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租赁合同9篇

时间:23-06-29 网友

超市租赁合同9篇

超市租赁合同9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拟定合同的考前须知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为大家收集的超市租赁合同9篇,欢送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欧特福超市 乙方: 安阳上元房地产 地址: 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人: 联系人:

   : :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那么,根据《中华人民 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用以宣传推广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并共同遵守:

  一、广告的名称、位置和形式:

  1. 商户名称: ;

  2. 广告位置描述:

  3. 广告规格:;

  4. 广告形式: ;

  二、广告样稿审核及安装

  1. 乙方负责设计广告样稿,并保证画面内容符合《中华人民 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经甲方最终审核确认前方可。(经甲方审核的样稿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2. 乙方负责安装的广告画面;画面的展示效果须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样稿效果一致。

  三、广告时间及续约:

  1. 甲方出租 给乙方做广告,期限为,即从 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 合同期满前,假设乙方有在上述广告位继续广告的意向,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 30 天向甲方提交书面续约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双方就合作具体事宜进行重新协商,并签订相应的合同。

  四、广告位租赁费及支付方式:(或者是质换,具体情况具体定)

  1. 广告位租金一次性支付,上述媒体资源租赁总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

  2. 租金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乙方在本月 日前支付本合同的广告位租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须到甲方指定地点以现金缴纳或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交租金给甲方。

  3. 甲方帐户名 开户行 帐号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在乙方上广告期间,不得再上同行广告。

  2、甲方保证画面的整洁和完整性。

  3、乙方为甲方每周环保袋,销售物料。

  4、甲方保证使用环保袋时,放有销售物料。

  六、违约责任:如双方任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的30%作为违约赔偿金。

  1. 如乙方未能按时缴纳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交付该月合同金额的0.2%作为迟延履行金,逾期 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

  七、不可抗力条款:

  1. 如因特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该广告位被损毁及不能使用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适当的调整。

  2. 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行为要求撤消广告画面而终止履行协议的(包括政府口头通知),那么按广告实际天数计算租金,多收取的租赁费在解除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乙方。

  八、保密条款:

  本报价为甲方针对乙方的优惠报价,双方都有保密义务,如单方面违反,违约方应对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以下情况视为本协议的终止、解除

  1、 协议到期。

  2、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协议。

  3、 租赁期内,因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租赁物业、场地内从事违法犯罪或与本协议约定以外的活动,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无须退还乙方已交付的租金和保证金。

  4、 租赁期内,如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无权要求返还已交付的租金和保证金。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协商补充;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

  1、 本协议于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有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日 期:年月 日 签字盖章: 日 期: 年月 日

  出 租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 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那么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市区号场地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场地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方租赁给乙方的超市场地面积为平方米作为经营用。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超市场地含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四、租赁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元(人民币)(含电费)

  六、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七、甲方

  (一) 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场地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卫生、平安、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 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四) 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 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去除该商户。

  (六) 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八、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九、乙方在签订合同后,正式入住后五日内付给甲方将租金 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十、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一、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现金方式。

  十二、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三、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十四、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当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五、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六、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当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十七、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八条 违约

  十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十九、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二十、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场地。

  二十一、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二十二、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当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二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四、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假设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所在地 解决。

  二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

  乙方:

  地址:

   :

  甲方是位于 市 区 路(街)某某商业广场 座首层 号铺(“商铺”)的产权所有人,拟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现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1 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租和承租位于 市 区路(街)某某商业广场(“商场”) 座首层 号铺(见本合同附件一图示),且甲、乙双方同意遵守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的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和物业管理规定。 商铺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积为本合同所述物业管理费的计算依据和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计算依据。如果交付时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上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2 商铺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铺只能用于经营(商品种类) .非经甲方及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将商铺用于经营其他任何种类的商品和用于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并不表示对乙方行为的默认。

  租期自 年 月 日(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业管理费,但仍应缴纳水、电等能源费。其他情况下,乙方装修期间也应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具体装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在商场确定的统一开业日前 日签订本合同的,那么乙方应在统一开业日前正式对外开业,否那么每延迟一日,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期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但是本协议签订日在商场开业日前的,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租期开始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

  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水电等费用。开业日指商场具备对外营业能力时。乙方应按照商场确定的开业日对外营业。

  3.1 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内租赁商铺的租金为:

  3.1.1 年 月 日前(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整)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年 月(第一个月如果不是整月时)租金按日计付,租金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2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3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起届满两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2 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 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开始之日至 月月底)租金在进场装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须在 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 租金。

  3.2.2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甲方或甲方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当。

  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4.1 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29元,月物业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前述物业管理费包含商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公共区域保安、保洁、绿化美化的水、电等能源费以及商场所有区域的中央空调费等。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会根据推广商场等经营需要适当提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应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但在本租赁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承当,本合同终止后仍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4.2 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

  4.2.1 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当。

  4.2.2 物业管理费按月支付。除首期物业管理费外,乙方须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万达商业广场物业管理交付下下月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自租期开始之日由乙方承当。乙方需在租期开始日前进场装修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业管理费(从租期开始之日至月月底)。

  4.2.3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物业管理公司或其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当。

  物业管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乙方进场装修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能源押金元。商铺的水、电等能源费采取分户计量,乙方应当自行承当,从进场装修日开始计收。乙方应按物业管理公司书面通知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水、电路损耗等能源损耗按照出租商铺实际用电量占商场总用电量的比例分摊。租赁期内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损耗的月平均损耗将作为计算剩余租期内能源损耗数的标准。

  6.1 乙方租用商铺自行申请通讯设施如下: / 部,上网专线条。

  6.2乙方向相关部门支付前述通讯设施租金为 / 每月人民币元/部,上网专线每月人民币元/条。

  6.3 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讯设施及押金为:每部 / 人民币元,共计人民币元;每条上网专线人民币元/条,共计人民币元。

  6.4 乙方所租用的通讯设施自行到相关部门支付租金。

  6.5 费、上网费等通讯费用(含月租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向电信部门支付。

  甲方:

   :

  乙方:

  地址:

   :

  甲方是位于 市 区 路(街)某某商业广场 座首层 号铺(“商铺”)的产权所有人,拟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现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1 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租和承租位于 市 区路(街)某某商业广场(“商场”) 座首层 号铺(见本合同附件一图示),且甲、乙双方同意遵守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的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和物业管理规定。商铺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积为本合同所述物业管理费的计算依据和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计算依据。如果交付时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上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2 商铺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铺只能用于经营(商品种类) .

  非经甲方及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将商铺用于经营其他任何种类的商品和用于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并不表示对乙方行为的默认。

  第二条 租期

  租期自 年 月 日(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业管理费,但仍应缴纳水、电等能源费。其他情况下,乙方装修期间也应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具体装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在商场确定的统一开业日前 日签订本合同的,那么乙方应在统一开业日前正式对外开业,否那么每延迟一日,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期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但是本协议签订日在商场开业日前的,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租期开始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

  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水电等费用。开业日指商场具备对外营业能力时。乙方应按照商场确定的开业日对外营业。

  第三条 租金

  3.1 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内租赁商铺的租金为:

  3.1.1 年 月 日前(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整)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年 月(第一个月如果不是整月时)租金按日计付,租金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2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3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起届满两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2 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 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开始之日至 月月底)租金在进场装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须在 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 租金。

  3.2.2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甲方或甲方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当。

  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四条 物业管理费

  4.1 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29元,月物业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前述物业管理费包含商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公共区域保安、保洁、绿化美化的水、电等能源费以及商场所有区域的中央空调费等。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会根据推广商场等经营需要适当提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应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但在本租赁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承当,本合同终止后仍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4.2 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

  4.2.1 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当。

  4.2.2 物业管理费按月支付。除首期物业管理费外,乙方须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万达商业广场物业管理交付下下月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自租期开始之日由乙方承当。乙方需在租期开始日前进场装修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业管理费(从租期开始之日至月月底)。

  4.2.3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物业管理公司或其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当。

  物业管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五条 能源费

  乙方进场装修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能源押金元。商铺的水、电等能源费采取分户计量,乙方应当自行承当,从进场装修日开始计收。乙方应按物业管理公司书面通知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水、电路损耗等能源损耗按

  照出租商铺实际用电量占商场总用电量的比例分摊。租赁期内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损耗的月平均损耗将作为计算剩余租期内能源损耗数的标准。

  第六条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

  6.1 乙方租用商铺自行申请通讯设施如下: / 部,上网专线条。

  6.2乙方向相关部门支付前述通讯设施租金为 / 每月人民币元/部,上网专线每月人民币元/条。

  6.3 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讯设施及押金为:每部 / 人民币元,共计人民币元;每条上网专线人民币元/条,共计人民币元。

  6.4 乙方所租用的通讯设施自行到相关部门支付租金。

  6.5 费、上网费等通讯费用(含月租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向电信部门支付。

  第七条 保证金

  7.1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租金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7.2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业管理费,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物业管理费的物业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7.3 在本条中保证金指前述租金保证金和管理费保证金。

  7.4 保证金的扣除

  7.4.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滞纳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局部租金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能源费或滞纳金,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局部管理费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3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任何条款,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均可分别扣留全部或局部租金保证金或管理费保证金,以抵偿由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欠费处理。前述保证金缺乏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

  7.5 本合同终止后,假设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在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后十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 进场经营质量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

  乙方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统一经营管理进场经营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作为在商场经营期间遵守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商品质量、效劳质量的保证金。前述保证金缺乏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乙方违反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没收全部或局部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照欠费处理。该项保证金的补足方式与本合同第七条关于保证金补足方式的约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有降低商铺所在广场的声誉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向消费者直接支付退货款和赔偿款。

  本合同终止后,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且清缴全部欠款后1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 滞纳金

  本合同项下付款时间遇节假日均不顺延,所述“日”均指日历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各项保证金等应当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费用,每日应按照拖欠费用 33‰ 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滞纳金,从应付日至实付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十条 续租

  10.1 如果乙方愿意在租期届满后继续承租商铺,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但此申请须于租期终止日30日前、180日内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续约通知,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本合同自租期终止日自行终止。租期终止日前180日期间,甲方有权在不阻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带客户查看商铺场地,乙方应予配合。10.2 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的收费标准。

  10.3 在租期届满前,甲方与第三方确定租赁意向,且就租赁条件达成一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内没有给予甲方答复,那么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第十一条 进场移交

  11.1 甲、乙双方应在租期开始日前30日内办理商铺移交手续。

  11.2 商铺移交时状态见附件二,甲、乙双方在移交时应给予确认。

  11.3 乙方进场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仍有权继续进行大厦周边环境的建设、公共区域或个别卖场区域的装修、宣传广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缮工程。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无需为此而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同意不干预。

  11.4 如由于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进场,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应顺延。延期超过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届满后七日内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回乙方已付费用,但无须承当其他任何责任。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为: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

  第二条 租期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乙方缴纳租金的方式为: .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 元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假设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假设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四条 水电费、管理费、卫生费的缴费方法:

  1. 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 水电费、卫生费由乙方每月向有关部门交纳;

  3. 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当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当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职责:

  1. 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 %.如拖欠租金 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 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前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3. 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 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

  4.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5.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6. 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 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当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8. 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9. 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关资料原件和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产权证、房屋所有权人的 和出租许可证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出租房屋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10、甲方在租赁期内对本合同约定期内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包括 ;

  11、甲方在租赁期内负责租赁房屋的结构性维修。

  12、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第七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第八条 租赁期间,假设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假设双方同意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无法修复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当责任,甲方须将所有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 甲方配备的室内电器、家俱的数量、型号和装修的标准,以附件确认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 裁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平等协商,共同签定以下合约。

  甲方同意以租赁方式将鑫牛连锁超市 店营业面积 平方米柜台作为乙方产品专销柜。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以下简称合约期)。乙方不得将全部或局部专营场地转租、分租或出借他人使用,否那么按违约处理。

  2、合约期满如双方未同意续约,本合同期满的第二天起失效,如需续约,应另行续约。

  3、本领约期间,乙方如需中止合约,应提前20天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可撤离租赁区,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中途撤柜,应付给甲方xx元违约金,合同自动终止。

  1、租金 /年, 交一次。

  2、乙方的水费、电费由 承当。

  3、乙方销售所用保鲜膜,保鲜盒由乙方自行解决。

  4、销售款由甲方收取。

  早8:00——晚7:30

  1、甲方举办的各促销活动或发行的各类优惠卡、会员卡、优惠券,经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规定给予折扣优惠。

  2、乙方如果断定向顾客赠送纪念品或优惠卡,应事先通知并经得甲方同意。

  1、乙方陈列、销售的商品,应自行负责、进货,并严禁冒用甲方名义对内进货。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商品作业流程规定,乙方商品搬入甲方商场后,如需退换带出超市时,应经甲方商场的店长同意并开具证明,由现场人员查验前方可带出。

  3、乙方不得陈列销售 品、违反商标专利及其他违法或过期商品,如有以上情形发生,其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当。

  4、乙方对于商品的陈列、销售及经营,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指导,并遵照甲方 办理。

  5、乙方所销售的商品因有瑕疵致使顾客遭受损害,乙方应自行承当赔偿责任。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为: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

  第二条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乙方缴纳租金的方式为: 。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 元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假设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假设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四条 水电费、管理费、卫生费的缴费方法:

  1. 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 水电费、卫生费由乙方每月向有关部门交纳;

  3. 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当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当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职责:

  1. 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 %。如拖欠租金 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 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前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3. 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 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

  4.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5.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6. 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 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当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8. 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9. 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关资料原件和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产权证、房屋所有权人的 和出租许可证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出租房屋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10、甲方在租赁期内对本合同约定期内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包括 ;

  11、甲方在租赁期内负责租赁房屋的结构性维修。

  12、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第七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第八条 租赁期间,假设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假设双方同意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无法修复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当责任,甲方须将所有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 甲方配备的室内电器、家俱的数量、型号和装修的标准,以附件确认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 裁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盖章: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那么,在平等一致的根底上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经过实地考察后,特诚意预定甲方经营管理的坐落于的商铺,面积预计为平方米,现一次性缴纳租赁意向金rmb元。

  2.本楼楼平均租赁价格为rmb元/天/平方米;楼厅房平均租赁价格为rmb元/天/平方米;楼柜台按每月rmb元/个起租。

  3.在乙方缴纳租赁意向金后,甲方将对乙方的相关资格进行审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审查并如实提供必要的资质证明。

  4.一旦乙方通过甲方的审查,那么甲方将于年月日前通知乙方办理签订租赁合同的相关手续。届时,上述意向金将冲抵乙方应缴纳的局部租金,租金缺乏局部由乙方另行缴纳。

  5.如果乙方未能通过甲方的审查,乙方所缴纳的意向金将于年月份被全额退还,除此之外,甲方不承当任何的利息费用以及乙方因配合甲方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所支付的任何费用。

  6.倘假设乙方在上述资格审查期间内欲撤回本租赁意向,那么应及时通知甲方。届时,甲方将在年月份无条件退还全额意向金,除此之外,甲方不承当任何的利息费用以及乙方因配合甲方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所支付的任何费用。

  7.甲方将于年月前完成对乙方的资格审查,并书面告知乙方审查结果。如果乙方未能通过甲方的审查,那么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审查不通过决定,对审查结果没有任何异议。

  8.乙方收到甲方资格审查通过的书面通知7天内没有提出书面撤回租赁意向的请求(该请求必须有甲方的有效签章才能生效),那么被视为对审查通过的结果没有异议,甲乙双方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实际的商铺区域、位置、面积及租赁单价以正式合同为准。假设乙方收到甲方资格审查通过的书面通知7天后才提出撤回租赁意向的请求,那么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上述意向金。

  9.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为: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

  第二条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乙方缴纳租金的方式为: .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 元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假设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假设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四条 水电费、管理费、卫生费的缴费方法:

  1. 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 水电费、卫生费由乙方每月向有关部门交纳;

  3. 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当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当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职责:

  1. 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 %.如拖欠租金 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 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前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3. 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 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

  4.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5.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6. 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 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当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8. 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9. 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关资料原件和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产权证、房屋所有权人的 和出租许可证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出租房屋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10、甲方在租赁期内对本合同约定期内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包括 ;

  11、甲方在租赁期内负责租赁房屋的结构性维修。

  12、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第七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第八条 租赁期间,假设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假设双方同意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无法修复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当责任,甲方须将所有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 甲方配备的室内电器、家俱的数量、型号和装修的标准,以附件确认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 裁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盖章: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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