戏理论,科学合理地组织实施各种保教活动。能有针对性地对幼儿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和指导。(2.5)
3.保育员能够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配合本班教师,做好保育与卫生工作,能有机地渗透生活卫生习惯养成教育,并能有针对性地做好幼儿生活卫生方面的观察记录与评价。(2.5)
4.其他类型人员也具备完成本职工作的能力,并能很好地完成本职工作。(2.5)
查阅相关人员制定的工作方案、活动方案、总结、体会、反思、其他成果及家长反馈意见等。
C55
研究发展
(10)
1.各类教职工自己的专业发展有目标和计划,并得到有效落实。(2)
2.园本培训、教研和课题研究活动组织水平与效果越来越有针对性和实效性。(2)
3.每位教职工结合岗位领会和实施《指南》精神与要求的能力和自觉性逐年提高。(2)
4.教师和保育员的保教活动设计和组织实施能力,以及个别教育能力逐年提高;撰写保教计划、方案、反思等能力逐年提高;对幼儿的观察、评价和指导能力逐年提高。(2)
5.近三年,教职工中70%以上的教师有园本研究和课题研究成果,研究成果基本能转化运用到实践中。(2)
查阅近三年相关资料。
B23
园
所
发
展
(25)
C56
办园行为
(15)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颁布的幼教政策和法规,模范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及要求。(3)
2.幼儿园名称规范,招生广告真实且在当地教育局备案。落实“就近、方便、安全”入园要求,不招收3周岁以下儿童,不超过核定规模招生,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招生。(3)
3.保教行为遵循规律,不统一购买、使用教材,不提前教授小学教学内容,不向幼儿布置书写类家庭作业,无早期定向培养、小学化、学科化倾向。(3)
4.无违规乱收费行为,不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幼儿园。(3)
5.不以任何名义进行有损幼儿健康的比赛、表演或训练等。(3)
《教育部关于加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2007]16号)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为的通知》(鄂教基[2014]10号)
统一购买、使用教材,或教授内容超出《指南》范围的,一票否决。
相关政策法规及学习记录,幼儿园招生简章及备案资料,办班情况说明。
C57
特色效益(4)
1.具有独特的园所文化,办园特色鲜明。(1)
2.在办园模式、内部管理及保教工作等方面勇于探索、改革和创新,并取得较好效果。(1)
3.享有良好的办园声誉,得到县(市、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当地有较好的影响。(1)
4.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积极开展引领性的保教研讨、师资培训及帮扶活动(1)。
《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国家教育委员会第4号)
《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年,教育部令第39号)
实地考察。
幼儿园特色资料、媒体宣传资料、示范辐射资料。
C58
获奖成果(6)
1.近三年获得过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及部门、社会团体授予的先进个人或单位荣誉称号。(2)
2.近三年获得县级以上教科研部门及学会评定的优秀教案、优秀论文、优秀叙事、优秀案例、优秀反思、优质课(录像课)、优秀课件、优秀课题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的教职工数累计占教职工总数的80%以上。(2)
3.近三年独立承担或参与县级以上教科研部门和学会课题(已结题)的人数(一人只算一次)的比例达到50%以上。(2)
查阅资料。
近三年获奖统计及分析、各类证书。
B24
外
部
评
价
(20)
C59
幼儿评价
(5)
1.幼儿对幼儿园的活动和玩具的满意率达95%以上。(2)
2.幼儿对幼儿园的保教人员满意率达95%以上。(2)
3.幼儿对幼儿园的饮食满意率达90%以上。(1)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基[2001]20号)
随机访谈。
C60
家长评价
(8)
1.家长愿意参与对幼儿园的客观评价。(2)
2.家长对幼儿园环境满意率达95%以上。(2)
3.家长对幼儿园保教工作满意率达95%以上。(2)
4.家长对幼儿园伙食满意率达90%以上。(2)
家长访谈、问卷调查、查阅资料。
家长评园资料。
C61
教职工
评价
(7)
1.教职工能对幼儿园的各项工作进行客观地评价。(2)
2.教职工对幼儿园的管理满意率达90%以上。(2)
3.教职工对个人成长及发展空间满意率达90%以上。(2)
4.教职工对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满意率达85%以上。(1)
访谈、问卷调查、查阅资料。
教职工评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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