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装修合同

时间:23-09-29 网友

装饰公司装修合同

  篇一:装饰公司家装标准合同

  合同编号:

  家 居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合 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 1

  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书

  甲方

  姓名:

  身份证:

  联系电话:

  乙方

  姓名: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实行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装修工程地址:

  2、 住房结构(框架、砖混):

  3、 住宅房型: 室厅卫。

  4、 施工面积:平方米。

  5、 装饰施工内容:(详见施工详图和工程预算表)

  6、 委托方式(包工半包料)

  7、 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元。

  经双方认可,施工过程中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工程款,据实结算。

  8、 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竣工,如遇自然灾害、

  天气原因及不可抗力原因工期顺延。

  第二条 付款方式

  1、 甲方四期向乙方付款.

  2

  第一期:签定合同之日预付工程总造价的60%计人民币 元,用作材料款.

  第二期:在水电结束,瓦工验收之后两天内,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0%计,人民 币元,用作材料款。

  第三期:在木工验收之后两天内,支付工程款计人民币8% 元,用于支付人工工资等.

  第四期:全房竣工工验收后三十天内付清所余工程款计人民币2% 元,如未按时清付,按每日一百元增加尾款。

  2、 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相应增减工程总价款,增减项款在三期款清付.

  3、 如在签订验收单后未按时间交付后期款项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将延长总工期,

  如累计超过十天将按每日一百元赔付工期延误赔偿金。

  第三条 工艺质量

  1、 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

  2、 施工工艺及质量标准依据湖北省、宜昌市装饰协会制定的《家庭装修施工规范

  及质量验收标准》.

  3、 甲方自备所有材料设备,列入材料设备清单;甲方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承

  担责任,乙方仅对施工质量负责。

  4、 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由乙方施工监理专职负责。

  5、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后起为水电保修二年 、其它保修为一年,保修人工费用

  由乙方承担,材料费由甲方承担。(注:人为损坏按实际施工项目计算)

  6、 工程质量严格按四川省装饰协会制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执行。

  第四条 具体工作

  一、甲方的工作

  1、及时办理项目变更及工程验收手续。

  2、负责办理施工手续及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的审批手续。

  3、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滞留的家具

  及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及时提供合格的自备材料及设备等。

  5、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并付费,负责协调邻里及物业之间关系,保证施工时间。 3

  6、甲方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须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协商。

  7、甲方与有关部门协调,做好现场治安、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

  用。

  8、甲方应承担小区物业的物业押金费,电梯使用费、楼道维护费、垃圾清运费等

  相关费用。

  二、乙方的工作

  1、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严密组织,确保工期.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说明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3、妥善保护甲方留存在施工现场的家具、陈设以及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物、设备

  管线等.

  4、做好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处理好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的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7、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检查。

  第五条 项目变更

  1、项目增减:乙方施工期间,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或增减工程项目时,应事先

  在后继工序开始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定项目变更结清新增加的工程价款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工期随增加项目量顺延。甲方未办妥变更手续,乙方不予受理,并按原定合同内容继续施工直至完工.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

  第六条工期延续

  1、 甲方要求比合同规定的工程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

  并签定工期变更协议。

  2、 因甲方未按约定购置材料到工地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对乙方造成误工的,还

  应付误工费。

  3、 因乙方责任,未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因项目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四小时以(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因此造成乙方的误工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4

  第七条工程验收

  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和国家GB 50327-2001《住宅装饰装

  修工程施工规范》为标准。

  2、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施工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

  期顺延。

  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协商,在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而影响竣工日期的,由双方协商而定。

  5、 阶段性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包括隐蔽工程在内的各阶段性工程

  验收的手续,甲方如不能按预约规定的日期参加验收,则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6、 工程竣工验收:甲方应在接到竣工验收通知起三日内进行验收,办理验收手续,

  或提出修改意见;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或返工的,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进行验收,未能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完工验收报告已获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甲方需另定完工验收日期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并

  由甲方承担三日后开始的工程保管费用,每天按装修总造价的万分之八计取.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返工费,工期不顺延.

  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 合同生效后,履行期届满前,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按合同价款的1%支付违

  约金,因擅自解除合同,造成双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第九条 争议处理

  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1、向当地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解决。

  2、通过仲裁解决.

  3、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条 合同修改

  5

  篇二:装饰公司合同范例

  装 饰 设 计 工 程

  委托方签字:

  承接方签字:

  合 同 编

  合 同 书 (甲方)(乙方)号:

  合 同 书

  委 托 方(甲方):

  身份证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承接方(乙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潢设计及施工。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详细地址(注册门牌号码):

  目前详细地址:

  、空间规格: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施工内容:详见及施工图。

  、委托方式:①全装(基础装修加主材)( ); ②基装(人工加辅料)( )。

  、工期为( )天,具体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第二条:工程款价

  、工程总造价(金额大写)

  第三条:质量要求

  、验收标准,双方同意执行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YG32—97《中华人民共和国室内装饰

  施工工艺及验收标准》.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应提出书面要求,由此产生的费

  用由甲方负责。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设备、产品、材料出现问题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乙方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应在材料到场两日内由甲方验收,如超过验收时间,逾期

  视同甲方认可。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详见附件(三)《甲方提供材料表》内容,此材料应该

  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及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

  第五条:付款方式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表,应在补办手续时结算所有款项方可施工.单项目施

  工验收完成后再增加施工内容所产生的费用应在原单价的基础上增加10%的费用金(为材料损耗、运输及管理的费用不可减免).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细见附件(二)《装饰工程结算表》。(涂改无效)

  其它:

  甲方不按时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工期自然顺延,具体时间为乙方发出催款通知之日至甲方交款之日.验收合格后(按乙方公司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书内容执行),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乙方有权不交付使用.

  、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材料规格型号、设备品种需要变更,详见本合同的附 ,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出施工变更单,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安排施工.增减项目的价款,须办理书面手续或当场结清。甲方未经上述变更程序私自变更增减项目,乙方将视为甲方自动放弃售后服务保障,并承担因此对乙方造成的所有的经济损失。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付工程价款的,每延期一天即按未付工程价款的5‰支付给乙方滞纳金.

  、甲方如向银行按揭贷款的,须在签订合同当日向乙方提交相关文件,并按照银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甲方贷款未获批准,应在10日内交付工程价款。 第六条:工程工期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迟完工,每延期一日,按工程价款的 1 %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

  方。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迟完工,每延期一日,按工程价款的 1 %作为误工支付给乙方,未按规定交纳工程款属于因甲方原因延迟完工。违约金总额不超过人工费总额。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若由甲方自

  行采购的材料,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此发生的人工费由甲方承担。

  、乙方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出、改动原建筑物结构及各

  种设备管线。

  、在施工中双方对工程质量问题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双方应主动协调、处理,尽快

  解决纠纷,以利继续施工,不按违约或延迟工期论处。

  、工程开工前,甲方办理手续,保证乙方正常施工条件.如果由于甲方没有办理好进

  场手续而延误工期,责任在甲方,工期顺延。

  、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

  和延迟工期,由甲方负责。

  、如遇下列情况工程延期可顺延:在施工过程中连续停水、停电4小时或间歇性停水、

  停电两天以上,因相关部门的政策原因而延误工期;因不可抗力而延误的工期。

  第七条:工程验收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详细见附件(五)《室内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为使甲方更准确

  的掌握工程质量及进度,乙方实行分段分项验收,甲方应在该工程完工后两日内配合验收,如该项工程未达到合格标准,甲方可在三日内提出修改意见,逾期视为验收合格。待工程全部结束后,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甲方不得再以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付工程尾款)

  、施工工期到期后,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的三日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力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的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工程竣工乙方未与甲方正式交接前,未能经过乙方同意甲方私自加门、加锁,使乙方的工作人员无法进入施工现场,或提前入住使用。乙方都将视为甲方已默认工程符合合格标准,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将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其它事项

  、 甲方

  、 必须在签订施工合同三日内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双方做好交底验收记录。

  、 在乙方正式进场施工前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成品保护费用(500—2000元不等)。如不办理成品保护手续及费用,乙方将不承担产品保护的责任和义务。

  、 如需要拆出、改造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屋管部门办理书面核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 为保证施工开工时间,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办理完物业所处小区内的管理手续,所涉及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此引起的工程延期,责任有甲方自负。

  、保证向乙方无偿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并确保乙方使用的时间。

  、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或与物业部门发生管理冲突,甲方应向物业部门做好协调。

  、甲方应保证委托乙方装修的居室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进行施工或发生债权,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

  、乙方负责将施工垃圾运送于离门洞不远于50米的指定垃圾堆放处,垃圾外运费用由甲方负责。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理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须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售后服务

  、自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后即日起,乙方承担两年保修责任。公司以签订验收合格单上日期为准。超出保修范围内的项目,甲方如需要乙方施工人员协助维修,将按乙方公司统一的《维修费用明晰表》执行。甲方未结清尾款,乙方公司不承担任何维修责任.(保修期不予顺延)

  、包工、包材料的施工(不含甲方购买部分的材料),保修期内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均由乙方承担。

  、保修期的保修内容采用修复形式,而且只对装潢质量负责,不承担其他连带责任

  篇三:简单装修合同书.。。

  装修合同

  委任人:刘蓉娟

  施工单位:广东桂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就工程,经双方充分的在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如下:

  一、工程名称:室内装修

  二、工程地点:青年南路警察小区1—2—202室;建国北路五金公司家属院1—1-301室

  三、工程项目内容:

  见材料明细清单

  四、工程期限:本工程自2011年6月10日至2011年8月10日完工。

  五、工程造价为人民币:贰拾陆万捌仟贰佰伍拾壹元整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交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70%预付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至完工,分期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25%工程款,余额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付清.

  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两日内如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将剩余款项全部付清.

  七、材料设备:

  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

  八、工程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工。

  2、乙方负责制定各类制作的材料明细,双方认可后,该资料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由于乙方制定的材料明细缺陷造成追加投资,及材料计划不足需增加的投资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4、乙方应了解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施工方负责。

  九、工程质量:

  1、本工程以各类工程作法的普通合格工程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各类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一年.

  十、工程验收:

  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要求和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

  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如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验收日期。

  十一、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返本合同的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返方负责赔偿给守约方。

  十二、备注:

  本合同有不详之处,甲、乙方通过协商补充协议或条款,如本合同甲、乙方发生纠纷,双方有权向本合同签字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判决执行。

  十三、本合同报价表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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