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装修合同 第1篇
业 主(以下简称甲方):
姓 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 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甲方在拥有一套新住宅,决定进行装修。乙方在 市从事家庭装修施工工作多年,有能力承接甲方住宅装修施工任务。在此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根据《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潢施工地点: 户型为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3、承包方式:由乙方清包工即承包装饰装修的全部工程,不包料。
4、装饰施工内容:整套住宅的全部装修装饰工程。
包括:木工、泥工、水电工、油漆工以及应承担的垃圾清运等。(含所有吊顶工程。含二楼南、北两个露台的施工。但不含木地板安装、实木门套安装、定制的玻璃推拉门安装。木工不包括一楼的客卧衣柜制作,一楼的长辈房衣柜、电视机柜制作,二楼的主人房电视机柜、衣帽间的制作、二楼小孩房的衣柜、书柜制作,二楼阳光房的壁柜制作)
5、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二、工程价格
甲乙双方商定清包工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 )。
三、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当天,支付 元。
2、水电工基本完成,支付 元。
3、泥工基本完成,支付 元。
4、木工基本完成,且除油漆工以外的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 元。
5、油漆工基本完成,支付 元。
6、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交付给甲方,支付 元。
7、入住三个月后,支付余款 元。
8、增加的工程量,经双方商定后,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并支付。
四、设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装修设计图纸一套,并负责进行设计交底工作
2、乙方须按图纸进行施工,可依据实际情况调整尺寸或位置,但须事先经过甲方同意。
3、水电施工图,由甲乙双方在现场确定位置后,由乙方画草图,交甲方认可后施工。
4、有关部位未作设计的,甲方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后施工。
五、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六、乙方工作:
1、乙方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队负责人(即 )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
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提出赔偿。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乙方应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更换人员,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4、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每天工地现场必须保持2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6、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7、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8、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乙方承担。
七、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全部工程用材料均由甲方提供。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甲方应按时提供亦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程延误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 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4、乙方工人必须帮助甲方进行材料的搬运工作。
八、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由甲方进行设计,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及特别要求(具体内容参见设计施工图纸)。乙方负责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要求进行施工,相关施工效果及工艺标准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如未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而需返工,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图纸的不解之处需及时与甲方沟通。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5、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如煤气管道迁移、电器安装等),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8、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长期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直至甲方重新进行该房屋的装修工程。
9、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对已完工的成品保护,特别是对玻璃制品、陶瓷、洁具、木门等。如因乙方保护不当引起的损坏,应由乙方负责修补,恢复原状。如确实无法恢复,必须原价赔偿或从工程款扣除。
10、在进行瓷砖石材铺贴、厨柜洗漱台等安装时,乙方应与甲方确认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后方可进行。如未经甲方确认而擅自安装,导致出现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情况,乙方应立即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11、甲方在进行水电改造工程验收时,乙方需到场共同验收,并在工程验收单上签字,一旦签字即视为认可甲方的水电改造合格,完好无损。如后期施工过程中造成损坏则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整改费用。
九、违约责任
1、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并按每人每天80元标准工资赔偿乙方误工损失,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以乙方施工期间平均出勤人数为依据,按每人每天80元标准扣除乙方包工费,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3、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关键节点验收为:A、砌墙抹灰完毕;B、防水工程结束;C、瓷砖铺贴完毕;D、地面找平;E、木制家具做完;F、油漆涂料完工。
十、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协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解除本合同。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合同,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十二、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 1 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一经签订,即清包工承包形式成立,乙方不得随意增加清包工费。如果甲方对图纸有大的变更且工程总量增加5%以上的,则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增加清包工费。
十三、本合同条款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最新装修合同 第2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签订此施工合同。
1、工程名称: 酒店改造工程
2、工程内容: 酒店改造及检修
3、承包范围: 两台电梯改造,包括更换电梯控制柜、厅门传动系统、轿门电子感应光幕、对重缓冲器、钢丝绳,电梯轿厢装潢,电梯导靴衬,电梯门滑轮等。两台电梯整体检修。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一条、工程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确定依据现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及“工程预算书”定额执行。
2、本工程价款计算确定为人民币 万元。决算金额不得超过本金额,超支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3、工程款的'拨付:合同签订后付工程造价25%的工程预付款,工程完工支付25%,其余的50%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第二条、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经协商本工程的质量等级约定为合格。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市技术监督局的要求。
2、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施工图来进行,必须达到效果图的标准,完工后达到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3、工程质量达不到上述要求时,乙方负责无偿返修,直至达到要求,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各种相关费用损失,并按法定违约金标准(1%)按日支付违约金。
第三条: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责任:
1.1、会审施工图纸。
1.2、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1.3、因甲方原因影响施工工期将相应顺延,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责任:
2.1、乙方于开工前一周提供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资质证明及工程进度、材料设备计划等施工必备手续。
2.2、施工过程使用的水、电、汽费用由乙方承担。
2.3、乙方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原材料,如因使用原材料不合格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无论是否超过保修期,乙方均负责赔偿直接和间接损失。
2.4、乙方负责施工安全,施工期间因乙方造成的一切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2.5、合同生效一周内乙方必须进入现场施工,如逾期未进入现场施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返还预付款并按法定标准(1%)支付违约金。
2.6、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完工所造成的损失,经甲方确定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后,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竣工验收与保修
1、工程竣工一周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甲方收到竣工资料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后,按照国家有关保修条例要求在乙方所承包的范围内,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第五条:争议的处理
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首先请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经调解后如双方未达成协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未尽事宜及补充条款如下:
1、甲方派出人员及监理人员有权对工程进行总体监督,包括工程质量、材料质量与使用、工程进度等与 酒店电梯改造工程有关事宜。对违反合同的施工以及施工质量等问题有权提出修改,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修改期间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2、随着工程进度情况,乙方应及时整理相应的内业资料并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验,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经市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并由乙方办理验收合格手续。
4、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最新装修合同 第3篇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 室 厅;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1.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1.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 日
第2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
1.金额(人民币大写):
¥:
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预付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 %即人民币(大写) ,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1.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施工图纸
1.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发包人工作
4.1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承包人工作
5.1指派 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材料供应
6.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 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
8.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6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工程变更
9.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竣工结算
10.1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0.2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工程保修
11.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违约责任
12.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 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12.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 元违约金。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
12.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2.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第13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不可抗力
14.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第15条保险:
第16条合同生效
16.1合同生效日期:
第17条合同份数
1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第18条合同备案、鉴证
18.1合同备案、鉴证:(现场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装修合同 第4篇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 店/展示厅施工项目(以下统称“本工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
一、合同工期
名称:
地址:
本工程的工期从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到 年 月 日。
二、本工程合同总造价、付款进度及方式
2.1本工程合同预算总造价¥ 元为人民币 元整,在装修实施过程中,若有工程项目增减,则以实际发生金额最终结算。
2.2本合同签订生效 日内,甲方须支付本工程预算总造价的 %即人民币¥ 元整(即人民币: 元整)给乙方。
2.3在乙方完成展具展台的制作到达施工地点,甲方验收后支付本工程预算总造价的 %即人民币¥ 元整(即人民币 整)给乙方。
2.4在甲方完成对本项目的工程验收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至本工程预算总造价的 %即人民币¥ 元整(即人民币 整)给乙方。
2.5乙方前期按实际收款金额分期向甲方开具收据,待甲方将款项付完时,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全额发票。
开户行:
帐号:
公司名称:
三、甲方责任
3.1甲方提供企业形象手册,或企业宣传文字、图片等内容。为了方便制作,资料必须在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星期内提供,图文如有不明之处,甲方应及时安排相应人员给予乙方加以解答。
3.2甲方审核乙方出具的设计施工图样(本合同附件2),并须签字认可,在设计施工图样确认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主材样品以备核查,同时凭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
3.3甲方须安排专门代表负责本工程,参加碰头会,随时协调有关工作。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乙方办理施工许可等有关事项。
3.4甲方如临时要求变更原定设计方案、更改施工内容或增加项目时,须在工程施工前5日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其具体事务由双方协商解决,涉及的工程量的增减由双方书面商定,否则乙方在现场实施搭建过程时,将有权利对甲方的现场改动要求不予更改。
3.5甲方须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进度款,如因工程款延期支付造成的`后果,责任甲方自负。
3.6甲方负责承担展厅现场工程水电管理费及进场施工手续。
四、乙方责任
4.1乙方负责展示厅的设计和施工,按甲方确认的展位设计效果图,出具详细的设计施工图样(附件2)给甲方审验确认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2乙方须指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碰头会,随时协调有关工作。
4.3在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现场所规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及所属行业规定的操作规范,特别需要保证安全作业。若因违规操作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乙方人员伤亡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4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内材料、设备的保管,做好现场防火、清洁工作,清理好施工现场。
4.5本工程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间乙方应负责维修。
4.6乙方设计使用的全部材料符合国家相关环境标准和规范要求,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材料。
五、制作方式
5.1乙方负责将设计方案以专卖店组装方式在深圳工厂施工包装。
5.2乙方负责将制作好的展具安全保质保量运抵指定地点。
5.3乙方负责派专人现场安装验收完工。
六、验收
6.1甲方按双方确认的设计效果图要求,双方商定的各种材料等要求以及本工程报价单(详见附件1)和施工效果图(详见附件2)、设计变更作为工程验收的依据。
6.2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6.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6.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其返工费与责任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5工程全部施工完毕,乙方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 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移交相关施工改造图纸。未经验收甲方若使用,视同验收合格。
七、违约责任
7.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施工进度施工,每延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 计算违约金。
7.2甲方不按合同2.2、2.3条的约定支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 计算违约金,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如甲方延期支付首期进度款达 天,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八、工程保修
8.1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维修。
8.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8.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并自己安排施工的安装分项工程其质量保修归甲方负责。
九、其它事项
9.1根据工程需要,双方可随时召开碰头会。
9.2本工程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如甲方要求增加或变更较大的工程项目,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9.2.1经双方协商,由甲方书面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
9.2.2待乙方提交变更的设计施工图纸后,甲方须签字、盖章认可。
9.2.3增加或变更较大项目所产生的附加费用由双方商定,具体按补充协议执行。
9.3本工程未经双方验收确认,而甲方擅自提前使用样品,由此发生的质量、数量及其它问题,由甲方负责。
9.4因本合同中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9.5作为本合同书的附属文件,即工程报价清单、设计施工图样和展厅设计效果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造成违约,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9.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本合同壹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9增加项目需另计费用。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__日日期: 年 月__日
最新装修合同 第5篇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木工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
2、工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元人民币。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的'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乙方施工人员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员的管理。
第四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预定:
1、石膏板吊顶 XX元/㎡
2、灯带 XX元/㎡
3、中空密度板造型线条 XX元/m
4、背景墙大芯板打底 XX元/㎡
5、面板柜子 XX元/㎡
6、窗帘盒 XX元/m
7、做假梁 XX元/m(40分以上)
8、包门套 单面 XX元/m 双面 XX元/m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对于双包的工种,材料进场甲方预支材料款给乙方;
2、按工程进度给于乙方预支工人生活费;
3、各工程完工以前付到造价的70%;
4、工程竣工(业主验收)付到造价的101%;
5、甲方未按工程进度支付的,乙方有权停工。
第六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第七条 符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单)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有效期20**年 月 日至20**年 月 日。
甲方签字(盖单):
日期:
乙方签字(盖单):
日期:
最新装修合同 第6篇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施工内容:
3.委托方式: 。
5.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6.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
第三条:保修期
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 个月。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2.在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在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其维修起24小时内上门服务,如有违约应按合同总金额5%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签章)乙方: (签章)
日期:日期:
最新装修合同 第7篇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一、工程地点:
二、形式结构: 室 厅 卫,为平层
三、工程项目:
四、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材料。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为质量评定的'最低标准;以《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六、合同付款:(大写) 元。竣工后据实复核结算;合同款包干。
七、付款方式:合同协议后,甲方预付35%工程款 元;水电等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40%工程款 元;泥工,木工中间工程验收后支付20%工程款 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5%的尾款 元。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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