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房屋租赁合同
银川市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姓名或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承租方): (姓名或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位于银川市 (地址)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租赁房屋
1.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1.2 房屋属性: (注明房屋的性质和用途)
1.3 租赁面积: (平方米)
1.4 房屋的数量和位置: (注明房屋数量、位置和编号)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
2.2 如乙方需要延长租赁期限,需要提前 (天/月)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
第三条 租金
3.1 租金总额为 元。
3.2 租金支付方式: (注明支付方式)
3.3 租金支付时间: (注明支付时间)
第四条 使用及维修
4.1 租赁房屋的使用范围为 (注明使用范围)。
4.2 乙方应当妥善使用租赁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有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4.3 如租赁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因乙方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损坏,乙方应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赔偿。
4.4 租赁房屋的维修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5.2 如乙方擅自更改租赁房屋的用途或擅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3 甲方应保证出租的房屋为自己的合法所有,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5.4 如因双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产生的任何纠纷,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
6.1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附件和补充协议,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
6.2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友好协商处理。
6.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履行各项条款。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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