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15篇)

时间:22-09-29 网友

土地租赁合同(15篇)

土地租赁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了谋求生活、发展经营的需要,经征询甲方及所在村委会领导同意,决定将赏朗村村前路口边的稻田承租来发展种植业,经过乙方与甲方协商后,双方一致同意,特签定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决不反悔。

  第一条:面积和租金

  1、出租面积:王跃3.0亩,王登文1.0亩,王登华1.7亩,王正才1.5亩,亩、亩、亩、亩。

  2、租金:根据土地租田交通情况,经甲乙双方商量决定,每亩稻田的年租金为1500元起,其中王跃4500元,王登文元,王登华3500元,王正才2800元,元、元。

  第二条:付款方式与合同期限

  1、付款方式:租金交纳方式是每年交一次,一年一交,先交租金后用地,交纳时间为每年4月份前由双方代表当面点清租金,若有特殊情况,双方提前协商解决。

  2、合同期限:本合同第一次签定的期限为三年,即从公元5月1日起至5月1日止。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向乙方按合同规定索要租金,有权监督乙方在生产劳动中是否对田地、田梗的使用情况是否破坏。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任何生产经营工作,但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的生产劳动工作,提供给乙方一个安全、可靠、方便、舒适的工作环境,但不担当任何责任风险。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自主经营,有土地使用权,根据需要可在土地上建大棚、水池、水电安装设置、临时住房等硬件设施,以及其它相关的生产、生活等工作。乙方有义务按时在每年4月份之前交纳租金给甲方,有义务保护好田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乙方不能随便转租土地给他人使用。若乙方要转让,须经甲方同意,或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第四条:合同延期或更改

  1、本合同为期三年,期满后若乙方需要延期,可提前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条件下(如价格等),甲方不能以任何借口终止合同或转租给他人,合同延期应以满足乙方的要求为优先。

  2、合同签定后一般不更改,若需要更改或补充,双方可协商后决定。

  第五条:意外情况的处理

  本合同签定后,土地永远是归甲方所有,若发生不可遇见的因素,如国家政策的变化,土地被征拨等情况发生时,田地的征拨费(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其余的补偿(特指乙方投入到田地里面的具体财产:如树苗、大棚、水管、电缆、房屋、水池、工棚、保坎、道路等一切设施)归乙方所有。双方按国家政策标准办事,不能有任何违反行为。

  第六条:合同时效及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定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得违约,若有违约,违约方要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金额多少、视情况而定。但不能低于损失的金额。

  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多份,其中甲方每户一份,乙方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租赁协议:

  一、甲方将甲方依法享有所有权的位于的土地(面积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所承租的上述土地水、电、喷灌设备等设施具有良好的使用功能。

  二、租赁期限:从月年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为元/年,乙方于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年租金。租金必须按时交付,如合同到期乙方续租,必须提前两个月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续签该土地租赁合同,乙方向甲方交付第二年的租金,土地租金以新合同条款规定交纳。

  四、本合同有效期内,该土地及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等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5.1由于乙方过错原因即非自然灾害所导致所租赁土地及设备、设施或相邻承租人财产受损时,乙方必须赔偿其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

  5.2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将租赁土地完好的交付乙方使用。

  乙方权利、义务

  5.3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将所承租的土地及房屋及院内外的所有设备、设施转租、转让或转借。如转租、转让、转借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5.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土地及房屋结构,不得在土地上乱搭乱建,否则乙方予以修复或赔偿甲方损失。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6.1本合同在履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和解除。

  6.2本合同履行期内,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他方可以解除合同。

  七、违约责任

  7.1本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如无故终止本合同,甲方所收取的租金退还乙方,乙方如无故终止本合同,所交租金不予退还。

  7.2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义务行为或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乙方租赁土地。

  7.3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逾期将租赁土地交回甲方,逾期除土地租金顺延外,乙方还应向申方支付土地租金5%的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

  8.1在租赁期间,如遇国家政策变动(如国家收回土地、或开发等),乙方只收取国家所赔偿地青苗款,国家其他补助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

  8.2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生任何人身事故,所有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8.3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4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各人所有的农用耕地租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 乡 村面积 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 ,西至 ,北至 ,南至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租形式:个人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__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租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承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 元。

  2、每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租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租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租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 份。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土地租赁合同4

  甲方(出租方):,注册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有限公司,注册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土地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出租标的情况

  1、位置、面积、范围:

  出租地块位于市区,面积约三千平方米(不包括地上现存房屋临时建筑一栋,约100平方米),具体范围以本合同附件一之“地籍图”为准;

  2、自然状况:该地块为空地,已办理临时建筑审批手续;

  3、法律权属状况:出租地块土地由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类型,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地号,地籍图号,出租地块属于该土地证部分土地,整体土地已向银行抵押;

  本合同出租地块原出租给第三方,再该地块上建有临时建筑约100平方米,乙方已知悉原租赁合同存在,甲方与原租赁人因本地块租赁合同纠纷正在诉讼中商未结案,因此双方暂不处理地上建筑物,乙方仅在空地范围内使用土地,甲方与原租赁人的有关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4、附属设施状况:已通水电,工业用三相电源(V),用户名,水表用户名,其他设施:;

  第二条租赁用途及期限

  1、用途:,租赁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2、期限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中免租期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计收租金。

  3、租赁期满如乙方有意续租,乙方应在期满前一个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双方重新协商订立新合同,如双方在期满前未就续租达成新协议,则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应当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搬迁,并交回土地及建筑物,逾期按照三倍租金计算。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实行分段计算:

  前三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每平方米4元,每月租金一万二千元;

  第四年至第六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每平方米5元,每月租金一万五千元;

  第七年至第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每平方米元,每月租金元。

  2、租金支付时间: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按照每日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加收滞纳金,如乙方连续三个月超期付租金或拖欠租金两个月,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3、租金支付方式:A、现金,由乙方交到甲方,同时开具收据;

  B、转帐或乙方直接存款,甲方指定帐号为:

  C、如以支票或其他方式付款,需事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必须确保当月5日前到帐,款到帐才视为支付,甲方开具收据。【土地租赁合同样本】土地租赁合同样本。

  如果没有书面委托,乙方不得将租金交给其他人,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第四条租赁押金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五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元,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之保证金;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上述押金扣除乙方未付的租金、费用、滞纳金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金等款项后返还乙方。

  3、如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的违约行为,或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乙方须在甲方没收押金后十日内补交同等数额的押金,逾期拒不补交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第五条税费负担

  1、土地增殖税、出租土地的营业税、所得税由甲方向税务部门申报交纳,其他税费不论是向甲方还是乙方征收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在该土地上进行生产经营或经甲方同意转租经营所产生的任何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2、乙方负责交纳租赁期间所有的水、电、电话、网络、电视、燃气、物业管理、治安等设施安装、维护、使用费用,以及因此而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亦由乙方负担;

  3、乙方利用该土地搭建临时或永久性建筑、开办工厂、仓库、转租或其他经营行为,以及因存在消防、安全等问题而被有关部门罚款、征收费用,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上述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如被有关第三方或政府部门向甲方征收,乙方应全额向甲方返还,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地上建筑及其他设施

  租赁期间如需新建或改建房屋、蓬架或其他固定设施,必须首先取得甲方同意,并按照甲方同意的设计方案施工,如需经政府部门批准的乙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办理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法律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经营需要申请新装或改装水、电、电话、网络、电视、燃气等附属设施,应当提前通知甲方,将有关文件报甲方备案,甲方对有关手续办理给予必要的协助;

  3、合同终止或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后,地上添附之建筑物及固定的附属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搬迁时不得拆除,甲方亦无须补偿乙方。

  4、乙方应当确保租赁期间建筑物及设施符合消防、安全、环保等强制性要求,甲方有权检查监督,如乙方不符合有关规定被政府部门责令整改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在合同期内,如发生政府征地、拆迁或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建筑物灭失,对于乙方建造的建筑物的补偿金、赔偿金,按照未到期的时间除以合同期的比例归乙方,其余归甲方。土地补偿及其他补偿、赔偿均归甲方。

  6、如甲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根据乙方建造的建筑物的原造价,按照未到期的时间除以合同期的比例甲方向乙方支付补偿金,建筑物归甲方。__土地租赁合同样本出自期间有关建筑物及设施的维护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第七条土地转让、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转让土地及地上附属建筑、设施的,乙方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转让后本租赁合同在乙方和新所有权人之间继续有效。

  2、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租给第三人应经甲方同意,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因第三人的行为或转租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3、即使甲方同意转租,乙方给予第三人的权利不得超过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租期不得超过乙方租期。

  4、接受转租的第三人的行为视为乙方的履行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第三人的原因作为其违约的抗辩理由。

  第八条租赁物的交付

  1、乙方支付全部押金后,甲方开具押金收据,乙方可以使用租赁土地。

  2、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当在五日内向甲方移交,如乙方拒不搬迁,则每拖延一日按月租金的10%加收租金,甲方亦有权强制乙方搬迁。乙方可以取回办公、生产设备,但不得拆除建筑物及固定于建筑物的设施,对建筑物造成损害的须赔偿甲方损失。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有关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确定。

  2、如发生政府征收、拆迁或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乙方须按照甲方通知立即办理搬迁、交接手续,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互不追究。3、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乙方连续三个月超期付租金或拖欠租金两个月;

  B、乙方未按照第四条第3项规定补交押金;

  C、建筑物及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环保等规定被政府部门责令整改,乙方经通知仍不改正的;

  D、未经甲方许可乙方私自新建或改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E、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改变土地用途或私自转租的;

  F、乙方超过期限一个月仍未交纳押金。

  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时生效。【土地租赁合同样本】合同范本:因甲方原因该土地被第三方强行侵占或被法院、行政机关查封,导致乙方无法继续使用土地。

  合同解除后按照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的适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

  第十条争议解决办法

  对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向乙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一份,作为本合同附件。

  双方确认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文书的送达地址为:

  甲方:

  乙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电话:电话:

  "

土地租赁合同5

  土地租凭合同(个人转让)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乙方(承租方):身份证:经两村委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部分土地转包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

  甲方将位于的土地亩,租给乙方作为使用。

  二、租赁年限

  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个人承包土地租赁合同。

  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并按农业用规定价格收费。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荒芜、出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

  5、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收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原批准政府裁决。合同期间内如遇拓宽路面,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年起,逐年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为当年的月日,承包费为每亩元,每年共计元(大写: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只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如有变更须经村委同意。

  3、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5、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转租或者抵押租赁土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主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交纳滞纳金。

  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的违约金。

  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

  六、争议解决办法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其他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证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

  年月日

  证明人:年月日乙方: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6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租用甲方东盟花卉博览园场地从事花卉生产及经营事宜,双方达成以下合同,土地租赁合同书。

  一、甲方同意将在东盟花卉博览园 号地块出租给乙方,用于花卉生产及经营,或经甲方同意的其他行业。

  二、租赁地块四至界线

  东以为界,南以为界,西以为界,北以为界。具体坐标见附图。

  三、面积

  本协议租赁土地面积共亩(平方米)。土地测量以四至道路中线为界。

  四、租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租金

  1.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如下:

  (1)自8月30日起至2月28日为免租期;

  (2)自3月1日起至8月30日为租金优惠期,每亩租金为元/年。

  (3)自9月1日起,每亩租金基础为元/年,按每5年递增10%。

  2.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交后用制,每年于7月1日前交纳下一年度的租金,以现金或银行支票为租金支付方式。

  3.乙方到期不能支付甲方足额租金的,则甲方按未交部分,每天收取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乙方超期60天不能足额缴清租金和违约金的,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并限定乙方在30天内清理场地物产,超期不清理的物产归甲方所有。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水、用电、物业、环保、经营管理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这些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双方共同遵守。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对园区进行管理,维护并改善园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经营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园区经营管理及质量控制;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

  6.对园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园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园区的公共区域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等。

  7.做好园区的整体广告宣传和策划推广工作,扩大园区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和责任。

  3.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物业管理、推广安排、促销安排,合同范本《土地租赁合同书》。

  4.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生产经营而产生的各项税费。

  5.爱护并合理使用园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租给第三人或与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严格按照本合同有关条款办理。

  8.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整个园区内外及所有建筑物外部(除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自有房屋内部)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10.负责租用土地内的规划(须报园区统一审批)、建设和报建手续工作(乙方土地规划设计要通过甲方审核批准后方能建设)。

  11.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土地的用途。

  12.乙方接受甲方的规划调整(以不超过乙方租赁面积的10%为限),甲方的规划调整需要占用乙方租赁地块的,乙方无条件退出需要占用的土地。调整出的.土地面积从调整之日起免计乙方租金。

  13.如违反规章制度或物业管理,接受甲方处罚。

  14.乙方负责保管好园区内自己的财物、养护本方的苗木。甲方不负责乙方租赁场地内财物及产品的保管责任。

  15.每月7日和21日,乙方亲自到园区办公室(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渌村东盟花卉博览园园区内)领取园区v发布的有关通知、通告、文告或其他与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纸质文本资料,逾期不领视同乙方默认签收。

  八、其他条款

  1.乙方向甲方支付建设保证金每亩600元,乙方按时进场生产经营,并满足下列协议条款后,于免租期满之日起抵充乙方的租金,若不按要求开展经营活动的,保证金按以下有关条款进行处置。

  2.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200元/亩,在合同解除并办清所有清场手续后,由甲方以现金或支票方式无息退还给乙方。

  3.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立即对承租地进行规划,报经甲方同意实施。合同签订后20天内,乙方必须进场建设。

  4.合同签订后100天内乙方必须在承租地内种植或有效利用场地达到承租土地的80%以上。

  5.如果在合同签订后180天内乙方种植面积达不到报请甲方批准规划80%的,甲方有权收回未使用的土地,甲方退回已种植部分的建设保证金,其余部分不退,用作补偿甲方的租金损失;如果在合同签订后180天内种植面积达不到甲方批准规划的20%的,甲方有权终止土地租赁合同,已经交纳的保证金全额不退,用作补偿甲方的租金损失。

  6.乙方使用的水费、电费以及物业管理费按市场价执行。物业管理办法由甲方依法律法规另行制定,双方共同遵守。

  九、合同中止

  1.如因国家征用该土地,征地补偿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租赁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归乙方所有,其余归甲方或原土地主所有,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土地转租。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乙方不得转租本地块。两年后,若乙方因本方原因需要转租地块的,必须向甲方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并由乙方交纳相当于涉事地块当年全年土地租金给甲方作为补偿。违反此规定者视同乙方自动退租,甲方收回土地。

  3.本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十、解除条件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乙方应按照租用土地当年租金的两倍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1)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或逾期进场建设,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两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3)逾期60天未足额支付租金、违约金、保证金和水费、电费、物业费等费用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累计100天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5)生产经营期间让土地荒废半年以上的。

  (6)合同签订后180天内种植面积达不到20%的。

  (7)不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累计达到三次的。

  2.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9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方可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并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一年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应退回预收的未实际使用期间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按银行当年利率为计算基数的利息。

  3.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30天内清理场地物产并交回土地,逾期不交回土地及清理地面附着物的,乙方应按当年租金标准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清理的物产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单方收回土地。

  十一、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天灾、国家政策不允许),使场地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动解除,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补充与附件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面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三、本合同附件

  租赁地块示意图。

  十四、争议解决办法

  如一方对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乙方指定通讯地址、电话、邮箱(如变更需在变更后5天内书面通知甲方):

土地租赁合同7

  一、发包方住址:

  二、承包方住址:

  三、承包面积:地类别:坐落:

  四、四至: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五、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六、承包金额:

  七、交款方式:

  八、发包方权利地:监督承包方依法从事农业生产,不能改变土地使用用途。提供生产信息服务。

  九、承包方权利义务:依法享有土地生产经营权,依法自行安排生产计划、销售家产品。承包期内有土地流转权,接受发包方对土地使用的监督。

  十、违约责任:

  十一、地面附着物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单位公章)法人代表

  承包方:代表(盖章)

  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发展养殖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位于的土地亩出租于乙方,由乙方作养殖事业使用。

  二、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为每年每亩地小麦、玉子各公斤,在每年农作物收获后于出租方要求给付时以市场价格折合人民币给付。(乙方应于甲方提出给付请求后15日以内给付)

  四、土地交付时间: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若效益差,可以在合同到期前提前解除本合同;但甲方不得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

  六、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若因为甲方的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租合同,由乙方继续经营。若乙方不愿续订,应恢复土地原状或在甲方自愿的情况下对有关建筑物予以合理作价,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对价的情况下取得有关建筑物的所有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的效力优先于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由乙方报本村村委会本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公证机关:

  订立时间: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9

  甲方:__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__,主任。

  乙方:__,男,x年x月x日生,汉族,住__市黄桥镇胜利村青枝4组,身份证号:__x

  为发展地方经济,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于11月5日前将位于__市__镇__村十组、十一组、十二组约x亩土地、x亩河塘出租给乙方从事生猪养殖生产经营。

  二、乙方第一年按__元/亩的价格缴纳土地租金,以后每年土地租金在上一年度土地租金基数上递增3%,河塘租金按x元/年的不变价格缴纳。

  三、乙方于每年x月x日前提前缴纳下一年度的租金。

  四、租赁期限暂定十二年,即自x月x日起至x月x日止。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双方另行协商,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五、在经营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和地方性规章,并接受甲方的监督,自行投资,自担风险,自负盈亏,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转包渔利,经营期满后的地上物由乙方自行清除,乙方于11月1日前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三万元土地复垦保证金。

  六、乙方在经营期间应享受的政府补助奖励资金由乙方自行享有,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向相关棵派昵氩怪奖励资。

  七、乙方用工必须优先安排用地区域内的村民,甲方为乙方协调与相关部门、群众的关系,提供社会治安等社会性服务。

  八、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合同规定区域内土地、河塘的,乙方应当无条件服从。

  九、一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通知对方。

  十、合同生效后,如一方违约,需向对方缴纳x元/亩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十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并由中共__市__镇__村总支部委员会鉴证,报__市__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鉴证单位、备案部门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人:

  时间:时间:

  鉴证单位:(盖章)

  代表人:

土地租赁合同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租赁威远县石油基地8栋2单元702;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1年;自月日起至年月日。

  2.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另付押金200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4.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30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气、电话、电视等费用,租赁期结束时将相关缴费账单交给甲方;

  2.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

  3.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4.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5.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11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李寨镇经济建设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国土资发[1999]222号《_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及《_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国有土地租赁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向乙方出租国有土地一处(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双方平等自愿。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土地租赁范围

  1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 x,面积####平方米(以下称"租赁土地")。对该租赁土地的详细描述作为附件一,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需提供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相关的土地授权经营书,该授权经营书与上述租赁土地的相关文件作为附件二,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第二条租赁期限

  1土地租赁期限为70年,自 年 月 日起算。至 年 月 日止。

  2如果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乙方应在前述租赁期限期满之前至少6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发出的延长租赁期通知后,应同意延长,并应同乙方在前述租赁期满前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甲方应在租期满前办理完毕土地可续租的一切有关的政府部门审批及手续。续租的租金标准依国家的有关规定标准或(在无该等标准时)依当时的市场价格执行。

  4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本条第1款租赁期满前的任何时候终止租赁本合同,但乙方须在其所要求的终止日前6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条租赁用途

  1乙方租赁该土地,用于商业街市场建设和商品房开发。

  2在符合1款的前提下,租赁期内乙方若要依法将租赁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该等改变。如同意,则甲方应提供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批准手续。在取得批准后,乙方才可按改变后的用途使用。

  第四条租赁土地交付使用

  1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将土地租赁及使用权交付乙方。

  2乙方在甲方将该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必须依照土地授权经营书规定的土地用途实施相应的经营、管理和使用等。

  第五条租金及税费

  1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分四年三次支付清全部租金。总额__x万元人民币。租金的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时首付人民币 元;一年后同期支付人民 元;再二年后同期支付余下的人 x万元。

  2甲乙双方同意,对于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终止使用的部分土地,乙方支付甲方的总租金数应依该土地所在的地域和用途按双方协商确定的金额做相应减少。

  3甲方负责交纳与租赁土地有关的土地税、费及其他法定的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的该等费用增加部分由双方合理分担。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②监督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途的,甲方有权收回相关土地的土地租赁权。

  ③本合同期满乙方不再延续的,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④甲方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赁土地及土地使用权。

  ⑤甲方应支持乙方在获得必需的法定批准后,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⑥租赁期间,甲方对该土地相邻土地行使权利不得妨碍乙方对该土地行使正当权利。

  ⑦对于政府因公益事业而附设的各种管线穿越该租赁土地的绿化地区和其他区域所造成的对租赁土地的破坏,甲方应负责复原。不再作经济上的补偿。

  ⑧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②乙方须向甲方及时按本合同支付租金。

  ③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并接受甲方监督。

  ④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须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续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赁土地的土地。

  ⑤乙方有权将租赁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转让、转租、抵押。

  ⑥乙方应保证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进出该土地。

  ⑦乙方在土地租用期间应对承租土地内的市政设施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为了避免歧义,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延长租期或终止租赁,应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

  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①本合同期限后满,乙方未要求续租;

  ②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③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④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赔偿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0日内以手递形式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十条其他规定

  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2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合同,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约、理解和通信。

  3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4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6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相关部门仲裁,或提交司法部门解决。第十二条合同份额

  14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地址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12

  甲方:××××有限职责公司

  乙方:××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新洲洲滩地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土地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亩的,以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第000671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2、新洲洲滩地属长江流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亩土地承包期限为二00九年元月一日起至二0三四年月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元,其中;

  (1)年至年,四年的承包金额为万元(元/亩亩×年)

  (2)年至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元(元/亩×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新洲洲滩地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万元,其中,中熟林暂按m3计算,作价万元(元/m3),中幼林按株计算,作价万元(元/株)。中熟林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m3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年至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新洲洲滩地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万元,余款542.1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元,乙方应于当年的月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洲洲滩地土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新洲洲滩地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务必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7、承包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上级或发包方给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应土地承包费义务和核发的抗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8、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年月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构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6、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8、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

  9、承包期间,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的使用率,乙方能够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农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职责;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5、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七、违约职责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担违约金。

  3、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承包金的2倍赔偿损失;

  4、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

  八、湖北华林公司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年月底),甲方于年月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鄂州市林业局、鄂城区林业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有限职责公司

  代表签字:

  乙方:××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公证机关:

  签订日期: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13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为了保护双方利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 给乙方使用。

  二、租地界址:从租用地的西面至东面按实际需要计算。

  三、乙方租用期限、金额及支付办法。

  1、乙方租用期限定十年,即从__起至__止。

  2、租用该地的金额:在租用期内每月每平方米1、00元,租地面积144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0、50元,租地面积882平方米,壹年总金额__元。

  3、付款办法:乙方每年在1月30日前付清当年租地款。如超期不交清租地款,则扣罚20%滞纳金。超过壹个月仍不交清当年的租地款,本合同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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