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融资租赁合同(精选4篇)
涉外融资租赁合同 第1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依据下列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
第一条 合同讲明
甲方依照乙方的需要和托付,依据乙方供应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购进其次条规定的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其次条 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
第三条 租赁财产的交货、验收、交货地点和使用地点
1.租赁财产由供货方直截了当运交承租人所指定的交货地点向承租人交货。
2.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 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签收盖章后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假如在 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差不多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假如乙方在验收时发觉租赁物件的品质、规格、数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状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 天内从商检部门取得商检证明并马上将上述状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依照与供货方签订的购货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关心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四条 租赁期限
第五条 租金金额、支付日期和方式
第六条 租金的担保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双方商定的保证金 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规定为抵后来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2.乙方托付 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状况乙方未依据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时,由乙方经济担保人按《经济合同法》第15条规定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期满时租赁财产的处理
即确定是退租、续租,照旧留购。
第八条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治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二条 出租方与供货方订立的购货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正本一份为凭,副本 份分送 部门备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涉外融资租赁合同 第2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依据下列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
第一条合同讲明
甲方依照乙方的需要和托付,依据乙方供应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购进其次条规定的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其次条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
第三条租赁财产的交货、验收、交货地点和使用地点
1.租赁财产由供货方直截了当运交承租人所指定的交货地点向承租人交货。
2.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xx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签收盖章后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假如在xx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差不多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假如乙方在验收时发觉租赁物件的品质、规格、数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状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天内从商检部门取得商检证明并马上将上述状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依照与供货方签订的购货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关心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四条租赁期限
第五条租金金额、支付日期和方式
第六条租金的担保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双方商定的保证金xx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规定为抵后来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2.乙方托付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状况乙方未依据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时,由乙方经济担保人按《经济合同法》第15条规定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合同期满时租赁财产的处理
即确定是退租、续租,照旧留购。
第八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治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二条出租方与供货方订立的购货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正本一份为凭,副本xx份分送xx部门备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
涉外融资租赁合同 第3篇
出租方(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号: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号:
甲乙双方同意依据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甲方依照乙方租赁托付书的要求,买进xx(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
其次条租赁物件的全部权
1.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全部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全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实行其它任何侵害租赁物件全部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后来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全部权随时转归乙方。
第三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不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估量所需要的美元额度接受银行划拨的方式xx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的租金的当月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xx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截了当用外币支付时: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截了当汇入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帐户。美元帐号:xx;日元帐号:xx;欧元帐号:xx。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中国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换xx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条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必需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依据延付时刻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行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担当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假如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刻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差不多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假如乙方在验收时发觉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状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马上将上述状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依照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关心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假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询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关心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患病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担当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状况,都不阻碍本合同的接着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租赁物件的使用、修理、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修理、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担当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患病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担当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担当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马上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担当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第9项规定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租赁物件的保险
1.fob条件交货时,由甲方办理租赁物件的`进口运输保险手续。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以应付自然灾难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马上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供应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索赔。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依照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后来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实行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准时付清租金或其它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经济担保
乙方托付xx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状况乙方未依据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合同法》及《担保法》的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依照我国《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2.甲方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协议或租赁合同需要仲裁时乙方有责任供应的资料并关心甲方对外进行交涉。
第十四条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
1.租赁合同附表(略);
2.租赁托付书及附表(略);
3.租赁设备确认书(略);
4.甲方购货协议副本(协议号:xx(略));
5.乙方租金偿还担保与还款预备书(略)。
第十五条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需持一份外,其它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接受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XXX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理(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业务员(签字):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涉外融资租赁合同 第4篇
贷款帐号:
借款人:
贷款人:
依照xx号文批准的 xx 引进项目,所需资金经借款人申请,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XXX 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xx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包括应付利息xx万美元。
其次条贷款期限:xx 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
第三条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xx年期xx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2.按贷款人制定的xx年期xx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3.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优待利率执行,目前为xx或4.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xx计收一次,结息日为xx(复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要写明)。
第四条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费用,必需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条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贷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别状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第六条用款预备:依照项目进度,本项贷款提款期为xx年至xx年,每年用款预备如下:
xx年xx万美元;xx年xx万美元;xx年xx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状况调整用款预备。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期他商定,借款人不得再接着支用贷款。
第七条贷款偿还:贷款人以项目新增创汇和利润、折旧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预备偿还贷款:
xx年xx万美元;xx年xx万美元;xx年xx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早实现效益,借款人应提早偿还贷款;如年度还款预备不能实现,借款人应在年底前提出调整还款预备,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日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的罚息。
为了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预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第八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xx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担当还本付息责任。保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担当还本付息责任。
第九条保险事项:为幸免贷款期间或许因发生自然灾难或意外事故而患病损失,借款人应向有关保险机构投保借款项下进口设备外汇财产保险,并将保险权益转归贷款人名下,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止,保险费用可在本贷款项下支付。
第十条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状况均属借款人违约: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预备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贷款人同意转变贷款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本贷款购置的设备。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依照违约状况,贷款人有权实行下列措施:
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
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
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
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
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收还贷款项。
6.实行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预备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预备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借款人(盖章):
贷款人(盖章):
企业负责人:
银行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员:
签约日期:
《涉外融资租赁合同(精选4篇)》相关文档:
融资租赁合同09-21
融资租赁合同范文(2篇)09-21
融资租赁合同(范本)09-21
汽车融资租赁合同(精选12篇)09-21
融资租赁合同模板09-21
融资租赁合同09-21
融资租赁合同6篇09-21
融资租赁合同范文(15篇)09-21
融资租赁合同模板(精选7篇)09-21
房屋融资租赁合同3篇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