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居间合同6篇

时间:23-04-19 网友

买卖居间合同6篇

买卖居间合同 (1)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人)(出卖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委托人)(买受人):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_【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范本丙方(居间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_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之间就房屋买卖、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丙方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

  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房地产基本情况如下:

  所有权人 ;共有人 ;座落( 区 位);

  项目名称 ,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甲方对丙方的委托事项:

  甲方欲卖出上述房屋寻找买受人,并将该房屋详细情况以及要求等报告给买受人。同时,将买受人的情况报告给甲方。丙方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2、乙方对丙方的委托事项:

  乙方欲在 市 区 地段购买 房屋 套,面积为 平方米。未开发土地(已挂牌成交), 亩,委托丙方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乙方,以便促成乙方购买房屋的目的。丙方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第三条 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买卖价格为 (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其中:房产买卖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整(¥ );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转让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整(¥ )。土地转让价 (人民币)大写: 元整。(¥ )].

  第四条 丙方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

  丙方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双方自愿按合同标的 %的比例由甲方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 、大写 ),向丙方支付报酬:支付时间为乙方向甲方付款同台交割。

  第五条 丙方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

  丙方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未开发地,人民币(大写) (¥ )。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房屋产权过户所需的税、费承担,选择下列第 项:

  (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2)全部税、费由 方承担。

  3、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如需要公证,费用由 方承担。

  4、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将购房定金人民币(大

  写) (¥ )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5、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 方将房屋过户费用约人民币(大写) 元(¥ ), 方将贷款所需费用约人民币(大写) 元(¥ )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具体金额以有关部门开据的票据为准,(多退少补)。

  6、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采取以下第 项付款方式

  (1)现金一次性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款扣除已交定金后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 元(¥ ),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2)现金分期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将首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元(¥ )支付给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将扣除已交定金及首付款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 元(¥ ),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7、如乙方拟定上述某项贷款遇到困难,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变更以下第 项付款方式:

  (1)现金一次性付款

  (2)现金分期付款

  第八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

  (1)该房屋权属清楚,不存在查封、抵押、出租、债权债务纠纷等影响转让的因素;

  (2)向丙方出具的个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房屋权属证明及办理过户及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3)甲方于房屋交付之前将房屋的水、电、煤气、采暖费、物业费、电话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有关费用全部结清(不包括安装费,仅指使用费)。如果不能及时缴清有关欠费,甲方愿意在取得全额房款时,将与欠费相等的保证金存放于丙方处,待甲方将欠费缴清后凭缴费发票取回保证金,若无法缴清欠费,甲方将以保证金冲抵欠费并授权丙方将保证金转付乙方(保证金不足冲抵欠费的,由甲方按实补足金额)。

  2、在签订本合同 日内将办理该房屋过户及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准备齐全。

  3、甲方取得全部房款当日,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不再承担对该房屋的维修责任。

  4、甲方应按照房屋管理部门的规定和丙方通知的时间亲自到现场核验身份及有关法律证件。

  5、甲方应对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第九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其向丙方出具的办理房屋权属过户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并于签订本合同 日内将所需文件资料送交丙方。

  2、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期付款。

  3、乙方应按照房屋管理部门的规定和丙方通知的时间亲自到现场核验身份及有关法律证件。如果甲方满足第八条第一款第(5)项要求,乙方可接受其房屋并按 及时支付购房款。

  (1)交纳完过户税费后

  (2)产权证办理完毕后

  4、乙方应对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第十条 丙方权利和义务

  1、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提示甲乙双方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

  2、甲方委托丙方收取乙方缴付的购房定金及购房款,丙方在收款收据中应载明系代理甲方收取。

  3、丙方对甲乙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出具的凭证应妥善保管。

  4、丙方收到乙方全部房款、部分房款或首付房款(含资金托管)及甲、乙双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齐备三个工作日内,安排甲、乙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按有关规定及丙方的通知,由 方陪同有关人员到现场验房。

  5、妥善安排甲乙双方进行交接,提醒甲乙双方结清约定的费用。

  第十一条 丙方违约责任

  1、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

  (3)干预委托人买卖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

  (4) 。

  2、丙方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丙方预期获得佣金总价款的 %。丙方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丙方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 委托人违约责任

  1、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

  (3)未能按照委托书或本合同的委托事项向丙方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文件、合同、身份证件等,致使丙方无法完成居间任务,且给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

  (4) 。

  2、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

  (1)已经向丙方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按照丙方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

  (3)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 %赔偿于丙方。

  (4) 。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 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的;

  5、当事人一方因其他原因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四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丙方:

  1、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五条 保密

  甲乙丙三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三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十六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三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三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三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八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三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三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九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

  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三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三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三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三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三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三方或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三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账号: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买卖居间合同 (2)

  合同编号: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售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居间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市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关于房屋买卖

  第一条 成交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登记地址:

  房屋权属证号:土地使用证号:房屋用途:

  登记所有人房屋抵押情况:

  房屋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是 □否

  目前是否已出租:□是 □否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 □否

  房屋权属情况:□私有产权房 □使用权的公房□可以出售的经济适用房 □其他

  房屋状况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型: ; 楼层

  其他情况

  1.1 经协商,甲方愿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对上述房屋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保证房屋交付乙方时的状况与乙方实地看房时的状况保持一致,否则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1.2 乙方确认,对该房屋已作了充分了解并实地查看过房屋,对房屋现状没有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 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条 付款方式

  3.1 现金或贷款支付

  如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甲方有义务配合一方办理贷款手续;

  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或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贷款机构贷款的,乙方应于前以现金方式补齐房款。

  3.2 资金监管服务

  *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可以为本次交易提供免费的资金监管服务,双方自愿选择该项服务,并于签订本协议当日签订《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双方自愿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全部款项暂存于指定的银行监管帐户中,并按本合同及《资金监管委托协议》所约定的程序及方式办理。

  尽管上述款项存于指定帐户,但甲乙双方同意: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实际支付。

  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不选择资金监管服务,但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税、费的承担

  4.1 甲乙双方保证,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交易习惯各自缴纳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税费。

  4.2 尽管有上述约定,双方同意:

  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

  第五条 权属过户及房屋交付

  5.1 双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于**年**月**日前共同到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5.2 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房屋权属过户所需的全部真实、有效的合法手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证、契证等)交予丙方保管,丙方协助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5.3 双方同意,甲方于 腾空房屋并将房屋钥匙交于乙方。

  5.4 双方在房屋交接前,应办理有关物业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采暖、有线电视、电话、物业费、户口等相关手续,并结清费用。房屋毁损、灭失等风险,自房屋钥匙交于乙方时转移至乙方。

  5.5 丙方应甲乙双方的要求协助双方办理上述物业交接事宜,并由双方在《房屋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债务纠纷或其他瑕疵。甲方保证有权出售该房屋,并已得到房屋共有人或其他权利人的同意,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6.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并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6.3 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生效、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任何一方发生违约等,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免责条款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三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二部分 关于居间服务

  第十条 丙方责任

  9.1 依本合同约定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

  9.2 免费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地产买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第十一条 居间服务费及支付

  10.1 甲乙双方确认,双方达成本次房屋交易是基于丙方所提供的居间服务;但该交易是双方独立、自愿做出的决定。

  10.2 丙方一次性收取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元,大写:*元,由方承担。

  10.3 该服务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第十二条 特别声明

  11.1 甲乙双方同意: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交易不成功或买卖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丙方所收取的居间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11.2 如甲乙任何一方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或其他争议,双方一致同意:在双方就违约责任及其承担达成协议之前或人民法院做出生效法律文书之前,丙方有权将暂存在指定帐户中的款项予以保留,不向任何一方返还或支付。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于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12.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签约日期

买卖居间合同 (3)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人)(出卖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本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委托人)(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丙方(居间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之间就房屋买卖、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丙方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房地产基本情况如下:

  所有权人 ;共有人 ;座落( 区 位);项目名称 , 楼层 户型 室 厅 卫 阳台;建筑面积( m2);套内面积( m2);房地产权证号 ;土地性质 ;房屋所有权证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房屋使用权租约号 ;合同登记号 。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甲方对丙方的委托事项:

  甲方欲卖出上述房屋寻找买受人,并将该房屋详细情况以及要求等报告给买受人。同时,将买受人的情况报告给甲方。丙方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2、乙方对丙方的委托事项:

  乙方欲在 市 区 地段购买 房屋 套,面积为 平方米。委托丙方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乙方,以便促成乙方购买房屋的目的。丙方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3、为保障甲乙双方已达成的转让协议正常履行,委托人共同委托丙方提供以下 居间服务:

  (1)协助甲乙双方与银行签订履约保证合同(资金托管协议);

  (2)代收、代转房款及定金(预付款)等;

  (3)代办房屋 权过户手续;

  (4)代办房屋贷款手续;

  (5)代收、代缴过户税费及贷款费用;

  (6)代取产权证;

  (7)代办赎产权证、注销抵押;

  (8) 。

  第三条 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买卖价格为 (币种)(大写): 元整(¥ )。[其中:房产买卖价为 (币种)(大写): 元整(¥ );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转让价为 (币种)(大写): 元整(¥ )]。

  第四条 成交细目

  1、配套:

  2、家电:

  3、家具:

  4、其他:

  5、固定装修:甲方明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屋装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壁橱、铁门、门、门把、门窗、防盗网、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灯具、发光体、厨卫设施等,此等固定装修经拆除将破坏设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应保持其完整交付。

  第五条 丙方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

  丙方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向丙方支付报酬:

  (1)按合同标的 %的比例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 、大写 ),其中甲方 %(具体数额为小写 ,大写 ),乙方 %,(具体数额为小写 、大写 )。

  (2)委托人双方支付丙方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其中,甲方 元,大写 。乙方 元,大写 。

  第六条 丙方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

  丙方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向丙方支付费用。

  (1)一次性向丙方支付人民币 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50%。

  (2)根据丙方的实际发生费用(以发票、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50%。

  第七条 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房屋产权过户所需的税、费承担,选择下列第 项:

  (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2)全部税、费由 方承担。

  3、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如需要公证,费用由 方承担。

  4、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将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 )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5、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 方将房屋过户费用约人民币(大写) 元(¥ ), 方将贷款所需费用约人民币(大写) 元(¥ )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具体金额以有关部门开据的票据为准,(多退少补)。

  6、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采取以下第 项付款方式

  (1)现金一次性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款扣除已交定金后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 元(¥ ),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2)现金分期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将首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元(¥ )支付给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将扣除已交定金及首付款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 元(¥ ),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3)商业贷款乙方申请商业贷款,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贷款年限为 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总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拟贷款金额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 (¥ )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具体的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有关规定最终审核为准,首付房款多退少补)。

  (4)公积金贷款乙方申请公积金贷款,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贷款年限为 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需将购房总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拟贷款金额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 元(¥ )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具体的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有关规定最终审核为准,首付房款多退少补)。

  (5)组合贷款乙方申请组合贷款,其中商业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贷款年限为 年;公积金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贷款年限为 年。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总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拟贷款金额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 元(¥ )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具体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有关规定最终审核为准,首付房款多退少补)。

  7、如乙方拟定上述某项贷款遇到困难,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变更以下第 项付款方式:

  (1)现金一次性付款

  (2)现金分期付款

  (3)公积金贷款

  (4)组合贷款

  第八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

  (1)该房屋权属清楚,不存在查封、抵押、出租、债权债务纠纷等影响转让的因素;

  (2)向丙方出具的个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房屋权属证明及办理过户及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3)配偶、家庭成员和共居人同意出售该房屋,且不得隐瞒婚姻状况;

  (4)如该房屋正在出租,甲方必须出具承租人放弃购买该房屋的声明书和同意搬迁保证书;

  (5)甲方于房屋交付之前将房屋的水、电、煤气、采暖费、物业费、电话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有关费用全部结清(不包括安装费,仅指使用费)。如果不能及时缴清有关欠费,甲方愿意在取得全额房款时,将与欠费相等的保证金存放于丙方处,待甲方将欠费缴清后凭缴费发票取回保证金,若无法缴清欠费,甲方将以保证金冲抵欠费并授权丙方将保证金转付乙方(保证金不足冲抵欠费的,由甲方按实补足金额)。

  (6)甲方应于房屋交付乙方前将户口迁出。若有困难,乙方同意甲方自即日起 日内将户口迁出,并且在甲方领取房款时,将户口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 )元,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待户口迁出后,由甲方到丙方处领取押金,若甲乙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2、甲方已缴纳的煤气气源费、维修基金在该房屋出售后不再退给甲方,并将票据交付乙方,若甲方票据丢失需调档提供相关证明,因调档产生的费用由 方承担。经甲乙双方协商,未曾缴纳的煤气气源费由 方承担,未曾缴纳的维修基金由 方承担。

  3、在签订本合同 日内将办理该房屋过户及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准备齐全。

  4、甲方取得全部房款当日,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不再承担对该房屋的维修责任。

  5、甲方应按照房屋管理部门的规定和丙方通知的时间亲自到现场核验身份及有关法律证件。

  6、甲方应对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第九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其向丙方出具的办理房屋权属过户及申请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并于签订本合同 日内将所需文件资料送交丙方。

  2、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期付款。

  3、乙方应按照房屋管理部门的规定和丙方通知的时间亲自到现场核验身份及有关法律证件。如果甲方满足第八条第一款第(5)项要求,乙方可接受其房屋并按 及时支付购房款。

  (1)交纳完过户税费后

  (2)产权证办理完毕后

  (3)银行放款后

  (4)甲方倒房后

  4、乙方应对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第十条 丙方权利和义务

  1、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提示甲乙双方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

  2、甲方委托丙方收取乙方缴付的购房定金及购房款,丙方在收款收据中应载明系代理甲方收取。

  3、丙方对甲乙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出具的凭证应妥善保管。

  4、丙方收到乙方全部房款、部分房款或首付房款(含资金托管)及甲、乙双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齐备三个工作日内,安排甲、乙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按有关规定及丙方的通知,由 方陪同有关人员到现场验房。

  5、妥善安排甲乙双方进行交接,提醒甲乙双方结清约定的费用。

  第十一条 丙方违约责任

  1、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

  (3)干预委托人买卖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

  (4) 。

  2、丙方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丙方预期获得佣金总价款的 %。丙方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丙方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 委托人违约责任

  1、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

  (3)未能按照委托书或本合同的委托事项向丙方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文件、合同、身份证件等,致使丙方无法完成居间任务,且给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

  (4) 。

  2、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

  (1)已经向丙方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按照丙方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

  (3)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赔偿于丙方。

  (4) 。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 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的;

  5、当事人一方因其他原因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四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丙方:

  1、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五条 保密

  甲乙丙三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三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十六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三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三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三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八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三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三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九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三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三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三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三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三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三方或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三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经纪人资格证号码: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号码: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买卖居间合同 (4)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人)(出卖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本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委托人)(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丙方(居间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之间就房屋买卖、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丙方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房地产基本情况如下:

  所有权人 ;共有人 ;座落( 区 位);项目名称 , 楼层 户型 室 厅 卫 阳台;建筑面积( m2);套内面积( m2);房地产权证号 ;土地性质 ;房屋所有权证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房屋使用权租约号 ;合同登记号 。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甲方对丙方的委托事项:

  甲方欲卖出上述房屋寻找买受人,并将该房屋详细情况以及要求等报告给买受人。同时,将买受人的情况报告给甲方。丙方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2、乙方对丙方的委托事项:

  乙方欲在 市 区 地段购买 房屋 套,面积为 平方米。委托丙方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乙方,以便促成乙方购买房屋的目的。丙方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3、为保障甲乙双方已达成的转让协议正常履行,委托人共同委托丙方提供以下 居间服务:

  (1)协助甲乙双方与银行签订履约保证合同(资金托管协议);

  (2)代收、代转房款及定金(预付款)等;

  (3)代办房屋 权过户手续;

  (4)代办房屋贷款手续;

  (5)代收、代缴过户税费及贷款费用;

  (6)代取产权证;

  (7)代办赎产权证、注销抵押;

  (8) 。

  第三条 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买卖价格为 (币种)(大写): 元整(¥ )。[其中:房产买卖价为 (币种)(大写): 元整(¥ );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转让价为 (币种)(大写): 元整(¥ )]。

  第四条 成交细目

  1、配套:

  2、家电:

  3、家具:

  4、其他:

  5、固定装修:甲方明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屋装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壁橱、铁门、门、门把、门窗、防盗网、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灯具、发光体、厨卫设施等,此等固定装修经拆除将破坏设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应保持其完整交付。

  第五条 丙方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

  丙方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向丙方支付报酬:

  (1)按合同标的 %的比例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 、大写 ),其中甲方 %(具体数额为小写 ,大写 ),乙方 %,(具体数额为小写 、大写 )。

  (2)委托人双方支付丙方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其中,甲方 元,大写 。乙方 元,大写 。

  第六条 丙方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

  丙方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向丙方支付费用。

  (1)一次性向丙方支付人民币 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50%。

  (2)根据丙方的实际发生费用(以发票、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50%。

  第七条 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房屋产权过户所需的税、费承担,选择下列第 项:

  (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2)全部税、费由 方承担。

  3、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如需要公证,费用由 方承担。

  4、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将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 )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5、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 方将房屋过户费用约人民币(大写) 元(¥ ), 方将贷款所需费用约人民币(大写) 元(¥ )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具体金额以有关部门开据的票据为准,(多退少补)。

  6、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采取以下第 项付款方式

  (1)现金一次性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款扣除已交定金后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 元(¥ ),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2)现金分期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将首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元(¥ )支付给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将扣除已交定金及首付款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 元(¥ ),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3)商业贷款乙方申请商业贷款,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贷款年限为 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总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拟贷款金额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 (¥ )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具体的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有关规定最终审核为准,首付房款多退少补)。

  (4)公积金贷款乙方申请公积金贷款,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贷款年限为 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需将购房总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拟贷款金额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 元(¥ )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具体的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有关规定最终审核为准,首付房款多退少补)。

  (5)组合贷款乙方申请组合贷款,其中商业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贷款年限为 年;公积金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贷款年限为 年。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总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拟贷款金额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 元(¥ )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具体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有关规定最终审核为准,首付房款多退少补)。

  7、如乙方拟定上述某项贷款遇到困难,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变更以下第 项付款方式:

  (1)现金一次性付款

  (2)现金分期付款

  (3)公积金贷款

  (4)组合贷款

  第八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

  (1)该房屋权属清楚,不存在查封、抵押、出租、债权债务纠纷等影响转让的因素;

  (2)向丙方出具的个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房屋权属证明及办理过户及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3)配偶、家庭成员和共居人同意出售该房屋,且不得隐瞒婚姻状况;

  (4)如该房屋正在出租,甲方必须出具承租人放弃购买该房屋的声明书和同意搬迁保证书;

  (5)甲方于房屋交付之前将房屋的水、电、煤气、采暖费、物业费、电话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有关费用全部结清(不包括安装费,仅指使用费)。如果不能及时缴清有关欠费,甲方愿意在取得全额房款时,将与欠费相等的保证金存放于丙方处,待甲方将欠费缴清后凭缴费发票取回保证金,若无法缴清欠费,甲方将以保证金冲抵欠费并授权丙方将保证金转付乙方(保证金不足冲抵欠费的,由甲方按实补足金额)。

  (6)甲方应于房屋交付乙方前将户口迁出。若有困难,乙方同意甲方自即日起 日内将户口迁出,并且在甲方领取房款时,将户口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 )元,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待户口迁出后,由甲方到丙方处领取押金,若甲乙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2、甲方已缴纳的煤气气源费、维修基金在该房屋出售后不再退给甲方,并将票据交付乙方,若甲方票据丢失需调档提供相关证明,因调档产生的费用由 方承担。经甲乙双方协商,未曾缴纳的煤气气源费由 方承担,未曾缴纳的维修基金由 方承担。

  3、在签订本合同 日内将办理该房屋过户及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准备齐全。

  4、甲方取得全部房款当日,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不再承担对该房屋的维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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