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材料采购合同14篇

时间:22-10-12 网友

建筑工程材料采购合同14篇

建筑工程材料采购合同1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丙方(施工单位):

  为确保工程质量、材料质量为根本,施工工艺是关键。目前建筑材料市场鱼龙混杂,材料质量、价格悬殊太大的情况,甲、乙、丙三方根据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指定的材料及清单暂定价的材料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材料使用工程名称:

  二、材料类别:

  1、一类:甲方指定及代付款材料。

  2、二类:清单暂定价及代付款材料。

  3、三类:甲方指定及清单暂定价不代付款材料。

  三、订货、运输、验收:

  1、首先丙方与乙方根据甲方有求签订材料供货表(附表一),注明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单价、合价等。

  2、丙方与乙方签订材料供货表后,报甲方认证签字,同时报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样品一份。

  3、丙方用货应提前通知乙方,说明用货数量、规格、型号、到货日期等,乙方承担运输相关费用,运至丙方所在工地现场。

  4、验收:丙方收到货后,即进行验收,对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退换。需监理进行检查的材料,丙方应通知监理检查。

  5、材料价格包括储藏、运输、装卸、保险、利润、税金、售后服务等费用。如与市场或政策性价格调整,应及时通知另两方协商作相应调整。

  四、结算:建筑材料采购合同

  1、属于一、二类材料为丙方委托甲方代为支付乙方材料费(乙方开据材料发票给丙方,丙方开据工程发票给甲方,结算时甲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属于三类材料,丙方直接给乙方付材料费。丙方不得将三类材料列入一、二类材料。

  2、三方认定的清单暂定价材料价格,作为丙方竣工决算时材料调整的依据。

  3、付款方式:甲方根据丙方与乙方收货数量清单和丙方委托付款凭证直接向乙方支付货款。有质保期的材料,甲方根据丙方委托,付款至95%,剩余5%质保期满 年后无质量问题,15日内一次无息付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货款交给乙方其他任何商务人员。

  五、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向丙方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及符合附表1质量要求及品牌的原产地合格产品、合格证。

  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为按国家标准的原产地合格产品,若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产品不是原产地和套牌生产的产品,甲方将对乙方该批产品价值50%的罚款处罚。

  3、如因乙方材料质量问题给丙方造成损失,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和甲方,并保护好现场,乙方负责对所造成的损失向甲方进行赔偿。如因丙方施工工艺造成损失,其责任自行承担。

  4、乙方有义务及时对产品的质量、用户意见等信息对甲方进行反馈;5、乙方应配合丙方工程进度的实施,向甲方提供合理的优化方案安装技术支持。

  六、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丙方应为乙方提供材料的存放地,并给予妥善的保管。

  2、丙方应对每次所到材料进行质量抽检。如发现质量等情况及时向甲方、监理通报。

  3、丙方应及时把所到现场并验收的管材清单(复印件)交甲方负责人。

  4、丙方未事先书面对非应用环境或特殊使用要求做出说明和非正规操作及人为破坏所成的损失,全部责任由丙方承担,乙方将不承担责任。

  5、丙方收到乙方产品,应立即验收,如对货物验收有异议,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和乙方,否则视作货物无误。

  6、丙方所收到材料只能用于本工程,不得销售或用于其他工程。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提供与本合同有关的技术上及交易的商业情况予以保密。 2、甲方应监督乙、丙方,保证所需材料及配件全部用于该工程,不得流入其他销售渠道及其他工程,否则,一切后果均有甲方、丙方承担。

  3、甲方有权随时对货物进行第二次抽检(合格产品检测费由甲方承担)。

  八、其他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规定或因供货不及时、质量等问题,丙方应以书面的形式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三日内书面答复,否则视为承认该通知书的要求,购销合同关系自动解除,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终止合同。

  九、履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项目结束。

  十、纠纷的解决:

  三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纠纷,由三方协调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

  十一、本合同(共四页)壹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甲、乙、丙三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同时起法律保护作用。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作为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材料采购合同2

  合同编号: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

  北京市建筑工程防水材料采购合同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防水材料(以下简称为货物)采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使用货物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4.施工单位:

  5.监理单位:

  货物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使用部位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

  第二条 货物的基本情况

  总价款:大写: 小写: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增加采购量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未签订补充协议的,以甲方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数量为准,并按照本条约定的单价执行。

  第三条 质量和包装要求

  1.货物质量执行 标准。

  2.货物性能的其他技术要求是: 。

  3.包装标准: 。

  4.乙方应当在包装物上注明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方式付款:

  (1)按月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计 元的预付款,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供货货款的 %,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 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 %,余款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2)按供货量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计 元的预付款,乙方每供货达到 后 日内,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的 %,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 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 %,余款于 年 月_ 日前付清。

  (3)其他方式: 。

  2.甲方无正当理由超过约定的交(提)货最后时限 日仍未通知乙方交付剩余货物的,应当在 日内按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总量办理结算支付货款。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时间和地点

  1.交(提)货方式: 。

  2.交(提)货时间: 。

  3.运输方式: 。

  4.运输费用: 。

  5.货物交接地点: 。

  6.收货人: 。

  7.甲方指定的货物签收人: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8.其他约定: 。

  第六条 货物的验收及检测

  1.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应当出示生产许可证;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进口凭证。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2.甲方应当在货物交接时对货物的品种、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包装当场查验核实,并将验收情况在发货单上记录签字。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甲方也可在收到货物后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3.甲方有权要求从货物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货物进行质量复检。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退货。

  4.双方对于封样以及复检的办法,按 执行,没有相关规定的,复检的项目与检测方法是: ;样品采集与封样的方法是: 。 双方约定的复检检测鉴定机构为 ,检测费由甲方承担;但经检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5.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已对货物实际使用的,视为对货物的认可。

  第七条 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提前 日就送货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收货人等情况与乙方进行确认,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结算并支付货款。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

  提示的方法,对货物妥善保管、搬运、使用。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损毁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

  (2)乙方应当对货物的保管及使用方法进行技术交底。

  (3)乙方应当明确告知配套使用产品的保质期限或有效期限。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付款的千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暂停供货;逾期付款达到应付货款的 %以上并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提)货的,应当比照乙方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3)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货物交接地点或收货人错误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交货期限顺延。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交货价款的千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交货后被甲方依合同约定拒收或退货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请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自解除事由发生之日起 日内,以快递签收、公证送达等方式通知对方,否则丧失解除权。

  第十条 通知与送达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文件、资料,均按下列地址送达:

  甲方: 。

  乙方: 。

  一方变更地址,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原地址为准。

  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寄件人应当在邮寄详情单上注明文件名称及简要内容。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向北京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3.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出示各自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将复印件交付对方备案。如果合同签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4.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在 日内提供书面证明。

  5.其他事项: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__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务登记证号: 税务登记证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附件编号:

  北京市建筑工程防水材料采购合同补充协议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根据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编号为 《北京市建筑工程防水材料采购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如下:

  买方(甲方):(盖章) 卖方(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建筑工程材料采购合同3

  合同编号: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 元。

  第二条 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 。

  第三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

  第四条 验收方法 。

  第五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

  第六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

  2.交货地点: 。

  3.交货日期: 。

  4.运输费: 。

  第七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 %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八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 %的补偿金。

  第十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相关的合同范本·办公家具采购合同·水果(苹果)采购合同·粮食竞价采购合同·农副产品采购书·茶叶采购合同·食品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书·建材采购合同·木材采购(订货)合同第十六条 本合同共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

  (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材料采购合同4

  供货方: (以下简称供方) 需货方: (以下简称需方)

  供需双方本着以诚为本、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产品

  第二条、供货日期: 年 月 日。期间送货以需方通知为准(需提前三天通知)。

  第三条、质量要求:供方在需方用货前提供货物样品,由供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并负责产品检测,检测费用由供方负责,检测报告及现场拉拔试验提供给需方存档,供方供给需方同样质量的产品。供货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吕,需方使用后,供方必须保证外墙面不发生渗漏。如供货方的产品发生外墙渗漏、面砖脱落等现象,供货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按需方要求的工期负责外墙面的维修,如果供方未能按需方要求的时间进场维修,需方有权另择其他队伍维修,其相关费用在留20%的货款中扣除。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供方送往供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并由供方负责卸车。

  2、交货地点:3、结算方式:第五条 经济责任 (一)供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需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供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供方示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需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需方需要而供方不能交货,则供方应付绘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如因供方的产品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造成外墙面砖脱落,或外墙渗水,供方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建筑材料采购合同(二)需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供方供货无误的前提下,如需方中途退货或使用其它同类产品,需方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5%给共方作为违约金。

  2、需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供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供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六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

  第七条 如需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 天与供方协商。 第八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工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供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需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经 办 人: 负 责 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筑工程材料采购合同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采购事宜,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标的额

  第二条、交货地点:甲方项目工地。第三条、交货时间:甲方指定。

  第四条、交货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开始供货,并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 负责签收确认。运输费及卸货费由乙方承担。(签收人: 联系电话: )。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异议期限:

  1、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材料的技术要求和国家(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执行,确保所供材料的质量。

  2、甲方在收到货物后若有异议须在10日内以书面提出,如属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验收方法:建筑材料采购合同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送货,货到现场后,在现场车上或场地堆放后由甲方按物品的特性及行业惯例进行验收。如甲方认为乙方送货的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不符的,则可以随时抽检,如数量超过误差范围的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则必须向甲方赔偿即以少一赔十计算,如砂、石、石粉等散体运输货物,抽检方数误差≤4%,亦可视为正常交货。

  第七条、损耗责任:乙方货物在未经甲方验收前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及责任。

  第八条、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为一个统计月。乙方每月26日至次月10日号前(遇甲方假期则顺延)将上月内所送货物的送货单(供货方保存联)汇总后向甲方指定人员提交对帐清单,共同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后付款。

  2、甲方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形式支付。

  3、除双方协商价格为不含税款外,乙方领取汇票时应提供法定正规发票(附销货清单)以及乙方收款委托证明,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或由甲方按8%税率代为扣税后向乙方支付税后货款。

  4、甲方结款方式为:月结。甲方每月只支付乙方上月货款总额的80%,剩余20%待本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后付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接到甲方订单后必须在 天内必须到货,除不可抗力外,每延误 天,甲方可按合同总额5 ‰作为履约赔偿金,并在货款中扣除,如延期五天,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经济责任。

  2、乙方提供的产品如因质量问题影响甲方不能顺利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无法如期交货,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在影响因素消除后继续履行交货责任。

  第十条、约定事项:

  1、甲方应提前10天以电话或传真 方式将用料计划(材料名称、数量、联系地点、负责人、签收人、电话等)通知乙方备料。如有变动,甲方必须以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

  2、乙方在同意并确定供货后,如不能及时供货,则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工作人员送货到甲方所指定的工地时,必须服从工地收货人员的指挥,将材料卸放在指定的位臵,如因不听从指挥知乱堆放而造成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坏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项目工地后必须洁身自爱。如发现乙方工作人员与工地相关人员一起骗取或以小作大造成供货数量与签收数量不一致的;乙方工作人员有偷盗甲方项目工地财物行为的;一经甲方工作人员发现或举报,甲方即以“少一赔十”的原则在乙方货款中抵扣赔偿金额,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其他事宜: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制订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具等法律效力;如因不可抗力或生产事故不能按期交货的,乙方必须出具有关证明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2、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乙方在收款时必须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生效,双方结清货款后自动失效。

  5、未尽义务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材料采购合同6

  采购方(买受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及邮箱:

  供货方(出卖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及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下列标的物的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标的物及其价款

  出卖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向买受人提供标的物:

  1、出卖人按下表所列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向买受人提供标的物,买受人应按下表中所列价格向出卖人支付货款。

  标的物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价款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下表中所列标的物随附物品构成标的物的组成部分,买受人不再就该等随附物品支付任何价款。出卖人应将下列随附物品随同标的物一并交付买受人:

  随附物品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2、出卖人按本合同附件所列规格型号、数量等向买受人提供标的物。

  第二条、质量要求

  1、标的物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双方约定,标的物质量除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外,还应达到如下要求:

  第三条、交付方式、时间及地点:

  双方约定,采用下述第 种方式确定标的物交付方式、时间及地点:

  1、标的物的交付方式为出卖人送货。交货地点为 。出卖人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上述标的物送至上述交货地点,运费由出卖人承担。

  2、标的物的交付方式为买受人提货。交货地点为 。买受人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到上述交货地点提取标的物,运费由 承担。

  3、按通知分批供货。标的物的交付方式为出卖人送货。交货地点为__ 。出卖人分 批向买受人供货,按买受人通知的时间和数量将每批标的物交付买受人,运费由出卖人承担。

  4、按计划分批供货。标的物的交付方式为出卖人送货。交货地点为 。出卖人应按照下表约定分批供货。

  交货计划表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日期

  第四条、装卸费及包装

  1、双方约定,标的物的装卸费由出卖人承担,包装方式为 。

  2、交付方式为出卖人送货的,出卖人应负责对标的物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于运输方式,并有良好的保护作用,以确保标的物安全运抵交货地点。由于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当而引起标的物锈蚀、损坏、灭失的一切责任均应由出卖人承担。

  3、交付方式为买受人提货的,出卖人按国家有关标准对标的物进行包装,并应告知买受人标的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第五条、所有权转移及风险承担

  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

  2、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3、买受人按照合同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4、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六条、标的物的检验

  1、买受人收到标的物后应在合理期限内对标的物进行检验。

  2、如买受人经检验后发现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买受人有权拒收、要求补齐或退换标的物,并要求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结算及付款

  双方约定,采用下述第 种方式确定结算及付款方式:

  1、标的物一次性全部交付的,买受人应于交付后 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货款总额的 %;检验合格后 个月内支付货款总额的 %;剩余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质量保证期届满后 日内支付。

  2、标的物一次性全部交付的,买受人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货款总额的 %作为定金;于标的物交付后 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货款总额的 %;检验合格后 个月内支付货款总额的 %剩余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质量保证期届满后 日内支付。

  3、标的物分批交付的,买受人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货款总额的 %作为定金;其余按交货计划或买受人通知供货数量分批交付后据实结算,出卖人凭经出卖人和买受人共同签认的结算单向买受人申请支付。买受人应于出卖人正式申请支付后 日内支付已结算货款。买受人预先交付的定金应先行抵付货款。买受人可在最后结算款中扣留货款总额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质量保证期届满后 日内支付。

  双方约定的付款依据为下列第 种,出卖人凭付款依据向买受人申请支付:

  1、经买受人签认的验收单。

  2、经双方共同签认的结算单。

  第八条、质量保证

  1、双方约定,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为 年,自 起算。

  2、出卖人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并能够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使用期限。

  3、标的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出卖人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对于因标的物质量问题导致买受人遭受的损失,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出卖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 ‰/日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买受人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2、标的物的质量、规格、型号、品种、花色不符本合同约定要求的,如买受人同意使用,双方可通过协商就标的物价款重新达成协议;如买受人不同意使用,可以要求出卖人退换或解除合同。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出卖人应按本条第1款向买受人逾期交货违约金。

  3、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数量交货时,若少交标的物,就少交的部分,买受人如果需要,可要求出卖人补齐,出卖人应照数补交,买受人如不需要,可以要求出卖人就少交部分退货;若多交标的物,就多交的部分,买受人如果需要,可自行留用,双方按实际交货量结算,买受人如不需要,出卖人应将多交部分自行取走,买受人对多交部分不承担任何保管、付款等义务。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出卖人应按本条第1款向买受人逾期交货违约金。

  4、采取送货方式的,标的物错送交货地点或收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将标的物送交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或收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违约金。

  5、买受人在合同履行期间要求退货或终止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出卖人。

  第十条、补充约定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采购方(盖章):供货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建筑工程材料采购合同7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数量及单价

  甲方在建设工程中需用乙方供给的建筑保温材料名称,数量 吨,单价为 ,如果由于其他原因致使供货量不足量,按照实际的供应材料款额计算。

  二、货物质量

  1、乙方供给甲方的建筑材料,材料质量需按建筑材料质量标准执行,以现场所进的材料进行检验,抽验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使用。

  三、交货方式

  1、乙方对其供应的建材应由汽车运输至甲方指定的施工地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验收货物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料单。

  四、货款支付

  1、货款支付方式为人民币结算。

  2、自甲方接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甲方所出具的收料单结算。

  五、违约责任

  乙方对于其提供货物的质量、交货地点等必须符合甲方的施工要求,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货物总价款的'1%的违约金。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项: 。

  八、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材料采购合同8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价值为人民币¥ 元。

  第二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货款在合同有效期内结清。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二月。

  第三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技术指标),见附表。

  第四条:验收方法:严格按照国家建材标准执行。

  第五条:交货规定建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供方送往供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2、交货日期:

  3、交货地点: 年 月 日

  4、运输费用:

  第六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乙方产品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退货或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影响工程进度,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又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本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付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数量、型号、等级。应提前 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时,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时,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收货。

  3、属甲方自提材料,甲方应在提货前3日内告知乙方。

  4、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提前告知,说明原因,取得对方谅解。如有问题协商解决。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需调整,必须双方协商,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前,乙方仍应按合同供货,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日,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百分之三作为罚金交给甲方。

  第八条:如因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某厂家产品、规格、型号、货物不全,要用另外厂家同规格、型号的产品顶替时,乙方必须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解决。否则作为延期罚金。

  第九条:本合同拟定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供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并按照本合同《附加条款》实施。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材料采购合同9

  买方(甲方):江苏西团建筑有限公司大丰港瑞安名邸(医院)项目部 卖方(乙方):胡昔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防水材料(以下简称为货物)采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使用货物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丰市大丰港瑞安名邸

  2.工程地点:大丰市大丰港南阳中学对面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增加采购量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未签订补充协议的,以甲方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数量为准,并按照本条约定的单价执行。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要求 按国家质量技术标准。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付款:自第一批货物送达工地点验完成,甲

  方在一个月内付清该批货款,以此类推。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付款的千分之 壹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暂停供货。

  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时间和地点

  1.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2.货物交接地点:大丰市大丰港瑞安名邸工地。

  3.收货人:彭池生、石诗文。

  第五条 货物的验收及检测

  1.甲方应当在货物交接时对货物的品种、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包装当场查验核实,并将验收情况在发货单上记录签字。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甲方也可在收到货物后 3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2.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已对货物实际使用的,视为对货物的认可。

  第六条 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提前3 日就送货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收货人等情况与乙方进行确认,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结算并支付货款。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示的方法,对货物妥善保管、搬运、使用。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损毁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

  (2)乙方应当对货物的保管及使用方法进行技术交底。

  3)乙方应当明确告知配套使用产品的保质期限或有效期限。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提)货的,应当比照乙方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货物交接地点或收货人错误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交货期限顺延。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交货价款的百分之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7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交货后被甲方依合同约定拒收或退货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供货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何一方违约导致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败诉方还需承担实现合同目的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违约方承担诉讼中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财产保权费等费用)。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2 份,甲方1 份,乙方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帐号: 帐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建筑工程材料采购合同10

  采购方: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信守。

  第一条、 材料价格清单及总价

  1、 材料名称;数量;单价;金额:

  总价: 元人民币(小写)

  总价: 元整(大写)

  第二条、 交货地点: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第四条、 材料质量: 乙方所提供材料的质量必须要达到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保质保量)

  第五条、 验收方式: 当材料运至施工现场时,由甲方负责人现场验收。如发现材料不合格,乙方应自费运出现场,并以尽可能快的速度重新提供。

  第六条、 违约责任:__

  1) 乙方所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时或材料运至施工现场,甲方验收人员发现材料有质量问题以及数量不实,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必须重新提供合格材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提供材料。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用量短缺、供料不足、从而导致甲方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违约及甲方损失赔偿的责任。

  3)乙方必须安全规范运输。如发现任何意外事故,均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七条: 合同执行: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提交法院解决处理。

  2) 本合同字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个执一份。

  采购方签字(盖章): 供应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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