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合作合同(通用1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作者整理的商业合作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商业合作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促进发展的原则,就 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牵头完成搭建平台的基本工作,完善规章制度的制定。
2、甲方帮助乙方争取配套服务境等支持,协助解决乙方在行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3、甲方支持乙方与可以展开多种形式的互动交流与合作。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管理制度的构架下,参与事务,享有表决权和监督权。
2、乙方有义务执行双发所达成的决议,遵守章程;维护彼此的合法权益。
3、乙方应充分利用双方所搭建的.平台,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合作。
三、其它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代表人签字认可之时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业合作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商业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
权利与义务
1. 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商业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商业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 甲乙双方授权商业合作方在其互联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引用(具体商业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 甲乙双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转载引用商业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该信息由×××(商业合作方网站)提供"字样,并建立链接。
4. 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商业合作方网站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商业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体发布来自商业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商业合作并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二) 相互宣传
1. 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商业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 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商业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具体商业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 甲乙双方在有关internet专题的研讨会和金融、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 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商业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其他
1. 甲乙双方的`商业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商业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商业合作伙伴进行商业合作。
2.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本协议商定商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 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协议为商业合作框架协议,商业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商业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 甲乙双方商业合作的法律文件。
6. 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商业合作。
7. 双方的商业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
盖章:
商业合作合同3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作为发起人参与巴别塔农副产品经营部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其中甲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丙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丁方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巴别塔农副产品经营部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 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丁方(签字):
年 月 日
商业合作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为万象商业广场之项目统筹策划及经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全额投资兴建综合购物中心**商业广场。
二、乙方受甲方委托负责**商业广场项目总体策划及独家经营工作。
三、本项目之所有经营收益将设立专门的帐户受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具体细节另作相关财务规定)。
四、甲方责任:
(一)本协议签定后,甲方须按商场基建工程进度向乙方提供有关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土地使用证、城市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有关证件)。
(二)负责协调乙方与广场物业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之问的关系,保证提供充分的经营条件。
(三)前期所有有关本项目的市场调查费用、合同期内的推广宣传费用(包括广告设计、广告宣传、新闻发布会、招商会等有关本项目必须支出的费用)、乙方所组建的**商业广场经营机构所需要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四)有关本项目之所有宣传、推广,若以乙方名义所作的任何形式宣传,须接受及维护乙方本身形象之规范,并得到乙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合同期内甲方::如需要将该项目内的商铺分散出售,希望在尊重乙方建议前提下,并与主体经营规划没有冲突的情况下进行销售。
(六)甲方按合同如期支付乙方该项目的物业经营服务费、统筹经营策划费、租金提成、佣金及其应收的费用。
(七)乙方派驻管理人员的薪津福利、有关税项及一切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并按时支付。
(八)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与第三方签署有关本合同的所有项目。
(九)合同期满后,未经得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聘用乙方派驻人员。
五、乙方责任:
(一)合同签定生效后成立**广场物业管理经营有限公司----**商业广场经营中心,全面负责万象商业广场项目的策划、宣传、推广、招商及经营工作。
(二)合同签定后乙方根据市场调查向甲方提供如下的分析建议:
1、调查及分析
1)区域人口分布数据的调查和分析,包括:
①消费客层分布
②消费品味
③消费频率
④消费水平
⑤消费者对项目的期望
2)区内零售市场情况,竞争对手分析。
①主力客户的情况
②功能租户的情况
③潜在租户的情况
④上述租户的'可能承租条件和对项目的要求
3)现有和未来的竞争对手调查
①现有竞争对手的调查主要包括:地理位置、数量、面积、营业额、定位、商户组合、经营状况、管理水平
②未来竞争对手的调查主要包括:地理分布、数量、规模、场地条件、商圈范围、开业日期等。
2、商场布局概念策划
1)商场包装、主题定位;
2)各楼层功能分布建议;
3)具体的目标商户建议。
3、规划设计建议
4、提供市场租金情况及初步租会收入测算建议
5、室内外装潢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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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象商业广场策划与经营合作合同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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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建议
6、公关宣传活动建议
(三)统筹策划及长驻经营工作
乙方将安排资深董事(公司高层领导)统筹此项工作,并由有项目操作经验的管理人员长驻本项目(派驻时间及人手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配)。与甲方有关部门共同统筹策划招商前期工作。内容包括如下:
1、定期与甲方及工程部门开会商讨工程的进展,及时提供目标客户及行业之硬件要求,以配合整体工作做出安排。
2、联络所有目标客户及协助对本项目有兴趣之客户实地视察本项目,并商讨有关招商之进展情况,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相关策略。
六、经营工作
乙方派员出任物业经营总监及租赁部、推广部经理职位,负责在当地招聘人员并组建各相关部门,开展具体工作如下:
1、建立租赁部进行租务工作
1)制定租务策略;
2)组织招商队伍;
3)拟定招商时间建议;
4)拟定商铺租金价格建议:
5)拟定招商工作流程安排及操作细则:
6)全面向目标客户推介上述项目;
7)安排有兴趣客户现场考察:
8)与客户进行租务谈判;
9)安排客户签署租赁意向书及正式合同。
2、建立公关宣传推广部进行宣传策划推广工作
1)负责商场整体形象定位,策划宣传推广:
2)场内外布置、装饰及设计建议;
3)场内外定位设置广告位,增加广告收入;
4)负责广场内外的临租推广活动;
5)负责公共关系活动。
七、费用及支付方式
下列各项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以支票或转账形式支付。
l、物业经营服务费和统筹策划费
物业经营服务费和统筹策划费为每月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甲方须在每月5同前向乙方支付,甲方于合同签定生效日向乙方支付第一笔费用。(备注:以上项目酬金为乙方实收金额,不包含市场调查、宣传推广及日常经营费用)
2、租赁佣金
1)乙方每新引进一个商家,在该租户正常经营一年后,甲方须支付相等于该租户 壹 个月租金的金额作为乙方的佣金,于第二年第一个月的5日前预付50%;其余50%待合同期满后,经双方核定,若完成计划内定额任务,甲方则于核定后的第5日前全额付给乙方。::若未能完成计划内定额任务,甲方则按照未完成任务的比例,相应扣减应付乙方的佣金,但最高额不得超过应付佣金总额的50%。
2)若客户在签署《租赁意向书》、《租赁合同》后违约,客户所付定金及租金和租金按金应按合同予以没收,并由甲乙双方分占所没收之金额之50%。(如客户因特殊情况违约,看情况特殊处理)。
3、项目全年收入提成
1)乙方在计划定额内完成任务,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商铺全年租金总收益的1%作为提成。
2)乙方在完成计划定额后超额完成任务,超出部分商铺租金甲方按30%向乙方支付提成。
3)宣传推广之收益(如:场内外广告牌、临时商铺、广场活动等一切非固定商铺租金收益),双方商定一个计划任务数,超额完成任务,超出部份的收益甲方占70%,乙方占30%。
4、派驻人员待遇
甲方负责支付乙方所派驻人员(物业经营总监、租赁部经理及推广部经理)的薪金福利、有关税项及一切相关费用,具体如下:
1)薪金(按每年12个月工资计算,于每月5 日前支付):物业经营总监月工资为:壹万伍千元人民币
租赁部经理及推广部经理月工资为:壹万贰千元人民币(备注:若合同期超过一年,每年工资应适当浮动,浮动率根据市场情况双方商定。)
2)福利
①享受劳动法规定的节假休息同。
②甲方按国家规定标准支付乙方派驻人员南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代为缴交。
③甲方负责乙方派驻人员每年一次的带薪探亲费,及按需要往返广州的培训、工作交流的差旅费。(备注:以上均为飞机票费用)
④甲方负责解决乙方派驻人员的住宿问题。提供配备家私、厨房用具、电器(包括洗衣机、冰箱、空调、电话、电视)的套房。
⑤甲方负责解决乙方派驻人员上下班的交通问题。
八、违约责任
l、甲方如发现乙方在合作过程中有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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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甲方利益之行为,甲方有权即 时要求乙方停止该行为,并加以改正;如乙方未能及时改正下,在有确切证据前提下,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如发现甲方于合作过程中有任何损害乙方利益之行为,乙方有权即时要求甲方停止该行为,并加以改正;如甲方未能及时改正,在有确切证据前提下,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须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在商场所有设施完善前提下,甲方交付商场给乙方经营后,如乙方在经营二十四个月未能完成商定任务指标,。经营期内,如乙方实际完成的任务情况与计划内定额任务相差悬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4、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乙方在本合同内之所有应得费用,甲方须按拖欠金额每日 2%计算滞纳金并支付乙方;如拖欠款项超过30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约,甲方须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合作期限
合作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签约两年期。
十、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解决,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署后随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商业合作合同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就结成长期商务合作关系,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伍年。自__年__月__日起到__年__月__日止。
二、合作内容
甲方权利义务
1、向乙方推荐合适的客户或项目。
2、协助乙方促成与客户签约。
3、如甲方自身还未与客户签约时,乙方的合作进程则听从甲方安排。
4、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客户与乙方直接签约,甲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乙方权利义务
1、向甲方推荐合适的客户或项目。
2、协助甲方促成与客户签约。
3、为甲方推荐的客户提供最好的`服务以及最优的价格。
4、乙方同意以约定的结算时间和方式进行结算。
三、合作条件
1、甲方向乙方或乙方向甲方推荐的客户成功与之签约,即视为推荐成功。
2、成功推荐项目后,被推荐方向推荐方支付该项目实际营业额的2%做奖励。
3、付款方式:自被推荐方首次收到客户服务费的第二个月开始支付,每月结算一次,每月5日前支付。推荐方则提供对应的正式发票。
四、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另一方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双方在分配利润时,如任何一方对利润分配的基数、方式有异议的,可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五、补充变更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六、协议终止
1、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七、争议处理: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__年__月__日日期:__年__月__日
商业合作合同6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业合作合同7
项目合作协议由: 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 ,身份证号: ,住址
乙: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医药保健产品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 万元,乙方以人民币出资 万元。
第二条甲方只负责投资分红,其他具体销售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本合伙期限为三年。如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乙方第一年付给甲方 %的.利息,合计 元,第二年付给甲方 %的利息,合计 元,第三年付给甲方 %的利息,合计 元。
第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双方代表(乙为本人)签字之日计算,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在中途撤资,必须在协议期到之后才能解除合作。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商业合作合同8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合伙宗旨
.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2.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 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 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1.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2.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 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业合作合同9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快x县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在平乡建设规模化种植、养殖基地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项目。
(二)项目选址:项目位于乡(镇)村。
(三)项目规模及内容: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亩,建设等。
(四)建设周期:个月。
二、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项目用地,协调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将位于x县乡村亩(以实地丈量为准)租赁给乙方使用,第一承包期自年月日至领导小组为项目建设期间提供“一条龙”服务和
“一站式”审批,全程跟踪服务,协助办各种证照手续。
5、甲方负责协助乙方争取上级扶贫、开发、龙头企业申报等农业项目资金政策方面的支持。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于合同签定之日起日内,将项目一期租用土地第一年租金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金交付甲方。
2、享受《x县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五十条规定(试行)》相关优惠政策。
3、享受国家和省、市政府对项目建设的优惠政策和补贴政策。
4、乙方在甲方完成清场1个月内进场动工建设,超过3个月不动工,本协议自行终止。
5、乙方依法享受承包土地权益,但该土地仅限于本项目产品及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不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
6、乙方在承包期间要合理利用所承包土地,享有对属甲方所有的公共设施的使用权;经甲方及出租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在所租赁土地上建设与生产生活有关的、必须的相关设施,但必须遵守国土资发【20x】155号文件,以及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土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
7、经甲方及出租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将项目转让给第三方经营,第三方的权利、义务与乙方相同。届时,由第三方依本合同向甲方支付土地租赁费,项目转让的其他收益由乙方享有。
8、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达到正常的施工条件后,按照项目建设计划进行施工,保证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和工程进度。如达不到上述约定内容,优惠政策另议。
9、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一般为18个月)完成全部投资。
10、乙方在建设和经营中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甲方的整体规划。
四、租赁费用与交付方式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土地租赁费为每亩每年均价按斤小麦(按每年7月1日国家小麦挂牌价折合人民币支付租金,每斤小麦价格低于1元时按1元计算)。乙方负责于每年的月底前向土地出租方缴付清当年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当年租金,甲方督促乙方除及时缴纳该阶段的租金外,乙方还应按时支付相应租金‰的滞纳金。逾期六个月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争议解决
对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合同履行地方人民法院审理裁决。
六、具体投资事宜由所在地乡镇政府和所属村委会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x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签字
20xx年12月xx日
商业合作合同10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现在就双方项目合作过程中,可能或者已经知悉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明确双方的保密义务,现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保密范围
保密资料是指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本协议的签订,视为双方对各自所持有的保密资料采取了保密措施。
第二条 双方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采取限定知悉人等必要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与管理对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双方只能向下列人员披露保密资料,并对下列人员的泄密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合作过程中有必要知悉该保密资料的员工;
在对方书面同意情况下的第三人。
甲乙双方任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保密资料,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其代理商或员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甲乙双方任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对保密资料做出的概括性的分析、判断、报告、意见等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一方因过失泄露对方保密资料的,同样需承担违约责任。
本协议所涉保密资料仅用于与双方合作项目有关的事宜,除此之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
项目合作过程中,复制、销毁任何保密资料必须经过保密资料所有人的书面同意。
不论双方合作因何种原因终止,在合作终止之日起10日内,一方应按照另一方要求归还或销毁保密资料(无论该等保密信息存在何种载体之上。)
双方确认,本协议任何条款均不构成对保密资料的转让或许可。
如果接受方根据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须披露保密资料,则接受方应事先通知对方,并协助对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资料的进一步扩散。
第三条 不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形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保密义务人不承担保密义务:
该保密资料已被公布或泄露,并进入公众可获知领域;
一方在双方合作之前,已经掌握该保密资料;
接受方从第三方处合法、正当地取得该保密资料;
未使用保密资料所有人提供的技术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第四条 涉密行为的应急处置
任何一方若发现有误用或滥用另一方提供的保密资料时,应及时将该情形书面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相关的补救措施。
一方存在或者疑似泄露保密资料的行为的,另一方可随时要求立即归还全部保密资料,如果保密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等保护措施。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依约履行义务,即为违约,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无论违约金是否支付,守约方均有权立即解除与违约方的合同、合作关系。
若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损失赔偿的范围为:
守约方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为开发、培植有关保密资料所投入的费用以及因泄密行为导致的销售收入损失。
依照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因调查涉密事宜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因泄密行为侵犯了对方商业秘密权利的,对方可选择要求承担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因一方恶意泄露保密资料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 保密期限
保密资料的保密期限为双方合作期间及合作终止(或解除)后 年。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签字双方及其关联机构及其权利义务继受者均具有约束力。
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此保密事项的全部约定。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或约定,如果与本协议冲突,则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签字盖章才能生效。
本协议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亦不得被用以解释本协议。
本协议一方延迟或未能行使本协议下的权力、权利或救济不应作为对任何该等权力、权利或救济的弃权。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在任何适用法律下被认定为全部或部分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其应(在该等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的范围内)从本协议中被排除,且本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和规定应保持全部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业合作合同11
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同意就正在进行的签署本保密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包括,产品技术信息、专有技术、外观专利、经营信息和甲方《文件管理办法》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2、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第二条:保密责任
1、乙方作为甲方的.服务方,对甲方提供的第一条所列信息资料和物料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保密期限为双方谈判期间、合同履行期间以及双方合作期满后 年。
2、乙方应对双方的合作予以严格保密,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以及乙方的职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泄漏甲方公司,合作产品或者双方合作的任何信息,亦不得以其他方式使用甲方信息和物料。
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销售甲乙双方洽谈或合作的产品,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并给与甲方赔偿50万元处罚。
4、甲方所有订单/定单,及甲方提供之所有物料,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展示,
并予以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双方合作终止后,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后10个工作日内归还所有物料。
第三条:知识产权
乙方按甲方要求生产,制造的产品,甲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展示和出售该产品,尤其在产品开发阶段,乙方应严格保密。
第四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果本条约定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提出损失赔偿。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或终止于乙方的所有的合作。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之间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而通过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附则:
本协议书于双方签署时即时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以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业合作合同12
合同号:
日期:
买方:
电报:
电传:
卖方:
电报:
电传: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
单位:
单价:
总价:
总金额: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
6、装运港口:
7、卸货港口:
8、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 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 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1)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 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 公司。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 公司
(电报: ),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 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 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 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 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 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
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声明。
卖方:
买方:
商业合作合同13
中国农业银行商业( )农银抵合字( )第 号
甲方:中国农业银行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对乙方开发的位于 的 项目的购房人提供商业用房抵押贷款(以下简称“商业用房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所开发的上述项目商业用房的购房人提供商业用房贷款。具体购房人指与甲、乙双方签订《商业用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借款人。
第二条 甲方对该项目提供的商业用房贷款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抵押贷款额度有效使用期自 年 月 日止。期満未使用的额度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展期。
第三条 甲方为该项目购房者提供不超过房价或评估价(两者取低者) %的贷款(其中营业用房贷款不超过房价的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年。
第四条 每笔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方式、违约责任等,以借款人与甲方签订的《商业用房抵押借款合同》的.约定为准。对于不符合甲方规定条件的借款人,甲方有权拒绝贷款。
第五条 甲方应按照《商业用房抵押借款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地发放贷款,并负责一次性将贷款划到乙方在甲方设立的售房专用帐户上。
第六条 乙方承诺
1.所开发的项目为合法项目,开发和销售的各项手续完备,售房专户的资金专项用于本项目的建设,不挪作他用,按时、保质地完成项目的建造,使借款人能够按时入住。
2.与该项目有关的建造和销售活动存款、结算业务集中在甲方办理。
3.该项目物业管理单位在甲方开立存款帐户,统一办理与该项目物业管理有关的代收、代付业务。
4.协助甲方办理抵押贷款项下商业用房的抵押登记或预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等记文件直接交甲方执管。
5.在借款人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对甲方提供的商业用房贷款承担回购保证责任,并在甲方开立“回购保证金专户”,按照甲方商业用房贷款余额的 %存入回购保证金。当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时,负责代为偿还,授权甲方直接从保证金账户中扣收。有关回购保证责任的具体内容以《商业用房抵押借款合同》的记载为准。
第七条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发放贷款前,办理抵押贷款项目工程质量保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甲方。保险金额不低于本协议确定的抵押贷款最高限额。保险期限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可交付使用止,保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
保险期间,被保险的抵押贷款项目工程如发生保险责任内的问题,须以保险理赔款代借款人偿还相应的贷款本息,理赔款不足以偿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如发生保险责任外并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问题,使住房部分或全部验收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代借款人清偿所欠甲方的贷款本息。
经甲方同意不办理工程质量保险的,应在本协议“其他事项”中另作约定。
第八条 乙方如发生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转让、合资、分立以及企业领导变更等重大事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落实相应措施,确保其回购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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