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电商合作协议

时间:22-09-01 网友

物业电商平台合作协议

甲方:海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易家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共识,将互联网技术引入物业管理领域,共同打造物业服务电子商务运营平台,建立智慧社区并对传统物业服务提供多维度支撑。该项目的运营不但为业主提供便利服务,提升业主满意度,提高物业公司的服务品质;而且能建立物业电商运营模式,促进物业服务的转型,增加物业公司的经营收入,从而增强物业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甲乙双方就物业电商运营和易家园•海源云篆山水“O2O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便民服务中心) 的合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模式

1、乙方负责物业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系统的设计、研发、测试,为物业公司、业主、商户提供综合服务的集成终端平台系统(物业公共服务、电子商务、信息查询、缴费管理、综合服务),以及线下相关供应商集约管理、运营的综合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的投入。

2、乙方负责拓展商业渠道、供应商的选择、宣传推广的整体策划及商品促销活动的统一安排,保证商品的组织供应及配送的综合管理。

3、乙方建立专业运营团队,负责物业电商平台的流程管理、制度完善及质量的监管;负责平台对外的商业项目合作和洽谈,并对物业公司提供顾问服务和人员培训。

4、甲方负责物业电商平台其中物业基础服务的实施及管理,负责免费提供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场地及基本设施的投入,负责线下商品的销售、保管和发放。

5、甲方也可向物业电商平台推荐优质供应商,为便民服务中心提供更加优质、更加有市场竞争力的商品。

6、 甲方发挥物业服务及业主资源优势,积极配合乙方的整体推广策划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开展各类小区活动,完成小区业主物业电商APP的线下推广及提高业主沾粘度。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现场调查、设计、测试、安装提供必要的条件,以满足项目的实施需要及有效推进。

2、物业公司应安排专人负责或兼管物业电商涉及的各项工作,包括便民服务中心、周边商圈、电商结算等工作。

3、甲方应积极配合物业电商平台线上、线下的宣传推广或促销打折活动在小区组织开展,甲方负责小区业主APP下载使用的工作开展。

4、甲方可根据小区自身特点开展推广活动或各类文娱活动。

5、负责完成甲方与业主在平台物业基础服务功能上达成的各类工作约定,基础物业服务包括: 物业费用查询与在线交缴、投诉报修、信息通知等。

6、积极配合乙方发展周边商圈符合条件的有资质的商家或经营场所(含家政、家电维修、开锁、家居装修等),按照平台统一制定的手续及规定交由乙方审核后办理加入物业电商平台,并与该商家或经营场所签定服务质量保证协议并监督商家的经营质量;对于业主反映问题严重、消费后差评较多的商家提出整改意见或提出下线建议。

7、甲方可根据业主的消费情况和业主意见对乙方确定的供应品种、品牌、价格提出调整建议,以保障服务的品质。

8、甲方负责线上销售商品到小区便民服务中心后的收货、安全和保管、发放以及上门送货工作 。

9、甲方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的现场管理、商品管理(验收、列、存放、退换货、安全等)和消防安全管理。

(1)乙方应严格按照《商品验收操作流程》,《商品退货操作流程》,《临过期商品管理流程》进行店面经营操作。

(2)对于便民服务中心营业员在验收商品中错收商品单品,错收商品的数量而导致库存差异甲方承担。

(4)对于商品退货中,退错商品以及退错数量而导致库存差异由甲方承担。

(5)对于临过期商品应在规定时间向乙方提报,没报漏报的临期商品最终过期的,报损金额就甲方全额承担。

(6)由乙方在营运规检查中,发现甲方便民中心的排面上有过期商品的,由甲方自行处理,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

10、甲方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的现场销售、现金收银、每日交款对账及按期盘点、核准盘点数据,库存数据的差异由甲方负责。

11、甲方应按照乙方公司的相关营运标准、商品管理标准、清洁卫生要求等严格执行,并根据乙方不定期巡查结果及时进行整改。

12、甲方应免费提供电商推广活动或促销活动的场地,提供物业电商平台的广告宣传位置 ,并积极配合甲方及合作厂商人员。

13、甲方应积极配合提供办理便民服务中心证照所需的相关资料给乙方。

14、甲方应负责物管公司的电商收入(预存)账户资金的安全及按时结算支付各类款项。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技术方面:

1、乙方负责进行平台软件和网络系统开发,包括但不限于PC、、APP、呼叫中心物业服务等网络软件系统集成,最终建成涵盖传统物业服务、网络营销及城市配套服务的综合服务与商业运营平台。

2、研发设计自动订货和库存统计系统,建立高效的商品供应和物流体系,以保障各物业项目的及时供应。

3、甲方如对门禁系统进行改造,乙方将提供技术支撑,协助甲方选择门禁厂商,免费进行二次开发,实现业主APP门禁管理。

4、乙方负责线上线下管理、运营的技术服务支持,平台后续建设及更新维护(包括升级、改版等),保障客户交易、系统数据的安全、准确及保密性、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5、负责免费对甲方的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

6、 物业电商运营平台系统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

7、为保证平台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数据信息的保密性,乙方对于平台系统的接口开放享有控制权。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影响系统整体运行的甲方自用的个性化功能接口,乙方可以支持。

8、乙方物业服务及电商平台业主APP主要实现的功能围如下:

模块名称

备注

客户认证

客户下载安装APP后,选择小区后,选择房号、输入姓名、,系统检查通过后,发校验码到手机上,客户在APP上输入校验码认证成功,客户可以设置昵称,系统自动记录手机ID号。

信息接收

系统能设置客户生日自动提醒,客户生日时系统自动发送生日祝福,能接收物业通知、公告、新闻信息,能接收商品信息、商家促销信息

查费缴费

能在线询查物业费用清单,在线支付物业费等,查询缴费清单.

报事管理

客户能录入报修、投诉等诉求,能及时了解处理进程,能查询历史报事处理情况,能评价服务情况。

业主论坛

建立主题论坛,可以通过手机拍照,上传到论坛

易物

客户可以发布自己需要交换或交易的物品,进行交易

便民服务

公布写字楼周边的政府、银行、医疗、洗衣、快递等机构地址与联系,提供导航功能

手机超市

通过手机选择社区O2O商品下订单,或者在现场扫描产品二维码下订单,可以选择自取还是送货上门,购物评价

特色商品

通过手机对净菜、农产品等非标准需要预定的特色商品下订单,可以选择自取还是送货上门

手机团购、订餐

通过手机对周围商圈商家进行团购与订餐,并能对交易进行评价

运营方面:

1、乙方成立专业的电商运营及管理团队,全面负责物业电商平台的整体运营,负责商品销售的流程管控和工作指导、监督。

(1)甲方在规定时间向乙方提报的不可退货的临期商品,乙方会以促销降价的方式进行商品清货;而最终没有清完的临期商品的报损金额双方各承担50%。

(2)甲方在规定时间向乙方提报的临期商品,乙方没有积极采取措施去处理而导致商品过期,报损金额由乙方全额承担。

2、乙方负责便民服务中心营业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指导、考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考评不合格的营业员。

3、乙方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的相关证照办理。

4、 负责物业电商平台的整体推广规划和策划方案,负责O2O项目的线上、线下的宣传推广策划及商业活动(商品促销、打折、新品推广等)细则制定,负责平台统一策划的社区活动方案。

5、负责线上、线下超市供应商的招募、商务谈判及供应商的筛选工作,负责供货价格的市场调研、核对和确定。

6、负责大宗商品和特色商品(名优特产、土特产、有机食品、新产品)的统一采购和业务洽谈,负责商品的物流和配送到便民服务中心。

7、乙方应严格把控商品供应价格,供应商配送的商品价格在核算扣除物流成本后不高于供应大型超市或卖场的价格,根据市场的行情和物业电商特点制定商品销售价格体系。

8、乙方负责审核供应商品的质量或食品安全的全套资料,生产厂家相关资质材料等。负责制定商品供应、线上销售、便民服务中心收货、商品换货、商品盘点、物流环节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以及工作流程。

9、负责物业小区周边商圈各类商家或经营场所加入“易家园”平台的招商工作,负责最终对入网商家的资质和资格筛选。

10、乙方免费为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电商相关知识、工作流程及具体工作实操的培训。

11、乙方负责平台战略合作的项目洽谈,须在保障甲方权益之情况下与第三方签订合作协议或合同。

第四条、平台推广

1、小区设置固定物业电商平台的宣传广告、发放宣传资料、贴APP二维码;

2、周边商圈互惠式推广(平台logo海报贴、DM单发放、平面logo及二维码店面摆放),商家各类优惠的APP宣传;

3、活动推广(以物业社区公益活动拉动注册,例如物业某活动报名唯一途径,变相推动注册);

4、联合厂商在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APP推广活动,提供赠品、特价商品,现场指导业主使用APP;

5、发动小区业委会、骨干业主积极在小区、邻里、朋友圈推广宣传;

6、特价商品推广(手机超市持续推出特惠商品、惊爆价特色商品吸引业主);

7、积分兑换(会员积分兑换商品、冲抵物管费、积分享受保洁服务、积分参加活动等)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

8、户外特色活动(结合水果基地、生态农场、特色农家乐为业主定制主体活动等);

注:根据具体物业小区具体情况在不同阶段开展推广活动

第五条、投资、结算与利益分配

1、甲方承担的费用

(1)甲方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的硬装(含室隔断、地面铺装、墙面刮白、吊顶、给排水、强电、弱电安装等)。

(2)甲方负责购买安装便民服务中心的空调、安防系统、配送车、购物篮等。

(3)甲方负责购买便民服务中心的货架设备(含烟酒柜、收银台)。

(4)甲方负责购买便民服务中心的收银机及其配套硬件。

(5)甲方负责便民服务中心水电费、网络通讯费。

(6)甲方负责便民服务中心营业人员工资福利。

(7)甲方负责小区业主推广活动的费用。

2、 乙方承担的费用

(1)乙方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的软装(含店招、墙面LOGO、墙面VI饰条、货架分类牌、玻璃幕墙饰条等)。

(2)乙方负责购买安装便民服务中心的冰柜、冰箱。

(3)乙方负责设计便民服务中心的列平面图。

(4)乙方负责承担电商运营平台的整体推广活动费用。

(5)乙方负责承担便民服务中心的商品周转资金费用和部分商品自采产生的交通费用、运输费用。

(6)乙方负责承担该电商平台的开发设计以及运营产生的人力物力等费用。

(7)乙方承担物业电商平台系统(双方合作期间)的升级、改造和维护费用。

3、物业电商平台项目收益分配

(1)电商平台运营的部分项目收益由甲方和乙方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如广告、中介费、管理费等;如有项目未约定具体分配比例,应再另行协商。

(2)手机APP、线下O2O便民中心:甲方根据商品销售毛利额(扣除税费) 的60%作为服务性收入。

具体分配暂定如下:

收入项目

收益名称

甲方

乙方

备注

周边商圈

佣金

60%

40%

税费各自缴纳

家政服务(第三方公司)

佣金

60%

40%

税费各自缴纳

手机超市

毛利额

60%

40%

扣除物流成本、税费

直销商品(团购)

毛利额

60%

40%

扣除税费

平台广告费\信息费

广告费

60%

40%

在线广告

以上销售商品的增值税部分由乙方负责缴纳,双方共同承担,便民服务中心商品销售发票由乙方负责提供,其它未定项目根据具体运营时再双方协商。

(3)家政服务:甲方下属家政公司为业主提供服务,乙方免收家政服务佣金。

(4)周边商圈及服务:甲方收取60%的交易佣金, 乙方收取40%的交易佣金。

(5)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进行让利特价促销,则让利部分由双方共同承担。

(6)特殊商品:为了满足业主需求,乙方对电商平台提供特殊商品,如遇商品毛利偏低(低于1%-10%)的情况,甲乙双方需重新协商分成比例。

4、结算与支付

(1)线上线下资金流向

业主现场支付现金以及预存物业宝的资金直接转入甲方账户;业主通过APP在线购物并实时支付,支付款直接转入乙方账户;业主通过APP在线进行“周边商圈”的消费团购,支付款项的收取账户需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甲乙双方每半月结算一次,即每月15日和每月最后1天的24点为结算时间,对账数据依据系统自动生成的统计数据和结算数据,双方应在结算后的2个工作日进行对账确认工作。

(3)甲方于对账确认后的5个工作日前将代收款付给乙方,以网银方式转账,甲方收取的服务费部分提供相应票据给乙方,乙方给甲方开具收到款项的收据。

(4)线上线下超市(O2O)的增值税统一由乙方缴纳,甲方的收入部分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票据。

(5)平台其他服务性收入由双方应各自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税费。

(6)针对周边商圈,甲方应根据《周边商业入网》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间将商家的销售款支付周边商家(具体结算方式见后期与商家的三方协议为准)。

5、发票开具

(1)部分通过“易家园”电商平台交易收费的项目,由乙方开具发票,则按税后收入部分由双方各按50%分成。

(2)手机超市,线上线下销售责任主体是乙方公司,则由乙方公司开具发票,甲方收取销售收益,需向乙方开具相应票据。

(3)凡是“周边商圈”功能板块实现的交易佣金,由甲乙双方各按50%比例分成,涉及的税费由双方自行缴纳。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自签订日起24个月,在该有效期限届满前1个月之前,甲方或乙方若无终止表示,需双方重新签订新的协议。本协议有效期为:自2016 年 月 日至2018年 月 日止。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平台系统服务的同时保证甲方物业信息数据的安全性,未经甲方允许不能向第三方提供物业数据及信息,为此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物业电商所售商品供应的及时性由乙方负责督促供应商和生产厂家,因供应问题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善后事宜。

3、在平台运行期间,甲方应严格执行乙方制定的工作流程和规,因此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负责。

4、甲乙双方共同配合,积极推广业主app的下载和应用;甲方及时支持配合乙方的社区推广活动、商品布展促销等活动,若因甲方在推广方面配合不力而导致的平台运营及便利中心经营不佳,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合作。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在社区允许其他商业机构或个人促销、宣传与O2O便民服务中心商品相同或同质化的商品。

6、甲乙双方在约定结算支付时间应及时转账支付(特殊事件除外),任何一方 不能拖欠对方应付账款,无故拖欠应付账款超过一个月,收款方可终止该合作协议,并有权索要应收款项和每日0.3%滞纳金。

7、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不得在合作的物业项目与其他第三方运营平台进行(同业或同质的经营方式或经营品种)物业服务、电商、社区超市便利店的合作。

第八条、争议解决

1、就本协议以及基于本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的生效、履行或终止,甲乙间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努力解决。

2、不能通过上述协商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协议的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不得与本合同相冲突。  

第十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授权代表): 法人(授权代表):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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