柑橘基地种植收购协议书
柑橘基地种植收购协议书(篇1)
甲方:
乙方:某某单位
立约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下列事项订立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承诺.
二、甲方负责有偿提供萝卜种籽,由乙方分期付萝卜种款给甲方.(注:乙方收到籽种之日起付给甲方籽种款总数的50%,余下的50%待收购产品时扣回,扣不足的由乙方负责追款交给甲方).
三、甲方保证籽种发芽率达85%以上,达不到85%由甲方补给籽种,籽种发芽率以室内试验为标准.
四、因市场所需规格变化,甲方应及时提出新的收购规格,即条丝的比例,但价格不变.
五、萝卜条收购等级、规格、价格如下:
萝卜条收购分四个等级,干品含水量不超过15%.
(一)一级规格要求为:干、色白、嫩、无泡心、无杂质、无淋雨、无穿衣、无泥土、无黑点,长度在35公分以上,价格5.00元/千克.
(二)二级规格要求为:干、色白、嫩、无泡心、无杂质、无淋雨、无泥土、无黑点,长度在30--35公分,价格3.50元/千克.
(三)三级规格要求为:干、色白、嫩、无泡心、无杂质、无淋雨、无穿衣、无泥土、无黑点,长度在25--30公分,价格2.50元/千克。
(四)四级规格要求为:干、无泡心、颜色偏黄、无霉变、无穿衣、无泥土、无杂质,长度在15--25公分,价格1.50元/千克.
六、萝卜丝收购等级、规格、价格.
分三个等级,干品含水不超过15%.
一级规格要求:干、色白、嫩、无泡心、无杂质、无淋雨、无穿衣、无泥土、无黑点,价格4.00元/千克。
二级规格要求:干、色白、嫩、无泡心、无杂质、无淋雨、无穿衣、无泥土、无黑点、微黄,价格3.00元/千克。
三级规格要求:干、色白、嫩、无泡心、无杂质、无淋雨、无穿衣、无泥土、无黑点、颜色偏黄,价格1.50元/千克。
七、乙方协助甲方组织收购萝卜条、丝,乙方派驻技术人员做质量评定工作.按甲方提供的样品等级收购.
八、甲方协助乙方萝卜的种植,加工技术培训,指导.
九、收购时限(按双方签订的时限),收购结束,乙方须付清甲方全部籽种款,每推迟一天按总款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十、甲方负责按合同价格收购,不得压级压价,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一、乙方负责发动宣传、协调、技术指导及收回全部籽种款.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二、结算方式:籽种款按所签的合同面积计算,结算单位为乙方.
十三、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保存一份.
十六、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地址:地址:
签订时期:(为合同签订日)柑橘基地种植收购协议书(篇2)
收购方(甲方):
种植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豆类种植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情况
豆类品种
等级
单位
数量
包装
价格/保护价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第二条质量要求:豆子应达到国家相应标准,且无破损豆、霉烂豆、虫豆、异色豆,杂质不得超过 %,水分含量应在 %以内,超出部分按比例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 %;不成熟豆在 以内; 。
第三条甲方□是□否提供豆种及一次性封闭除草农药,价格为 元/亩,合计: 元,价款□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付清;□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第四条甲方负责提供无偿技术指导培训。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指导方法进行豆类种植,并确保豆子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
第五条交(提)货及验收方式: ;地点: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
第六条双方凭收购凭证现金结算,期限为 。
双方约定保护价的,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的,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豆子不符合约定要求或掺入其他品种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验收时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故意不交付豆子或擅自将豆子出售给他人的,应按照每亩 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甲方提供的豆种、技术指导或提出的种植要求存在差误等问题的,或未按照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豆子的,应按照每亩 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九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 年 月 日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柑橘基地种植收购协议书(篇3)
甲方:
乙方:本社社员 社员证号码:
根据国家规定、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经营效果,巩固和发展农户+合作社+市场的生产经营模式,形成品牌+合作社+市场营销机制,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市场竞争力,就本社黄桃基地种植收购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耕种地域的环境(空气、水质、土壤)进行检测,在符合无公害标准的条件下,方可建立产品购销关系。
第二条甲方免费为乙方进行技术培训,在需要的时候,派技术人员到基地现场指导、监督检查,并帮助建立田间生产关系管理档案。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各品种的生产技术规程、各项标准进行操作,并完整地在档案中记录。
第三条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桃苗、农药等生产资料由甲方提供,成本在收购价中扣除。乙方不得使用禁用的农资物品。
第四条订购农产品内容: 。
第五条验收标准;果实无病虫害,成熟度 成,每只 克以上。
第六条交售地点:甲方场地及设在各地的临时收购点内。
第七条收购价格:在最低保护价( 元/公斤)的基础上,按当地当天市场价格面定。
第八条付款方式:当场现金结清。
第九条1.今后黄桃收获时,乙方自愿将多余部分黄桃向甲方投售的,甲方须优先按质、按市价、按种植数量全部收购;
2.黄桃苗不是甲方提供的(不同品种的),不在收购之列;
3.如乙方将多余部分黄桃向市场投售的,农场同样提供方便。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交货或者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黄桃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 日内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3.乙方将甲方提供的黄桃苗或农资擅自转让或变卖的,应向甲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提供的黄桃苗、技术指导培训或提出的种植要求存在差误等问题,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甲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 。
第十一条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二条违约及争议解决:双方在本协议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约定的下列第 项方法解决:
1.向台州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报宁溪镇政府备一份。
甲方: 乙方:
时间: 年 月 日
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黄岩分局监制柑橘基地种植收购协议书(篇4)
种养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收购方(乙方): 企业注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种养产品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基本要求:产品名称: 品种规格: 产地: 等级: 单位: 数量: 价格: 金额合计: 交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要求
1、内在质量:大米应达到绿色大米相应的国家标准。
2、外观质量:稻谷谷粒饱满,色泽金黄。
第三条谷种提供方式为具体品种由收购方提供,要求种子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谷种价款结算方式:于秋后收购时抵作货款。
第四条种植具体要求按照绿色稻谷规范化流程种植方。
第五条交(提)货方式等交(提)货方式 :地点: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
第六条检验方法抽样达到无公害要求,国家标准;检验时间:交货时;检验地点:交货现场。
双方对质量有争议的双方抽样封存后在送文成县质检部门进行检验。
第七条检验费用承担抽样合格的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期限结算方式及期限: 。
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交货或乙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在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要求。
3、甲方将产品擅自转让或变卖的,应按照该部分产品或种苗市场价格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培训或提出的种养要求存在差误等问题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按照该产品的保护价格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情况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条件合同解除条件: 。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种养产品属于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动植物品种的,双方应在签约前到当地有关部门办理咨询登记等手续。
对于产品质量要求、种养基本要求及乙方技术指导与培训等内容,双方也可另附附件详细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工商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种养方(签章):收购方(签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柑橘基地种植收购协议书(篇5)
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根据购收方的需要,种植销售方为收购方种植下列农产品,并卖给收购方:
商品名称
品种
产地
规格品级
种植面积(亩)
收购数量(公斤/亩)
收购价格
(元/公斤)
上列农产品的具体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5国家标准,其标准代码为:,具体质量要求为:
。
2、行业标准,其标准代码为:,具体质量要求为:
。
3、企业标准,其标准代码为:,具体质量要求为:
。
4、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其标准代码为:,具体质量要求为:
。
5、双方没有约定技术标准,或者在选定执行技术标准后,又在执行标准外提出特殊要求的,具体质量要求为
。
(注:本单与农产品种植收购合同同时签订)
收购方:种植销售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柑橘基地种植收购协议书(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的规定,甲已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协议书如下
第一条种植数量:乙方计划种植蔺草面积为 亩。
以后出售给甲方的面积,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
第二条质量标准
1、鲜草有效长度为 公分以上,毛草成草率在 以上,亩产干草为 公斤;
2、鲜草颜色翠绿,无病草,无坏草,无杂草,粗细一致;3、田间无杂草,无倒伏。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认真做好田间管理工作,培育出质量较好,符合甲方质量标准的优质蔺草。
2、承担种植所需的一切费用。
3、听从甲方人员的技术指导,保质保量完成管理工作。
4、支付给甲方种苗费 亩,签订合同付费 元。
5、种苗起苗运费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日本蔺草种苗。
2、保证对乙方符合标准的蔺草进行收购,并设收购保护价,收购保护价为 。
3、印发技术资料,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
第五条收购
对符合甲方质量标准的产品收购价格按实际保护价,当市场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收购,当市场高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收购,高出部分的 归乙方,
归甲方留作风险基金。
第六条收割方式
1、是甲方派人收割,乙方配合工作,并将田间鲜草运到装车地方;
2、是由乙方派人收割,并运到装车地点,收割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付款方式:收割之后,甲乙双方派人对蔺草实际面积进行丈量,丈量方式为“草对草”,即每块除去田边的实际种草面积,付款方式为收割后支付 。
第八条对乙方未达到甲方标准的蔺草处理办法:(1)不享受保护价(2)降价处理(3)由乙方派人收割运送甲方工厂按鲜草出售(4)自己晒干草,出售给甲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乙方如未将质量合格的蔺草出售给甲方,则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元/亩,反之,甲方对质量合格的蔺草保证收购,否则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元/亩。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名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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