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服务合同 15篇
居间服务合同 1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指定土地概况
土地座落: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土地面积: ㎡。
第二条 委托事项
甲方在实地考察土地并接受土地证相关参数后,就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居间服务,并协助甲方完成对该土地使用权的受让。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居间费用事宜
1. 在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过程中,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转让款的支付、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等事项。
2.土地使用权转让依法应履行的审批手续等各项事宜,由买卖双方各自完成,与乙方无关;依法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买卖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与乙方无关。
3. 在签订买卖双方土地交易合同当日,甲方有义务按约定的标准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乙方有权按该标准及方式收取居间服务费。
4.支付方式:在签订买卖双方土地交易合同当日,甲方将乙方应收取的上述居间服务费人民币 元(大写: 整)无条件划付到乙方指定的专用银行帐户(开户行: ;账号: ;开户姓名: )。
5.履行本协议所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第3款和第4款的约定,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第五条 其他事宜
1.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否具备法定转让条件,以及因此而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依法应由甲方自行评估、认定及承担,与乙方无关。
2.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履行情况、违约责任等,除货款的支付及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事项外,与乙方无关,应由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若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不能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责任不在乙方,应由有过错方承担相关责任。
3. 甲、乙双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知的属于对方、以及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4. 若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居间服务合同 2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连带责任担保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了确保乙方的基本利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连带责任担保方自愿为甲方担保,现就广东省康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任乙方担任该公司股权转让的居间顾问。
二、居间费用:甲方按壹亿伍千万以内价格成交计算,乙方按实际成交价格10%收取居间服务费,如超出壹亿伍千万成交,其超出部分乙方按20%收取居间服务费,乙方收取的居间服务费的所有税项由甲方完税。
三、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在甲方股权转让合同签订成功后,收购方付第一次款给甲方的同时,甲方按照本合同签订的居间费用条款一次性付清给乙方,并于当天将居间服务费划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四、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的工作,密切配合乙方做好公司股权转让的事宜,提供购买方需要的一切法律文件。
五、违约责任:在甲方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甲方如不执行该居间服务协议,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应付的居间费用外,还应承担股权转让总金额5%的违约金。
六、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条款,以及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秘密,双方必须承担保密的义务。
七、连带责任担保方责任:连带责任担保人在本协议执行中自愿承担甲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的责任,如甲方不按本协议条款执行时,连带责任担保人将承担甲方在本协议中的一切民事责任。
八、协议有效期:本协议经甲、乙、连带责任担保方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条款执行完毕自动失效。
九、未尽事宜,由甲、乙、连带责任担保方叁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交由当地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连带责任担保方叁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连带责任担保方:
年 月 日
居间服务合同 3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双方代表经认真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以甲方名义开展财务顾问工作。用于: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二、 甲方职责
1、 提供资金方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 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 维护乙方权益。
4. 甲方向乙方提供汽车用于接送资金客户考察企业。
5. 按约定支付投资人固定收益,如延期支付,每天按照总额度的千分之五向资金方支付滞纳金。归还总投资额时应提前一天打入资金方账户。违约,每天按照总额度的千分之五向资金方支付滞纳金。
6. 甲方公司发展日益壮大,优先帮扶乙方推荐企业。
三、 乙方职责
1、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投融资手续,在资金方审批后,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成功。
2、 全面协调甲方与资金方(银行)的关系。在甲方使用资金期间,乙方监督甲方的资金往来走向。
3、 维护甲方权益。
四、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 固定收益(详见甲方与资金方签订的相关合同、
2、 居间服务费:每年 。
五、 违约责任
1、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借款方条件造成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不能在居间过程中不通过乙方与资金方单独联系洽谈,而做出不利于乙方的任何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报酬。
六、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之后自行终止;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如甲方泄露。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报酬的两倍。
5、本合同如有争议提交徐州鼓楼区人民法院起诉,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一切费用及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居间服务合同 4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方:
甲、乙双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并委托哈尔滨市温氏房地产公司就房屋买卖事宜提供居间服务。
一、转让的房屋及附赠设备:
1、转让房屋标示:哈尔滨市 区 小区 街 号 栋 单元 层 号,产权人: 。建筑使用面积 。 建成年份: 年。房证号: 号。房源号: 号。
2、甲方应保证室内装修、卫生间内的固定设施等完好无损,并保持与乙方看房时一致,如有毁损,由甲方恢复或由房款中扣除维修费。
3、甲方愿意附赠以下设备:
4、乙方对以上信息已经充分了解,并已予以确认。
二、成交价格:
乙方购买甲方房屋按套计价,本套房屋的成交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另产权过户所需的各项费用(交给房产交易所及贷款银行及就贷款所涉及的具体税费等)收费标准根据居间方所有手续递交交易所及贷款银行当天国家规定而定,全部由 方承担。
三、甲方义务及权利
1、甲方保证此房屋产权真实合法,无产权、债权纠纷,并保证现 1不在动迁范围内,甲方提供房屋产权情况不真实或实际格局与产权证格局不符,即视为违约,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房屋交接时,此房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采暖及有线电视、电话等杂费均由甲方结清,并双方签订交接清单,待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若甲乙双方发生任何纠纷,居间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应按照居间方通知的时间及时到房产交易所或银行办理有关手续。
4、甲方有权随时查询、督促居间方履行本协议。
四、乙方义务及权利
1、乙方需依照合同的约定向居间方按期付款,每逾期1日,乙方应向居间方补偿全部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五天按自动放弃处理,居间方拒绝返还中乙方居间服务费及定金,
2、甲乙双方交接房屋后,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在办理贷款过程中保证此房屋格局与产权格局相符,否则即视为违约,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有权随时查询、督促居间方履行本协议。
五、居间方义务
1、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代甲方收取定金并协助银行代转收房款。
2、在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居间服务,待居间合同签订后, 即为交易成功,任何一方违约都不影响支付居间方服务费用
3、甲乙双方手续在 年 月 日办理,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交付首付款,否则逾期1日支付房价总额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乙方不配合而导致手续延迟,与居间方无关。
六、付款方式
1、协议签订当日,乙方将购房定金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 元整,居间方服务费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 元整,及贷款服务费 元,大写金额 元整,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 元整,交于居间方,同时甲方将房屋产权证交到居间方保管。
2、办理房屋转让手续时,乙方准备齐房屋的首付款计 元, 大写金额 元整,于 年 月 日交于居间方。
3、交到居间方的首付款待甲乙双方交易手续到房产交易所受理后,并出完过户现场,双方签字按手印后得到乙方取证回执单,乙方可到居间方领取。
4、甲方于 年 月 日(或双方约定时间)将房屋钥匙交付乙方后,凭交接双方的清单到居间方或银行领取剩余房款。甲方逾期交付房屋钥匙,超期1日,按房款万分之三向乙方赔付违约金,补充条款: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返悔提出不卖或提高价格,及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属违约行为,应双倍返还乙方支付的购房定金,并赔偿乙方支付的居间服务费,购房定金转给甲方。
2、乙方中途返悔,居间方不返还乙方购房定金及居间服务费。
3、房屋因不可抗力等自然灾害导致损毁及政策性原因不能办理本合同自然终止。已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4、房屋的格局与产权证格局相符,如不符由改动方承担相关的违 3约责任。
八、如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可在房地产仲裁部门提出仲裁或到当地法院申请诉讼解决。或由甲、乙、居间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房屋转让结束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居间服务合同 5卖方(甲方):
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共有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买方(乙方):
买受人:身份证号码
共有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经纪方(以下简称丙方)电话:。
丙方接受乙方委托,负责就其购房一事,向乙方提供相关房屋信息,并带领乙方实地看房,引荐乙方与甲方直接洽谈,最终促成甲、乙双方达成房屋居间买卖合同。现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为明确三方各自的权利义务,特订合同如下:
一、通过丙方介绍,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位于昆明市 号房屋一套(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产权证或相关合同文件记载为准)出卖给乙方;乙方表示自愿购买该套通过丙方居间介绍的甲方所有的房屋。
二、房屋价款:该物业的买卖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成交价含该物业现有及所属的设施和装修,现有配套设施有:
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已实地查看并充分了解对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三、办理该物业交易变更登记过户所产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政府相关规定缴纳:买卖双方须付税费;
①营业税
②契税
③个税
④土地增值税
⑤印花税
⑥公证费
⑦查档费
⑧工本费
⑨评估费
⑩其他费用
买方需支付项,卖方需支付项。按约定由 方完全承担;按约定由一方承担 项税费,其余由 方承担,如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因政策原因发生税务种类的增加,则由甲乙双方协商承担,税率最终以交易当时产权部门、公证部门、税务机关、贷款银行按相关政策核算时为准。
四、
1、乙方交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该款可用于冲抵房款,甲乙双方对定金的约定采用 ①将定金转付予甲方,②交由丙方处托管,(详见定金收条)甲乙双方均认可定金法则的有效性,甲方作为对乙方交付定金的平等保证形式,甲方将下列材料一并交由丙方保管:《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房屋共有权证》,证号为:,其他:。
2,交易时间的约定;甲乙双方约定于日前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五、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
①在产权过户当日,当乙方看到产权部门出具的写有自己姓名的收件收据时,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购房款人民币(大写):(;元)。
②其它,
()银行按揭付款
①在产权过户当日,当乙方看到产权部门出具的写有自己姓名的收件收据时,乙方付给甲方购房首付款人民币(大写):(:),剩余房款人民币(大写):(:元),由乙方办理贷款后由银行支付给甲方;乙方贷款的贷款利率及有关政策以银行审批时为准,乙方必须准备银行要求提交的齐全相关资料、办理完全有关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②其它,乙方贷款的贷款利率及有关政策以银行审批时为准,乙方必须准备银行要求提交的齐全相关资料、办理完有关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六、若该物业的产权证处于银行按揭抵押中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①甲方于 年 月 日自筹资金还贷赎证;
②乙方同意将购房款(大写):(:),用于协助甲方还贷赎取证书所还款项用于冲抵房款,但甲方必须于 年 月 日前签署全权委托公证予丙方指定人员,在还贷赎证后,甲方自愿将该物业的相关资料交由丙方托管。
③由甲方向垫资公司申请垫资,并还贷赎证,产生的费用由 方承担,但甲方必须于 年 月 日前签署全权委托公证予丙方指定人员,在还贷赎证后,甲方自愿将该物业的相关资料交由丙方托管。
七、交房时间的约定:,如甲方不能按时交房,甲方应将该物业的成交额的0。1%/天的滞纳金支付给乙方。
八、该物业及所属设施、装修在甲乙双方交接之前,甲方须结清一切有关该物业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物管、有线电视费等。该物业交接之后所产生的上述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需办理过户,相关手续费由乙方支付,该物业在本合同签定时未开通设施由乙方自行开通。
九、该物业是以签约时的现状售予乙方,而乙方已检查或已授权代表代为检查该物业,故乙方不得借物业瑕庛拒绝交易。
十、甲方须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全所有权及处分权,产权清晰,无争议,能完全支配和处分。有关该物业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及租赁(甲方承诺该物业不存在任何优先购买权人,或优先购买权人己放弃优生购买权)等事宜己结清或处理妥当;甲方应在转让完成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乙方无需负责,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甲方违反上述约定,以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予乙方,同时立即退还已收取的其它款项。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则无权向甲方索取所交定金,若甲方收取该定金后在约定的时间内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经公证,则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若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经公证,则无权向甲方索取定金。双方签订的需经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应与本合同约定的主要内容一致。
十二、居间报酬及支付:该物业系丙方提供信息促成,本合同一经签订,丙方的居间任务即告完成。基于丙方已提供之服务,本合同签订完成,丙方向乙方收取佣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向甲方收取佣金人民币(大写):元整(:)。甲方或乙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未依本合同之条款卖出或买入该物业,则违约一方必须赔偿守约方房价的%作为违约金,另即时付予丙方经纪佣金人民币(大写):元(:)逾期未按本条约定支付居间报酬的,违约方应向丙方承担居间报酬30%的违约金,造成丙方其它损失的另行赔偿。
十三、丙方可为甲、乙方的后续辅助工作提供免费的服务,但涉及专项事务的应另行支付报酬,报酬另行约定。十四、签署本合同后,除丙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终止、解除外,甲、乙双方仍需按上述约定支付居间报酬。
十五、甲乙双方均承诺并保证在交易各环节均能提供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相关材料证件文书等,并对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十六、本合同签订前上述三方在商谈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协议之内容如有与本合同不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十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甲乙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①提交昆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②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因居间报酬所产生的争议,由丙方选择。
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至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其它约定事项:
卖方(甲方):买方(乙方):经纪方(丙方):
产权人:买受人:
共有人:代理人:分行经理: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居间服务合同 6甲方(委托人):
联系人:
联系
身份证号码:
乙方(居间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重庆凯思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发包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该项目总造价约四亿一千万元),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发包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发包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完合同签订完成。该工程执行重庆市计价定额及其配套文件和工程施工期间政府下发的相关配套文件,取费标准按一类工程一级取费不下浮,材料价格和未计价材料价格按工程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单价执行。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信息,内容包括合同条件、工程量及总价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查。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发包单位进行合同洽谈。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发包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3%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以甲方与重庆凯思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合同金额的2%计算。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和发包单位签订合同后支付居间费 万元(暂定价)。甲方进场时应先支付乙方 万元整,剩余金额从施工开始,根据甲方收到的每笔工程款比例支付;竣工结算完毕时,五日内全部结清(乙方提取的款项,税收、管理费由乙方负责)。
3、甲方以劳务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乙方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
六、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试四份甲乙双方各留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重庆市南岸区中级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九、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居间服务合同 7卖方(以下称甲方)
买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并委托就房屋买卖事宜提供居间服务.房屋以实际看房为准.
一、转让的房屋及附赠设备
1、哈尔滨市 区 街 号 栋 单元层 号.房产证号: 。[/ft]
2、甲方应保证室内装修、固定设施完好无损,并保持与乙方看房时一致,房屋交接时如有损毁,由甲方修复或从房款中扣除维修费。
3、甲方愿意附赠以下设备
二、成交价格
乙方购买甲方房屋的成交价为人民币 元整.另产权过户所需的各项费(交给房产交易所、公证费、税费)全部由方承担.并且乙方已经对所购买的房屋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三、甲方义务及权利
1、①、甲方保证房屋产权真实合法,无产权、债权纠纷,并保证现不在拆迁范围内。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情况不真实,即视为违约。
②、保证其配偶及共居人同意出售该房产。
2、房屋交接前,此房的水、电、煤气、物业、供暖、有线电视、电话费均由甲方结清。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若甲乙双方发生任何纠纷,居间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应按照居间方通知的时间及时到房产交易所办理有关手续。
4、甲方有权随时查询、督促居间方履行本协议。
四、乙方义务及权利
1、乙方需依照合同的约定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付全部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五天,按乙方自动放弃处理,定金及中介服务费不予返还。
2、乙方有权随时查询、督促居间方履行本协议。
五、居间方义务
1、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2、在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提供居间服务。居间服务合同签订后交易成功。
3、甲乙双方手续在 年 月 日准备齐全后(每逾期一日违约方赔偿另一方房屋成交价的万分之三违约金),居间方带领买卖双方到房产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自受理之日起_个工作日将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因甲方或乙方不配合而导致手续延迟与居间方无关。
六、付款方式
1、协议签定当日,乙方将购房定金人民币 元整,其中包括居间服务费 元整,代办费 元整。交居间方。
2、此合同 日内,乙方将购房全款交居间方.按手印当日甲方领取房款的60% 元整,乙方领取产权证当日,甲方可得房屋全款的40% 元整.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反悔,提出不卖或提高价格及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属违约行为。应赔偿乙方支付的购房定金等额的赔偿金,并支付居间方服务费。
2、乙方中途反悔,居间方不返回乙方购房定金及居间服务费,乙方按所交定金等额赔偿给甲方。
3、房屋因不可抗力等自然灾害导致损毁及政策性原因不能办理,本合同自然终止,已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房屋交接时间约定:
甲方需在乙方将购房全款交付完毕后(a、当天 b、_年 月 日)将房屋交付乙方,每逾期一日违约方赔偿另一方房屋成交价的万分之三违约金.
九、补充条款
十、如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可在房地产仲裁部门提出仲裁,或到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解决,或由甲、乙、居间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叁份,三方签字起生效。房屋交接结束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居间方:
年 月 日
居间服务合同 8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就委托居间人居间促成位于的转让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拟购买位于 宗土地,现特委托乙方作为居间人促成该宗土地权属的成功交易。
第二条 土地慨况
土地座落:
土地面积: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该宗土地使用权转让一事的相关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使用权人所需文件资料、资信证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转让费、以及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合理条件等。
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向第三方交纳信誉保证金。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尽全力促成该宗土地使用权属的成功交易。
2、乙方应如实、及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情况,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3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 为确保成功促成该宗土地成功交易后,居间人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取得居间报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应向第三方重庆学苑律师所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信誉保证金,并委托该所 律师作为该信誉保证金的托管人。
乙方成功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的,双方结算出居间报酬的数额,居间报酬超过甲方交纳的信誉保证金的,超过部分在三日内由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无息返回给甲方,剩余部分继续由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代为保管,并按约定支付时间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六条 居间报酬及报酬支付时间
1、居间报酬
双方经协商确定,该项居间服务的报酬按照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金额 ﹪的标准收取。
甲方、甲方股东或甲方关联公司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的,即视为乙方已经按约完成居间服务。之后,无论土地转让协议各方是否再变更、终止合同,甲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
2、居间报酬的支付时间为:
2.1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50%的居间报酬;
2.2甲方领取指定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剩余50%的居间报酬。
第七条 居间活动的费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八条 其他约定条款
1、乙方未促成甲方签订土地转让协议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间报酬,亦不承担乙方任何费用。
2、定土地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履行合同情况、违约行为等,与乙方无任何法律关系,由该合同的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居间服务合同 9托人甲(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托人乙(买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受托人丙(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行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托,并完成托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托事项
甲方将其位于 市 区 路(街) 巷(里) 号(楼)__单元(门洞) 层 号 权房屋,证号 ,房屋结构 ,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 权转让乙方,乙方对上述房屋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房屋面积与地址以产权证为准)。为保障甲乙双方已达成的转让协议正常履行,托人共同托丙方提供以下 居间服务:
1、协助甲乙双方与银行签订履约保证合同(资金托管协议);
2、代收、代转房款及定金(预付款)等;
3、代办房屋 权过户手续;
4、代办房屋贷款手续;
5、代收、代缴过户税费及贷款费用;
6、代取产权证;
7、代办赎产权证、注销抵押;
8、 。
第二条托期限
本合同托期限为:自托双方所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款项(含资金托管)齐备并置于丙方处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丙方将托事项办理完毕(代办赎产权证、注销抵押除外)。
第三条托报酬
1、甲方应承担的托报酬为人民币(写) 元(¥ ),支付方式 。
2、乙方应承担的托报酬为人民币(写) 元(¥ ),支付方式 。
3、甲方托丙方代办赎产权证及注销抵押手续报酬为人民币(写) 元(¥ ),支付方式 。
第四条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写) 元(¥ )。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房屋产权过户所需的税、费承担,选择下列第 项:
①甲、乙双方各自承担;②全部税、费由 方承担。
3、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如需要公证,费用由 方承担.
4、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将购房定金人民币(写) (¥ )
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5、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 方将房屋过户费用约人民币(写) 元(¥ ), 方将贷款所需费用约人民币(写) 元(¥ )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具体金额以有关部门开据的票据为准,(多退少补).
6、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采取以下第 项付款方式.
(1)现金一次性付款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款扣除已交定金后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写) 元(¥ ),
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2)现金分期付款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将首付购房款人民币(写) 元(¥ )支付给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将扣除已交定金及首付款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写) 元(¥ ),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3)商业贷款
乙方申请商业贷款,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写) 元(¥ ),贷款年限为 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总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拟贷款金额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写) (¥ )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具体的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有关规定最终审核为准,首付房款多退少补)。
(4)公积金贷款
乙方申请公积金贷款,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写) 元(¥ ),贷款年限为 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需将购房总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拟贷款金额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写) 元(¥ )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具体的`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有关规定最终审核为准,首付房款多退少补)。
(5)组合贷款
乙方申请组合贷款,其中商业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写) 元(¥ ),贷款年限为 年;公积金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写) 元(¥ ),贷款年限为 年。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总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拟贷款金额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写) 元(¥ )
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具体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有关规定最终审核为准,首付房款多退少补)。
如乙方拟定上述某项贷款遇到困难,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变更以下第 项付款方式:
(1)现金一次性付款
(2)现金分期付款
(3)公积金贷款
(4)组合贷款
第五条赎产权证
1、甲方以贷款方式购买其托出售的房屋,现甲方尚欠银行购房贷款,甲方自愿出资赎产权证。
甲方以贷款方式购买其托出售的房屋,现甲方尚欠银行购房贷款,经协商由乙方出资人民币(写) 元(¥ ),为甲方赎产权证还清贷款(赎产权证金额以甲方贷款银行结算为准),赎产权证款冲抵房款。赎产权证后甲方需保证其房屋可以办理过户,否则由甲方退还乙方已付银行贷款,甲方按合同约定另行承担违约责任。
2、待甲方还清贷款、房屋抵押注销后,甲乙双方办理过户(贷款)事宜。
3、甲方托丙方办理还贷款、撤抵押、房屋过户手续,并与丙方办理上述事项的托公证,公证费由 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
(1)该房屋权属清楚,不存在查封、抵押、出租、债权债务纠纷等影响转让的因素;
(2)向丙方出具的个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房屋权属证明及办理过户及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3)配偶、家庭成员和共居人同意出售该房屋,且不得隐瞒婚姻状况;
(4)如该房屋正在出租,甲方必须出具承租人放弃购买该房屋的声明书和同意搬迁保证书;
(5)甲方于房屋交付之前将房屋的水、电、煤气、采暖费、物业费、电话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有关费用全部结清(不包括安装费,仅指使用费)。如果不能及时缴清有关欠费,甲方愿意在取得全额房款时,将与欠费相等的保证金存放于丙方处,待甲方将欠费缴清后凭缴费发票取回保证金,若无法缴清欠费,甲方将以保证金冲抵欠费并授权丙方将保证金转付乙方(保证金不足冲抵欠费的,由甲方按实补足金额).
(6)甲方应于房屋交付乙方前将户口迁出。若有困难,乙方同意甲方自即日起 日内将户口迁出,并且在甲方领取房款时,将户口押金人民币(写) 元(¥ )元,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待户口迁出后,由甲方到丙方处领取押金,若甲乙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2、甲方已缴纳的煤气气源费、维修基金在该房屋出售后不再退给甲方,并将票据交付乙方,若甲方票据丢失需调档提供相关证明,因调档产生的费用由 方承担。经甲乙双方协商,未曾缴纳的煤气气源费由 方承担,未曾缴纳的维修基金由 方承担。
3、在签订本合同 日内将办理该房屋过户及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准备齐全。
4、甲方取得全部房款当日,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不再承担对该房屋的维修责任。
5、甲方应按照房屋管理部门的规定和丙方通知的时间亲自到现场核验身份及有关法律证件。
6、甲方应对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第七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其向丙方出具的办理房屋权属过户及申请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并于签订本合同 日内将所需文件资料送交丙方。
2、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期付款。
3、乙方应按照房屋管理部门的规定和丙方通知的时间亲自到现场核验身份及有关法律证件。如果甲方满足第六条第一款第(5)项要求,乙方可接受其房屋并按
及时支付购房款。
(1)交纳完过户税费后
(2)产权证办理完毕后
(3)银行放款后
(4)甲方倒房后
4、乙方应对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第八条丙方权利和义务
1、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托,提示甲乙双方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
2、甲方托丙方收取乙方缴付的购房定金及购房款,丙方在收款收据中应载明系代理甲方收取。
3、丙方对甲乙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出具的凭证应妥善保管。
4、丙方收到乙方全部房款、部分房款或首付房款(含资金托管)及甲、乙双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齐备三个工作日内,安排甲、乙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按有关规定及丙方的通知,由 方陪同有关人员到现场验房。
5、妥善安排甲乙双方进行交接,提醒甲乙双方结清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5)项约定的费用。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三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托方拒绝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或提供虚假的证件的;
(2)托方未按照丙方通知的时间到现场核验身份的;
(3)托方拒绝支付办理托事项所需费用的;
(4)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某方利益的;
(5)其他过失影响某方交易的。
2、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 日内将定金退还乙方,另支付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甲乙双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履行义务的,逾期一日,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款 ‰的滞纳金,并支付丙方托报酬。
3、丙方履行合同第二条时,每逾期一日,丙方支付托报酬的 %作为滞纳金,赔偿托方。若因托方不配合而导致手续延误,丙方不承担责任。
4、托方因《房地产买卖契约》或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丙方应无息代保存房款及有关文件资料,直至托方达成有关处理意见或人民、仲裁机构做出生效判决、裁定,丙方将根据托方的一致意见或人民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处理房款及有关文件资料。
第十条合同变更与终止
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由三方协商变更协议。无法达成变更协议的,须继续履行本合同;若无法继续履行则合同终止,由违约方按合同第九条承担违约责任,甲乙丙三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①向 仲裁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人民提请诉讼。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居间服务合同 10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协助甲方参加 获取土地使用权的服务运作事宜,达成一致,签订如下服务合同。
一、委托事项:乙方负责为甲方做好参与竞买该地块的前期摸底和调研,在甲乙双方共同商议的块项目,双方协定如第二中标人的投标价格高于我方中标价差价的 的,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如通过乙方努力运作,在和第二中标人的差价在 ,甲方承诺支付前期调研及运作费 ,如经双方商定,本地块价格超过每亩作费用不变。
二、甲方的义务和责任:甲方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各项所需文件,乙方在运作该项目期间,甲方对乙方的履约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和督促,经乙方努力运作,促成甲方取得该地块项目,甲方在获取地块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前期调研及运作费 ,乙方在收到款项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有效发票。
三、乙方的义务和责任:提供项目真实情况和随时和甲方保时沟通,无论该地块项目是否取得,在此期间乙方发生的任何费用均有乙方承担,恪守经济信息咨询有关规定,做到不泄密。
四、违约责任:本合同为风险合同,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事项的,甲方不支付给乙方调研运作服务费,如乙方履行了本合同所规定事项的,甲方按双方约定时间支付给乙方。
五、本协议有效期为生效日起至协议内容履行完毕终止。
六、甲乙双方在严格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精神,妥善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有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居间服务合同 11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丙方(居间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号:
公司电话:
经纪人或经纪人协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状况
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房产证号:宛市房权证字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储藏室平方米,车库平方米)的房产一处卖给乙方。乙方对上述房产己实地看房,做了充分了解,并同意购买上述房产。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付款办法
1、房屋价格:甲乙双方商定上述房产以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成交。
2、付款办法: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小写¥元)在办理过户手续当日一次性支付甲方(以甲方收据为准)。
3、约定: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逾期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元)
第三条产生的相关费用
1、过户费用
该房产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方全部承担。
2、服务费(销售佣金)
在签订合同当日,甲方向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作为服务佣金(总房款%);乙方向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作为服务佣金(总房款%)(以丙方收据为准)。
第四条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享有收取购房定金和全部房款的权利,也可委托丙方代为行使该权利。
2、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该房产产权无纠纷,属本人合法财产,配合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一切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
(2)甲方提供该房产过户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保证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签署相关文书。
(3)若因甲方隐瞒事实而给乙方造成损失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4)按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服务佣金。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乙方在支付全部房款和过户费用后享有该房产全部产权和实物的权利。
2、乙方义务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购房定金。
(2)乙方提供该房产过户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保证其真实性和合
(3)按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服务佣金。
(三)丙方权利义务
房地产经纪服务的项目、内容、要求及完成的标准:
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保证该房产顺利过户,协助相关手续办理。
3、代收乙方支付的定金,并保证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结清。
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当出面予以协商;协商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支付定金后,若甲方悔约,不将上述房产出售给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的2倍赔偿乙方,并视为丙方居间服务已完成,甲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房产成交价3%的服务佣金;若乙方违约,不购买上述房产,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并视为丙方居问服务已完成,乙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产成交价3%的服务佣金。三方对此条款均无异议。
2、在办理过户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
3、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因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能履行但已无实际意义时,本合同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合同终止后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所有证件及相关资料退还。
第六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选择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对于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第十一条此次交易完毕,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居间服务合同 12深( )居间第( )号
特别提示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各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和二手房购房指引(交易场所现场悬挂)的内容。
2.本合同文本由“深圳市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生成,合同各方经协商,可对本合同的内容作修改、补充,修改、补充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买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当对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进行实地考察,对房地产周围的环境、交通、学校及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学位、户口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卖方有义务如实提供包括产权状况、租赁情况、户口等有可能影响交易的真实信息。
4.为保证交易资金安全,建议买卖双方通过银行第三方托管方式进行资金监管,并以协议方式明确约定资金监管帐户及资金交付条件等相关事宜。
5.买卖双方在委托他人办理房地产赎楼、过户过程中,应当仔细阅读所签署的公证委托书内容。对外所授权限,应当在可控范围。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时,应当亲自到场,避免出现交易风险。
6.政府仅规定了房地产居间方佣金收取标准的上限,在房地产交易中,居间方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收取佣金。
7.买方、卖方、居间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同时在场,以确保各方所执合同的同一性、有效性与真实性。
8.居间方应当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备案证书和营业执照。买卖双方可通过“信用公示”查询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人员的相关资料。
当事人基本信息:
卖方:
姓名: 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
邮政编码: 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所占份额:
通讯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 邮政编码:
共有权人:
姓名: 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所占份额:
通讯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居间方:
公司名称:
备案证书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经纪人(经纪人助理):
联系电话:
执业证号码(上岗证号码):
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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