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车服务合同15篇

时间:23-07-08 网友

班车服务合同15篇

班车服务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租赁乙方车辆,乙方为甲方职工上、下班提供通勤服务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车辆、租赁期限与通勤服务内容

  1、租赁车辆要求:普通大型公交车。

  2、租赁期限:20 年4月11日下午至20 年 6月30日。

  3、租赁服务内容:在租赁期限内,根据甲方工作安排,乙方每天为甲方职工上、下班往返提供通勤服务一次。通勤服务具体路线如下:

  上班路线:东风汽车大道—油坊岗—南周新村—工厂(暂定,具体停靠点根据实际情况再做调整)

  终点站:襄阳东风李尔泰极爱思汽车座椅有限公司。

  下班路线:原路返回

  甲方通勤线路若需临时调整,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若有特殊事情,依照具体情况而定。

  二、租赁费用确认及付款方式:

  1、由甲方指定人员与乙方驾驶员在每日的"车辆行驶结算单"上签字确认。该结算单经过核实后,方作为结算的依据。

  2、上、下班往返通勤服务一次(两个单趟),按照300 元/天(含税)的单价结算。

  3、每月15日之前,根据实际"用车天数和车辆行驶结算单",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的租赁通勤费,甲方在乙方出具通勤服务费发票后方可付款。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通勤服务费。若不能按时支付费用,乙方暂停发车,待费用付清后,乙方再发车。在此期间,乙方应按费用的10%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向所有乘车人员告知乘车的安全注意事项,要求所有乘车人员遵守乘车管理规定,文明乘车,按规定时间、站点上、下车,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驾驶员或稽查人员若发现有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者,有权责令其立即下车),严禁在车内吸烟、进食。若出现甲方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和损失。

  3、甲方需调整通勤车运行计划时,应至少提前一个小时通知乙方。

  4、甲方有责任教育职工按规定站点上下车,并督促乙方驾驶员按规定时间发车。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派遣本协议约定的车辆,根据双方约定的运行线路、停靠站点及运行时间提供优质的通勤服务,并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律法规,若有违规则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2、乙方保证提供的车辆车况良好、合法、卫生整洁、准点、守时、技术安全可靠,车辆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在运输过程中,无故发生时间延误,中途掉人等情况,甲方将对问题车辆扣减租车费用50 元/人次;乙方负责甲方乘坐人员的乘车安全,若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事故责任与损失。

  3、乙方负责通勤车的行车安全,负责甲方乘车人员的人身安全,应选派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技术过硬、责任心强、持A3以上的驾驶员驾驶通勤车并将驾驶证件复印件交于甲方备案,应按照车辆管理规定进行车辆年检,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将保养的单据的复印件在甲方备案,保证车况正常良好,运行安全可靠。通勤车的维护、保养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通勤服务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及造成的损失亦均由乙方负责。

  4、通勤车到达甲方上班地点后,应按照甲方指定位臵有序停靠。

  5、乙方驾驶员在甲方上班区域内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密等管理规定。

  6、通勤车应制作清晰的乘车标识,应保持卫生清洁,应准点守时。通勤服务时,不应搭乘甲方以外的乘客。

  7、乙方应保障行车安全,保障通勤服务车辆运行畅通,满足正常通行需求。因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车辆停驶,乙方应在1小时内及时更换其他车辆投入运行。

  8、乙方应保证每年度总出车率为100%(本协议约定车辆或同类型、同档次车辆的年度总出车率不低于95%),准点率不低于98%(应甲方要求变更时间的,以变更后的时间为准)。

  9、甲方下午下班时间因加班需延长,由甲方分管车辆部门(总务)提前两小时通知乙方,若乙方在甲方通知规定的一小时内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来执行,甲方有权进行考核乙方,考核金额每次50 元;但是甲方下班时间不得超过晚上19点或者加费用50至100 元。

  10、乙方若需要变更通勤车辆和驾驶人员,需提前一周向甲方报备,甲方同意之后才可实施变更。

  四、双方的权利

  1、甲方的权利:因乙方车容车况、通勤时间、整体服务等方面不满足甲方要求,甲方将提出书面整改要求。

  2、乙方的权利:当甲方存在连续2个月而不按时对乙方进行结账,乙方则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

  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则需提前至少15天告知对方。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双方协商处理。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年度发车准点率若低于98%(每超10分钟算一次不准点),按次计算每次罚款50 元;累计超过5次,视为减少发班一次,罚款200 元。罚款从月租赁费中扣除(不计因水涝、冰雪灾害、突发的路堵车堵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晚点)。

  2、乙方在运行途中车辆发生故障或车辆发生事故时,超过1小时未及时另派车接送甲方职工的,每次罚款100 元,罚款从月租赁费中扣除。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事故,而是由甲方处理的情况下,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则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车辆应严格遵守甲方厂区内的行车规定,限速行驶,按指定位臵停靠。若违反规定发生事故,责任及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文明服务,礼貌待客,如有违纪行为,每次罚款100 元(罚款从租赁费中扣除),同时乙方应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5、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的,应按照本协议剩余期限正常履行理论计算的租赁费用的30%进行赔偿。

  七、其它约定

  双方单位出现合并、分立、撤销等情况,需变更协议,应当提供有效证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八、双方应遵守本协议,认真履行各自职责,避免给对方造成损失,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开户行:账 号:代表签字:日期: 年月 日

  乙方(盖章):开户行: 账 号: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班车服务合同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居住地:

  邮编: 电话 手机

  一、挂靠车辆服务基本信息

  车牌号码 生产商 启用日 车型 车吨位

  经营范围:

  二、车辆管理费

  1、车牌号码:挂靠管理费 元/月。全年 元。

  2、乙方须于每月22日向甲方交付下一个月的规费。

  三、甲方义务

  1、向甲方提供随车合法有限的车辆证件,代保管车辆《登记证》;

  2、代为乙方缴纳法定税费;

  3、代为乙方缴纳车辆"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计免赔险"及其他险种;

  4、协助乙方办理所聘驾驶员的资质审核等相关手续;

  5、查验乙方聘用的从业人员的《劳务合同》及"综合保险"缴纳凭证并留取复印件;

  6、对乙方驾驶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7、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及保险理赔事项;

  8、为乙方落实车辆的小修’二级维护的年检、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检测;

  9、履行其他法定义务。

  四、乙方义务

  1、所聘驾驶员合法有效的驾驶证(驾龄三年以上)、身份证、从业资格证上述证件在核对原

  2、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车辆营运证件’承担毁损、灭失后的补办费用。承担被他人冒用、

  3、承担各项法定税费及全部营运城北及车辆保养、修理及年检、强制保养检测、技术等级

  4、必须向制定的保险公司投保乙方公司使用的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每辆100万 元/年)车损

  5、必须于聘用人员签定《劳务合同》向所在县区劳动管理中心参加被聘用人员的《综合保

  6、发生交通事故后,在报警的同时报告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由甲方协同事故处理并在甲方

  7、向甲方交付安全质量事故赔偿备用金(押金) 元/辆。事故处理后,补

  8、承担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不予赔偿金、事故罚款(含安全生产检查’公安机关等部门对

  9、承担所聘员工的工资福利和劳动保护、保险等一切费用;

  10、指定一名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管理乙方的安全生产,并向甲方安全部门备案(三辆车

  11、严格遵守甲方一下车辆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1)督促做好车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检测修理车辆。影响安全行车的车辆严禁出车;(重点检查:方向、制动、灯光、各紧固件)

  (2)按甲方通知要求进行,二级维护(二级维护由甲方制定的修理厂作业),定时参加车辆年检、检查、技术等级评定;

  (3)参加甲方统一进行的车辆检查、抽检。

  12、严格遵守一下对聘用人员的管理规定;

  (1)聘用的驾驶员持B照,驾龄必须达到整三年以上;

  (2)聘用人员必须三证合法有效(驾驶证、身份证、从业资格证)

  (3)组织驾驶员每年二次参加甲方定期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

  (4)经甲方审验合格后的驾驶员持甲方发放的《准驾证》、方可上岗作业;

  13、不得擅自将车辆转租、转包、转借及任意调整驾驶员(调整驾驶员须报甲方,并事先审核驾驶员资格),不得以甲方名义与第三人签订任何合同;

  14、负责并承担乙方所聘用员工的伤亡事故处理和一切经济赔偿责任;

  15、承担乙方于第三人的债权、债务及其他经济责任;

  16、依法经营,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及其他利益,承担因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甲方利益应负的法律责任;

  五、新车购置及车辆报废处理

  1、车辆的车籍权属甲方’车辆的产权属乙方;

  2、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合同履行期间车辆报废处理必须交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送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拆车厂。其残值归出资人,乙方不得擅自处置报废车辆,否则将承担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合同终止时,启用20 年以内的车辆可以转籍;

  3、合同期内需购置新车的,由甲方代为办理购置新车及报废旧车的相关手续,车辆所有权属出资人;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因对被用工人"欠薪"、"欠保"遭到投诉二被政府机关查处、处罚的,除补交费用及罚款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押金不予返还。

  2、甲方未履行第三条义务,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3、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无法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索还押金;

  4、乙方应按约向甲方交付规费、管理费、法定税费等约定的费用,逾期交付的每月逾期一天加付带纳金 %违约金。连续二个月欠缴所约定的费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处置乙方所使用的车辆、牌证等,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违反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损害甲方企业信誉的,营赔偿应赔偿一、甲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6、因乙方违约致使合同难以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押金不予返还。

  七、其他事项

  1、双方协商一致,结清债权债务,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2、因法律、法规规定或不可抗力或爽任何乙方的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合作终止,由此造成的甲方或乙方损失各自自负;

  3、未尽事项,爽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原合同事项继续有效;

  4、争议处理原则:以和解为责,依法行使诉讼,权诉;

  5、本合同有效期自车辆转让甲方之日(1)车籍转出之日止;(2)车辆登记日满20 年之前6个月止,或重新签定车辆延缓报废使用合同;

  6、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班车服务合同3

  甲方:

  乙方:

  为满足甲方单位上下班车需求,乙方向甲方提供车辆以及驾驶员的班车租赁服务,双方在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不得将承租的车辆擅自转租或挪为他用,如甲方违反车辆规定而造成的损失或事故,甲方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2、如遇线路停站及运行时间变化,甲方需要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3、甲方班车应指派负责人,乘车员工应该提前候车,班车在运行途中不超时等候。

  4、甲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不得强行要求司机违章驾驶、停车,尊重乙方所派班车司机,如果有事需提早告知,协商解决。

  5、如因驾驶员服务不规范或不遵守甲方相关规定等其他原因,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一周时间内提供解决方案。

  二、乙方的权利和衣服

  1、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提供车辆,并雇佣一名驾驶员为甲方服务。乙方所委派的驾驶员应该有五年以上驾龄并有熟练的驾驶技术。原则上车辆和驾驶员固定,甲方如有正当理由,有权要求乙方调换司机。乙方负责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保证车辆内外整洁,驾驶员统一着装上岗,热诚为甲方服务,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

  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甲方第一上客点准时发车。如因乙方人为因素造成车辆未能在指定时间超过15分钟以内抵

  达始发地点,甲方员工可以4人合租一辆出租车至下车点,车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因车辆检修等客观原因无法完成工作时间接送的,必须向甲方提供替代车辆:如果不能提供替代车辆时,甲方有权扣除租车费用。

  4、乙方应该依法对租赁车辆向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交强险和承运人责任险,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班车员工的人身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驾驶员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如发生行车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对任何第三方(包括行政部门)所产生的任何责任。甲方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强行要求司机违章驾驶、停车,尊重乙方司机,遇事协商解决。

  三、具体服务内容和标准

  1、乙方向甲方提供:47座金龙大巴一辆,车辆号牌: ,驾驶员姓名: ,驾驶证号码: ,驾驶员联系方式: 。

  2、租用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车辆行驶线路:中间停靠站点在不违反交通法规的前提下由甲方指定:上班路线及时间:(7:20)宁海东路浙江南路申鑫大厦——>(7:35)杨

  高南路易初莲花——>(7:45)杨高中路云山路——>

  (8:00)杨高北路东陆路——>(8:15)外高桥保税区五

  号门台中北路8号——>外高桥保税区五号门华京路1

  号。

  下班路线及时间:(17:00)外高桥保税区五号门华京路1号——>外高桥

  保税区五号门台中北路8号——>(17:10)杨高北路巨

  峰路——>(17:15)杨高北路东陆路——>(17:20)杨

  高中路云山路——>(17:30)杨高中路民生路地铁站—

  —>(17:45)杨高南路易初莲花——>过南浦大桥——>

  陆家浜路跨龙路——>金陵东路浙江南路。

  4、车辆租赁费用人民币(大写): 元/天/辆(¥元

  5、驾驶员午餐:

  6、其他费用:司机费用、车辆燃油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由乙方自理。

  7、付款方式:每月结清。乙方应在每月30日之前将发票递交给甲方,甲方在次月10日前,以转账形式支付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

  1、合同在执行当中,双方如有任何一方需要更改合同,需提前 天以书

  面形式通知

  另一方,否则属于违约,需向另一方支付剩余未履行合同租金的 %作为违约金。

  2、在乙方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利提前终止合同。(1)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租赁车辆未达到有关技术标准的。(2)租赁车辆经维修仍不能保证正常使用,且乙方未能提供替代车辆的。

  五、因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按

  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六、合同一式两份,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职务:

  公司名称:

  乙方代表签字:

  职务:

  公司名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班车服务合同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班车服务,双方在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合同:

  1 班车服务内容

  1.1 租赁车辆

  乙方提供车辆数量:1辆;

  1.2 服务期限

  20 年1月1日至20 后12月30日止,合同期满后,若甲方仍需班车,双方另签服务合同。

  1.3 班车服务

  按照甲方制定的路线和时间,负责接送甲方员工上、下班。 行车线路暂定:原厂区南门发车—繁荣路—硅谷大街——万顺小区——新厂区行车时间暂定:上班:从原厂区南门,07:10发车;下班:从新厂区17:15/20:10发车。

  具体停靠站由甲方通知乙方。

  1.4 双休日、国定节假日和夜班用车由甲方通知乙方。 2 乙方承诺服务

  2.1 不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私人隐私。

  2.2 司机礼貌热情,车容干净整洁,安全、准时。

  2.3 需满足甲方的各种车辆需求。

  2.4 司机在开车时不吸烟,不接电话(紧急及简短电话可以迅速接听)。

  2.5 对于中外方人员一律友好接待。

  3 双方责任

  3.1 甲方责任

  3.1.1 按车辆的性能用车,不得任意承载与车辆用途不相符的运输任务,否则,甲方应承担相关的费用。

  3.1.2 甲方不得将承租车辆擅自转让挪作它用。

  3.1.3 甲方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租金,逾期不交租金,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3.2 乙方责任

  3.2.1 保证车辆的各项技术性能处于良好状态,并符合交通法规的规定。

  3.2.2 车辆进行日常维修保养,保持车辆内外整洁,并承担车辆各项费用。

  3.2.3 确保优良的驾驶服务,及时供车、出车、否则,当月不予结算班车费用并赔偿双倍的相应损失,直至甲方找到接替班车为止。

  3.2.4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司机服务有异议时,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司机。

  3.2.5 车辆行车一切交通事故涉及费用和违章罚款均由乙方承担,且在修车期间免费为甲方提供同档次的替代车辆。

  3.2.6 如遇到国家物价部门调整所出租的同类车辆用车价格时,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提出对本合同的租金作相应调整。

  3.2.7 乙方车辆必须要有司乘人员保险和交强险。

  3.2.8 乙方车辆必须车厢内温度,车内平均温度冬季在20℃以上,夏季在30℃以下。

  4 服务费用付款方式

  4.1 租赁费用

  一个接送班次 元/天,两个接送班次 元/天,每月班车租赁费用按照月份实际出车数量对应单价进行核算,核算出月份总费用。

  4.2 付款方式

  乙方每月5日向甲方提供上月结算单,经甲方审核后,与当月15日前开具正式发票,结算上月全额租赁费用。

  5 服务质量保证及处理

  5.1 乙方为甲方提供优秀司机,如甲方不满意,乙方在一周内予以替换。

  5.2 乙方保证车辆状况良好,车内各项设施功能正常。

  5.3 所租车辆在行驶中出现事故或故障时,乙方应立即安排其他车辆接送乘客上下班。

  5.4 合同期间,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则乙方应报销所有乘客上下班打车的全部费用。

  5.5 在工作期间,由于乙方司机的言行对第三方造成的不良影响或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 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万 元。

  7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尽量通过优化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长春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通过有友好协商予以解决或另订协议作为附件。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和有关争议的解决,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执行。

  9 本全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未续签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班车服务合同5

  甲方:

  乙方: (乘客)

  根据 环保和输堵工程的需要,公司为大家提供班车接送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为乙方 提供班车服务。

  二、接送地点: 至 往返双程,如遇道路施工,交通限制等情况,需要改变路线或站点时,乙方应配合。

  三、班车费用:每月 元,每月按22天计算,按月一次性收费,法定节假日或生病、出差、有事等未能乘车,甲方不予退费。如因燃油价格变动或因政策因素而导致班车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四、收费标准:甲方在每月最后 日内有专人收费,乙方凭甲方出具的收费凭证在乘车证上注册后方可乘车。

  五、甲方责任:提供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车辆,经培训合格的驾驶员,确保安全,正点接送乘客,如预车辆发生故障,甲方随时安排替代车辆或租用其他车辆接送乘客,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责任:乙方必须按约定时间、地点准时等待班车,乙方临时有事不乘坐班车时,须提前通知公司或司机,在班车运行中请不要拨打司机电话以免影响司机安全驾驶。

  七、安全责任:乘客登上班车后由司机管理,负责乘客安全。乘客乘车时,如有意外事故发生,所产生的必要且合理的实际费用,先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部分,由相关部门裁定解决,如因第三方造成的事故,按交管部门裁定承担相应责任。

  八、争议处理:为确保班车正常运行,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如单方终止协议,必须承担协议期间内的班车费用,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未达成共识,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班车服务合同6

  甲方:

  乙方:

  根据 环保和输堵工程的需要,公司为大家提供班车接送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为乙方 提供班车服务。

  二、接送地点: 至 往返双程,如遇道路施工,交通限制等情况,需要改变路线或站点时,乙方应配合。

  三、班车费用:每月 元,每月按22天计算,按月一次性收费,法定节假日或生病、出差、有事等未能乘车,甲方不予退费。如因燃油价格变动或因政策因素而导致班车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四、收费标准:甲方在每月最后 日内有专人收费,乙方凭甲方出具的收费凭证在乘车证上注册后方可乘车。

  五、甲方责任:提供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车辆,经培训合格的驾驶员,确保安全,正点接送乘客,如预车辆发生故障,甲方随时安排替代车辆或租用其他车辆接送乘客,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责任:乙方必须按约定时间、地点准时等待班车,乙方临时有事不乘坐班车时,须提前通知公司或司机,在班车运行中请不要拨打司机电话以免影响司机安全驾驶。

  七、安全责任:乘客登上班车后由司机管理,负责乘客安全。乘客乘车时,如有意外事故发生,所产生的必要且合理的实际费用,先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部分,由相关部门裁定解决,如因第三方造成的事故,按交管部门裁定承担相应责任。

  八、争议处理:为确保班车正常运行,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如单方终止协议,必须承担协议期间内的班车费用,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未达成共识,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年 月 日

班车服务合同7

  出租人: 有限公司

  承租人: 有限公司出租人向承租人 有限公司提供租车服务,车牌号码为 .现约定如下: 第一条租金计算

  甲乙双方协商。出车期间,每天租金 为 元,以实际出车天数计算,每月结算一次。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再续签租用合同。 第三条出租人权利义务

  3.1服务期间的一切风险、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出租人承担,与承租人无关.

  3.2服务期间,相关的汽车维修,保养事宜由出租人负责.承租人在汽车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3.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4出车事宜,由承租人统一合理安排,并说明情况,如人数, 所需运送的目的地等.过路费、停车费由承租人承担.

  3.5因出租人的责任造成承租人需要用车而车辆不在位,承租人租用他人车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3.6出租人即驾驶员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班待令派遣. 第四条承租人权利义务

  4.1 在行驶过程中,承租人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第五条违约责任

  双方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 出租人与承租人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

  出租人: 承租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班车服务合同8

  甲方: X

  乙方: X(乘客)

  根据 X环保和输堵工程的需要,公司为大家提供班车接送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为乙方 X提供班车服务。

  二、接送地点: X至 X往返双程,如遇道路施工,交通限制等情况,需要改变路线或站点时,乙方应配合。

  三、班车费用:每月 X元,每月按22天计算,按月一次性收费,法定节假日或生病、出差、有事等未能乘车,甲方不予退费。如因燃油价格变动或因政策因素而导致班车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四、收费标准:甲方在每月最后 X日内有专人收费,乙方凭甲方出具的收费凭证在乘车证上注册后方可乘车。

  五、甲方责任:提供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车辆,经培训合格的驾驶员,确保安全,正点接送乘客,如预车辆发生故障,甲方随时安排替代车辆或租用其他车辆接送乘客,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责任:乙方必须按约定时间、地点准时等待班车,乙方临时有事不乘坐班车时,须提前通知公司或司机,在班车运行中请不要拨打司机电话以免影响司机安全驾驶。

  七、安全责任:乘客登上班车后由司机管理,负责乘客安全。乘客乘车时,如有意外事故发生,所产生的必要且合理的实际费用,先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部分,由相关部门裁定解决,如因第三方造成的事故,按交管部门裁定承担相应责任。

  八、争议处理:为确保班车正常运行,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如单方终止协议,必须承担协议期间内的班车费用,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未达成共识,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X 乙方(签章): X

  法定代表: X 住址: X

  联系电话: X 联系电话: X

  联系人: X

   X年__X月__X日 X年__X月__X日

班车服务合同9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联系方式:

  办公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租用车辆接送单位通勤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用车辆的车型及用途:甲方租用乙方金龙空调客车(39座)两台用于甲方职工通勤用车。在合同期内通勤车运行线路、站点和时间由甲方确定,乙方车辆服从甲方管理和指挥。

  二、租赁期限、租金价格及结算期限:

  1、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1年,自20 年11月1日至20 年10月31日止。

  2、租金价格及缴纳方式:

  (1)每台车租金价格为450 元/台/日。(甲方不承担租赁期内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周六、日员工上班由一台通勤车负责按甲方要求的三条线路接送通勤,每台通勤车费用500 元。如遇公司其它事宜用车,费用根据里程与乙方另行协商。

  (2)甲方于月底前将上月的租金以转帐或现金的形式支付到乙方帐户上,同时乙方将相应金额正规发票(至少50%以上燃油增值税发票,剩余的以运输发票或相应发票)提供给甲方。

  三、甲方的权益和义务:

  1、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上、下班用车时间。

  2、甲方有权按协议规定要求乙方提供良好车况、相应车型的客车,有权要求通勤车卫生、安全、保险等各项保证。

  3、如因乙方原因,致使通勤车未能准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影响甲方生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4、甲方乘车人员应保持车内卫生,并爱护车内设施,如甲方乘车人在车内吸烟、吐痰、乱扔带皮物品,乙方可告知甲方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5、甲方乘车人员应注意乘车安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人员违反规定,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有害、危险的物品乘车;车辆行驶中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在车内吸烟引起火灾等造成的伤害、财产及车辆损失均由甲方乘车人员负全部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如遇油价上调0.5 元/升,日费上调5%。

  (二)乙方责任:

  1、依双方确定的通勤车运行路线及时间,乙方车辆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始发站,保证正常发车接送通勤。

  2、负责对通勤车辆进行管理与维护。

  3、司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确保职工安全。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合同约定,乙方确因车辆故障原因影响通勤的,由乙方自行解决租用相同档次车辆替代,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出租人承担运营风险。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班车服务合同10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为解决西安西仪管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上下班的交通问题,经 公司与协商就租赁班车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车期限:

   月 日至 月 日

  二、租车时间:

  1、每周一至周五每天接送职工上下班(早接晚送)。

  2、用车线路如下:

  去:__x——__x——__x——__x——__x——__x——__x 回:__x——__x——__x——__x——__x——__x——__x

  三、租金及租金交纳:

  1、租用__座金龙空调车一辆,年租金壹拾壹万元整。(现油价按__元测算,如遇油价上涨或下跌,双方可协商适当按公里数增减费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租金方式 现金 。

  3、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方应预付乙方全年租车费的30%租金。满6个月时,付租车费的20%。余款到期后一次付清,付款时,乙方出具相应金额正式发票,甲方按时支付。

  3、由于客观原因(市政修路等)造成临时改线不另行增加

  费用。

  四、要求:

  1、乙方须按规定时间到达乘车点,将甲方上下班职工安全正点接送到地点。

  2、甲方的职工乘车时,必须遵守乘车规则,爱护车辆设备,保证安全乘车。

  3、因乙方原因未按时接送甲方人员,乙方承担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甲方人员在乘车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及死亡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所派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性能,并且是国家允许上路行驶的车辆,所派驾驶员必须有驾驶证,为合格司机(附件:车辆保险单,行驶证复印一并作为该协议的附件)。

  5、所派驾驶员必须有相应级别驾驶证,为合格司机。

  6、乙方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车辆。

  五、此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合同所需附件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即时生效。

  甲方:乙方:

  委托代办人:委托代办人:

  二0__年五月二日

  

班车服务合同11

  协议双方:出租方 –[ ]("甲方")

  承租方 –[ ] ("乙方") 授权代表:

  甲方与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共同协商,双方同意按下列协议条款遵照执行。

  一、 服务内容

  在本协议期限内,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满油商务客车,并配备驾驶人员,为乙方提供班车服务("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服务时间:每周六至周日,早[十]点至晚[九]点 (晚上根据人流量安排)。

  2、运营线路及时刻表:见附件一。

  3、运营线路和运营时刻表由双方共同确定,此方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试行一个月,双方如无异议则继续实行。

  二、 价格、费用及支付

  1、乙方应当按天向甲方支付车辆租金每车每日(含燃油、车辆人员费用),两日一结账,除此以外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其他费用。

  2、其它:

  三、 甲方所承担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需提供经培训达到服务要求的驾驶人员,驾龄三年以上,并保证遵守甲方及乙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及所有相关法律法规。

  2、在行车中因交通事故或违反交通规则引致的车辆及驾驶人员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在服务期间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乘客乘车期间的人身安全。甲方需对因其原因导致的乙方乘客乘车期间人身所遭受的任何损伤及损害,承担其应负责任。

  3、甲方必须保证乙方乘客的乘车安全,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乙方乘客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与交通监管部门交涉,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医疗费、误工费及其它因交通事故而发生的费用)。

  4、在本协议期间内,如车辆出现故障,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并立即提供相同型号的车辆接班,确保正常的班车接送服务。甲方应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清扫,保持车内整洁。

  5、班车应当由甲方亲自提供,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服务转包给任何其他第三方。

  6、协调班车日常运营相关外部公共单位。

  (二)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根据状况,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对驾驶人员进行调换。不得私自调换。

  2、甲方驾驶人员如遇乙方或乙方乘客有严重影响驾驶或授意违反交通法规行为时,有权停驶相关车辆。

  四、 乙方所承担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按本协议中规定的时间及价格向甲方支付租金。

  (二)乙方的权利

  1、乙方可根据需要调整运营线路、服务时间及车辆类型,需提前10日告知甲方。乙方遇节假日需增加车辆,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保证有充足车辆供应。乙方所支付的费用也随调整而变化。

  2、乙方有权对甲方及其驾驶人员的服务进行监督并对甲方提出改进服务质量方面的建议。

  3、乙方在报请甲方审核同意后可在车辆外侧独家张贴朗曼假日广场条幅,如需更改,须经双方同意。

  4、乙方有权在班车运行期间,利用车辆进行合法的宣传活动。乙方的广告和利用车辆进行宣传活动应符合车辆管理条例。

  五、 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车辆等承运的,须赔偿乙方由此引起的相关经济损失

  2、甲方利用包车从事班车客运或其它非法经营活动,造成乙方受到处罚的,须赔偿乙方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损失。

  六、 协议期间

  1、本协议有效期自[20 ]年[03]月[01]日至[20 ]年[04]月[01]日 止。

  2、乙方在续约期间有权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甲方,无条件终止本协议,而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

  七、 其他

  1、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2、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班车服务合同12

  甲方:(以下称甲方)

  代表:

  乙方:(以下称乙方)

  代表:

  乙方同意承揽甲方指定企业员工上下班接送业务,甲方同意乙方承揽该项业务,为了合作顺利,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

  一、 乙方根据甲方需要为指定企业员工上下班提供接送服务。乙方保证其拥有提供班车租赁业务所必需的业务经营资格,并已办理了相关法律和法规所要求的所有审批许可手续(乙方应于合同签定之前向甲方提供将以上资格证书以及各项手续复印件)。乙方同时保证,所提供的车辆全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武进出口加工区的管理要求,乙方对所提供车辆的服务、安全等相关事宜无条件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二、 车辆使用目的为接送甲方指定企业员工上下班及双方书面协商同意的其它业务:

  1、服务内容及人数

  服务时间:乙方提供在甲方指定时间和企业员工上下班。

  服务人数:乙方必须满足为甲方提供10000人规模上下班的服务能力。 服务车辆:乙方必须提供70人乘座的大巴车。

  服务方式:乙方必须指派专人现场管理车队并与甲方指定人员对接服务工作。

  2、服务时间和路线

  时间:自08月01日至07月30日,共计二年

  甲方和集团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等需要调整每日接送的时间和班次。

  路线:厂区——家园

  3、服务费及支付

  服务班次及服务费金额(班车按天计费,不按次)

  每天(6:00——18:00时)服务费每辆车480元/天;

  晚班(18:00——21:00时)接送另加服务费每辆100元/天;

  夜班(21:00——24:00时)接送另加服务费每辆100元/天;

  甲方增添(减少)车辆必须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如临时性用车必须提前2小时通知乙方。如遇线路或时间调整,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据此做相应调整。涉及费用变化的,另行协商(包括特殊用车)。

  4、付款方式:班车服务费用按月结算,乙方应在每月十日前将上月经确认后的车费开具正式发票提供给甲方,经甲方审批后支付。

  三、 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所规定的线路、时间要求提供相应的车型、车辆和司机。如果车辆不足,导致员工无法上下班,罚款一千元,累计发生该等情况三次以上的,或者情节恶劣的,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四、 在合同期间,如遇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坏,车辆的维修保养、交通事故赔偿、违章罚款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有义务联系其它车辆完成接送工作,否则按照本合同第三条处理。如车辆损坏严重,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五、 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调度,做到安全驾驶,随叫随到,按规定时间、地点热情周到地为甲方服务。如因乙方原因未按甲方规定时间接送,造成甲方指定企业员工迟到,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按指定企业的标准处理,特殊情况经甲方认可后除外)。班车要提前停放整齐等候员工上车,如果到上下班时间车辆还没到位,无论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塞车、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不含甲方原因),按每迟到五分钟罚1000元的标准罚款,并按实际迟到时间累计。

  六、 在合同期内,乙方司机为乙方雇用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或劳务关系,因此乙方司机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工伤待遇等一切费用支出,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承诺,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即将上述事实告知全体司机,并取得司机书面的确认书,转交给甲方保存。

  七、乙方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燃油费、车辆平时的检修维护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担。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现时有效的保险单复印件、所有司机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原件以备甲方核对。

  八、在合同期内,车辆的车上人员责任险必须按不低于每座肆拾万元的额度投保。如遇合同期内保险到期,乙方必须提供同等额度以上的新的有效保险单。如不能提供或新保单投保金额不足每座肆拾万元,甲方有权即刻解除合同。如未投保或投保不足,合同终止前若发生事故的,因未投保或投保不足产生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九、日常上班车辆必须由签约车辆来提供服务,下班根据甲方要求调配大巴或中巴。如果甲方指定中巴,但乙方提供大巴的,仍按中巴结算费用。车辆必须是签约车辆中的车辆,不得随意更换。特殊情况下,更换车辆必须得到甲方的同意,即便经过同意,来的车型及车况变小、变差时要相应扣减金额,发生此类型三次后,就不予计酬。

  十、对帐方式:平时每日甲方值班员对乙方用车数量进行确认(乙方提供单据交由值班员签字,月底以此为据),并将对帐单以电子邮件形式给乙方核对,如有错漏,必须在次日提出,否则视为确认无误。每月三日前,乙方将整理好的上月对帐单交由甲方值班员审核确认,同时附上日常甲方值班员签字确认的单据作为凭证。

  十一、服务费用在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得变化。

  十二、乙方车辆及人员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必须按《安全、环保及服务承诺协议》及有关制度办理。《安全、环保及服务承诺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经双方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乙方代表(签字人)是实际承揽甲方班车业务的明确责任人,并对本协议的履行中产生的一切义务、违约责任、赔偿责任与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同期间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暂停支付服务费(车费),直至事故处理完毕。如果因乙方提供车辆导致的安全事故,使得甲方被任何第三方追究法律责任,造成甲方损害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所有经济损失。

  十四、除本合同及附件另有规定外,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经济损失。本合同及所有附件中,提及“罚款”“处罚”之处,应作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理解。

  十五、本合同期限为二年整,从08月01日起至07月30日止。期间甲方因员工人数、地点、经营需要变化有权要求调整车辆数及线路或提前终止本协议。期满之后,如双方仍有合作意向,可再续订合同。

  十六、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严格遵守。

  十七、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交武进区法院裁定。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月 日 年 月日

班车服务合同13

  甲方:

  乙方:

  因甲方 需要,现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车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 台车,司机 名,用于 服务。

  二、服务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日 时起至 止。

  三、行车范围及费用表

  日期租金停车费车身贴字小计

  月日¥ 元¥ 元¥ 元¥ 元

  月日¥ 元¥ 元¥ 元¥ 元

  合计¥ 元¥ 元¥ 元¥ 元

  每台车每天 元(含司机费用),共计 元,大写 ,(含所有应纳税费)。上述费用含乙方提供服务所有发生的费用,甲方不另行承担汽油、路桥费等其它费用。每月结清上月全部费用,乙方应同时开具正式发票。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及时向乙方支付车辆租赁费。

  2、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及行车区间切实履行职责,因乙方原因导致误点漏班,则甲方有权按班次进行处罚,如误点漏班情况严重(超过次)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回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乙方应切实遵守交通规章,注意行车安全,对有关的安全事故承担处理责任。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交通违章及安全事故承担法律责任并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及罚款。

  4、乙方司机与车辆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无条件服从甲方行车班次安排,但甲方应提前小时通知乙方相关人员。

  5、服务期内,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及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年月日

班车服务合同1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服务方):

  丙方(承租方):

  现丙方需向甲方承租新能源汽车用于园区上下班班车,甲方同意出租相应车辆,乙方同意提供司机驾乘以及车辆管理服务。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管理暂行规定》,经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作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个月。若甲方新营运公司正式成立,甲、乙、丙三方重新签订车辆服务合同。

  第二条 服务内容

  1、甲方应向丙方提供 辆车型为 米、 座 车,同时应向乙、丙两方出示客车运营证明的相关文件资料,并提交复印件。

  2、乙方应向丙方提供不少于 名具有客运资质的司机,同时提供 名备选司机。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司机持有 驾驶资格证、具备 年以上驾驶大型客车及无交通类刑事犯罪记录等证明。

  3、丙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乙两方提交预估的每月首末班车时间、乘车的客运量、运营里程、加班时间及次数等相关的书面客运信息。

  第三条 租赁费、服务费

  1、汽车租赁费以及司机、车辆管理服务费总计为人民币 元/天。其中司机及车辆管理服务费 元/天,丙方的汽车租赁费为人民币 元/天。

  2、所有费用丙方全部支付给甲方,甲方扣除汽车租赁费后将司机、车辆管理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3、丙方需运行车辆的,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同时按 元/天提前预付 天的费用支付给甲方,每月的最后一日为租赁费的结算日。若丙方需延长汽车租赁期限,应于合同届满前 日内通知甲、乙两方并征得书面同意方可继续租赁车辆。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丙方要求及时提供新能源客车。甲方需保证提供的客车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包括汽车行驶证、保险单、汽车养路费及桥费年票、购置税等)。

  2、若车辆运行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若乙方要求,甲方或丙方应派遣工作人员赶往现场或相关部门协助乙方进行处理。除甲方提供车辆的自身原因致交通事故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负责对即将上岗的司机进行业务及服务等方面的`培训,定期对相关司机进行业务理论与实践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或丙方,乙方对司机的培训与考核不能影响丙方的运营需求。

  2、乙方应负责客车的运营管理,并根据丙方提供的运行计划制定管理方案,确保客车按丙方要求进行运行。若有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形,应及时调整运行方案进行运行,并将该方案于事件发生之日起 日内通知甲方与丙方。

  3、乙方应对丙方的运营范围进行监督。若丙方有超出本合同承运范围的行为,乙方应在发现事件之日起 日内通知甲方停止运行,并以书面形式要求丙方改正。若自丙方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拒不改正的,乙方可随时停止客运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丙方承担。

  4、若乙方行车致甲方、丙方或第三人损失等交通事故,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应及时更换具有相应资质的司机进行客车运行。若事故发生之日起 日内,乙方不予处理或更换司机的,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乙方的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丙方责任

  1、丙方应及时向甲乙两方提供每月乘车的首末班车时间、客运量、运营里程等相关的书面客运信息,以便甲乙双方可提前做好客运准备。

  2、丙方于应组织好乘客上下车的站点、首末班车时间、客车发车时间间隔等。 内,每一站点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 米。若每月需有加班车运行,需提前 日通知甲、乙两方。

  3、丙方应做好乘客乘车的安全知识、乘车须知等的辅导工作。若丙方乘客非因汽车运行致损,丙方应自行承担责任。

  4、丙方负责对租赁客车投保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交通事故强制险、附加险、车全年的养路费、保险费、车检费。

  5、丙方不得委托甲乙两方之外的第三方进行客车运营,否则、甲乙两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自行承担。

  6、丙方应保证客车只限于运载乘客。若丙方超出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客车致甲乙或第三方损失的,甲方或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7、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汽车租赁费用等其他费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按 %一天支付滞纳金。

  第七条 违约赔偿

  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承担汽车总租赁费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受损失一方可要求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 纠纷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三方皆签字并盖章之日起发生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丙三方各持 份。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

  授权人:

  联系电话:

  盖章:

  乙方:

  授权人:

  联系电话:

  盖章:

  丙方:

  授权人:

  联系电话:

  盖章:

班车服务合同15

  甲方(包车方):

  乙方(承运方):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就合同的有关条款达成如下协议。

  一、包车事项

  1、包车事由: 。

  2、包车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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