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收购居间合同
2023收购居间合同1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鉴于:
一、 甲方因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股权转让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股权转让,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股权转让出资方,而乙方亦获知甲方的上述意愿。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标的公司的股东组成及资产情况
上海 有限公司:
上海 有限公司:
第二条:委托事项
一、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二、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与甲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股权转让的数额为不低于 元人民币,受让股权比例为两标的公司 %的股权。
第三条: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接受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资格证明。
二、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控股标的公司的相关情况。
三、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四、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应配合乙方与意向公司的谈判;
六、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第四条:居间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符合股权转让的金额及受让股权比例的股权转让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金额的 %作为乙方佣金,此佣金的有关税款及居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在股权转让款全部到位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佣金。除本条规定的佣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报酬。
二、若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出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佣金或任何形式的居间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佣金,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六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预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需要承担对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包括律师费等诉讼相关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解除及管辖法院
一、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需要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有效期为 ,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致使本合同履行可能违法的;
5)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7)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三、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双方承诺
一、乙方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甲方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三、甲方不应要求乙方做出有违强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的事情。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2023收购居间合同2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鉴于:
1、 甲方因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股权转让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股权转让,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股权转让出资方,而乙方亦获知甲方的上述意愿。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标的公司的股东组成及资产情况
上海 有限公司:
上海 有限公司:
第二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与甲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股权转让的数额为不低于 元人民币,受让股权比例为两标的公司 %的股权。
第三条: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资格证明。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控股标的公司的相关情况。
3、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应配合乙方与意向公司的'谈判;
6、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第四条:居间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1、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符合股权转让的金额及受让股权比例的股权转让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金额的 %作为乙方佣金,此佣金的有关税款及居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在股权转让款全部到位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佣金。除本条规定的佣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报酬。
2、若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出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佣金或任何形式的居间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佣金,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六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预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需要承担对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包括律师费等诉讼相关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解除及管辖法院
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需要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有效期为 ,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致使本合同履行可能违法的;
5)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7)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双方承诺
1、乙方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2、甲方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甲方不应要求乙方做出有违强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的事情。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2023收购居间合同3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将深圳市龙岗区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下称该公司)的股东居间介绍给甲方,以使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现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居间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义务
甲方或(及)其关系人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后3日内,向乙方支付居间费人民币 圆整(¥ 元正)。
二、乙方义务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将该公司股东介绍给甲方,积极撮合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
三、甲方权利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披露该公司股东,甲方或(及)其关系人与该公司股东就受让该公司100%股权达成协议。
四、乙方权利
4.1乙方有依照本合同收取居间费的权利。
4.2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发生争议或(及)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乙方有豁免权。
五、名词解释
甲方“关系人”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具有以下关系的个人或组织:①甲方直系或旁系血亲、姻亲;②甲方任职或拥有股份、份额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③甲方通过关联交易、合同等实际控制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④其他由甲方实际控制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六、违约责任、纠纷处理
6.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双倍的居间费。
6.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居间费。
6.3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甲方、乙方应提交深圳仲裁委裁决。因仲裁发生的仲裁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七、生效要件、合同文本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陈建波签字后即具法律效力。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以下无正文)
甲方(正楷签名):
身份证号码:日期:
乙方(正楷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期:
2023收购居间合同4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收购企业资产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收购(收购对象名称);
(收购对象)概况:
第二条委托收购价格为人民币元。本委托收购价格为包干价,包含乙方为促成项目成交所支出的各类费用。乙方应当在不高于本委托收购价的基础上开展收购事宜。
第三条甲方授权乙方代表甲方与转让方就收购事项进行前期洽谈,拟定和收购事宜相关的收购方案。
第四条甲方保证提供的资料和自身资金实力的真实性,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五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在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下列资料:
1、甲方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甲方基本情况简介;
5、甲方关于同意收购事项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第六条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有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公开的部分,应当另行出具文件,具体说明不公布事项的范围及乙方可以向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范围。
第七条对于甲方按本协议第六条提供的资料,乙方均认为可以向股权转让方或其主管部门提供,并已获得甲方授权。甲方按前条规定出具了书面文件的除外。
第八条双方均应就委托事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承担保密的义务。除非法律或有管辖权的法院、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机关明确要求,双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向与交易无关的第三方披露或提供任何资料和文件。
第九条甲方指派专人配合乙方工作,完成本次收购事宜。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委托处理收购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事项的,应当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条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如实客观的通报相关情况。甲方应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资料。
第十一条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委托收购行为,不得违反付款约定,不与转让方私下接触,洽谈成交。
第十二条甲方同意在项目进入正式启动阶段后(以乙方取得转让方授权转让委托书为准),积极配合乙方,按要求交纳收购保证金,保证收购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乙方促成甲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的,视为乙方完成了本协议约定的委托事项。
如项目实际成交价低于本协议委托收购价的',甲方同意将其中的差额部分作为佣金支付给乙方;如实际成交价和委托收购价之间的差额低于委托收购价的2%的,则不按照差额计收佣金,甲方按照委托收购价的2%向乙方支付佣金。甲方应当在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后5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十四条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至本协议期满两年之内,甲方如与转让方在未经乙方允许或监督的情况下,私自达成与本协议同一标的的资产转让协议的,则视为乙方委托收购成功,甲方必须继续履行委托承诺,并按双倍方式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的,应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生效,有效期自签约之日起 个月止。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2023收购居间合同5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将 市 区 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下称该公司)的股东居间介绍给甲方,以使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现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居间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义务
甲方或(及)其关系人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后3日内,向乙方支付居间费人民币 元整(¥ 元整)。
2、乙方义务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将该公司股东介绍给甲方,积极撮合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
3、甲方权利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披露该公司股东,甲方或(及)其关系人与该公司股东就受让该公司100%股权达成协议。
4、乙方权利
4.1 乙方有依照本合同收取居间费的权利。
4.2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发生争议或(及)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乙方有豁免权。
5、名词解释
甲方“关系人”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具有以下关系的个人或组织:
①甲方直系或旁系血亲、姻亲;
②甲方任职或拥有股份、份额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③甲方通过关联交易、合同等实际控制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④其他由甲方实际控制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6、违约责任、纠纷处理
6.1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双倍的居间费。
6.2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居间费。
6.3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甲方、乙方应提交深圳仲裁委裁决。因仲裁发生的仲裁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7、生效要件、合同文本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陈建波签字后即具法律效力。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正楷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期:
乙方(正楷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期:
2023收购居间合同6甲方:
联系方式:
乙方: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事项
终促成乙方与分包公司签订该工程项目承包施工合同。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工程项目的信息,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三、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分包公司进行合同谈判。
2、居间成功后,则由乙方全面履行和分包公司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乙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利益和损失,与甲方无关,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与甲方产生纠纷。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费用按工程实际方量计算,为每方计算。
2、居间报酬在乙方和分包公司签订合同之后,机械进场向甲方支付 万元(¥ 元)。其余部分按每月工程进度拨款方式支付。
3、居间成功后,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按实际方量支付相应的居间报酬,则逾期每日按相应居间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可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甲方给乙方介绍该土方工程,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的信息费用。乙方与分包公司签订合同之后,该报酬作为甲方居间活动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双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做出不利于双方的行为,否则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后生效,开工 年__月__日至竣工 年 月 日,工程完工合同自行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不得将本合同转让(或委托)他人。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
合同签订日期:
2023收购居间合同7委托方(甲方):上海 有限公司
居间方(乙方): (身份证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就委托乙方居间促成位于上海市 X之股权收购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拟出售位于上海市 X的资产,现特委托乙方作为居间人促成该资产权属的成功交易,交易方式为资产所属企业上海 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第二条 资产概况:
(1)资产名称:
(2)资产四至:东至江宁路,南至昌平路,西至陕西北路,北至海防路;
(3)资产占地总面积 ㎡,建筑面积为 ㎡(容积率: ),建设用地规划性质:商业办公综合用地。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做好促成该资产出售事宜的相关配合工作,包括配合甲方收集、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信息、资信证明以及应由资产受让方提供的各种文件、信息及甲方出售该项资产所需的各种文件等。
2、甲方应配合乙方收集提供出售该项资产所需的各种文件、资料、信息。
3、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并且甲方保证给予乙方的居间费用不被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所知悉。
4、甲方承诺一旦该资产的正式转让合同签订,并按照正式转让合同实际收到合同首期款项后,甲方即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居间报酬的义务。
5、乙方应积极认真地把甲方介绍给资产买方,并及时沟通情况。尽力促成该资产的成功交易。
6、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委托方与出让方签署合同以后,无论资产转让协议各方是否再变更、终止合同,委托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
第四条 居间报酬、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1、凡是甲方、甲方的关联公司与乙方所引入资产受让人签订正式的.股权资产转让合同,即视为乙方已经按约完成居间服务。
2、双方经协商确定,该项居间服务的居间方报酬为:甲方与资产受让方合同最终交易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计取,居间报酬合同税费由居间人承担。
3、居间报酬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在甲方与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资产股权转让合同,并在甲方收到转让合同首期款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额乙方居间报酬。
4、甲方将居间报酬支付到乙方指定的帐户,由该帐户所有公司乙方向在收取款项前应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真实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具体帐户在居间报酬支付前,乙方书面告知甲方。
第五条 居间活动的费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居间成功后,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居间报酬,则甲方除应履行支付该居间报酬外,还应从逾期之日起就延迟支付金额按每日千分之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委托方甲方与受让方签订该资产的正式转让合同后,需同时告知居间方乙方。如委托方甲方未告知居间方乙方与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资产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及构成委托方甲方与受让方双方实际交易合同的,居间方乙方均有权利依照本协议获取居间报酬。
3、乙方对本合同履行期间获知的甲方公司商业秘密、甲方与资产受让方签订的合同内容等均负有保密义务,若乙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乙方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赔偿。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七条 其他约定条款
1、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如果委托方与居间方所提供的出让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即使本合同委托期满后壹年以内,委托方在没有书面告知居间方之前,不应与该出让方进行单方面协商并签订任何转让协议、服务协议、合作协议,否则视为乙方完成了居间工作。
2、有效期内,居间方乙方未能促成委托方甲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委托方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间报酬,亦不承担居间方乙方任何费用。
3、正式股权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履行合同情况、违约行为等,与居间方无任何法律关系,由该合同的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不影响委托方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居间方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4、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两份,委托方一份,居间方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 居间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2023收购居间合同8甲方:
乙方:
一、总则
1、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依法享有期货经纪经营资格的独立的中国企业法人。
2、乙方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乙方愿意以居间人的身份,受甲方或客户委托为双方提供订约机会或其他推广业务。
4、甲方亦同意接受乙方以上的申请及提供的服务。
二、居间事项
1、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委托乙方推广甲方所经营的期货业务,向甲方推荐客户,并促成客户与甲方签订《期货经纪合同》。甲方有权根据国家规定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对与客户签订的《期货经纪合同》做出调整,而无须事先通知乙方。
2、甲方对乙方所介绍的客户要认真负责。乙方须协助甲方收集及向甲方反馈客户在期货交易中所出现的问题。
3、乙方须接受甲方关于对客户资信等情况了解的要求,并予以协助。
三、酬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作为居间人为甲方介绍期货投资客户,客户统一签署由甲方出具的《期货经纪合同》,甲方按约定给乙方支付报酬。
2、酬金计算。
根据甲方与客户约定的手续费收取标准,扣除相关交易所手续费、风险准备金,甲方留存单边 元/手(铜为万分之零点 ),余额返给乙方。
交易所推出的新品种,客户手续费收取标准及返佣标准双方另行协商。
3、酬金支付方式。
酬金按月以人民币结算。
4、甲方第二个月20日前将上月返佣付至乙方指定账户,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5、乙方指定账户如下:
收款人全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上述账户除非乙方书面正式通知甲方修改,均被视为有效账户。
6、税项。
乙方应得酬金中的应缴税项(含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客户的期货交易、结算、风险控制及保证金等事项管理;
(2)依照本协议规定按时间向乙方发放报酬;
(3)督促乙方严格履行本协议的各项约定,并拥有对发生违约行为的乙方暂停工作、缓发/扣除部分或全部酬金、不予续约或立即终止协议的权利。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本协议规定按时向甲方收取报酬。
(2)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并接受甲方监督。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并执行甲方制定的所有适用于乙方的规章制度以及甲方制定的客户收费标准。
(4)不得向其介绍的客户承诺盈利,并应正确阐述期货交易存在的风险。
(5)乙方应在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范围内向甲方提供居间服务,除非得到客户正式书面的授权,不得从事指令下达、资金调拨的行为;如违反上述条款,由居间人承担责任。
(6)非经甲方正式授权,乙方无权代表甲方与客户签署任何协议。
(7)乙方不得为客户提供集中交易场所,不得以期货公司的名义设立经营服务网点。
(8)乙方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损坏甲方及甲方其他业务人员、居间客户的名誉,不得扰乱甲方及其他业务人员的'正常业务秩序,不得开发甲方和其他业务人的已有客户。
(9)乙方要终止本“期货居间协议”、离开甲方公司,须提前30日通知甲方。如在相关行业流动继续从事期货居间业务,须得到甲方公司书面认可。
五、保密
本协议任何条款、及本协议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均属于应该保密的信息,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正式许可,不能以任何理由,在任何场合泄露、披露本协议任何条款及本协议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否则,守约一方有权行使第七条所规定的权利。
六、其他事项
1、乙方明白并同意乙方并非甲方的正式职工,不纳入甲方劳动编制,仅为独立承担责任的主体。乙方仅享有本协议规定的酬金,不享有劳动福利、保险等权益。
2、乙方不得以甲方职工、委托人或任何身份,代表甲方发表、签署任何文件、或承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乙方签约前已经阅读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及甲方各项相关业务资料,乙方同意并愿意遵守。
4、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及国家政策的要求对公司规章制度作相应调整,乙方在此承诺接受并遵守。否则,本协议将自提出异议时自动终止。
5、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发生变更时,须提前3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甲方仍然有权视为有效账户。
6、双方在本协议书上所确定的地点及联系方式,除非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均为有效联系地点。
七、违约责任
1、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任何一方均应履行本协议条款及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2、如果甲方延期支付酬金超过30天,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立即支付已经到期的酬金。
3、如果居间人在签订居间协议后,在协议管辖范围以外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或违约的活动,由居间人单独承担责任,订约公司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提前解除本协议时,双方应该结清因为履行本协议产生的债权债务。否则,双方仍然应该遵守第四节第二款的约定的义务。
八、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
1、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否则视为违约。
2、有关本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的书面文件,是本协议当然的附件,与本协议约定不同之处,具有高于本协议的法律效力。
九、争议的解决及管辖
因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生效条款
本协议书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上海 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有权签署)
乙方:
(有权签署)
年 月 日
2023收购居间合同9委托方(甲方):
居间方(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就委托乙方居间促成位于上海市 之股权收购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拟出售位于上海市 的资产,现特委托乙方作为居间人促成该资产权属的成功交易,交易方式为资产所属企业上海 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第二条资产概况:
(1)资产名称:
(2)资产四至:东至江宁路,南至昌平路,西至陕西北路,北至海防路;
(3)资产占地总面积 ㎡,建筑面积为 ㎡(容积率:),建设用地规划性质:商业办公综合用地。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做好促成该资产出售事宜的相关配合工作,包括配合甲方收集、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信息、资信证明以及应由资产受让方提供的各种文件、信息及甲方出售该项资产所需的各种文件等。
二、甲方应配合乙方收集提供出售该项资产所需的各种文件、资料、信息。
三、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并且甲方保证给予乙方的居间费用不被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所知悉。
四、甲方承诺一旦该资产的正式转让合同签订,并按照正式转让合同实际收到合同首期款项后,甲方即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居间报酬的义务。
五、乙方应积极认真地把甲方介绍给资产买方,并及时沟通情况。尽力促成该资产的成功交易。
六、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委托方与出让方签署合同以后,无论资产转让协议各方是否再变更、终止合同,委托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
第四条居间报酬、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一、凡是甲方、甲方的关联公司与乙方所引入资产受让人签订正式的股权资产转让合同,即视为乙方已经按约完成居间服务。
二、双方经协商确定,该项居间服务的居间方报酬为:甲方与资产受让方合同最终交易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计取,居间报酬合同税费由居间人承担。
三、居间报酬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在甲方与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资产股权转让合同,并在甲方收到转让合同首期款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额乙方居间报酬。
四、甲方将居间报酬支付到乙方指定的帐户,由该帐户所有公司乙方向在收取款项前应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真实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具体帐户在居间报酬支付前,乙方书面告知甲方。
第五条居间活动的费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居间成功后,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居间报酬,则甲方除应履行支付该居间报酬外,还应从逾期之日起就延迟支付金额按每日千分之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二、委托方甲方与受让方签订该资产的正式转让合同后,需同时告知居间方乙方。如委托方甲方未告知居间方乙方与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资产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及构成委托方甲方与受让方双方实际交易合同的,居间方乙方均有权利依照本协议获取居间报酬。
三、乙方对本合同履行期间获知的甲方公司商业秘密、甲方与资产受让方签订的合同内容等均负有保密义务,若乙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乙方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赔偿。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七条其他约定条款
一、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如果委托方与居间方所提供的出让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即使本合同委托期满后壹年以内,委托方在没有书面告知居间方之前,不应与该出让方进行单方面协商并签订任何转让协议、服务协议、合作协议,否则视为乙方完成了居间工作。
二、有效期内,居间方乙方未能促成委托方甲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委托方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间报酬,亦不承担居间方乙方任何费用。
三、正式股权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履行合同情况、违约行为等,与居间方无任何法律关系,由该合同的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不影响委托方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居间方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委托方一份,居间方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
居间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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