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代理合同范文

时间:23-01-17 网友

推广代理合同范文

推广代理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防止不必要的争端。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为大家的推广代理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邮箱:

  为了满足甲乙双方的业务需求,创造可持续的双赢效应,以期到达优势互补、共同开展的目的。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老实信用的原那么,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代理地区的产品。

  乙方仅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为甲方产品进展市场推广,没有甲方的明确的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对外签署任何形式的销售合同或委托第三方代其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1、甲方对产品的宣传资料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乙方不得自己擅自对产品功能等进展解释。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所需要的相关宣传资料,甲方对宣传资料享有所有权以及知识产权。

  3、甲方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对乙方进展培训,如甲方对乙方实施培训,乙方应当积极准时参加。

  4、乙方在宣传推广产品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甲方应当及时提供相应的咨询和支持。

  1、乙方须提供资质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供甲方存档。

  2、乙方应当积极宣传推广甲方的产品,提高甲方产品销售量。

  3、乙方在宣传推广过程中不得进展有损甲方形象及名誉的宣传,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当赔偿责任。

  4、乙方在宣传推广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展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能等。因乙方违反法律规定进展产品宣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与产品宣传推广无关的活动。

  6、乙方在产品宣传推广中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乙方单独承当赔偿责任。

  7、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无需到甲方公司出勤。

  8、乙方在宣传推广甲方产品时如有过错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但乙方无过错的,那么不承当赔偿责任。

  1、乙方前期因推广甲方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当。

  2、乙方成功推广甲方产品后,甲方按产品销售金额的%的比例支付给乙方推广费用。

  3、上述费用支付方式为:甲方与乙方的推广单位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后个工作日内支付推广费用的%,甲方收到乙方的推广单位付清全部产品销售合同款后个工作日内支付推广费用的%。

  1、甲乙双方应当老实守信,切实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当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合法从事推广行为,假设因违法或违规推广所引起的责任、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在乙方全面按时履行协议约定且无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应支付相应报酬给乙方。假设甲方未能支付的,那么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4、甲乙双方应保守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及甲方协调之第三方的商业秘密,假设因不当使用或泄露该等商业秘密给对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承当全部赔偿责任。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假设协商不成,应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使用和推广应用,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网站推广及其他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根底上,遵照以下条款:

  2.1甲方向客户提供网站推广效劳,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开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效劳,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2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当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3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代理商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展。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5甲方在提交网站推广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协议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效劳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效劳条款的规定。

  2.6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代理编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代理编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展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他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7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8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1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站推广效劳。

  3.2乙方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效劳,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详细的业务合同确定

  但乙方的售后效劳只对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3.4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5乙方应对甲方的代理编号和密码及其他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7乙方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当相应的责任。

  4.2推广效劳: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推广效劳,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推广效劳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推广效劳无法正常使用,乙方不承当责任。

  4.3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承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当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当责任。

  5.1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病毒、电信部门技术或政策调整等引起的事件,不属于甲方违约,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当责任。

  5.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政府禁令,罢工,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停电,通讯线路中断,他人蓄意破坏,计算机病毒入侵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政策,政府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防止,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营,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当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商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5.3在履行本合同时,甲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延误而给乙方或者其他方造成的损失不承当责任。甲方对通过乙方间接承受甲方效劳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6.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6.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6.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6.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6.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当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附代理价格表

  8.1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管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那么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当责任。

  8.3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假设双方均无异议,那么本合同继续有效;假设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那么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展。

  8.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使用和推广应用,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网站推广及其他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根底上,遵照以下条款:

  2.1 甲方向客户提供网站推广效劳,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开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效劳,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2 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当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3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代理商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展。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5 甲方在提交网站推广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协议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效劳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效劳条款的规定。

  2.6 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代理编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代理编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展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他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7 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8 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1 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站推广效劳。

  3.2 乙方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效劳,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详细的业务合同确定,但乙方的售后效劳只对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5 乙方应对甲方的代理编号和密码及其他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 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7 乙方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1 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当相应的责任。

  4.2 推广效劳: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推广效劳,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推广效劳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推广效劳无法正常使用,乙方不承当责任。

  4.3 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承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当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当责任。

  5.免责条件

  5.1 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hei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或政策调整等引起的事件,不属于甲方违约,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当责任。

  5.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政府禁令,罢工,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停电,通讯线路中断,他人蓄意破坏,hei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入侵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政策,政府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防止,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营,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当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商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5.3 在履行本合同时,甲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延误而给乙方或者其他方造成的损失不承当责任。甲方对通过乙方间接承受甲方效劳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6.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6.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6.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6.4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5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6.7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当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附代理价格表。

  8.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管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那么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当责任。

  8.3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假设双方均无异议,那么本合同继续有效;假设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那么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展。

  8.4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合同编号:

  甲方名称:科技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 : :

  联系:客户效劳部

  开户银行及帐号:

  电子邮件:

  乙方名称: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 : :

  联系人:

  开户银行及帐号:

  电子邮件: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自愿、老实信用的原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签署本代理合作协议,成为合作伙伴,共同努力促进中国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开展。

  一、授权

  甲方授予乙方“系统级代理商”资格,授权乙方在本协议第二条所述范围内,区域内全权推广甲方之系统业务。

  二、代理范围及许可

  1.为入驻商户办理必要的入驻手续(包含前置审核、材料提交、费用交纳等一系列手续);

  2.为入驻商户办理业务变更、终止、续费等相关手续;

  3.为入驻商户开展业务培训;

  4.为入驻商户提供必要的业务咨询效劳和技术支持。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nps代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和材料。

  2.甲方向乙方的销售人员、技术人员提供有关nps业务范围内必要的技术支持、操作流程、技术知识等的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甲方受理乙方提交的业务申请,为入驻商户开通支付接口和分配商户号,并为乙方所开展的入驻商户和二级代理商提供相应的效劳。

  4.甲方在其网站上设立代理商业务专区,提供自动查询功能,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正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以使乙方能在网站上查询其业务信息、帐款信息和应收交易提成的费用。

  5.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或调整系统相关价格体系。

  6.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名称出现在甲方关于支付网关代理业务之外的媒体广告中。

  7.保持效劳质量,并持续完善代理效劳系统,使乙方更方便地开展代理业务。

  8.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9.甲方拥有监视乙方效劳质量的权力,乙方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损害甲方、甲方代理和客户的利益、声誉。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在nps支付系统级代理,负责在区域内为甲方的“系统”开拓市场及开展客户,积极宣传推广系统业务,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效劳品质。在代理业务过程中如实向客户介绍甲方业务。乙方拥有监视甲方效劳质量的权力,甲方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损害乙方、乙方代理和客户的利益、声誉。

  2.乙方在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积极承受甲方培训,主动与甲方进展业务上的沟通和联系,密切配合甲方的相关市场活动开展、相应的宣传和推广工作。不得损害甲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3.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公布的管理规定为入驻商户和二级代理商办理手续,并在入驻商户的支付接口开通后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售后技术支持与客户效劳等工作。

  4.乙方在代理业务过程中,不得以一家商户的名义为多家商户提供支付接口的连接,且不得利用代理业务之便,使用某一商户编号的支付接口为其他网站或企业提供在线支付效劳。

  6.乙方独立对所开展的二级代理商、入驻商户进展管理。

  7.乙方在代理业务过程中,对其所开展的二级代理商、入驻商户,应作出要求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8.在乙方代理期内,凡乙方所开展入驻商户的续费和二级代理商的预付款工作,均由乙方进展办理。如由于乙方原因在规定的续费期间内未能及时为入驻商户续费,那么甲方可应商户需要直接为其办理续费手续。

  9.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给予其的代理价开展客户(经甲方同意的促销期价格体系除外)。乙方违反上述义务时,甲方有权自行决定提高乙方的代理价格或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10.乙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系统相应地区一级代理商”字样和标识,未经正式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和其它未经甲方授权的名义进展广告宣传、商业活动及其他非本协议目的之活动。

  11.乙方应对甲方明确

  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乙方可参加甲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12.本协议截止后,乙方有权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优先获得甲方在本协议规定代理区域内的新的代理协议。

  五、结算方式

  1.双方所有款项的支付均以有效方式汇至对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2.预付款作为甲方为乙方或乙方客户、乙方代理提供申请、开通系统业务使用,甲方不可移作它用;如乙方逾期未能支付足额预付款,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终止本协议;在代理关系中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余存的预付款和全额保证金退回给乙方。

  3.甲方在其网站的代理专区为乙方设立预付款余额查询功能,以方便乙方自行查询余额,并保证其余额足以支付下一笔委托业务。

  4.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终止时甲方如数退还乙方预付款帐户中的余额。

  5.乙方应得的交易佣金提成到达或超过1000元时,乙方通过email和 的方式向甲方提出结汇申请,甲方将在收到乙方结汇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应的交易佣金以约定的方式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之任何一方违反各自在本协议及相关附件中所作的保证、承诺或其他条款,均构成违约,如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

  2.如乙方在代理活动中严重违反本协议及附件相关条款的规定,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代理权。

  3.如甲方擅自在本协议规定区域内直接或间接开展其他代理或者客户,甲方当对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情况严重者将取消区域代理资格。

  4.如乙方在一段时间内都无法到达考核标准,甲方有权同时在其相应地区开展其他一级代理,最终选择一家作为相应地区总代理。

  七、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甲方正常的效劳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内容,不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按合同法规定。

  八、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在合作双方协商意见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后,可以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展修改。

  九、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就本协议之相关争议提交具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进展仲裁或审理。

  十、预付款和保证金

  乙方成为甲方一级代理商,加盟费是元人民币,保证金是元人民币,预付款是元人民币,并将加盟费、预付款和保证金合计:元人民币汇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内,预付款在之后发生的业务中逐笔扣除;乙方保证在预付款低于元时,再次支付预付款元以保证业务能够顺利进展。

  十一、其它

  1.本协议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不管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除填写必须的签署本协议的主体、签约人和已有空格外,未经双方签章确认,任何更改、增添、删除均为无效。

  2.本协议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那么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当责任。一方在收到变更通知前按原方式或地址发出的通知,视为有效送达。

  3.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的加盟年费、保证金金额、预付款金额、代理商绩效考核标准均不变;

  4.本协议共存在一份(代理商管理标准及业务标准)附件,附件是本协议必不可少的支持文件,因此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5.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科技

  (盖章)(nps支付系统主体企业)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行:

  帐号:

  日期:

  乙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行:

  帐号:

  日期:

  供货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开展、共担风险的原那么,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1、甲方同意乙方在合同约定地区范围内,代理推广由甲方生产的产品。

  2、合同约定的推广区域为 省市区县

  合同期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止。

  3、双方可根据各自意愿另行商讨续约事宜并签定新的代理合同书。如至本合同中所述代理期限届满时没有续签,那么视为双方自动放弃继续合作,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协助乙方制定并安排乙方代理区域内的营销战略、销售形式、管理运作等销售事宜;

  2、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知识培训、经销商营业资料;

  3、负责向乙方提供用于产品销售、促销、推广、广告所需的文件资料及所需相关证明手续;

  4、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开具普通发票,甲方承当底价税款,超出部分的税款由乙方承当;

  5、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内享有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再以任何方式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直接销售或授权他人销售乙方代理的产品。

  1、乙方在本区域内进展产品推广行为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否那么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当

  2、乙方负责所代理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招商、销售及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宜;

  3、乙方在业务活动中进展产品宣传时,必须严格遵守产品广告批件所核实的疗效范围;

  4、乙方不得在甲方授权区域范围外以任何名义进展相关销售活动,如欲扩大代理推广区域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经甲方批准前方可进展推广工作;

  5、乙方必须应甲方要求,随时向甲方报告业务进展及产品流向实际情况。

  1、甲方负责将乙方订购的产品发往乙方指定的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等均由甲方承当。

  2、由于运输不当引起质量问题或包装破损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须在到货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异议,并提供运输部门出具的货物损坏或丧失证明,甲方负责更换补偿等量货物。

  3、乙方保证所收到的产品在符合标准的仓储条件下存放,否那么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当。

  1、款到发货;

  2、乙方向客户结算所需发票,须由乙方填制表格后 给甲方,甲方在收到 后,方可开发票并寄往乙方指定收票人,高出结算底价部分的差价税款由乙方承当。

  3、乙方如发生提货业务后三个月内不开发票甲方将不予以开票;

  1、甲方为降低乙方的经营风险,甲方实行退货制度,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货物退给甲方;

  2、甲方在收到退货产品并核查无误后,即日将退货产品的货款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同时扣除甲方的相应损失;

  3、如退货产品受潮或包装有所损坏,那么甲方有权回绝此部分产品的退货请求。

  1、甲方确保乙方的代理区域不受到恶意冲货。

  2、乙方承诺不筹划及运作超出乙方经销范围的任何跨区域销售产品的行为。

  1、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不可抗拒力除外)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应用和推广利用,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乙方批准甲方代理乙方的网站推广及其他相干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根底上,按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根底条件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整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动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甲方须懂得互联网、盘算机相干效劳,具备供给相干效劳的专业知识和技巧,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效劳内容、详细业务流程等相干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展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的权利及任务

  2.1甲方向客户供给网站推广效劳,自行负责开辟市场与开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供给良好的效劳,不得以讹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侵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名誉。

  2.2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运动完整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背上述规定的行动给乙方带来任何侵害,甲方应承当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丧失。

  2.3甲方须详细浏览并确实懂得乙方在其网站上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整按照代理商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请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材料并按正确步骤进展。甲方有任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懂得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4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供给有关乙方业务、等一切相干信息或者材料,否那么愿意承当相应的责任。

  2.5甲方在提交网站推广时应全面懂得并遵守有关的协议的各项规定,在应用其他收费效劳时应全面懂得并遵守相干效劳条款的规定。

  2.6甲方有任务严格保密并妥当管理自己的代理编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代理编号和密码泄漏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展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产生其他丧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7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材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8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究会和培训等运动。

  3、乙方的权利及任务

  3.1乙方为甲方供给网站推广效劳。

  3.2乙方向甲方供给业务领域内的支撑和培训,赞助甲方进步能力,拓宽业务领域。

  3.3乙方向甲方供给完整的售后效劳,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详细的业务合同断定但乙方的售后效劳只对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3.4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剂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别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5乙方应对甲方的代理编号和密码及其他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材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丧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丧失负责。

  3.7乙方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究会和培训等运动。

  4、违约责任

  4.1甲方如违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断合同,并由甲方承当相应的责任。

  4.2推广效劳: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供给甲方所定制的推广效劳,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推广效劳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推广效劳无法正常应用,乙方不承当责任。

  4.3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吸收甲方任何情势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资格。乙方违背其他根据本合同应当承当的任务,按本合同约定承当责任。

  5、免责条件

  5.1鉴于盘算机及互联网的特别性,病毒、电信部门或政策调剂等引起的事件,不属于甲方违约,因此造成乙方丧失的,甲方不承当责任。

  5.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政府禁令,罢工,现行生效的实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停电、通信线路中断、他人蓄意损坏、人为攻击、盘算机病毒入侵或发作、电信部门、政策、政府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预感、不可防止、不可克服和不可把持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营,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当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自不可抗力事件产生之日起七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情势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产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

  或迟延履行的证明。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用一切必要措施减少丧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商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5.3在履行本合同时,甲方对因第三方的毛病或耽误而给乙方或者其他方造成的丧失不承当责任。甲方对通过乙方间接吸收甲方效劳的第三方的丧失不负责任。

  6、合同终止本合同在下述情况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情势通知另一方。

  6.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6.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6.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持续履行或持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请求解除合同。

  6.4一方明确表现其将不履行任务或以举动表现其将不履行任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产生重大艰辛、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6订立本协议所根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产生变更,本协议应变更相干内容;订立本协议所根据的客观情况产生重大变更,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批准,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6.7一方未履行或违背根据本合同所应承当的任务,经另一方给予必定期限仍不履行任务或不予采用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根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持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根据本合同的权利任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任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况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丧失。

  7、合同附件——附代理价格表

  8、附那么

  8.1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整懂得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管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批准,甲方不得随便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情势确认。

  8.2一方变更通知、通信地址或其它接洽方法,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接洽方法通知另一方,否那么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成果承当责任。

  8.3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假设双方均无异议,那么本合同持续有效;假设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那么双方另签新合同。

  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展。

  8.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

  甲方:

  乙方:

  签约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企业网站建立和推广应用,共同组织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上因特网建网站事宜进展友好协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企业建站,中国企业网企业、中国企业企业信息及相关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一、甲方权利义务

  1。作为乙方的代理商,向直接客户提供企业建站,中国企业网企业信息、企业信息效劳,并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效劳,以建立和保持乙方的良好声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损失的,应由甲方自行承当责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保证做相应赔偿。

  2。甲方确保自己及客户的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应由甲方承当相应赔偿责任。

  3。作为乙方的代理商,甲方应遵循乙方提供的业务相关内容及价格体系;服从乙方的管理和关于代理商的有关规定;统一佩带乙方提供的员工胸牌;使用乙方提供的统一发票。且不得私自变动效劳工程及效劳工程相应价格。

  4。甲方应确保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因资料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而产生的刑事和民事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由甲方承当。如因此造成乙方经济和名誉损失的,应由甲方做相应赔偿。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为甲方及时提供企业建站、中国企业网企业信息、企业信息效劳,并在效劳期内提供技术支持。

  2。乙方应定期持续完善代理效劳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3。如发现甲方不能完全遵守本合同内容,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终止其代理权。

  4。乙方负责将甲方提供的客户信息内容在因特网(协议期限内)。

  5。乙方有权变动效劳内容和价格体系,非特殊情况乙方均会通知甲方。

  6。如因乙方未能按协议期限内完成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效劳,乙方应 对甲方作出相应赔偿及向客户赔礼抱歉。

  三、违约责任

  1。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的内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均视为违约。

  2。其他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进展赔偿。

  四、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效劳和支持时,不应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应对此表示认同。

  五、附那么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如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时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有效期内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展。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 : 联系 :

  负责人签字(个人): :

/ : 签字:

  身份证号(个人): :

  联系人: 邮政编码:

  盖章(单位): 盖章: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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