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工程协议书合同6篇
民用建筑工程协议书合同 (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劳务)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阅本合同,并严格执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二、 劳务承包方式及内容
承包方式: 承包内容:
三、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 合同标准:
五、 合同价款:
单价: 合同金额(小写):¥ 元(大写): (人民币)
六、 发包人责任与义务
1、 提供施工所用的材料、机械和很必要的安全设施。
2、 向乙方提供本工程所发包的工程概况及内容、质量标准、进度安全方面的要求,并检查落实。
3、 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额向乙方支付承包款。
七、 承包人责任与义务
1、 乙方进场后应按甲方对质量、进度、安全、成本等方面所要求的标准,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施工内容。
2、进度责任:按时完成项目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
3、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国家的法律与法规,执行工地各项规章制度。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因一方责任而导致合同终止,责任方按合同价的30%赔付对方。
2、如发生人员事故责任
九、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按每两层支付乙方工程款。
2、完工后甲方付清工程款。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民用建筑工程协议书合同 (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指分包部分之间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
第三条:工程范围 。
第四条:质量标准 可依照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列出)。
第五条:承包人 (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总承包人及发包人负责供应之材料,分包人应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六条:工程总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 元整。
第七条:工程包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 元整(本工程全部总造价减去发包人及总承包人供应材料总值)。
第八条:付款办法: 。
第九条:工程期限
按本合同第三条的工程范围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条:本工程范围内的 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条:双方联系制度及协作办法 。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总承包人收执 份(其中送拨款银行及发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执 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民用建筑工程协议书合同 (3)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 施工任务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及施工地点:
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二、 工作内容:
1、 工作内容:
2、 承包单价:立方米14.00元计算,堵地下室窗洞口每个5.00元
三、 验收及价款支付:
1、 工程验收必须符合要求,土方回填时必须每30cm 夯实一次,每次夯实三边。任务单必须由项目部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签字认可,并经项目经理签审后方可结算。
2、余款等2#楼基础回填完毕后,与2#楼首付的90%一次支付
四、 合同工期及工程进度: 1#楼基础外围回填自20xx年11月8日起计算,截止11月10日结束。1#楼基础地下室回填自20xx年若天气影响,工期相应顺延。
五、 甲方责任:
做到计划周到,交底清楚,给各工种创造有利的工作环境; 协调工序,工种配合;
六、 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由承包方施工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达到符合要求,若达不到符合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2、乙方人员进入现场后,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公司、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及相关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不得出现任何事故,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3、乙方自备本工种所必需的机具;
4.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进度要求施工,若不服从,每次罚款100元;
5.、各工种要紧密配合,不但要爱惜自身产品,同时要注意保护其它公众的产品,如出现损坏他人产品的情况,视情节每次罚款50~500元.
6.、注意安定团结,管好自己的工作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如若发现,每次罚该班组2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7、把好进人关。如若发现盗窃行为,罚该人所在班组 500元,并由该班组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无条件辞退此人。
8、以上各条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如若发生,一经确认,当月结算时扣除。
9、按文明工地的要求施工,各工种做到工完场清,材料按归类整齐码放到指定的地方;
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月日:
民用建筑工程协议书合同 (4)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彰武市金科大厦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协议并形成如下条款,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结构类型:
4、建筑面积
5、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以正式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确定数额为准。
6、施工场地条件:20 年6月日之前应完成“三通一平”,其中施工用水由甲方提供水源,乙方配备供应施工用水机具,施工道路由乙方负责,公共道路由乙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提供施工用电及一级箱到现场,施工中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量支付水电费。
7、工期,合同工期为2.5年,开工日期20 年6月 日至20 年10月31日,总工期为 天。
8、工程质量:合格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工程承包范围:全部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桩、土方、土建、给排水、暖通、电照等,下列项目:电梯、消防、喷淋、通风、弱电等专业分包项目,乙方负责预埋、预留等内容。配合专业分包工程项目界限。
a、基础土方工程的挖土、外运、回填在本合同内土方外运回填,运距据实签证为准。
b、桩基另行分包。
c、电梯、消防、喷淋通风、弱电等专业项目另行分包。
2、甲方要求:本工程合同(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再行转包和分包主体工程,并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三、付款方式:
l、乙方收到工程款同时提供正式收款发票
乙方垫资施工至(住宅)、(办公)、(商业)等单体地上每局部五层拨付一次,乙方上报已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支付己完工程量的75%,如果甲方没有审核完毕,参照乙方上报工程量计算为依据拨付。
2、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与30日内结算完,甲方向乙方拨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工程款。
3、剩余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按国家规定合同保修范围内),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期满与十五日内支付全部工程质量保证金。
4、甲乙双方竣工计算期限,待甲方收到乙方结算书次日算起2个月内审计完毕,结算中双方如有争议必须通过当地造价
部门裁定。
四、结算方式:
1、工程造价土建安装工程造价按辽宁省08年定额,三类工程取费,作为甲乙双方工程结算造价。
2、执行20 年《辽宁省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辽宁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辽宁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定额》及相关定额、相关费用标准编制施工图结算,认价以外的工程材料价格以同期《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及地方工程造价信息为主,造价信息没有包含及甲方指定设备、材料价格采用经甲方确认市场价格调整,机械费、人工费、措施费项目按定额规定计算,并按相关文件调整执行。
3、采购价格认定:采用造价信息价格的材料以同期信息价格为调差依据,采用市场价格的双方认定价格为调差依据,进度逾期未完成的工程材料价格认定方法:工程逾期未完成的工程材料价格认定方法:工程逾期因乙方原因材料价格下降时,以逾期的材料价格为调价依据,材料上涨时,以批准的工程计划规定的完成时间的价格为调差依据,工程逾期因甲方原因材料价格下降时,以批准的工程计划规定的完成时间的价格为调差依据,材料上涨时,按同期材料价格调差依据。
五、工程设计变更:
l、工程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按照合同明确的范围,以书面形式对工程变更内容进行现场签证,凡属于工程计划(或变更)范畴的工作内容,按计划(或变更)要求施工,凡施工现场需签证的工程洽商或工程变更和涉及工程项目增加的必须由甲方、监理和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生效。乙方必须将现场签证原件汇总编辑成册作为工程结算依据,由此发生的工程费用结算方法执行。
2、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发生后一个月内因乙方责任不办理签字手续,将不增加价款调整。
六、工程管理:
l、乙方现场临时设施:各分项加工场地,设备、料场要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不得影响外网管线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工程施工。
2、工程竣工后(以质检站验收日期为准)90日内,乙方按照《城建档案移交目录》的标准向甲方提供3份完整的竣工资料(档案馆、甲、乙方)同时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的所有相关资料。
3、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制订工程材料和对材料进行认价,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及质量标准采购工程材料。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由甲方驻现场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认证后工期可以顺延。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建、缓建、甲方应在1个月内结算完毕并支付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量的工程款。
3、乙方不按约定工期竣工,不按时交付工程每延误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日违约金,如因乙方施工力量不足严重拖延工期,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撤场,解除本协议并承担因延期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八、本意向书为工程结算依据,具有法律效力,本意向书与正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有不同,以正式建设施工合同为准。
九、未经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20 年5月25日
民用建筑工程协议书合同 (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工作
1、甲方负责洽谈承揽装修业务;
2、甲方负责广告策划和发布,设计方案和制作工服;
3、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工艺说明,巡视督导,验收等方面;
4、负责工程测量,预算,设计,导购,现场管理;
5、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二条:乙方工作
1、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同一着甲方工服,施工现场必须在明显位置悬挂甲方公司标志;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如乙方不按图纸及工艺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乙方应处理好物业及业主的关系,不得和业主争吵,有问题须及时向甲方反映,监理及时协调;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安全;
5、文明施工,管理好工程材料,施工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6、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得私自或以甲方的名义私自承揽业务,如有业务应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承接;
7、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8、乙方负责甲方的所有施工材料搬运到施工现场;
9、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施工现场做到一日一清,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土渣一律装袋存放在指定地点,材料、工具按指定位置整齐排放,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10、乙方自行办理所带队伍人员的公安检查等一切手续,出现问题甲方不负责;
11、乙方不得与现场监理人员及我公司其他人员私下交易,一经发现全部扣除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三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四条: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五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b)、不可抗力;
(c)、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能延误;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每延误一天按工程总额的2%扣除。
第六条:质量标准
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天津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2、乙方应认真按照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检查,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第七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a、材料进场后的材料验收;
b、水、电、暖改造完后的隐蔽验收;
c、防水工程验收;
d、中期(木做收口)验收;
e、工程完工后的整体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3、本工程自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4、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二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收取乙方壹万元作为质量保证押金,乙方承揽每个工程时,甲方从每个工程中扣出本工程最后结算总额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每个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满两年后甲方支付给乙方,质量保证押金待双方合作结束(合作结束时间为乙方最后接的工程竣工日)后满两年。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两日内支付工程派工价的30%;中期验收合格后两日内支付工程派工价的30%,待工程整体完工且业主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工程派工价的35%,其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参照1条)
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7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1—2种方式解决:
1、向 天津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 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其他约定条款(可另附页,附页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乙双方先前所签定的所有协议约定即时解除。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民用建筑工程协议书合同 (6)
为提高工程质量和自身效益,加速施工进度,服从上级__建建筑集团公司各级指导的指挥部的安全施工生产。
一、 工程地点和名称:
1、__市__卓、__小镇、__建建筑集团公司10# - 11#楼框架、木工单项专支摸板和拆除工程。
二、安全管理:
1、乙方进入现场施工、必须由甲方向农民工办理、人身保险、以免发生意外。
2、请所属施工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司的质量、进度、安全要求作业。否则:所遇到处罚,由责任方自负。
三、清包范围:
1、如乙方施工时;因材料不足、停电不能正常施工,误差工期,由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
2、模板范围按建筑面积计算,从基础层到封楼顶开始计算,每平方为 元。
四、付款方式:
1、甲方按每月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给乙方付款到 %每平方米。
2、框架主体封阁楼顶或拆除模板后,甲方给乙方付款到 %每平方米。
3、其它主体验收通过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给乙方支付清帐 %。
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正式施工生效至账清自行失效。
七、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相关法定机关诉讼。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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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有限公司陵水分公司厂房及设备基础,现已做好施工前各项工作准备,经研究同意以包工包料形式发包,为便于工程顺利进行,施工中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经协商共同定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共同遵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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