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上海万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租方:安徽新地锐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房屋座落 合肥市政务区新际商务中心A座22层2201-2202 、东流 路 999 号、间数 2 面积 377平方米 结构框架 用途 办公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20 年零 0 月,出租方从 2010 年 5 月 1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2030 年 4 月 30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出租房屋月租金 0 元,租期租金总额 0 元。承租方将租金以 方式,于 付清给出租方。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 个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五条 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方将租用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并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4.合同届满,租赁双方及时办理清结。承租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 1 个月与出租方协商续租事宜,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优先权。
第六条 合同终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 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暂时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合同条款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 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方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 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 元;
5、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应负责赔偿;
6、承租方因故终止合同,如由此造成出租方的经济损失,应支付赔偿 元。
第八条 免责条件
1.经有关部门鉴定,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如因市政建设拆迁,该合同自行解除。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和解,也可向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和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
l、由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4 份,合同双方各执 2 份;合同副本 份,送 单位备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 位 地 址: 单 位 地 址:
法 人 代 表: 法 人 代 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刷单位: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刷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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