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工程合同范本
1.什么是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合同书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参照《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修订稿)中相关标准, 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经邀请招标,依据乙方提交的 花园智能化系统投标文件(包括技术解决方案书、施工组织方案书、设备清单及报价表),并在双方研究、讨论最后确认的设计文件(同投标文件)的基础上,确定由乙方对本工程实行总承包(系统集成)。
为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相互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部分工程概况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1)本次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包括:闭路监控子系统、可视对讲子系统、周界防范子系统、家庭智能化及家庭安防子系统、一卡通管理子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子系统、小区局域网系统、背景音乐子系统、物业管理子系统、设备控制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视频点播子系统、网站发布系统。
2)本次合同未涉及 小区样板房智能化演示系统和单列的智能化演示系统(模拟展板),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不包含在本合同中。3)本次工程建设包括很多可选项目或设备(可建设、可不建设),可选项目或设备如需要建设则作为增项工程进行,双方另外单独结算,补签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可选项目或设备包括:闭路监控系统中的远程监控中心、一卡通系统中消费系统、WWW/E-Mail服务器、背景音乐子系统中节目定时器/报警信号发生器、电子巡更子系统、家庭智能化及安防系统中的红外发射器、家电控制继电器、无线遥控器、无线接收器等。4)还有部分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是本智能化系统工程有机构成部分,不可缺,由甲方负责采购。
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包括:机房子系统、卡座广播系统。5)本次智能化系统工程一卡通子系统中的智能卡是必选项目,因为价格、型号、印刷不确定,未包含在总报价中,需要另外签订合同,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第二部分工程承包范围2、工程承包范围2.1承包范围:工程承包内容同招标文件,设计要求及工程地质情况,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第三部分合同总额、承包方式及合同文件组成3、合同总额及承包方式3.1合同总额(或者称为工程总造价)即委托乙方建设 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全部子系统所签订合同总额之和,总额为 万元( 元整)。
3.2承包方式:该项目采取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进行总承包。3.3特别说明1)在本次智能化系统建设中,所有子系统中所涉及的顾地牌PVC管价格均由甲方提供,若价格发生变化,以最终价格为准,补差价(如单价高于合同价,甲方补高出部分差价)。
2)在本次工程中,未考虑智能化系统工程主干路由,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室外电信干线管道2孔80PVC管道。3)合同中有不可预见因素,若发生增减项,双方补签增、减项合同,一起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组成合同的文件4.1本合同4.2 小区智能化系统招标书4.3 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技术解决方案书4.4 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设备清单及报价4.5 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组织方案4.6中标通知书4.7图纸4.8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四部分词语定义5、词语定义5.1甲方(发包人):指在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5.2乙方(承包人):指在合同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5.3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5.4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5.5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5.6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5.7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5.8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5.9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5.10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5.11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5.12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
2.弱电智能化工程合同总价包死,但在施工时发现部分材料数量超出合同
1、作为施工单位,必须按图施工;这个不需要提醒吧?2、在施工时,如发现实际情况和设计图不一致,应该向甲方、监理方反应,必要时应该向质检部门反应;否则你需要负责的;参见建筑施工相关法规;3、向甲方、监理方、设计方反应,按照变更后的设计图纸重新计算工程量及相关材料、设备等;4、就变化的工程量向甲方、监理方提出经济要求。
另,总价包干是指在原定条件未发生变化或发生的变化属于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可以事先预计到的或已在合同中注明不予调整的事项,并不包含设计变更及不可预见因素导致的价格变化。具体到你所得事项,不属于总价包干不调价因素的。
3.智能化工程甲方以超过合同约定时间罚款,怎么回复
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上述条款,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按要求付款,可与乙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乙方同意后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付款申请生效后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应付款的利息。
如甲方不按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时,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可以进行诉讼。
非常感谢哈!
4.弱电智能化工程合同总价包死,但在施工时发现部分材料数量超出合
1、作为施工单位,必须按图施工;这个不需要提醒吧?2、在施工时,如发现实际情况和设计图不一致,应该向甲方、监理方反应,必要时应该向质检部门反应;否则你需要负责的;参见建筑施工相关法规;3、向甲方、监理方、设计方反应,按照变更后的设计图纸重新计算工程量及相关材料、设备等;4、就变化的工程量向甲方、监理方提出经济要求。
另,总价包干是指在原定条件未发生变化或发生的变化属于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可以事先预计到的或已在合同中注明不予调整的事项,并不包含设计变更及不可预见因素导致的价格变化。具体到你所得事项,不属于总价包干不调价因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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