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车辆租赁合同12篇

时间:24-09-29 网友
单位车辆租赁合同12篇

单位车辆租赁合同1

甲方:

  乙方:

  一、根据有关规定,按照互惠互利的平等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二、甲方负责所租车辆的启动费用,即负责油费、过路费及生活费、以后不在租金中扣除。

  三、乙方承担租赁期间车辆的油料、维修、保养,以及零部件的更换,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五、乙方必须完全承担租赁期间车辆、司乘人员的安全、由此产生手损失、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租赁期间的误工:修车5小时不计时,超过5小时按实际时间计,每月累计72小时为正常修车时间。

  如遇修车、买零部件、待工延误时间等不计算之内。

  七、租赁费用及时间:

  1、每天租赁费:双驾20__元。

  2、租赁期限:以实际发生天数为准

  九、付款方式:

  十、违约责任:

  1、如乙方的司机经甲方打招呼不听指挥的,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司机。

  2、如甲方不及时按上述约定执行的,乙方有权撤出工地,甲方赔偿乙方往返的一切费用含误工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车辆租赁合同2

出租方(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租车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

  本合同所指的租赁物是汽车和车牌号码。(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 年,年复一年。租赁期限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寿命,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一天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续租手续。

  3.甲方在租赁期内转让租赁物的,应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业转让后,本合同对新业主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四条租金

  1.乙方无需支付车辆租金,但必须聘请甲方作为司机,支付给甲方的工资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第五条双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给乙方的租赁物业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已办理相关运营许可手续。如果乙方因租赁物的质量缺陷而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业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并对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负责,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内租赁物业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租赁期内相应的保险费、养路费、年检费和驾驶员体检费。租赁期内车辆违章罚款、燃料费、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业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租赁物业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业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其余由乙方承担,但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缺陷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根据其功能合理使用租赁物,并保持租赁物处于良好状态,正常使用造成的损耗除外。

  7.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出借或转卖。

  8.在租赁期内,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增加设备..租赁期满后,附着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如附着物无法拆除或拆除后对租赁物造成损坏,双方应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乙方有权遮盖或移除乙方在租赁物业上使用的所有企业标识和商标。

  第六条租赁物的交付

  1.甲、乙双方应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年内共同签署本合同。租赁物业的'移交确认。交出租赁物业。

  2.租赁物移交时,甲方应向乙方说明其当时知道或应该知道的租赁物的质量缺陷;租赁物业的移交确认。标记在。

  3.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商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移交并签署租赁物租赁物回收确认;。如甲方不同意租赁物的损坏,应由双方签字确认;租赁物回收确认;自提出之日起天内提出,否则,将被视为对租赁财产完整性的正常损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租赁期内,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3.租赁期内,甲方无合法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除将剩余租金返还给乙方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2.因租赁物质量缺陷造成乙方人身、财产重大损失或不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甲方未履行双方约定的各项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天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如无乙方原因,租赁物不能连续或累计使用超过天,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终止本合同,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存款条款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保证金。

  2.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30天内,甲方应将扣除交通违章罚款后的剩余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十条争端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1.双方可依法向当事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页,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单位车辆租赁合同3

甲方(出租方):

  住所:

  乙方(租车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自然人):

  甲、乙双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

  二、乙方签定本协议并选定车型后,支付给甲方车辆租赁费每月 元,车辆租赁抵押金 元,每月 日缴纳当月车辆租赁费用。

  三、协议期限为 :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车型为 ,车号为 号的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不得进行商业活动和体育比赛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乙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二)协助乙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按协议约定如期返还乙方的车辆抵押金扣除折旧费后的余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 乙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 乙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车辆,或在甲方车辆上设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的。

  (4) 乙方有损坏甲方车辆或其他损害甲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五)甲方不承担本协议期间乙方使用甲方车辆给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保险赔偿以外的赔偿责任,已经由甲方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乙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三)乙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承担协议期内车辆的年度检验费、养路费、车船费,以及正常维修保养费(包括汽车机油、离合器油、刹车油、冷却液)等。

  (五)使用甲方车辆期间丢失、损坏车辆牌证及其他手续,应及时告知出甲方,补办有关手续的费用及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车辆不能正常运行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者、或不满一年的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车辆协议期间内配合甲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首次保养为 公里或车辆已行驶 个月,首保之后依照厂家规定按期保养)如遇年检,乙方应按甲方指定时间将车送至指定地点,并按要求搞好车辆卫生,对于未按时进行保养或年检的车辆,甲方保留索赔权利,未经允许乙方不可将车辆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厂以外的任何场所进行修理和保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承担车辆协议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如遇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车开至甲方维修处,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正常使用车辆时,出现的发动机与变速箱的损坏,要及时通知甲方,及时检查与维修。

  4、有下列情况之一所造成的车辆或第三者损伤赔偿,由乙方全额承担:

  (1)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医学专用后驾车者。

  (2)乙方驾驶车辆肇事后逃逸。

  (3)出险后不报案、隐瞒真实情况或24小时内不通知甲方自行处理的。

  (4)出现车损、第三者险超出保险公司赔保险额的部分。

  七、保险

  (一)、乙方使用车辆期间,车辆被盗、损坏、报废、乙方应继续承担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至保险公司赔偿之日的协议内车辆抵押金。

  (二)、乙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保险公司提供有关证明,否则,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责任及有关的经济损失。

  八、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应向对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数额20%的违约金。

  (二)、甲方延迟交付车辆的,应向乙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违约金,乙方延迟交还车辆的,按实际使用时间交纳违约金(150元/日),此违约金在返还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按时交还车辆和退还押金,如有违约应向对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5%的违约金。

  (三)、车辆交付乙方以后,甲方按协议登记的地址和电话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的,不论协议期限是否到期,均视为恶意骗车,按诈骗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九、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十、协议期满,乙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车辆交接单》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_ 出租人:

  承租方:

  一、出租人将 辆 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是 。

  二、租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 。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单位车辆租赁合同4

承租方: 出租人:

  一、出租人将 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是:

  二、租期为 年,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 。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民法典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人: (盖章) 承租人: (盖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20 年 月 日

单位车辆租赁合同5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一次性支付。

  三、协议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甲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在租赁期间内配合乙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如遇年检。

  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按时向甲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甲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甲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协议期满,甲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车辆租赁合同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出租方甲方是乙方的员工,为便于经营降低乙方企业经营成本,合理利用资源,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自有的小型客车出租给乙方使用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车辆信息如下:车牌号、型号:

  2、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按协议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向承租方交付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

  4、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5、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同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或减免租金。

  6、承租方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自行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纳罚款。

  7、租赁期间,出租方在工作时间之外,其出租车不得安排从事其它经营性服务。

  第二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方在租赁合同期内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承租方应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车辆租赁期内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由承租方承担。

  3、按合同规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第三条 租金

  1、双方约定车辆租赁租金为年租金0000元。

  2、租金交付方式:每年0月0日前一次性支付。

  3、出租方收取租金后应提供完税发票。

  第四条 保险

  1、出租方按要求购买保险,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

  2、租赁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甲方应与出租方协助按相应保险规定解决,因交通事故导致承租甲方承担的责任超出保险赔付的情况,超出部分应有承租方乙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交租金的'1%交纳滞纳金。

  第六条 限定条款

  本协议双方均同意并达成具有排他性的租赁关系。

  第七条 其它

  1. 任意一方,如需解约,依约应事先提前一周通知。租赁费按实际天数,元/每日计算。

  2.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3.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出租方:

  承租方:

  签字: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车辆租赁合同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丰田大霸王车牌号为 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20__年11月1日起至20__年10月31日止。

  第四条租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车辆。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

  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车辆租赁合同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 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 车架号: 车牌号: 制造厂家:

  出厂日期: 发动机号:

  三、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计划租赁至 年 月 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

  2、交车地点:

  3、验收方法:承租方检查相关手续(行驶证、油卡、气卡、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

  2、结算方式:每年12月31日前统一结算。

  六、费用的承担

  由承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费用及办理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

  七、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天然气等)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八、汽车保管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车辆租赁合同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工作需要,甲方租用乙方汽车一辆作为工作交通车,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形成以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所租用乙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所有人:

  所有人地址:

  额定载客:

  车辆保险情况:

  车辆年审情况:

  二、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甲方租赁乙方汽车的价格为 元月,每月 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乙方出据正式发票。

  三、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甲方单方停租止,但甲方需提前 5天通知乙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四、甲方职责:

  1、因甲方租用所产生租用车辆的路、桥通行费、停车费、车辆的燃油费均由甲方承担,包括租赁期间的路桥年票;

  2、按规定支付乙方租车费

  3、甲方租赁期间调度乙方日常驾驶工作,保证行车安全,并支持乙方做好乘车人员的上、下车纪律管理。

  4、除以上 、2、条款所列的费用外,其它一切与租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均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职责:

  1、乙方保证车辆按时年审,性能能够满足甲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

  2、乙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 年检、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及其他个人事务等,造成误工时,甲方应扣除相应的租金。

  六、如乙方未及时购买相关规费或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共同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乙方必须自备通信工具并确保24小时开机,如需要更新联系号码必须提前 天上报申请并通知公司全体人员储存。如因联系不上或者故意拖延接听电话时间造成公司直接损失,立即解除合同,并扣除当月租凭全部费用。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名): 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期: 日期:

  出租车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 签订地点: 承租方(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车辆状况

  1、乙方因使用需要向甲方承租小型客运桑塔纳辆 (壹)辆,(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颜色为绿色。

  2、该车辆车牌号为: 新B·T 。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1、租赁期限为 (壹)年,自 年3月 日至 年3月 日截止。年租金: (大写: ) 元整;押金: (大写: )元整;合计人民币 (大写: )元整。乙方可先向甲方交付半年租金: (大写: )元整,剩余半年租金乙方需在 年9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若乙方逾期不能交付剩余租金则乙方每日须向甲方缴纳全年租金的 0%直至合同终止。乙方接车时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车辆半年租金和押金总计人民币 (大写: )元整。

  2、乙方接车时需向甲方提交约定驾驶员身份证、原户口本和驾驶证及其复印件。乙方提供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并没收乙方的全额押金和租赁费用。

  (1)乙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乙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

  (4)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2、其车辆燃油补贴费用均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干涉。

  3、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4、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甲方应有的权利。

  5、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车辆,并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税讫、检字,并承担相应责任。

  6、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乙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7、合同到期后,甲方检查车辆完好无损坏后需退还乙方全额押金;若车辆有损则车辆押金概不退还。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乙方负责,并承担

  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及人为造成的车辆损坏,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要更换零部件等均由乙方负责。

  3、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和其他人驾驶。

  4、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

  5、租赁车辆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

  6、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若由乙方造成的违规操作(例如闯红灯等)造成的有关部门的经济罚款由乙方全部负责。

  8、乙方在车辆的使用期间造成的车辆维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乙方在营运期间的人身安全由自己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10、乙方在合同租赁到期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归还车辆时应保证车辆的`完整性,待甲方确认车辆完好的前提下方可归还车辆并终止合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甲方有权收回车辆,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3、担保方可以以房产证做抵押或出租车、人员担保。

  第六条: 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委员会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条: 补充条款

  1、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担保人持一份。

  担保人责任: 此车由 等人担保租赁,并承诺,如果乙方在租车期间发生任何交通事故,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有其它违法活动,无经济赔偿能力时,愿为乙方承担交通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愿为乙方向甲方赔偿车辆所有损失。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以上协议双方自愿达成,未尽事宜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其中任意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支付对方车辆年租 (大写: )元50%的违约金。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驾驶证号码: 驾驶证号码: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车辆租赁合同协议参考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车辆出租: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一个车队(共计 5辆货车)出租给乙方做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备胎一个。

  二、租赁期限: 自 年5月28日至 年5月28日,共60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数额为每年75万元,共计375万元。

  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前两年租金 50万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的6月 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养路费交付等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误工时间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乙方向有关部门缴纳。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5、乙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 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具有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租金数额5%的违约金。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9、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11、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5%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 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 年。

  八、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 年,本合同有效期内,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对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负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担保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用登记表》、《车辆交接单》、《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汽车租用合同书》补充协议

  为进一步明确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外埠系指成都以外的地区、下同)应遵循的权利与义务,出租方与承租方在《汽车租用合同书》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去外埠的客户,在客户交纳相关费用后,为客户提供合同、有效的证件,并在租用登记表中确切著名客户离开成都的起止日期及客户的大致去向。

  2.长途附加费指因车在外地发生事故、故障及其他问题后处理费用将相应提高而收取的额外附加费。按外出里程不同,收费标准如下:

  距成都市区里程 普通客户收费 会员收费

  300公里以内 50元天 40元天

  300-600公里 00元天 80元天

  600公里以上 200元天 60元天

  3.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普通客户为 0000元,会员为 元,出租方未收取押金可以不向客户发放购置附加费证明。

  4.对租车去外埠的客户发生救援需求时提供有偿救援。

  第二、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必须事先告知出租方,并交纳长途附加费及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

  2.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发生车辆故障或出险,必须当即与出租方联络。

  3.承租方在外埠需要出租方提供救援时,应交付相关费用;外埠救援施救收费标准如下(单位: 元公里):

  (1) 承租方已交纳长途附加费及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收费标准为:

  救援出车费 单程拖车每公里收费 现场抢修费,不含配件费

  距市区里程300公里以内 200 8 000

  距市区里程300公里以上 200 0

  (2) 承租方若违反本补充协议第二项 、2款的规定,除须补交长途附加费外,外埠救援施救收费按本规定收费标准的 5倍收取。

  承租方:

  住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经办人:

  担保方:

  住址:

  电话:

  出租方:

  电话:

  经办人:

单位车辆租赁合同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

   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 车架号: 车牌号: 制造厂家:

  出厂日期: 发动机号:

  三、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开始,计划租赁至 年 月 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

  2、交车地点:

  3、验收方法:承租方检查相关手续(行驶证、油卡、气卡、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

  2、结算方式:每年12月31日前统一结算。

  六、费用的承担

  由承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费用及办理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

  七、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天然气等)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八、汽车保管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车辆租赁合同11

甲方: (以下简称“出租方”)

  乙方: (以下简称“承租方”)

  鉴于承租方业务用车的需要,出租方与承租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 》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

  1.定义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1 :是指 交接单(附件A)中第一条约定的 。

  1.2 租赁:承租方有权自租赁期的起始日起占有和使用 ,并在此后拥有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对 的排他占有权和使用权,允许承租方不受限制地24小时使用 。

  2.主合同与 交接单

  2.1 本合同是主合同。本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 交接单。 交接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承租 的品牌、车牌号、租赁期、规格、租金、司机、以及其他与 租赁相关的条款应在 交接单中规定, 交接单中未约定的事宜受本合同的制约。

  2.2 双方在签订主合同的基础上签订 交接单(见附件A)。若无双方实际签订的具体 交接单作为附件,则本合同仅作为双方租赁合同的资格认定合同, 付款依据。

  3.租赁

  3.1 出租方为 的唯一所有权人。

  3.2 在租赁期的起始日之前,出租方须自付费用为 办理行驶所需的各项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行驶证、年检证、税讫证、养路费证,并保证这些证件在租赁期内持续有效。

  4.租赁服务

  4.1 出租方同意,其为非独占、且非排他地向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4.3 若因非承租方的原因造成 无法供承租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养、年检、故障、事故等)时,出租方须立即无偿向承租方提供与 相类似的替换 。

  5. 和理赔

  5.1 出租方应自付费用按如下规定为 投保,并保证在租赁期内下述 均持续有效:

  (a) 损失险: 金额为 购置价;

  (b) 第三者责任险: 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

  (c) 全车盗抢险: 金额为 购置价;

  (d) 车上(座位)责任险: 金额为每个座位 万元;

  (e) 玻璃单独破碎险和不计免赔特约险。

  5.2 在租赁期限内,若 发生 事故,由出租方自行处理解决。

  6.租金

  6.1 每月租金中包含有 公里的汽油费以及司机的固定劳务费。

  6.2 在承租方支付租金的同时,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商业发票。

  6.3 主合同提前解除时,出租方应按当月实际使用天数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6.4 除了租金和司机的劳务费外,承租方无须再承担出租方及其司机的任何税费或责任。

  7.出租方的义务

  除前述规定外,出租方还应履行如下义务:

  7.1 出租方应确保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排他的占有 ,并保证 的行驶性能和各项内置设施处于良好的状态, 内外清洁干净,无异味。

  7.2 在租赁期内,出租方应对 及随车证件、备件负担保管义务。

  7.3 在租赁期内,非因承租方原因, 发生损毁、灭失、赔偿责任或政府处罚,出租方自行负担全部责任。

  7.4 未经承租方事先书面许可,出租方不得更换其委派的司机,也不得转让或转委托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给第三人。

  7.5 在承租方占有 后,非因承租方的原因,该 出现缺陷或遭受损害或毁坏,或者发生其他并非承租方过错而引发的事件,使得承租方无法为本合同的目的而继续使用 ,承租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换 。

  8.承租方的义务

  8.1 承租方不得利用 从事商业运输,体育比赛,以及非法活动。

  8.2 承租方须按时支付租金和司机的劳务费。

  8.3 承租方应当尊重司机,不得迫使司机从事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9.司机的委派和义务

  9.1 的司机由出租方委派。出租方委派的司机必须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须具有两年以上驾驶相似 的经历。

  9.2 出租方派遣的司机应当安全驾驶,确保承租方的乘坐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9.3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承租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换司机:

  (a) 不遵守或不能完成承租方的工作要求;

  (b) 无论何种原因,一个月内连续缺勤3天或一个月内缺勤4天的;

  (c) 违反承租方的人事劳动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上下班,服饰,礼节等方面的规定;

  (d) 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不适于驾驶 的疾病的。

  9.4 司机在履行本合同的驾驶服务时,因其过失而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出租方应当负担。

  10.合同期限、提前解除和终止

  10.1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在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本合同于租赁期的最后一日终止。若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仍有未履行完毕的 交接单,则本合同期限顺延至该 交接单期限届满之时。

  10.2 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a)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将 用于盈利性载人运输的;

  (b) 承租方利用 进行非法活动;

  (c) 承租方擅自在 上设定抵押或转让 的。

  10.3 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a) 出租方破产、解散、或丧失经营 租赁业务的资格;

  (b) 出租方违法本合同第9.3条的规定,且承租方已更换过两次司机;

  (c) 出租方违法本合同第7.5条的规定,且承租方已更换过两次 ;

  (d) 如出租方因其它原因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且在承租方将该违约书面通知出租方后15天内未予纠正;

  (e) 除前述规定以外,如承租方在本合同租赁期内的任何时候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可解除本合同。

  10.4 在本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时,除终止或提前解除前已有权取得的索赔、租金和赔偿外,任何一方须被免除其在本合同下的相应义务。

  10.5 双方同意,本合同无论因任何原因提前解除,出租方无权就本合同的剩余期限要求承租方支付任何进一步的付款、租金、或赔偿。

  11.声明和保证

  11.1 出租方陈述并保证:

  11.1.1 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能力,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合同;

  11.1.2 其是所出租 的唯一合法权利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证明文件。同时,该 不存在任何意义上将影响承租方根据本合同使用该 的任何抵押与任何其他权利限制;

  11.1.3 其签订、履行本合同不构成对第三方的违约或对第三方任何权利的侵犯,亦不会使承租方对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1.2 承租方陈述并保证:

  11.2.1 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能力,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合同;

  11.2.2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租赁 ,遵守中国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

  12.保密

  12.1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其关联方的任何信息。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13. 其他

  13.1 本合同的解释、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 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北京市 委员会 。 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3.3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3.4 本合同的附件为:附件A《 交接单》、附件B《 单凭证》。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非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和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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