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居间合同1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然后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建设单位 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建设单位就该项目签订书面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二、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真实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 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承包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 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逾期每日按未支付金额的%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然后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3、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工程承包施工合同总金额的%(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
2、居间报酬结算方式:
居间报酬总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在甲方与乙方引荐的建设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承包施工合后,建设单位支付予甲方的第一笔工程预付款(即工程总造价的 %)到账后,次日将报酬总额中的 万(大写: 元整)以现金形式支付予居间人;其后在叁个月正常施工工期内,甲方需支付给乙方居间报酬剩余的余款,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转入乙方指定账户,也可直接支付现金予乙方指定代理人。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双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作出不利对方的任何行为,否则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在南宁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业主方签订承包施工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条款支付居间报酬。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 年月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居间成功,本合同双方权责完全履行并支付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含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然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所有横线留空部分均为双方代表自愿亲笔填写,具真实性及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地:
乙方指定账户户名:
乙方指定账户账号及开户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工程居间合同2
委托方(甲方): (公司代表: )
居间方(乙方):
乙方受甲方委托,双方就陕西__公司蓝天狩猎场别墅项目工程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乙方负责介绍甲方与陕西__公司接洽等事宜,具体施工及合作条件由陕西__公司与甲方自行协商。
2、乙方协助甲方与陕西__公司就蓝天狩猎场别墅项目约7万多平方米,工程签订施工合同,工程总造价约为1.6亿元,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第二条: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按照承包工程总造价每平方米2260元计算,支付给乙方劳务报酬税后人民币每平方米30元,共计200多万(以实际结算为准)。
2、劳务费用分多次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甲方与陕西__公司签订合同进场后 日内,需支付给乙方劳务报酬30万人民币整,以后支付,按陕西__公司支付给甲方工程量每平方米30元计算为准,(款项到甲方账上 日内支付给乙方)。
3、劳务报酬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支付。
第三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乙方的劳务居间委托事项完成后,必须按照本合同
第二条支付劳务报酬,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缓付。否则将承担劳务报酬总额20%的违约金。
第四条:其它约定事项
1、如陕西__公司和委托方(甲方)最终未达成合作,本合同自动失效。
2、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
3、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方式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生效。
委托方(甲方): 居间方(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公司盖章: 盖章工程居间合同3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管理方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与该项目管理方签订专业承包施工合同,协助甲方完成整个合同履行期间的协调工作,保障合同的顺利实施。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最大限度的维护甲方的利益。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3)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
(4)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达成合同签署,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期内),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项目管理方的关系,特别是在工程结算问题上,乙方全面负责协调,乙方无任何理由进行推脱。
3、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项目管理方进行合同谈判。
(2)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项目管理方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4、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按照合同期间实际运量每吨3元(叁元)结算(完税后)。
(2)甲方每周为乙方结算一次,每周一为乙方结算上周居间费用,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每周总体运量,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每周运量报表,甲方所提供报表必须保证真实有效,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乙方费用,如出现不实结算乙方有权索回,并保留双倍赔偿的权利。
(3)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同复印件一份,作为居间费用总价计算依据,甲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每超过一天按照合同居间费用总价千分之三进行赔偿。
(4)如甲方有终止本居间合同的意愿,甲方可根据合同总量计算居间费用,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做为唯一条款向乙方提出协商。
5、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合作细节及项目合作中相关利益人的秘密,任何乙方发现对方出现泄密行为均有权提出和提醒对方终止本行为,如因任何乙方的原因给对方造成实际的损失,受损方可向过错方提出等价赔偿。
6、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合同约定项目结束,项目期顺延本合同无条件顺延,直至本项目结束。
7、争议解决方式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8、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工程居间合同4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各自的优势,根据《 》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依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旅游景观园建设工程项目(北京延庆,以下称该工程项目),推荐给甲方,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转∕分包施工合同,取得施工权。
1.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工程项目与总包单位签定分包合同,即视为乙方全部完成居间服务委托事项。甲方未签定分包合同以取得实质性施工权,则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义务
2.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前期的主要信息,并提供相关的业务咨询服务,开展与业主方和总承包方有效的协调,并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分包权。
2.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基本信息的真实可靠(但涉及项目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建设资金是否到位等重要信息,在乙方促成双方见面沟通后,由甲方自行向总包方或业主方咨询,乙方对其完整性、真实性等不具进一步核实义务,不承担连带责任),最终促成甲方能够如约进场进行实质性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居间服务不成功,甲方不予支付任何居间报酬。
2.3乙方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协助甲方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为甲方协调争取并达成施工合同后,乙方仍有义务协助甲方协调好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关系(前提是甲方已经及时地履行了本合同规定,向乙方足额支付了相应的居间报酬。且如需乙方出差,其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否则乙方有权不予协调)。
2.4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乙方具体开展的渠道、方式、人物、过程等细节,不必向甲方汇报沟通,不属于本合同履行之前提条件。
三、甲方义务
3.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所需要的各类资金的筹措,并做好签定合同前所需的手续准备。
3.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总包单位所签订的分包施工合同。甲方应认真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遇下列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均不影响甲方对第3.2和3.3条的执行,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报酬不得索还:
3.3.1甲方将此工程予以转包、分包或与第三方公司∕个人合作的;
3.3.2因甲方技术、资金等原因,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的;
3.3.3因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工程质量等问题,被业主方或总包方?勒令停工、中止工程建设合同的;
3.3.4其它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工程停工、中止。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根据《 》第426条关于“居间人促成合同签订成功,委托人应当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规定,甲方完成签订该工程承包项目合同时本合
同立即生效。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间服务费:
4.1本项目居间服务费为工程总造价的` %(税后)作为酬金。甲方应无条件地按此标准,即项目签定的合同工程量 万元的 %计 万元(税后),作为乙方的居间报酬。工程结算造价确认后,如因施工范围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最终结算价与原合同存有明显差异(上下超过 %),最后一期居间服务报酬支付时可作相应调整,多还少补(但出现第3.3条之情形的,不予调整)。
4.2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在与业主方或总包方签订施工转分包合同后,甲方按照下表时间、数额要求分 次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税后,不需居间人开具任何发票)。
其中:①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均与业主方或总包方向甲方拨付工程款项同步。不论其款项性质(临建费、备料款、进度款等),在甲方到账后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给乙方;
②每次付款时,如向乙方支付的居间报酬高于同批次业主方或总包方向甲方拨付的款项,其差额由甲方自行补足,不得以此为由拒付、延迟支付,否则按本合同第5.3条执行;
③每次支付具体帐号、方式等,由乙方指定,甲方无条件服从。
五、特别约定
5.1甲方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身、甲方的分公司、子公司、甲方挂靠的公司、甲方绝对或相对控股的公司、甲方的股东或者甲方股东所投资的公司等。甲方承诺向乙方、业主方及总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是可查询、可验证的。
5.2在居间服务过程中,甲方为完成委托事项产生的居间费用,即使乙方最终未能完成居间服务,也由甲方自行 承担。如果乙方居间成功,这费用也不从居间报酬中扣除。居间报酬如需纳税,由甲方承担,乙方所得居间报酬为税后的合法资金,拥有永久性支配和使用权。
5.3甲方取得工程 合同后,若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自愿接受下列处治,并放弃一切抗辩和反诉权利;居间人可凭此合同依法冻结甲方公司的银行帐户及资金,采取停止工程施工等措施;本合同自动转为甲方公司欠居间人报酬的欠条;追回应兑现的居间报酬并按该笔费用总额加收滞纳金( ‰∕日);按所欠居间报酬部分的二倍收取罚金;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 、诉讼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5.4居间服务成功完成后,在工程建设期间,若业主方、总包方与甲方发生实施过程中一切执行纠纷或资金纠纷等,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风险由甲方全部承担。
5.5本居间合同为不可撤消、不可更改的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与甲方其他相关义务不相抵触, 执行,不受甲方企业改制、更名或更换法人代表或股东而影响,具有永久法律效力。
六、保密事项
6.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包括甲方的财务信息、技术专利、经营信息等,也包括乙方对居间报酬的支配等。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内容,由泄密方承担一切后果。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书面协议约定的除外。
6.2保密期为 年。
七、合同终止
7.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本工程项目由第三方获得,乙方未完成居间服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7.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7.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 委员会 或者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事项
9.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合同自双方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生效之日起生效。
9.3本合同不得作任何修改,如其中一方合同有涂改、破损等,均以另一方完好的合同为准。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予以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工程居间合同5
甲方(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石家庄至济南高铁往反运输土石方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运输单位和甲方洽谈,向运输单位提供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并促成运输单位与甲方签订该工程项目承包实施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例所全部委托事项,运输单位与甲方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运输单位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均视为委托事项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运输单位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乙方有义务协助运输单位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运输单位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三、运输方的义务
1、运输单位负责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负责和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运输单位全面履行和甲方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运输单位所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力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按时支付则逾期每日按未支付居间报酬的10%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甲方承诺每车每吨公里土石方向乙方支付 元,作为居间费。
2、每天居间费的计算方法:每天居间费=每车每趟每吨每公里每吨的居间费/天 每车总趟数/天 车辆总数。
3、居间费的支付时间为:运输单位每辆车往返一次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一次。
4、甲方可以转账或现金支付。
五、运输单位
在该项目提供的车辆最终以运输单位实际在该项目上提供的总的车辆为主
六、本协议所述项目的工期
为运输单位与甲方签订的拉土石方施工合同的期限为准,如果运输单位与甲方签订的合同需要续签合同期限的,本合同有效期限同步延续到运输单位与甲方彻底不再有业务关系时,该协议终止。
七、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机密。
2、双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作出不利于对方的行为,否则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果发生协议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协议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协议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工程居间合同6
委托人(简称甲方): 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手机:
居间人(简称乙方):
甲乙方为了充分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合作共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平等、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居间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引荐工程项目给甲方和业主单位(以下简称公司)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公司”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公司”签订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公司与业主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公司与“公司”未签订书面工程《施工合同》,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业主单位“公司”的有关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和拟建工程信息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业主单位“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业主单位“公司”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业主单位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收取居间报酬。
3、乙方在甲方与业主单位“公司”业主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促成业主单位“公司”将工程承包给甲方。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业主单位“公司”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实际履行和业主单位“公司”所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因与业主单位“公司”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4.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业主单位信息或者与业主单位合同谈判过程中掌握的信息,在乙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与业主单位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本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总造价的%。
2、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居间报酬的30%,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户名: ,卡号: ,开户行: 。)中。待甲方与业主单位“公司”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2个工作日后,上述甲方转款归乙方所有并可自由支取。
3、从甲方向乙方预付居间报酬圆之日起至业主单位“公司”与第三人签订《施工合同》时止,乙方没有促成甲方与业主单位“公司”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视为乙方居间不成功,乙方应10日内将甲方预付居间报酬无息退还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4、在居间成功之前,乙方不得动用甲方预付的居间报酬。在甲方预付居间报酬的当日,乙方应当为甲方出具《收条》并当面或邮寄给甲方法定代表人。
5、从甲方与业主单位“公司”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之日起10日内,甲方应付清乙方的.全部居间报酬。
6、乙方完成居间任务并实际取得居间报酬后,须向甲方开具正规的税务发票或《收据》,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居间报酬的承担
居间报酬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垫付居间活动部分必要费用。
六、诚信原则
1、如果甲方与业主单位“公司”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业主单位“公司”直接进行合同协商谈判,否则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2、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在四川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等的名义与业主单位“公司”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视为乙方完成居间任务;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限)为甲方向乙方预付居间报酬圆之日起至业主单位“公司”与第三人签订《施工合同》时止。乙方在委托期限必须积极推动业主单位“公司”与甲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甲方和业主单位“公司”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
七、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在委托期限内未促成甲方与业主单位“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方只能向本工程合同履行地即建设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本工程合同履行地为。
十、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并依法追究甲方的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或捺印后立即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之一的,视为违约。违约方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报酬总额的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 乙方(签字捺印):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本合同签订日期为: 工程居间合同7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居间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居间事项:乙方协助甲方取得位于山西省交城县开发区天铸铸造有限公司检测中心工程施工项目总分包权。
二、居间任务:乙方为上述项目提供信息、推介服务,并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总分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关于 "居间人促成合同签订成功,委托人应当按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规定,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间费用:
1、当乙方协助甲方取得该工程施工总分包权,土建部分按工程总造价下浮三个点做为居间费用支付给乙方,钢结构部分按工程总造价下浮六个点做为居间费用支付给乙方。
2、付款方式:甲方收到预付款时,付给乙方15万元。
三、本居间合同生效后为不可撤消、不可更改、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与甲方的其他相关承诺和居间不相抵触,独立执行,是甲方全体董事会成员一致的、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因公司股权或法人等变更影响,始终有效。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不得私自或另行委托其它代理人、居间方与乙方介绍的该工程发包人进行工程承包相关事项;如有上述情况发生,视为乙方完成代理委托,甲方同意无条件支付乙方中介费,作为对乙方的`补偿;并同意对此补偿费放弃所有法律权利及话语权。
四、制约条件:甲方如不履行本居间协议,乙方有权直接通过发包方扣取居间费,居间费用翻倍。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工程居间合同8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居间合同之规定甲方向乙方提供耒阳市永济镇农副产品批发大市场施工项目,乙方自愿支付甲方的居间劳务报酬,双方约定如下:
第一条合同事项
1、甲放应为乙方提供有关揽工程项目的发包,施工等真实信息资讯,协助乙方对第三方资讯了解和对工程项目内容实地考察。
2、甲方做好协调工作,及时传达第三方发包条件及要求,努力促成乙方与第三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第二条报酬
乙方自愿承诺,在甲方帮助乙方取得这一项目工程承包权后,乙方向甲方共支付万元作为居间劳务报酬。
第三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当天,乙方应主动首次向甲方支付万元劳动报酬。
2、在乙方收到第一次工程款后的3日内,乙方应主动向甲方支付万元劳动报酬。
3、待主体工程全部竣工后的日内,乙方需第三次向甲方支付万元劳动报酬。
如果乙方不按规定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即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万元,甲方同时有权要求第三方在项目工程款中优先扣除。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将本项目再次介绍给任何的.第三方(施工队伍)。
2、甲方应跟踪服务,如约定期不能按时开工,劳动报酬需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二)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的单位法人代表变更,受权代理人因工作等原因发生变更,所签定的合同及承诺的事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承诺的居间劳务报酬。
2、乙方与第三方签约生效后,即为甲方受托居间服务任务完成。若乙方避开甲方单独与第三方达成签约,仍视为甲方居间服务报酬,若乙方后续与第三方签约,支付甲方居间服务报酬亦同。
第五条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六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年月日,甲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服务成功,本合同完成履行完毕后终止。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及双方鉴证人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盖章(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印):乙方(章印):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甲方鉴证人:乙方鉴证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工程居间合同9
根据 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协议书第四百二十四、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经委托方和居间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并执行。
委托方:
居间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一条:事项确认
委托方确认是经居间方介绍才获得该工程项目信息,并确认居间方为委托方与矿主方龙里县__公司签订该项目施工合同的居间人。
第二条:委托方责任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居间费的人,具有能够承担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能力。
2、能与居间人签订该工程项目的居间协议,诚实信用履行该工程项目的居间协议。
第三条:居间方责任
1、给委托方提供准确工程信息及工程项目地址。
2、自行承担该工程项目活动期间的一切费用和自身的安全责任,直至委托方与矿主方龙里县__公司签订该工程项目的承建施工合同。
3、在施工期间,居间方应积极配合委托方处理,施工事务时,以及施工过程中委托方和矿主方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委托方与矿主方龙里县
巨潮矿产品有限公司签订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之日起,居间人的居间活动结束,此工程项目居间合同协议书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任何理由反悔。
1、委托方与建设方签订该工程项目:重晶石开采,石方、土方的开挖。
2、委托方重晶石石方每立方,土方硅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委托方按每月进度款足额支付居间费给居间方。
2、委托方得到建设方的进度款时,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居间方支付居间费。
3、该工程完工之后,委托方得到建设方支付的结算款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居间费,不得任何理由拖欠余款。
第六条:如委托人不按时支付居间费,居间人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 或申请支付令。按工程并且要委托方与建设签订的工程项目总量计算,居间人所得的居间费,另外加收5%的延迟费用。本合同支付完毕后此协议自然失效。
委托人: 居间人:
身份证: 身份证: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工程居间合同10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有偿服务的原则,一旦签订项目承包合同,委托人同意按如下方式向居间人支付居间费。
一、支付金额:按承包该项目结算时的总工程量总额7%计算。
二、支付方式:委托人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当日付居间人工程量总额2%。其后每期收取工程进度款时付给居间5%,并扣除每笔款税金。
三、本《居间协议》不可撤销、不受时间限制而失效,不受委托人签订协议中缔约双方的.违约纠纷影响,委托人对该居间费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居间方不承担任何与项目承包合同相关的连带责任,委托人对此《居间协议》以及居间项目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
四、此《居间合同》具有劳务合同的同等法律效力,居间成功后,委托人如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支付报酬义务,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1、1亿元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人民币)。居间人可向委托人的协议通过甲方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居间费给居间人,对此委托人无异议,居间人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等措施。
五、中标方与委托人签订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委托人收到工程总造价金额10%预付款时,居间合同有效,不收到工程预付款项居间合同无效。
六、工程量总额计算方式:按委托人竣工结算完成工程量计算总造价。
七、在办理承包工程合同期间,委托人与居间人各自负担自己费用。
八、工程竣工结算标准:按最新国家高铁铁路工程预算定额结算不下浮,签约时若下浮,居间费按工程总量7%计算无效,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执行。
九、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居间人各执一份;作为向委托人领取居间费凭证。
十、本《居间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法律效力,至居间费支付完毕后失效。
十一、未尽事宜,居间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新问题,双方再签订补充协议执行。
委托人:
居间人:
__年__月__日工程居间合同11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保险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先生/女士
甲方详细地址:
乙方详细地址:
兹因乙方同意为甲方报告订立保险契约之机会,双方依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居间合约如下:
第一条 合意事项
双方依本合约之约定成立居间关系,不适用其它劳务关系相关约定或规定,乙方同意为甲方寻觅及指示可与其签订保险契约之相对人,而提供签约之机会。
第二条 居间报酬
保险契约因乙方之居间而成立生效,并逾期契约撤销期限确定生效后,乙方始得按甲方之相关报酬标准支领报酬。
第三条 合约期间
本合约自甲方完成相关程序并核定生效日起生效,乙方无异议同意以甲方核定之生效日为准。本合约以个 月为一期,每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如乙方无异议则视同续约。
第四条 权利义务
双方同意遵守本合约之规定,乙方倘有违反本合约及其它相关办法之约定, 或为本合约约定范围外之行为,致损及甲方或第三人权益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惠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条 其它约定
本合约之条款及甲方所订其它相关办法均为本居间合约之构成部份。
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中华民国相关法令规章办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工程居间合同12
经委托方和居间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并执行。
委托方:
居间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一条:事项确认
委托方确认是经居间方介绍才获得该工程项目信息,并确认居间方为委托方与矿主方龙里县__公司签订该项目施工合同的居间人。
第二条:委托方责任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居间费的人,具有能够承担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能力。
2、能与居间人签订该工程项目的居间协议,诚实信用履行该工程项目的居间协议。
第三条:居间方责任
1、给委托方提供准确工程信息及工程项目地址。
2、自行承担该工程项目活动期间的.一切费用和自身的安全责任,直至委托方与矿主方龙里县__公司签订该工程项目的承建施工合同。
3、在施工期间,居间方应积极配合委托方处理,施工事务时,以及施工过程中委托方和矿主方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委托方与矿主方龙里县
__公司签订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之日起,居间人的居间活动结束,此工程项目居间合同协议书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任何理由反悔。
1、委托方与建设方签订该工程项目:重晶石开采,石方、土方的开挖。
2、委托方重晶石石方每立方,土方硅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委托方按每月进度款足额支付居间费给居间方。
2、委托方得到建设方的进度款时,在 个工作日内向居间方支付居间费。
3、该工程完工之后,委托方得到建设方支付的结算款后,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居间费,不得任何理由拖欠余款。
第六条:如委托人不按时支付居间费,居间人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 或申请支付令。按工程并且要委托方与建设签订的工程项目总量计算,居间人所得的居间费,另外加收 %的延迟费用。本合同支付完毕后此协议自然失效。
委托人:
身份证:
电话:
居间人:
身份证:
电话: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工程居间合同13
甲方(委托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乙方(居间人):居间人姓名1、
身份证号码:
居间人姓名2、
身份证号码:
居间人姓名3、
身份证号码:
居间人姓名4、
身份证号码: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有限公司厂区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推荐给甲方,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分包施工合同,取得施工权。
1.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工程项目与总包单位签定分包合同,即视为全部完成居间服务委托事项。甲方未签定分包合同,取得实质性施工权,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2.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主要信息,并提供相关的业务咨询服务,开展对业主方和总承包方进行有效的协调,并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分包权。
2.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重要信息的真实可靠,最终促成甲方能够如约进场进行实质性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居间服务不成功,甲方不予支付任何居间报酬。
2.3乙方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协助甲方做好各项项目争取的前期系列工作。为甲方协调争取并达成施工合同后,乙方仍有义务协助甲方协调好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关系。
三、甲方义务
3.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所需要的各类资金的筹措,并做好签定合同前系列需要的手续准备。
3.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总包单位所签订的分包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上述所列的四位居间人分别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关于 “居间人促成合同签订成功,委托人应当按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规定,甲方完成签订该工程承包项目合同,并顺利的按施工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约定的内容开工后,收到工程预付款时本合同立即生效,反之则无效自动终止该合同。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间服务费:
4.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造价(剔除建设单位直供材料价格,指定材料价格及指定专业分包造价)金额 %(税后)作为酬金。甲方应无条件地按照事
先约定的服务费标准,即项目签定的合同工程量 万元的%计 万元(税后),作为中介人的服务报酬。工程结算造价确认后,若有明显差异,最后一期居间服务报酬支付时进行相应调整。多还少补。
4.2本合同签字生效成立后,甲方在与业主方或总包方签订施工分包合同后,在第一次业主支付工程预付款同时交割 50 % 居间服务费,计 万元;工程进行到按照合同工期一半时间即开工令签发开始计算为第二次兑付日,兑付第二笔25%的居间服务费,计 万元;当工程完工验收后10天内兑现最后25%的居间服务费,计 万元(按工程审结价进行调整后支付)。
4.3甲方按照下列支付分流表金额分配,可以现金或者银行本票形式进行分别支付。居间服务费支付分流表:
五、特别约定:
5.1甲方取得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后,若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自愿接受下列处治,并放弃一切抗辩权利;居间人可凭此承诺书依法冻结甲方公司的银行帐户及资金,采取停止工程施工等措施;本承诺书自动转为甲方公司欠居间人服务费的'欠条;追回应兑现的居间人服务费并按该费用总额加收每天5‰滞纳金;按中介居间人服务费总额的二倍收取罚金;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5.2居间服务成功完成后,在工程建设期间,若业主方、总包方与甲方发生实施过程中一切执行纠纷或资金纠纷,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风险由甲方全部承担。
5.3本合同书为不可撤消、不可更改的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与甲方其他相关义务不相抵触,独立执行,不受甲方企业改制、更名或更换法人代表而影响,具有永久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次服务所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都具有同等效力。
六、保密事项
6.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内容,由泄密方承担一切后果。
6.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做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后续居间报酬。
七、合同终止
7.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20__年12月30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
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7.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7.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项目合同签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事项
9.1本合同一式六份份,甲方一份,乙方每个居间人一份,公证机关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居间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工程居间合同14
甲方(委托人):乙方(居间人):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管理方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与该项目管理方签订专业承包施工合同,协助甲方完成整个合同履行期间的协调工作,保障合同的顺利实施。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最大限度的.维护甲方的利益。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3、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4、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达成合同签署,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期内),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项目管理方的关系,特别是在工程结算问题上,乙方全面负责协调,乙方无任何理由进行推脱。
三、甲方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项目管理方进行合同谈判。2、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项目管理方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1、本项目居间费用按照合同期间实际运量每吨3元(叁元)结算(完税后) 。2、甲方每周为乙方结算一次,每周一为乙方结算上周居间费用,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每周总体运量,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每周运量报表,甲方所提供报表必须保证真实有效,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乙方费用,如出现不实结算乙方有权索回,并保留双倍赔偿的权利。3、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同复印件一份,作为居间费用总价计算依据,甲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每超过一天按照合同居间费用总价千分之三进行赔偿 。4、如甲方有终止本居间合同的意愿,甲方可根据合同总量计算居间费用,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做为唯一条款向乙方提出协商。
五、保密事项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2、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合作细节及项目合作中相关利益人的秘密,任何乙方发现对方出现泄密行为均有权提出和提醒对方终止本行为,如因任何乙方的原因给对方造成实际的损失,受损方可向过错方提出等价赔偿。
七、合同终止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合同约定项目结束,项目期顺延本合同无条件顺延,直至本项目结束。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地址:合同签订日: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工程居间合同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协议书第四百二十四、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经委托方和居间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并执行。
委托方:
居间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一条:事项确认
委托方确认是经居间方介绍才获得该工程项目信息,并确认居间方为委托方与矿主方龙里县巨潮矿产品有限公司签订该项目施工合同的居间人。
第二条:委托方责任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居间费的人,具有能够承担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能力。
2、能与居间人签订该工程项目的居间协议,诚实信用履行该工程项目的`居间协议。
第三条:居间方责任
1、给委托方提供准确工程信息及工程项目地址。
2、自行承担该工程项目活动期间的一切费用和自身的安全责任,直至委托方与矿主方龙里县巨潮矿产品有限公司签订该工程项目的承建施工合同。
3、在施工期间,居间方应积极配合委托方处理,施工事务时,以及施工过程中委托方和矿主方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委托方与矿主方龙里县
巨潮矿产品有限公司签订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之日起,居间人的居间活动结束,此工程项目居间合同协议书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任何理由反悔。
1、委托方与建设方签订该工程项目:重晶石开采,石方、土方的开挖。
2、委托方重晶石石方每立方,土方硅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委托方按每月进度款足额支付居间费给居间方。
2、委托方得到建设方的进度款时,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居间方支付居间费。
3、该工程完工之后,委托方得到建设方支付的结算款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居间费,不得任何理由拖欠余款。
第六条:如委托人不按时支付居间费,居间人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或申请支付令。按工程并且要委托方与建设签订的工程项目总量计算,居间人所得的居间费,另外加收5%的延迟费用。本合同支付完毕后此协议自然失效。
委托人:
居间人:
身份证:
身份证: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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