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委托代理租赁合同通用版范文5篇
车位委托代理租赁合同通用版范文精选篇1甲方:
乙方: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乙方已购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 号楼 单元 房屋,(合同编号: ),并已租赁了该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权)。
为维护停车场秩序,确保车辆的停放便利,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管理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行。
一、乙方租赁的车位位于 楼地下停车场中的第 号。
二、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车位租赁费为人民币 元/月,共计 元(大写 )。
三、车位租赁费采取预交的方式支付,即乙方须在下一租期开始前的十五日内向甲方缴付车位租赁费,交费起始时间以此协议生效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车位管理费的,乙方应按应交款项向甲方支付每日3‰的违约金。
四、车位租赁费系用于为乙方提供停车场地,分担其车位所在的地下停车场的照明、监控、通风、消防、保洁、秩序维护等公共能源消耗与管理、养护、修缮等费用。
五、乙方停放车辆的如下:
1.车主姓名(或单位名称): ;
2.位置: ;
3.车牌号码: ;
4.颜色: ;
5.车辆名称: ;
6.车型: ;
7.经常驾驶此车人士: ;
8.车辆状况: ;
9.保险种类: ;
10.车辆照片(后附);
乙方应保证上述记载事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记载事项如果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将相关情况书面告之甲方。
六、本协议项下车位仅作为乙方停泊机动车辆之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车位私自转借、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以增建等任何方式改变车位交付使用时的状况。
七、乙方交纳应交费用后,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办理智能卡,并立即将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八、智能卡是车辆出入小区、地下停车场的凭证,乙方只有办理并持有有效的智能卡方能出入小区、地下停车场。智能卡授权按交费时间预先设定,逾期未交将自动取消授权。乙方应妥善保管智能卡,智能卡丢失时,乙方应在发现丢失后立即向甲方挂失、补办(需交纳补卡费用)。凡因智能卡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九、甲方负责妥善管理车场设施,维持车场秩序,制止违章行为。
十、乙方须做好车辆的防盗工作,车辆内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内的贵重物品丢失或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乙方在使用车位时须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及小区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车场工作人员,维护好车场秩序和车位管理。
十二、乙方停止租赁车位时须提前十五日内通知甲方,否则,逾期的车位管理费按季度结算。
十三、乙方若在协议终止前二十日内未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视乙方自动结束本协议,在协议到期后自动收回车位不再通知乙方。
十四、本协议之未尽事宜,双方依平等、诚信、等价原则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遇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行履行时,合同自行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保定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或委托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
车位委托代理租赁合同通用版范文精选篇2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承租人: __(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相互协商,甲方同意将地下停车场的停车位租给乙方使用,特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具体内容如下:
1、甲方出租的停车位位于 。
2、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12个月)。
3、租金:月租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含物管费 元。租用期间,如遇物管费增加,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付款方式:于签订协议之日一次性交纳全年租金人民币陆仟元(小写¥ 元)。
5、地下车位停泊车辆车牌号 ,车型 ,颜色 ,车位所停车辆必须为此牌号车辆。
6.甲方提供地下车库月租卡壹张,供乙方停车出入使用,编号:,收取押金 元,合同终止时凭卡退还。租用期间,乙方应保管好月租卡,如月租卡遗失,应及时通知甲方,补办月租卡的费用有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在租用期内有权使用指定的地下停车位,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转租或转借给第三方使用。
8.乙方必须遵守小区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如因违规造成矛盾纠纷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
9.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将租用车位及月租卡交还甲方。
10.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当事人或物管进行协商解决。
1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车位委托代理租赁合同通用版范文精选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 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本车位租金 元整/月,大写: 。支付方式为 。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 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 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 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 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 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六、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位委托代理租赁合同通用版范文精选篇4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本协议项下的停车位(以下称本停车位)由乙方有偿使用,乙方保证交纳相关费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车位。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信守。
一、本停车位位于 市 小区(以下简称本小区)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以开发商排序为准)是 号。甲方应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二、乙方租赁本停车位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租赁本停车位按每月人民币 元(小写RMB 元),共 个月,应向甲方支付租赁费为人民币 元(小写RMB 元),于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全额付清,甲方将本停车位交予乙方使用。该租赁费不包含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的停车管理费,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的本停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三、在本协议签订之时由甲方将门禁卡 张和车位锁钥匙 把交给乙方,收取乙方人民币 元(小写RMB 元)押金。在租赁期内,乙方应保管好门禁卡和车位锁钥匙,如有破损或者丢失,自行去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挂失补办,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届满之日,乙方应退还甲方门禁卡和车位锁钥匙,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四、甲、乙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离开车辆时应尽到包括锁好防盗锁、关闭电路、锁好门窗等谨慎检查义务,如因车内物品丢失或停放在本停车位的.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主张权利,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向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索赔,甲方应证实乙方为本停车位合法承租方。
五、乙方应合法使用本停车位,不得更改本停车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车位应当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停车场的相关规定,该等规定乙方有义务自行了解;乙方在本停车位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在租赁期内,本停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本停车位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将本停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本停车位所有权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七、由于水灾、地震、火灾等一切不可抗力或任何意外原因造成本停车位内车辆或车内物品等损坏或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租赁期内,如因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协议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欲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甲方负有返还乙方多余租赁费义务。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双方重新协商后另行签订协议,本协议作废。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车位委托代理租赁合同通用版范文精选篇5
编号:
甲方: 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乙方已购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 号楼 单元 房屋,(合同编号: ),并已租赁了该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权)。
为维护停车场秩序,确保车辆的停放便利,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管理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行。
一、乙方租赁的车位位于 楼地下停车场中的第 号。
二、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车位租赁费为人民币 元/月,共计 元(大写 )。
三、车位租赁费采取预交的方式支付,即乙方须在下一租期开始前的 日内向甲方缴付车位租赁费,交费起始时间以此协议生效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车位管理费的,乙方应按应交款项向甲方支付每日 %的违约金。
四、车位租赁费系用于为乙方提供停车场地,分担其车位所在的地下停车场的照明、监控、通风、消防、保洁、秩序维护等公共能源消耗与管理、养护、修缮等费用。
五、乙方停放车辆的如下:
1.车主姓名(或单位名称): ;
2.位置: ;
3.车牌号码: ;
4.颜色: ;
5.车辆名称: ;
6.车型: ;
7.经常驾驶此车人士: ;
8.车辆状况: ;
9.保险种类: ;
10.车辆照片(后附);
乙方应保证上述记载事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记载事项如果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后 日内将相关情况书面告之甲方。
六、本协议项下车位仅作为乙方停泊机动车辆之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车位私自转借、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以增建等任何方式改变车位交付使用时的状况。
七、乙方交纳应交费用后,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办理智能卡,并立即将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八、智能卡是车辆出入小区、地下停车场的凭证,乙方只有办理并持有有效的智能卡方能出入小区、地下停车场。智能卡授权按交费时间预先设定,逾期未交将自动取消授权。乙方应妥善保管智能卡,智能卡丢失时,乙方应在发现丢失后立即向甲方挂失、补办(需交纳补卡费用)。凡因智能卡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九、甲方负责妥善管理车场设施,维持车场秩序,制止违章行为。
十、乙方须做好车辆的防盗工作,车辆内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内的贵重物品丢失或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乙方在使用车位时须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及小区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车场工作人员,维护好车场秩序和车位管理。
十二、乙方停止租赁车位时须提前 日内通知甲方,否则,逾期的车位管理费按季度结算。
十三、乙方若在协议终止前 日内未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视乙方自动结束本协议,在协议到期后自动收回车位不再通知乙方。
十四、本协议之未尽事宜,双方依平等、诚信、等价原则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遇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行履行时,合同自行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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