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房屋买卖合同3篇

时间:23-04-02 网友
银川市房屋买卖合同3篇

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的根本状况、价款以及给付方式、产权转移、违约责任等,今日我就给大家共享一下买卖合同,盼望大家参考哦。

银川市房屋买卖合同1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托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托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托付代理人】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同等、自愿、协商相同的根底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建立依据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运用权。【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运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运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规划用途为 ,土地运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立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 .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

.

其次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置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根本状况

买受人购置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工程中的:

第 【幢】【座】 【单元】【层】 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属 构造,层高为 ,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

.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

总金额(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4. .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依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展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种方式进展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 ;

(2) ;

(3) ;

(4) .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那么处理:

(1)面积误差比肯定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肯定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局部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担当,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肯定值在3%以内(含3%)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肯定值超出3%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1%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以下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

2.分期付款 .

3.其他方式 .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其次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接着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情愿接着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接着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其次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纳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以下第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运用:

1.该商品房经历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运用批准文件。

5. .

但如遇以下特别缘由,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受不行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 ;

3. .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别状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运用,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终交付期限的其次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接着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接着履行合同的,合同接着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终交付期限的其次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以下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运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构造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 ;

(3) ;

(4) ;

(5) ;

(6) ;

(7) .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承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到达交付运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展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供应《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运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担当。

由于买受人缘由,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缘由,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担当全部责任。 .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运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遵照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

3. .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根底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运用干脆关联的以下根底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到达运用条件:

1. ;

2. ;

3. ;

4. ;

5. .

假如在规定日期内未到达运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

2. ;

3. .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运用后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供应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置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运用之日起,遵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担当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置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具体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行抗力或者非出卖人缘由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担当责任,但可帮助修理,修理费用由购置人担当。 .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以下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运用权 ;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运用权 ;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 ;

5. ;

6. .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运用,买受人运用期间不得擅自变更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构造、承重构造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运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担当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变更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运用性质。 .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次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其次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局部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其次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状况如下:

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份, 份。

其次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其次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 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托付代理人】:【托付代理人】:

(签章)(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银川市房屋买卖合同2

卖方:

姓名: 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买方:

姓名: 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号码: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州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同等、自愿、公允、协商相同的根底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 。

房地产证号为: 。房地产用途为: 。

登记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运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该房地产于 年 月竣工。

目前该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为 ,物业管理效劳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 元)。

其次条 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 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租赁合同见附件[租赁编号: ,月租金 元整(小写 ),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卖方须于签署《广州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前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置权或放弃购置权之书面证明,否那么视为卖方违约。买卖双方经协商相同按下述第 种方式处置租赁合同(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①该房地产产权转移后,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买方仍旧有效。卖方须于 前帮助买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同时卖方须将承租方已交卖方之租赁押金/保证金及预交租金(假设有)转交予买方,买方自 时起享有卖方在原租赁合同项下之权利义务。

②卖方须于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运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买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担当任何责任。”

第四条 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 日内迁出,逾期那么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 元)。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

第六条 交易定金

该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 元)。买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 元)。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卖方支付定金余额人民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 元)。

上述定金建议交由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账户监管。买方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监管帐号,即视为卖方收讫。定金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自动转为楼款,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交房保证金

为防范交易风险,催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全部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时从交易总价款中预留人民币: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 元)作为交房保证金(不超过交易总价款的2%)。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展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方法为以下第 种:

1、交由居间方托管;

2、其它: 。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买方所支付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除有特殊约定,建议以银行第三方托管的方式进展资金监管。

买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 元):

1、一次性付款

买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将上述房款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买方向银行抵押付款

(1)买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写: 元)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买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协作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

(3)银行承诺发放贷款缺乏以支付房款余额的,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买方应于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起三日内补足应交款。

2、合同解除,卖方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全额退还买方已付 等全部款项。

3、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

上述款项建议买方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第九条 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因银行贷款缘由导致买方逾期付款的除外),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按以下第 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担当违约责任:

1、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合同接着履行。

2、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第十条 税费担当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立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效劳费;(8)土地运用费。(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10)提前还款罚息。

买方需付税费:(11)印花税;(12)契税;(13)产权登记费;(14)房地产交易效劳费;(15)《房地产证》贴花;(16)抵押登记费;(17)借款(抵押)合同公证费;(18)授权托付公证费。

其他费用:(19)权籍调查费;(20)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21)评估费;(22)律师费;(23)保险费;(24)其他 (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经双方协商,其中:

上述 项由卖方支付。

上述 项由买方支付。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和政策缘由新增的税费,按以下第 方式处理:

1、 由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2、 买卖双方同意由 方缴纳。

3、其他:买方支付: %;

卖方支付: %。

以上按规定应由卖方和(或)买方支付的税费,因买卖双方协商变更实际纳税方的,法律责任不因纳税方的改变而转移。

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接着进展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 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以下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展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3、 。

第十二条 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接着履行。

第十三条 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效劳费、垃圾清运费、 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那么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四条 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 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 日内,买卖双方须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

该房地产证由买方领取。

买方负有抵押义务的,在买方领取新居产证后 个工作日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那么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 不行抗力

因不行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依据不行抗力的影响,局部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行抗力不能遵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刚好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行抗力完毕之日起 日内向另一方供应证明。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局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纳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次十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份,卖方 份,买方 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其次十一条 送达

当事人所填写确认的通讯地址即为送达地址。

其次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银川市房屋买卖合同3

卖方(甲方):证件号:

买方(乙方):证件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屋土地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转让的房屋土地位于 ;甲方依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海口市房屋和土地部门颁发的《土地房屋权证》,证书号为 字第 号。甲方为该房屋及分摊(占有)土地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构造为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分摊(占有)面积 平方米。

其次条 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和分摊(占有)的土地是符合国家级海口市房屋上市和土地运用权转让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海口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担当。

甲方保证对该房屋有完全处分权力,没有被抵押、查封,没有第三方主见权利,否那么由甲方担当违约责任。

假如甲方原单位政策缘由,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由甲方担当违约责任。

第三条 乙方对购置权的声明二手房买卖合同乙方情愿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其次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置上述房屋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状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计 元人民币。

2、 甲方在 元人民币。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 %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 天,即视为乙方违约,收回房子。

第七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 没有房屋欠款,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 没有固定不行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 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运用或美观的破坏;

4、 其他 ;

第八条 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土地房产部门办事窗口申请办理房屋土地买卖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土地房屋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下面第A、B、C三种方法缴纳(用√来确

认):

A、 由甲乙双方一招有关规定缴纳;

B、 双方经协商由 方单方缴纳;

C、 ;

第九条 有关争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行分割的组成局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及其土地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

第十条 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份各执一份,申请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合同签定地点及日期

本合同在海口市签定,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第十二条 其它

甲方(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电话:

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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