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精选居间合同集合7篇

时间:22-12-30 网友

2023年精选居间合同集合7篇

居间合同 篇1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将深圳市龙岗区__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__,下称该公司)的股东居间介绍给甲方,以使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现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居间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义务

  甲方或(及)其关系人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后3日内,向乙方支付居间费人民币__圆整(¥__元正)。

  二、乙方义务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将该公司股东介绍给甲方,积极撮合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

  三、甲方权利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披露该公司股东,甲方或(及)其关系人与该公司股东就受让该公司100%股权达成协议。

  四、乙方权利

  4.1 乙方有依照本合同收取居间费的权利。

  4.2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发生争议或(及)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乙方有豁免权。

  五、名词解释

  甲方“关系人”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具有以下关系的个人或组织:①甲方直系或旁系血亲、姻亲;②甲方任职或拥有股份、份额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③甲方通过关联交易、合同等实际控制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④其他由甲方实际控制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六、违约责任、纠纷处理

  6.1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双倍的居间费。

  6.2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居间费。

  6.3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甲方、乙方应提交深圳仲裁委裁决。因仲裁发生的仲裁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七、生效要件、合同文本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陈建波签字后即具法律效力。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以下无正文)

  甲方(正楷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期:

  乙方(正楷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居间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双方代表经认真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联系和安排约 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 ,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职责:

  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按时支付相应费用

  三、乙方职责: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贷款成功。

  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维护甲方权益。

  四、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贷款利息 ;

  2、其他费用:

  3、居间服务费为 ,甲方须在贷款成功到达甲方帐户的当日前一次性将此费用支付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万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贷款到达甲方银行账号次日前,甲方保证支付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账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额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贷款条件造成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它:

  1、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居间合同 篇3

  1.格式居间合同合同编号:

  委托人:×××(个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地址)

  居间人:×××(个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地址)

  委托人与居间人就下列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也可以写为:委托人与居间人经过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写明委托事项的内容、范围等,例如,委托对方提供订约机会等情况)

  第二条时间范围

  (写明在什么期限内提供的媒介有效)

  第三条报酬

  (写明居间报酬的数额、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方式)

  第四条保密条款

  (写明需要保密的内容)

  第五条违约责任

  第六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时起生效。

  委托人:×××(签章)

  居间人:×××(签章)

  ×年×月×日

  (如果是法人单位,可以附双方法定代表人、电话、电报挂号、开户银行、户名、帐号等内容。)

  2.说明居间合同也称为中介合同。它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为另一方提供成交机会或者充当订立合同的媒介,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报酬的协议。在居间合同关系中,提供居间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另一方为委托人。订立居间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所委托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包括种类、范围和要达到的要求,给付酬金的数额、方式和时间。

  (2)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说明自己能够做到什么程度、需要什么条件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

  (3)合同中应当订明违约责任条款。居间人不尽职守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委托人的损失。居间人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的机会负有保密的义务。

居间合同 篇4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一)居间人的义务包括:向委托人如实报告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居间人促成交易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二)委托人的义务包括:居间人促成交易成立的,委托人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居间人未促成交易成立的,委托人不支付报酬,但可以支付居间人从事居间活动的必要费用。

  居间合同的基础是委托合同。居间合同的发生有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委托人主动找居间人。例如甲有一套房子要出租,他找到作为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乙公司,乙公司在其公司登记的求租人中为其找到了合适的人选一丙,丙是作为求租房屋的委托人,甲和丙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乙公司收取中介费(佣金),按我国目前此类居间合同的交易习惯,佣金是由求租人支付。

  第二,居间人主动找委托人。居间人往往信息灵通,例如甲知道某物在某地有卖,而急需购买此物的乙却不知道,甲向乙报告了订立合同的信息,并为乙订立合同提供了媒介服务,使乙如愿在某地购买了他所需要的物品,由乙向甲支付一定数额的佣金。

  以上两种居间合同的基础都是委托合同。第一种情形甲和丙都是乙公司的委托人,第二种情形尽管是甲先找的乙,但最终乙转化为甲的委托人,由乙向其支付佣金。

居间合同 篇5

  甲方(卖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软件的推广应用,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适用范围及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作为权利人合法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为:软件;软件版本。

  2、本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甲方授权乙方为上述产品的独家总销售代理商,销售区域为全国。

  第二条 订单

  1、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填写订货单,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加盖公司公章,传真给甲方市场部。

  2、甲方收到订货单后,在款到后将货物发出。乙方应尽快将付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甲方,以便尽快安排发货。

  3、货物运输方式和货物到达地以乙方订货单要求的为准。

  4、甲方承担乙方所订软件产品的运费。

  第三条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2、交货地点: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第四条 价格、返利政策

  1、软件的公开价格为:元/套。甲方向乙方供货的销售价格为公开价格的折,即 元/套。

  2、返利政策:

  若乙方一年内的销售量在套至套之间,则甲方将提供销售额的%作为返利给予乙方,作为奖励佣金;

  若乙方一年内的销售量在套至套之间,则甲方将提供销售额的%作为返利给予乙方,作为奖励佣金;

  若乙方一年内的销售量在套以上,则甲方将提供销售额的%作为返利给予乙方,作为奖励佣金。

  第五条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

  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市场竞争力、性能可靠的软件产品。

  2、甲方支持乙方开展软件产品的市场宣传和销售工作。

  3、甲方提供乙方所需的技术支持工作以及乙方在产品销售中所需的支持工作。

  4、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有权对软件产品的产品策略、市场策略和价格策略作必要的调整。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共同维护市场秩序。若乙方确实违反合同规定,破坏秩序,甲方有权做出直至取消乙方的授权销售代理商权利的处罚决定。

  6、甲方保证软件产品知识产权状况的真实性,并对客户软件使用中遇到的故障,进行完善的售后服务和终身维护。否则,因此发生的任何纠纷,并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7、甲方应在公司上显著位置宣传乙方的代理地位,向客户说明乙方的联系方式。为客户提供产品维护、升级和在线疑难解答。

  8、甲方致力为乙方提供最佳经营环境并承诺自身不涉足授权销售区域的经销和零售,在乙方作为甲方产品销售代理商的合作期间,甲方不应建立第二家经销代理商。

  9、为了保护乙方的宣传推广和成本投入,无论乙方销售区域的客户是否已经与乙方进行过接触或洽谈,均视为乙方客户。甲方不得擅自向经销区域内的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当转达给乙方洽办。若有买主希望从甲方直接订购,甲方在提前将有关销售合同副本寄给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可以供货,并应在收到货款后三日内按所达成交易的发票金额给予乙方__%的佣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应向甲方提供工商部门年检过的乙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法人代表、总经理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有变更,请随时提交书面变更说明及变更后的相关证件。

  2、乙方在取得甲方的软件产品销售授权后,即可在授权指定的时间和地区范围内作为甲方的软件总销售代理商开展业务工作及渠道开发。乙方可在所辖地区发展地区分代理商,乙方应对该分代理商的活动负全部责任。乙方有权在广告和信函上表明其为甲方的授权经销商。

  3、乙方为甲方销售的计算机软件系统的著作权、版权和其它知识产权等始终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独自或与任何第三方对软件系统进行翻制、复制、解密、反编译、反汇编和其他反向工程,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要求经济损失赔偿(赔偿金不少于人民币十万)。

  4、乙方可以免费得到甲方软件的宣传资料、销售及技术服务资料。

  5、乙方所有销售的甲方产品均须从甲方合法获得,不得销售产品的非法渠道版本。乙方在向用户提供产品的时候,须保证一份甲方产品只提供给一个用户,并保证产品提供给最终用户。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产品提供给任何想利用甲方产品牟利或进行分发的单位或个人。不得采取其他任何方法违法销售或分发甲方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亦不能生产或销售与甲方产品具有竞争性的软件产品。

  6、乙方在销售及推广甲方产品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形象。乙方负责软件的销售推广、软件安装和调试工作,以诚恳热情的态度对待客户,注意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和形象,及时处理客户提出的产品使用问题和意见,其中属于技术程序原因的应及时与甲方联系,由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

  7、乙方在销售软件过程中,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底价,即 元/套。如确需变动,必须取得甲方的同意。

  8、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完整的最终客户资料(包括最终客户的名称、联系方式、联系人、使用日期等内容),否则,甲方不负责其售后服务、系统升级或技术支持工作。

  9、乙方应诚信守法经营,对自己的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 付款时间、方式

  1、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自行确定软件销售价格,但该价格不得低于产品底价。

  2、软件实际销售价格高于产品底价部分的金额作为乙方代理销售的佣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若直接将产品销售给客户,未经通知乙方并支付佣金,则属于违约行为,应向乙方支付二十倍于该销售金额的款项作为违约金,以赔偿乙方商业宣传推广费用。

  2、甲方若在本合同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即发展其它销售代理商,则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3、乙方若违反协议约定,进行销售或分发,愿按违约销售或分发的份数,以二十倍于所销售或分发的软件市场零售价的金额赔偿给甲方。

  4、乙方若违反协议约定,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愿接受甲方不低于五十万元的经济索赔。

  5、无本合同或法律规定之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6、若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另需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特别约定

  乙方若委托第三方收货,则应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交书面的委托第三方收货说明(说明至少包括第三方收货人详细地址、公司全称、指定货物签收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等信息,并加盖乙方公章)。货物交由乙方委托的第三方签收后,视同甲方已将货物交付给乙方。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甲方指定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邮箱: 。

  2、乙方指定联系方式:

  电话: ;传真: ;邮箱: 。

  3、上述联系方式是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法定方式,双方均认同上述联系方式所传递的信息。

  4、订单及其他资料的传真件、电子邮件与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账户名: 账户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居间合同 篇6

  买受人(甲方):

  居间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有意向购买房屋事宜,经过初步协商,双方都认为有继续协商的必要和实际成交的可能,故起草并签署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居间标的物

  乙方将座落于上海市 区 路 弄 号 室的房屋推荐给甲方:

  (一)房屋权利人 ,房屋性质: ,结构: ;

  (二)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 平方米,实际可使用面积 平方米,具体包含 。

  (三)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四)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五)出卖人(房屋出售方,下同)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 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六)该房屋内的户口情况 ;

  (七)其他: ;

  乙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完全属实,且没有遗漏。

  第二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积极认真地把该房屋的.真实情况及出卖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介绍给甲方,并将与该房屋有关的重要事实如产权性质、产权有无争议、户口情况等在本协议中列明,重要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若在与出卖人谈判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本合同约定居间服务费总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2.乙方应积极努力的做好居间介绍,协调双方意见,尤其是房屋价格、房款支付方式及日期、登记过户时间、房屋交付、附属设施归属等,若因上述事实买卖双方未达成一致导致交易未完成,乙方无权收取任何费用。

  3.乙方应协助买卖双方办理贷款、签订买卖合同、登记过户、产证办理、房屋交付等相关工作,待房屋产权转移至甲方名下,办理出产权证书,且完成房屋交付并办理完交付手续,即视为乙方居间完成。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自乙方完成所有居间义务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其应付的所有居间服务费。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约定:

  乙方居间服务费按照成交房屋合同价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收取,在 时由甲方向乙方预付,在乙方完成本合同及相关合同约定的所有的居间服务和义务之日起三日内,该笔预付款始转为居间服务费,此前,该笔预付款的所有权仍为甲方所有。

  2、居间未完成时预付款的退还:

  在签订本协议后若买卖双方无法对买卖条件达成一致,或甲方因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不符合购买条件或非因甲方原因无法完成交易或合同无法履行完毕时,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告知后3天内将预付款全部返还给甲方,否则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诚信原则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如果甲方未通过乙方就该房屋而与出卖人私下自行成交,则甲方仍应按照第4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约定数额的居间服务费。

  第六条 房屋交易相关事实

  1.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将该房屋固定装修,维修基金,煤气初装费,有线初装费,随房附送给甲方。赠送的家具家电具体如下:

  。

  2.买卖双方于甲方办妥《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后 个工作日内至物业处办妥维修基金的更名手续;并对水、电、煤气的户名进行更名。3.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方式:

  物业顾问: 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居间合同 篇7

  委托人甲(出租人):

  委托人乙(承租人):

  居间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委托人甲和委托人乙之间就房屋租赁、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委托人甲的房屋坐落于 市 区 路 号 栋 单元 室,共 套, 其设计结构为 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权属为 , 房产证号 ,房屋落成时间为 年 月,委托人乙对上述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并作了实地勘察。

  第二条 委托人甲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与委托书内容相同 见附件1)

  为委托人甲欲出租的上述房屋寻找承租人,并将该房屋 详细情况以及委托人甲的要求等报告给承租人。同时,将承租人的情况报告给委托人甲。

  第三条 委托人乙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同委托书内容,见 附件2)

  委托人乙欲在 市 区 地段承租 房屋 套,面积为 平方米。 委托居间人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委托人乙,以便促成委托人乙承租房屋的目的。

  第四条 居间人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

  居间人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委托人 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1、按合同标的 %的比例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 、 大写: ),其中委托人甲 %(具体数额为: 小写 、大写 ),委托人乙 %,(具体数额为: 小写 、大写 )。 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 。 交付方式: 。

  2、委托人双方一次性支付居间人人民币: 小写 。其中,委托人甲: 小写 、大写 元,委托人乙: 小写 元、大写 元。 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 。 交付方式: 。

  第五条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 第 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费用。

  1、一次性向居间人支付人民币 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50%。

  2、根据居间人的实际发生费用(以发票、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50%。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居间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

  (3)干预委托人租赁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

  (4) 居间人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居间人预期获得佣金总价 款的 %。居间人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居间人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

  2、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 居间人利益的;

  (3)未能按照委托书或本合同的委托事项向居间人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文件、合同、身份证件等,致使居间人无法完成居间任务、并给经纪人造成实际损失的;

  (4) 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

  1、 已经向居间人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 按照居间人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

  3、 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 %赔偿于居间人。

  第七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 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另一方催告后,在 天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履行不能的。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三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签订补充协议,不能签订补充协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各具一份, 备案一份。

  委托人甲:

  委托人乙:

  居间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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