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代理合同 15篇

时间:22-11-22 网友

品牌代理合同 15篇

品牌代理合同 1

  制造商: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商: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独家代理甲方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权限

  1、甲方授予乙方在 范围内代理甲方现有系列产品,包括户外折叠椅、行军床、户外野营帐篷。甲方其他产品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纳入代理范围。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2、乙方只能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不得有任何向区域外销售的行为。

  3、本合同生效后一年内,乙方成为甲方临时代理商。临时代理商除区域独家代理权外,享受同正式代理商一样的权利。甲、乙双方合作期满一年后,由甲方签发独家代理证书,自此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享受独家代理权。

  4、乙方成为正式代理商后,在指定区域内为甲方唯一代理,甲方不得有其他代理商参与乙方竞争。

  5、除非和甲方有事前协议,否则乙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外或虽属指定区域以内,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客户销售其代理的甲方产品。

  6、除非和乙方有事前协议,否则甲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内、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由乙方代理的产品,也不得向那些虽属指定区域以外,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内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其由乙方代理的产品。

  7、指定区域内,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产品设计,或委托其他厂商仿制甲方产品进行非法牟利,一经发现,甲方将无限期取消与乙方合作,并追诉乙方法律责任。

  8、乙方作为甲方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无论为何目的,乙方及其雇员均非甲方的代理人,无权代表甲方。

  二、质量技术保证

  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为符合生产质量技术规范的合格产品。如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达不到以上承诺,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所订产品。同时,因保管不善导致的货物发霉、生锈不在甲方质量技术保证范围内。

  三、产品价格

  1、代理产品的价格为甲方给代理商的最优惠的统一代理价格。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其价格具有市场竞争力,即与其他同类产品比较具有较高的性价比。由于甲方产品的最终销售由乙方实现,甲方将根据乙方及乙方用户的要求,针对每一类产品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供给乙方指导或参考性价格。乙方所指定的最终售价,原则上不应低于甲方报出的最低价格线(甲方同意的除外)。

  2、在本协议签字之日,甲方须提交乙方壹份详细的产品价格清单,该清单包括甲方与乙方结算的最低价格及市场用户参考价格。

  四、代理折扣及结算

  1、如果是甲方与乙方用户直接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方根据合同价格、付款进度确定乙方的代理费用。在保证正常付款前提下代理费用计算方法为:

  a、合同额等于公司最低价:

  代理费用=合同额×A

  b、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内(含50%)

  代理费用=最低价×A+(合同额-最低价)×B

  c、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上部分

  代理费用=最低价×A+(合同额-最低价)×C

  (1)根据乙方用户付款进度,甲方返还乙方相应的代理费用,返还进度如下:

  a、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30%以上,开始第一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一次返还:返还代理费总额的20%.

  b、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60%以上,开始第二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二次返还:返还代理费用总额的50%.

  c、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90%以上,开始第三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三次返还:返还至代理费总额的80%.

  d、第四次返还代理费用与用户合同余款同步结清。

  (2)乙方结算代理费用时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

  2、如果是乙方直接与用户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乙双方签定正式内贸合同,届时各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执行。如用户需要甲方出面签字担保时,甲方同意配合。

  3、由于投标等造成与用户的成交价格低于最低价(投标价获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按合同中专用产品总价的10%做为乙方利润。

  五、费用支出

  乙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甲方提供发票,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等费用成本和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甲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乙方提供发票,向甲方提取折扣。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费用和成本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六、甲方提供的支持与服务

  为支持乙方拓展所在区域市场,甲方承诺在广告技术住处等方面对乙方提供以下支持:

  1、向乙方提供代理证书或其他证明乙方为其代理区域甲方产品唯一独家代理的证明材料。

  2、甲方将在其产品广告等公开资料中注明乙方及其代理区域(根据乙方需要)。

  3、甲方将根据乙方需要,对产品材质、设计和特点作有关培训,并针对乙方大客户,提供修改设计(ODM)服务。

  4、甲方对所有乙方销售的产品因甲方生产质量导致的问题负责退还或免费保修,对因其他原因导致产品损坏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七、销售业绩

  1、考虑到代理区域的广阔性,同时考虑市场周期长及存在较多政策不稳定因素,乙方在临时代理期内的销售业绩优不可预测性,因此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临时代理期内的业绩,决定是否发放正式代理证书。发放代理证书同时,甲方与乙方却定每年乙方应完成的销售业绩。

  2、若乙方未完成以上最低要求,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取消其独家代理权;

  (2)缩小其销售区域;

  (3)终止本合同。

  注:乙方在销售业绩不理想的情况下,应书面表述影响业绩因素,以利甲方在适当的时候做出市场决策。

  八、销售报告、市场信息

  1、乙方应在季度初时向甲方提供未来一个季度的预测,并在每年初提供本年度销售业绩规划。

  2、在代理区域内,乙方应保持甲方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持续提高,包括用户认知(内容不受此限):

  (1)竞争对手的资料,其产品和价格。

  (2)实际用户和潜在用户对产品的意见。

  (3)用户需求信息。

  (4)未来市场发展机会。

  (5)投标信息(包括报价的和未报价的)。

  (6)市场调研。

  (7)新产品或改进型新产品能否令用户满意。

  (8)有助于甲方对销售区域市场动态进行评估的市场情报。

  九、知识产权

  1、乙方应在甲方品牌的前提下销售产品。

  2、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品牌销售非甲方设计和制造的产品。

  3、一旦乙方发觉他方有侵害甲方品牌或其他知识产权等行为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甲方有意追究他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帮助。

  4、甲方应提供代理产品的设计和生产有关说明。

  十、协议期限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有效期为协议签字之日起12个月。12个月后,乙方凭甲方传真的正式代理证书,获得甲方正式代理权限,直至双方解除代理合作关系。

  2、甲方在乙方暂时代理期限内,有权对乙方的业务合同进行考核,如乙方无任何销售行为,甲方有权修改本协议,并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3、如有下列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均可立即终止协议:

  (1)另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在得到警告后,30天内未能采取补救方法的;

  (2)另一方即将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3)另一方具有不诚实或欺诈行为。

  4、关于协议终止

  (1)本协议终止并不能消除各方在协议期内对另一方欠款的支付

  (2)协议期满后,甲方应继续向乙方现有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包括产品的非质量问题有偿维修,维修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客户承担。

  (3)解除代理关系后,除非有必要完成额外的订单,乙方应立即停止代理甲方产品销售、广告或使用任何甲方的知识产权。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品牌代理合同 2

  甲方(进口商):

  乙方(地区代理商):

  现因市场发展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甲方地区(省会、地级、县级)代理商,营销地域为范围内。并约定以下条款互相遵守:

  一、乙方代理资格及代理期限

  1、乙方必须具备有工商及酒类经营执照。

  2、乙方必须在签订此协议后一周内向甲方支付代理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若在代理期内无违反此协议的情况发生,代理期满后十五天内甲方将退回保证金(无利息)。

  3、代理期限叁年。自年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营销定额数量

  首次订货不少于箱共支。以后每月订货量不低于箱支(可分次或一次订货)。每年为箱共支。

  每次订货赠送等于总货值10%的葡萄酒作为促销用酒。

  三、提货价与零售价

  1、乙方在甲方处的提货价为全国标准零售价的 折(不包括运费及保险费);地区代理商对区域内分销(或经销商)的价格由各代理商确定。

  2、甲方建议乙方按照全国标准零售价营销,具体价格由乙方自行确定。

  四、订货及结算方式

  1、乙方订货必须提前一个月,甲方根据各代理商先后订货供应。

  2、甲方接受乙方预定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50%预付款,余款于提发货前付清。

  3、运费及保险费费用由方负责。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总代理商)

  1、全国统一策划宣传、广告,统一制订有关市场定价和定位。

  2、向乙方提供葡萄酒有关进口手续、商检资料和有关产品介绍。

  3、确保地区代理商订货的供应和合同的执行,对各地区代理商应一视同仁,先后顺序发货。

  4、及时协调各地区代理商区域营销关系,统一组织各地区代理商的营销业务培训和西班牙酒庄交流活动。乙方(地区代理商)

  1、在甲方授权区域内建立营销网络,选择和确定分销或经销商,保证完成年度营销计划和额度。

  2、自行确定区域内的营销批发价和特定场点(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等)的市场价格。

  3、及时向总代理商反映有关营销情况、库存情况和市场定向。协助总代理商处理与周边区域代理商的关系。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若违反本协议或不能按合同供应货源,乙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并要求返还代理保证金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2、乙方若违反协议或未能完成协议规定的订货量,甲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并处罚代理保证金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七、代理期满的中止和延续

  1、本协议执行代理期满前一个月,乙方应通知甲方是否延续本地区代理权,同等条件下,地区代理商有优先延续地区代理的权利。若乙方未通知甲方是否延续,则本协议到期中止。

  2、本协议存续期内,甲乙双方欲解除代理关系,均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代理保证金在代理期满或中止后的十五天内退还给地区代理商(因违反本协议被取消代理资格的除外)。

  八、其它

  1、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上述的各项事宜执行,双方互不承担相应责任。

  2、在本协议执行中若出现有关违约行为。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共识,可诉讼仲裁。并按有关仲裁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本协议在双方签署并乙方交纳保证金后生效。乙方交纳保证金和本协议签署后五天内,甲方应将授权书送交乙方,确保地区代理商的经营合法性。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纳税号: 纳税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品牌代理合同 3

  甲方: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

  __

  乙方:__

  身份证号码:__

  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经销__(以下称意称__)品牌服装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营地区

  乙方可在唐山市范围内销售__品牌服装。

  二、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6月15日至6月14日

  三、经销额度及供货折扣

  1、乙方年度进货额不得低于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结算折扣为吊牌价格的35%。

  2、年度进货额超过贰佰伍拾万元部分,每增加伍拾万元,结算折扣(以吊牌价格为准)降低1%,最低折扣为吊牌价格的33%。

  3、如乙方年度进货额低于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结算折扣为吊牌价格的38%。

  四、结算方式

  1、乙方在每次确定服装数量和价格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相应货款,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安排发货。

  2、乙方支付货款帐户为:__

  户名:__

  卡号:

  3、甲方负责发货,乙方承担运费。

  五、保证金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叁拾万元做为协议保证金。

  六、货品验收

  乙方应在收货后七天内验货,如甲方货品出现无吊牌、无商标、无洗水标、脏、以及残次等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在甲方书面确认后两天内将货物退还给甲方。乙方逾期验货、退货或怠于通知的,视为甲方货品合格。

  七、违约责任

  协议履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且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乙方由于自身原因90天中断销售甲方商品。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在协议规定的范围以外经营甲方品牌商品。

  3、乙方经营中有违法行为,损害甲方形象或商誉。

  4、乙方在非甲方提供的商品使用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如乙方完全履行本协议无任违约行为,协议到期或终止,甲方应在一个月内无息归还乙方保证金。

  八、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

  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品牌代理合同 4

  甲方: 乙方:

  邮编: 邮编:

  甲方与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共同开发A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发生违法违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也与甲方无关。

  3、乙方同时需向甲方先交付 元的提货保证金,并取得区域代理资格。协议签订后,如乙方三个月内尚未履行合同进行代理开业,甲方有权扣没提货保证金,同时甲方不再保留乙方的代理权。如乙方无违约行为,提货保证金在合同期满甲方退还给乙方。

  4、区域代理授权成立后,甲方为乙方提供零售、经营、专卖等有效的授权文书,指定经营证书及相关的品牌宣传品、店面设计方案等,然后开展正常的代理经营。乙方在甲方授权地销售“A亦不可将授权商品销售予有可能将该商品销售至非授权地区的第三者。

  6、甲方认定乙方的代理能力、信誉和经济实力等出现问题,有确定乙方代理资格与否的权限。其情形具体如下:

  A.超越代理区域、跨地区经营,或擅自转让代理权的。

  B.经营不善,未能完成约定的计划经营指标(批发进货数)。

  C.违法违规经营,对A&M品牌造成损害的。

  D.私自组织货源,经销假冒A&M品牌的。

  E.泄露A&M品牌的各种商务机密,经认定造成损害的。

  F.由于经营工作能力和工作信誉等原因,无法再承担代理工作的。

  甲方在收回代理权后,乙方除B点所述外的一切有关经济情况和责任全部自负。如B点所述状况发生,甲方对乙方所库存的货品的 % 以原代理批发价收回(乙方定制产品,甲方处理批发产品,影响甲方第二次销售的产品除外)。

  7、甲方与乙方确定的年度销售指标为 万元(代理批发价)。其中包括计划完成销售:商场( 个专厅)等商业零售预计 万元、开设专卖店( 间)销售预计 万元,合计商业零售 万元。若乙方6个月内未完成合同销售汇款指标 的 %,甲方有权提前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8、乙方完成年度指标后,甲方同意对完成零售指标的代理业绩按相应的比例设定奖金,奖励给乙方,奖励在年度核算后兑付,同时乙方预留奖金中的 %作为第二年度的代理货款,如乙方违约,甲方扣没此预留费用。乙方被取消代理资格、未完成销售指标及其它违约情况等,都不得享受年度奖励奖金。

  奖励比例如下:

  完成销售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为 %

  完成销售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为 %

  完成销售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为 %

  以此类推,每增加 万元的销售,奖励系数将增加 个百分点,但最高奖励比例为 %。

  9、乙方以买断方式代理销售,所需产品进货需带款提货。甲方以公司的批发价(不含税价)供货,甲方建议乙方确定相应的零售价,并以当地同类品牌产品的市场基价作参考进行销售。

  10、产品质量按甲方对消费购买所承诺的规定办理或参照国家有关消费者保护法等规定。

  11、销售产品的换货:允许部分产品拆套销售,遇断码,号型不全不齐,甲方负责以确定的日期调换(一般确定在农历12月30日、公历4月30日前,两次调换),但甲方处理批发的产品、乙方定制产品、影响甲方第二次销售的产品除外。甲方允许乙方按到款额(汇至甲方的货款)10%的比例进行隔季产品换货。销售中如发现产品确属甲方特殊生产制作原因的,不列入换货率之中,甲方当予调换。所有换货之产品,乙方须事前申报甲方,待甲方书面确认后尚可发回换货之产品。

  12、甲方提供乙方的广告费用,按乙方汇甲方货款的 %比例支援(考虑乙方市场开拓,甲方亦可考虑提前投入广告宣传,但费用计入乙方的广告费总额内)。广告投入前,乙方须提前通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签订合同,与发票一起供甲方备案。

  13、乙方如进行授权区域内之大型商场销售甲方授权产品,需设立专厅其装潢费及专卖店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14、乙方在授权区域内,有义务协同配合甲方维护甲方所拥有的品牌,防范抵御各种有损品牌形象的不法行为,及时向甲方反馈市场动态。品牌维权之法律费用由法律行动发起者负责,甲方当全力支持。

  16、本协议有效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于任何情况下,不能将本约所赋予之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予第三人。

  17、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共同遵守约定,任何方的违约,都将承担法律责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责任,并补偿给对方。

  1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品牌代理合同 5

  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合作达成以下合同。

  一、代理方式:甲方向乙方供货,并授权乙方为甲方系列产品在 行政辖区内的特约代理商。

  二、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汇入履约保证金 元,其中 元为押金, 元为货款。

  三、乙方的年销售总任务为 元,大写: ,月销售任务为 元,大写: 。乙方单季销售额超过 万元的,超出部分,甲方按销售额的 %向乙方返利。

  四、乙方应做出完善的市场拓展计划书,并严格遵照计划书开展业务。 年度内,乙方新增可供货药店不得底于 家。

  五、产品供应与验收

  1.甲方为乙方按时按量供给商品。

  2.甲方提供给乙方全国统一经销出厂价。区域代理合同3.乙方每月最低订货量金额为 元。确定订单后需向甲方预付货款金额总数的 %订金,并与甲方确定交货时限,全款到齐后方可发货。

  4.乙方应保证合理的安全库存量,否则当发生紧急订货时,责任由乙方承担。

  5.甲方负责提供完好包装的产品,乙方自行提货或协商解决。

  6.乙方收货时,必须对所有货物进行检查,包括数量,规格,包装等,如数量,规格不符或包装损坏,应对损坏部分以外的货物进行签收,并在收货完毕后 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核实。

  六、付款方式

  1.正常订单乙方款到后甲方发货,特殊订做或大量订单甲方要求50%的预付款到帐后备货,全款到齐后发货。

  2.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货款必须汇入甲方指定帐号。

  七、退换货

  由于所供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甲方接受无条件退换货。

  八、违约:如出现以下任一行为即视为违约。如违约,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独家经销权。

  1.乙方无特殊原因连续二个月不订货。

  2.乙方无特殊原因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规定的月销售量。

  3.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假冒牌商品,或仿造甲方产品。(甲方依据情况对乙方予以追究责任)。

  4.乙方不能保证甲方产品专有权的保护(甲方依据情况对乙方予以追究责任)。

  5.乙方有损甲方品牌形象的行为。

  6.乙方未遵守甲方的经销商制度,向代理区外发货,搞恶性竞争等行为。

  九、合同签订时,双方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签约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十、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双方无异议可参照原合同续约。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品牌代理合同 6

  甲方:

  乙方:

  一、总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 产品 地区特约代理商/地区总代理商”,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代理商授权每年重新确认一次。

  2、乙方有权在上述授权地区内以 产品 地区特约代理商/ 产品 地区总代理商(请在方括号内选定授权级别,非选定项请划删除线)名义从事有关销售 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3、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的 产品为: .

  4、除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以外,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业和法律行为及经营损失不承担责任。

  5、乙方必须按实际情况填写《 产品特约代理商注册登记表》,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6、乙方有权发展下级代理、经销商,所发展的下级代理、经销商及所签订的下级代理、经销商协议应在甲方备案。如未备案而乙方以低于甲方规定的市场最低售价出售产品,则按扰乱市场秩序对乙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取消乙方特约代理商资格。

  7、乙方有权对甲方工作(销售管理、市场推广、广告宣传、商务、技术服务、产品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投诉时请填写《特约代理商投诉书》。

  二、甲、乙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所需技术资料和宣传资料;

  2、甲方负责产品的华东区广告宣传工作,指导、协调乙方市场的销售行为及广告宣传,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

  3、甲方按产品质保书约定提供产品保修及维修服务;

  4、甲方按广告宣传支持办法的约定为乙方提供广告宣传支持;(仅限于地区总代理商)

  5、甲方按市场保护条件的约定为乙方提供市场保护;(仅限于地区总代理商)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不得经销甲方 产品以外的其他竞争性产品,否则取消乙方代理商资格;

  2、乙方有义务收集当地市场及相关竞争产品的有关信息,并按甲方的要求及时反馈甲方;

  3、乙方应配合甲方地区性或全国性市场开发、销售或宣传活动,努力开拓市场;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产品价格体系(代理商的地位确定后才可能获得系统的价格体系)。乙方在宣传媒体上刊登的产品报价不得低于甲方价格体系规定的市场报价;乙方对直接客户的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价格体系规定的最低限价。若乙方违反甲方价格体系限价的事实一经确认,甲方按乙方违反规定价格的差价的三倍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代理授权;

  5、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利益;

  三、经营指标、代理级别、价格体系及奖惩措施

  1、甲方首次授权乙方为地区特约代理商或总代理商时(每年确认一次不包括在内),乙方必须至少订购甲方授权代理 的一定定货量,乙方方可成为甲方地区特约代理商或总代理商,享受地区特约代理价或总代理价及本协议规定的有关权益。

  2、乙方在其授权期限内,在甲方推出新产品时,乙方应在一个月内至少订购新产品样品一个,如乙方超过一个月没有订购新产品样品,甲方视为乙方放弃该型号新产品地区代理权,甲方有权另行选择其他代理商代理销售该型号新产品。

  3、地区总代理商在协议期限内必须完成的年销售任务为 万元(经双方讨论后确定)人民币。根据甲方市场销售计划,该销售任务按月划分进行考核,月销售任务额详见附见。

  4、乙方在销售考察期限内如达到预定销售额,经证实后,甲方将颁发地区代理商/特约代理商认证书,并同时提供 代理商/经销商手册。

  5、甲方按如下条件为地区总代理商提供市场保护及广告宣传支持:

  (1)市场保护

  甲方在授权地区不再设立其它代理商和经销商;甲方在授权地区以前设立的授权特约经销商划归乙方进行业务管理或其进货销售量计为乙方完成的任务额;甲方在授权地区不再直接供货销售(含经销商和直接客户);甲方将授权地区客户信息转交乙方处理。

  (2)市场保护条件

  授权的总代理商每月实际完成的进货额达不到月任务额的60%时;或连续二个月实际完成的进货量达不到二个月总计任务量的80%时,甲方有权保留取消乙方总代理商资格、降至特约经销商资格的权利。

  (3)广告宣传支持

  乙方如举办与甲方 产品有关的大型市场开发或公关活动,需甲方对其提供技术支持和谈判支持时,应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甲方按乙方进货总额的 %为乙方提供宣传基金额度,此宣传基金额度用以补助乙方在所辖地区的广告宣传费用。甲方提供的宣传基金额度按甲乙双方配比投入的原则使用,甲乙双方配比比例为 : ,即甲方提供的宣传基金额度,乙方必须以不低于同等金额的广告宣传费投入广告宣传。

  乙方使用宣传基金配比所作的广告中必须标明“ 产品 地区特约代理商”字样(地区总代理商可标明“ 产品 地区总代理”)。其广告宣传样稿必须首先提交(传真)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报销。

  乙方使用宣传基金报销其宣传费用时,须出具:完整的广告宣传样本;乙方与媒体或广告公司的合同副本及发票复印件。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报销。

  若乙方报销手续齐全,甲方将在接到报销手续后 月内负责报销完毕,按乙方进货款 %比例将款项汇至乙方或者抵消下次定货时的相等金额货款(代理商可自行选择),。若乙方向甲方报销过程中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乙方所有广告宣传基金使用额度。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品牌代理合同 7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限在 省 市(县、区)区域内作为甲方产品的独家经销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货,从而保证乙方独家营销权。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货到先付款后提货。运输交货方式:代运制交货(只限长途)。乙方提货额达 元。甲方负责组织货源。

  三、甲方按各不同品种瓶、盒上明确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四、乙方对营销困难的任何 白酒品种在保持产品原样的情况下,享受调换、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退货调换品种时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所在区域内经销 白酒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专卖、税务、工商、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和经营风险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区域、价格营销,不准跨域降价营销,第一次按当地经销商收回的冲货数量为依据给予冲货方应得提成的3倍罚款,从提成奖励中扣除;第二次甲方取消乙方该品种的经销资格;第三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扣除乙方所有提成奖励。

  七、乙方自协议签定之日起3个月内如月平均营销额达不到( )元,甲方有权自行终止本协议。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备案一份。因本协议执行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负责处理。※__由第 一整理,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品牌代理合同 8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转让注册商标名称及类别: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甲方(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注册商标的唯一权利人。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__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__。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在本合同生效后,且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

  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二、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将该注册商标许可给任何第三方。

  十三、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达到权限计算共 万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时间:

  十四、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五、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十六、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代表人:__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品牌代理合同 9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20 年 月 日,就乙方承接甲方( ) 区域销售总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定本区域销售总代理合同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地区总代理的确认

  经双方确认:甲方开发生产的系列产品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

  (1) 甲方授予乙方( ) 区域的销售总代理权,由其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2)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甲方不得在乙方总代理的区域内另设其它代理商或经销商。

  二、乙方承诺

  (1)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将集中力量,尽快地在所代理的区域内建立起有效的( )销售。

  (2)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下订单。每一份订单的货物规格为一种至数种,每种规格产品的订货数量要达到甲方的要求(具体见甲方订单基数表)。

  (3) 乙方年订单总金额不得低于 。

  三、代理保证

  (1)如果甲方在乙方总代理地区以内,以任何方式给其他代理商或经销商授权,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损失,以乙方当年订单总金额月平均数作为赔偿标准,并立即取消该地区其他的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授权。 (2)乙方的总代理权只在授权地区生效,不能在其他已授权的地区扰乱市场,否则,将取消其代理资格。

  (3)乙方在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的相关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在该地区另寻代理商。

  四、地区代理价格,见代理价格表(不含税)

  如因通货膨胀或其它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所定供价必须调整,甲方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并共同协调双方利益。以上供价均为甲方发站价,运费由乙方负责,甲方代办托运,甲方所付运费,由乙方在下次订单结算时付清。

  五、订货及供货

  (1) 经双方协定及认可,甲方接下乙方的订单后,甲方应积极为乙方组织生产,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货源,尤其是甲方生产及原材料紧张时,更必须优先保证乙方的订单。

  (2) 乙方下订单时,应预付订单金额的 %给甲方,作为订金。

  (3) 具体操作细节依照甲乙双方拟定的订购合同。

  六、付款方式和运输方式

  (1)银行结算。

  (2)现金支付。

  (3)具体操作细节依照甲乙双方拟定的订购合同。

  七、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 甲方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并经质检部门严格检验合格后出品。

  (2) 为保证用户利益,用户所购产品,按照国际电子类产品通行标准,给予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八、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由各方自负,与对方无关。

  九、本合同在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暂定一年,期满乙方有续签优先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随时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果。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品牌代理合同 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以下设备区域代理销售签订如下协议:

  一、设备基本情况

  1、产品: ;

  2、商标: ;

  3、区域: 。

  二、合作方式及条件

  1、经销:乙方代理销售甲方 。

  2、乙方向甲方交纳服务及销售保证金 万元整。合同期满,无售后服务投诉,甲方一次退还此保证金。

  3、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费的售后服务人员技术培训和培训资料,乙方必须提供人员到甲方进行培训,在甲方的食、宿费用由甲方提供。

  4、甲方须保证乙方零配件的供应。在保修期内的零配件是用以旧换新的方式提供。超过保修期的零配件甲方收取成本费用。

  5、甲方向乙方提供该区域经销保证,凡属该区域的相关购买信息甲方须反馈到乙方。乙方不得擅自在非代理区域销售甲方产品。

  6、乙方不得经营销售其它品牌的该设备,并维护好“ ”品牌的良好声誉。

  7、乙方年销售量不可低于 台,首批进货量不低于 台。

  三、推广、广告、展览

  1、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价目表、广告宣传的图片及有关产品经销的辅助资料等,提供特许代理授权证书和铜牌。

  2、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签定并首次进货后,乙方当地所做甲方品牌专项广告,经甲方核准同意后实施,费用首季度按 元/月计算,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提供广告发布小样及广告发票,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

  3、展览:在境内举行的大型体育、休闲或相关的展览会,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租赁展位,组织产品出展,费用由双方均担。

  四、价格

  1、设备价格制定权、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价格机密的责任。

  2、乙方在授权期内采购产品价格按照甲方统一制订的《 市场承销代理结算价》执行。

  3、乙方应严格按照《 市场销售指导价》进行销售。遇销售价格因市场需要进行调整,上浮或下浮要求控制在 %范围内。

  4、甲方价格调整,需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五、订货、发货及验货

  1、每次订货,乙方传真采购订单给甲方,甲方确认后回传乙方。甲方不得接受口头或其他形式订单。

  2、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地点、数量发货。

  3、倘若甲方所发货物与订单内容有型号、尺寸、颜色、品质不符者,乙方于收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补正。

  六、质量要求

  1、由甲方提供的设备质量由甲方负责,保修期 年(以产品质量保证书为准)。

  2、保修期内若出现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人为及其他非正常因素对产品造成的损害除外)由甲方负责更换设备或者进行维修。日常维护、保养、客户回访及超出保修期之产品的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保密约定

  1、甲乙双方都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合同条款的信息或对方指明不得公开的信息。

  2、应当保密或有理由应当保密的信息或专利,包括(但并不限于)有关销售成本和其它未公布的财务信息、产品和经营计划、设计规划、营销据资料和赞助者的信息等,但不包括下述信息:(1)已经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信息或由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2)公开材料中已经透露的信息;(3)公众已经普遍知道的信息;(4)已经通过合法途径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5)法律要求透露的信息。

  八、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九、争议纠纷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同意采用以下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均同意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甲、乙双方均同意向 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其他约定

  1、法律管辖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对于补充协议,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外签订。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品牌代理合同 11

  甲方: 乙方: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协议,以示双方信守。

  一、代理地区经营权限:1)甲方同意将 品牌女装在 经销权授予乙方。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同意不得跨越权限范围以外的地方销售 品牌女装,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区授权他人经销同品牌产品。3)甲方对乙方订最低销售数 元/每月,并于三个月对乙方考核一次,对完不成指标的代理商,公司有权取消其代理权。

  二、保证金(代理金):1)甲乙双方于签约后,乙方必须七天内将保证金及货品预付款汇到甲方指定银行帐号,此合同方始生效,如七天内乙方款未到甲方指定的帐上,即作为乙方自动放弃,同时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代理经营应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货品预付款人民币 元。2)甲乙双方于本合同到期时,乙方不再续签:依据本合同之第八款规定办理,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责任前提下,将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时间为30天。余款处理:以当季等值货品相抵之办法办理。

  三、甲方责任:1)负责设计,提供装修图纸(设计费用以每平方米 元计算)。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为其营业人员安排培训指导,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甲方以成本价提供乙方模特儿,衣架,包装袋,灯箱片,海报或其他道具用品等。

  四、乙方责任:1)装修:根据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及陈列规划,定制道具,对店铺或柜位进行全方位的装潢,并达到我方的要求(拍成相片快递至甲方公司),费用乙方负责。2)通讯: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详细的通讯地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传真,联系人,并提供专卖店与专柜的具体详细地址与联络电话。3)有效证明: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乙方经营地必须悬挂标示 品牌于明显位置。乙方店铺内不得销售其他品牌服饰。4)每星期一乙方应将上个星期的销售情况报表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了解市场信息销售动态。5)乙方销售须依照甲方商品之牌价为基准,不得更换或涂改甲方商品之标示牌标签。6)乙方不得更改甲方商品之设计或仿制,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及定金。7)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之营业,管理等商业机密资料予第三者,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8)由于乙方未能按期付款所造成货品延期的,甲方即视为乙方认可该批货品发货有效期将延期至乙方款到之日,且不得退货(该批货取消换货率)。

  五、结算方式:1)乙方要求出货与追加,必须款到发货,由甲方协助代为发货。甲方有权不接受电话等其他形式的口头追加或不符合要求的追加单,追加有效期为:公司接到追加单之日起,二十天内有效,如需延长在截止日中指明。2)乙方供货折扣为相关商品零售价的 %(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3)乙方配货换货率为 %,追加商品换货率 %。4)甲乙双方终止协议后乙方不得将存货退回,且甲方不负责所有之经营管理的投入费用。

  六、供货方式(订单加配货制):1)订单制:甲方在每年开立二次展示会,供乙方下单订货或配货,甲方根据乙方订单数量及付款情况供货。2)配货制:甲方按乙方需求配给乙方当季所未订新款,配法基数为: 。3)增补新款: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同意甲方根据流行趋势的变化和市场需求不定期增加新款,由甲方统一配货,配货基数为 。(同上第二条)4)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取消所订货品或配货,否则扣除保证定金及定金。

  七、退换货方式:1)质量问题:乙方收货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以传真格式三天内通知公司业务部,如当时不通知则视为正品,如有损坏公司概不负责。并在10天内返回(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甲方应予无条件换货。2)串号问题:乙方收货后在三天内提出异议,逾期甲方有权不受理。3)退换:乙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退换率内调货(在非质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码累计不得超过5件)。期限一个月(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返回的货品必须完好无损(含吊牌)无污渍,不影响货品的再销售否则甲方有权不受理。

  八、违约条款: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必须赔付另一方保证金的全额作为违约款。2)除合同中有关合同终止条款外,任何一方若无正当理由而任意终止合同时,则违约方得向另一方支付保证金款的全额违约金。

品牌代理合同 12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商务合作,在平等自

  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所有 酒系列广东省区域总代理商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义务、区域和代理期限、权限:

  (1)总代理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广东省区域及经甲方许可的其他区域总代理商,负责甲方的 酒系列该区域的所有业务。在乙方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并完成相应销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该区域设立同类或类似的总代理商,甲方已设立的经销商移交乙方统一管理。

  (2)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本合同书列明的甲方所生产的 酒系列及甲方今后所生产的所有酒类产品。

  (3)乙方代理销售的时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内 年内,即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止。

  (4)乙方总代理销售的区域:

  A、在该区域内发展分销商或服务商,或自行建立销售网络;

  B、销售甲方规定的 酒系列及甲方今后所生产的所有酒类产品。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广告、服务、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

  (6) 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并保证不遗漏、不报价、及时转告乙方。

  (7)甲方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维护乙方代理商的利益。

  (8)须按实际情况填写《代理商注册登记表》,表中内容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9)乙方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10)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保障双方的长期利益,共同维护代理产品在当地的声誉。

  (11)乙方应及时同甲方结清货款,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时供货给乙方,并保质保量。

  (12)乙方不得跨区窜货,甲方会及时通告乙方区域范围的代理商情况,避免窜货。

  (13)为树立双方的良好形象和维护乙方及终端用户的利益,乙方应逐步建立系统的商务体系,并对下级经销商给予技术支持及逐步提供完整的培训体系。

  (14)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企业以及产品的各种证书,例如: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等(上述复印件应加盖甲方公章)作为备份文件,并对以上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确保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在代理区域内,则甲方不再在该区域设立第二家任何级别的代理,只帮助乙方在当地设立次级分销渠道。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所设立代理的营业额支付违约金,如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仍负有赔偿义务(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调查费、律师费等)。

  (3)甲方保证该区域内的所有甲方产品均由乙方统一销售,甲方应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或自行向该区域销售,否则乙方要求甲方按照窜货或自行向该区域销售的营业额支付违约金,如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仍负有赔偿义务(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调查费、律师费等)。

  (4)在给代理商供货当中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调查费、律师费等)。

  (5)甲方应保证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产品均自主享有知识产权等权利,不存在其他争议,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调查费、律师费等)

  (6)根据自身产品成本及市场情况及时提高产品质量及性价比,向乙方提供优质经济的产品。承诺统一调整价格时(只调低不调高),按乙方实际库存数适当返还差价

  (7)保证向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培训乙方的市场人员和技术人员,协助乙方拓展市场,根据当地市场情况提供必要的宣传支持,并努力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

  (8)负责协调跨地区各代理商之间的关系,做好市场维护工作,及时处理代理商的投诉;

  (9)在本协议规定的乙方总代理区域内开行业大型展览会时(指甲方每年扶持乙方的由甲方出资的大型行业展览会),免费为乙方及其代理区域内的地级、次级代理商(由乙方指定)做全面的市场指导和培训。

  (10)如因甲方产品在销售地不能很好的适应时,乙方应及时将问题反馈给甲方,甲方应尽快改进,以适应市场需求。

  (11)确保提供给乙方的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检验标准。

  三、 经营指标考核和扶持政策

  (1)甲方以后推出新产品(以甲方公布为准)时,乙方可以在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优惠价格(总代理价 %)一次性购买每品牌不超过 、总金额不超过 万元的样品。已经代理的达不到甲方规定最低销售金额度的,不享受 此项待遇。

  (2)甲方产品的制定价格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导销售价格制定本地区的批发和零售价格。

  (3)甲方产品的制定价格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导销售价格制定本地区的批发和零售价格。

  四、关于《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有效的《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该授权书向客户宣示乙方总代理资格权限,以便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出现违法经营或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商资格。

  (3) 区域总代理授权书是本协议附件之一,是本协议的必要生效条件。

  五、产品价格、结算及交货

  (1) 甲方和乙方的结算以区域总代理价格为依据。

  (2) 详附总代理商价格体系一份。

  (3) 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本合同发生的支付均通过银行帐号进行。

  (4) 货款由乙方直接汇到甲方指定账户,不得将现金或无公司名称的支票交给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货。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常备货,当月销量超过 万元以上时应提前 天尽早通知甲方,甲方提前准备。

  (6)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下达进货计划,应写明产品型号、数量加盖公章和订货人签名后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后予以回复确认,并将汇款凭证传真到甲方,甲方(可根据乙方需求分批)按约定将货物发往乙方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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