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专项资金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签订如下《个人专项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及用途
1.1 借款金额:人民币 (大写) 元。
1.2 借款用途: (注明借款用途)。
第二条 借款期限及利率
2.1 借款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期日为 (自借款日起的天/月/年)。
2.2 利率:本次借款利率为 %,按照 (年/季/月)计算利息。
第三条 还款方式及时间
3.1 还款方式:乙方应在借款期限内按月还款,每月还款日为 日,还款形式为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3.2 还款时间:乙方应于每月还款日前将应还款项存入甲方指定账户。
3.3 提前还款:乙方有权在借款期限内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调整还款计划。
第四条 担保方式
4.1 本合同借款不设任何形式担保。
4.2 乙方应保证借款用途合法,确保不抵押、不转让、不用作其它用途。
第五条 借款违约及处理
5.1 违约情形:乙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利率还款的。
5.2 处理方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已逾期借款金额按照已逾期部分借款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对应的下个还款日乙方需将违约金一并支付,否则甲方有权提起诉讼或采取其他合法手段进行催收。
5.3 保密:甲乙双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及有关资料予以保密,并在相关合同终止后继续承担保密义务。
第六条 税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所涉及部分的税费由借款人负担。
第七条 合同解释与效力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7.3 如本合同任何条款因与法律条款相抵触而无效,则该无效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7.4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出借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借款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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