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委托管理合同

时间:22-10-29 网友

资金委托管理合同

资金委托管理合同1

  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

  乙方(受托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规范,在充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定本资产管理合同:

  1.自委托日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名下帐户内共有现金及股票市值合计人民币万元,委托给乙方全权代理进行股票买卖操作。(股票必须减去1个点计算市值)

  2.为体现乙方承担风险的诚意,委托当日,乙方同意按甲方帐户总金额的百分之十将自有资金万元打入甲方上述帐户,与原有资金一同操作。

  3.在乙方全权代理期间,乙方需保证帐户内现金及股票市值之和不低于甲方期初打入的本金。如果帐户内期初总市值跌破9%,而乙方没有继续打入保证金,甲方有权平仓,终止协议。

  4.委托期间,每赢利10%,甲乙双方结算一次,甲方资金的赢利乙方得6.5成。甲方得3.5成。乙方资金的赢利归乙方所有。委托期满,也按此结算方式结算。

  5.乙方有义务每月向甲方汇报操作情况,甲方可随时抽查上述帐户市值情况,但不得自行更改密码不得转出资金以及进行买卖操作或敢于乙方投资策略。

  6.委托期间,双方均不得提出提前终止合同。如甲方先提出,则该帐户如有赢利,赢利全归乙方,归还乙方打入的保证金。如该帐户保平或亏损,甲方归还乙方的保证金,且另需支付帐户管理费(以期初本帐户甲方资金总值的百分之一);如乙方先提出,如有赢利和保平,赢利全归甲方,甲方归还乙方本金,如帐户亏损,则甲方扣除亏损额及违约金(违约金以期初本帐户甲方资金总值的百分之一计算)后将剩余款归还乙方。

  7.委托期间,如果甲方认为乙方操作比较成功,可追加打入上述帐户资金,双方权利,义务比照本合同进行。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9.本合同双方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在公证处公证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资金委托管理合同2

  甲方:(受托人):

  电话:传真:

  负责人:职务:

  乙方(委托人):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职务: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发放委托贷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委托合同,并愿遵守合同所有条款。

  第一条委托贷款内容

  1、借款人:

  2、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3、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按以下第项的规定确定。

  (1)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乙方委托甲方根据借款人资信情况及贷款用途自行确定。

  4、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以下第项的规定确定。

  (1)贷款利率:按月利率执行。

  (2)乙方委托甲方根据贷款期限、法定利率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利率浮动的规定自行确定。

  5、贷款用途:

  第二条委托资金

  1.乙方自愿将上述合法的、自有的资金委托给甲方,用于向借款人办理贷款业务。委托人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委托贷款的资金必须等于或大于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贷款金额,否则本合同无效。

  2.乙方全权委托甲方办理委托贷款事务,授权范围从《委托资金借款合同》的约定。甲方不得将上述资金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

  3.乙方提供发放委托贷款所需的资金。乙方必须将上述资金于年月日前交存甲方,交存的资金不计算存款利息。

  4.乙方提供贷款资金,保证该资金为自有资金且 合法、可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业务,并承担资金 及用途真实性、合法性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1、甲方向乙方收取手续费,年费率为。手续费的计算方法为:手续费=贷款金额年费率贷款期限(年)。

  2、手续费在贷款的发放日收取,贷款期限不足1年的,按1年收取。

  3、乙方需按照国家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要求缴纳税款,并配合甲方办理有关代扣代缴税款的缴纳工作。缴纳税款的代扣代缴方法为:甲方在代收借款人偿付本合同项下利息的同时,从利息中扣除甲方代扣的营业税等税费后的余额按时划转至委托人账户

  4、委托贷款业务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贷款款项的发放

  发放贷款款项时,甲方依照其会计规范及乙方的授权从乙方存款账户将等于贷款金额的款项划入甲方账户后向借款人出账放款。

  第五条代收利息与还款

  甲方以委托收款方式办理委托贷款利息的代收,并在收到利息之日将收妥的利息款项(扣除税费)划入乙方存款账户。

  在被拒付和逾期收到款项的情况下,甲方应当及时将拒付、逾期情况通知乙方。

  第六条拒付与追索

  委托贷款业务到期代收时如被拒付,乙方可委托甲方以甲方的身份对借款人行使追索权,是否行使追索权以及追索方式由甲方决定,有关追索的金额、追索的程序按照甲方自营贷款业务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行使追索权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强制执行费、交通费、差旅费等,由甲方于发生之日由乙方直接支付或直接自乙方存款账户扣收。如因乙方末能及时支付以上相关费用影响甲方行驶追索权,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收取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2、对贷款资金使用不承担监管责任,不对由于借款人挪用或因市场风险等任何原因导致的贷款损失承担责任;

  3、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和划入用于委托贷款的资金;

  4、制定、调整委托贷款业务的委托条件;

  5、贷款发生纠纷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根据乙方要求,采取诉讼等追收措施。

  6、对借款人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和延缓执行委托资金借款合同中甲方享有的权利,均不应视为对乙方的违约。

  7、依照法律和本合同可以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按照乙方的授权和核准,办理委托贷款事务;

  2、仅负有该项贷款的代为发放、协助收回的义务;

  3、根据本合同的贷款用途及时发放贷款款项;

  4、依照法律和本合同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确定贷款对象(借款人);

  2、核准甲方划付乙方存款账户资金发放贷款款项;

  3、贷款发生纠纷,乙方可委托甲方,代其催收和诉讼;

  4、依照法律和本合同可以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及时足额地提供贷款资金,并保证为自有资金且 合法并承担用途真实性、合法性的法律责任。

  2、支付手续费、税费和在贷款发生纠纷的同时支付催收费、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旅差费等的一切追索费用。

  3、在确定借款人、贷款利率和调查、审核结果等情况真实、有效后,核准甲方发放贷款款项;

  4、承担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等的贷款风险;

  5、全权委托甲方办理委托贷款事务;

  6、依照法律和本合同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乙方是在其设立的司法辖区内合法设立、有效存续及拥有良好声誉的法人或自然人,拥有全部的法人或自然人权利及政府许可和批准从事其目前从事的业务或工作。

  2、乙方委托办理本协议项下业务的资金 合法、可自主支配,在法律法规上、民事行为上不具任何与本业务相抵触的约束和限制。

  3、乙方拥有合法的权力、权利和授权签署、交付及履行本合同。本合同构成对乙方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并可以根据合同条款对乙方执行。

  4、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各项资料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含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乙方谨此承诺,其将以善意方式完整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若未取得甲方事前书面同意,其不会作出任何行为(包括其应作为而不作为,或其不应作为而作为)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

  6、乙方谨此承诺,尊重和配合甲方为避免本合同项下受托权利受到损害而采取的一切措施及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但甲方应尽其认为合理的告知义务。

  7、乙方谨此承诺,若其发生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营业范围、法人代表等事项,其将在有关事项变更后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不履行上述通知义务,甲方按照原通讯地址寄送有关通知、文件的,视为已送达。

  8、乙方同意甲方以甲方的名义在不违反本合同的前提下,与借款人签订委托资金借款合同。乙方在此声明,对甲方与借款人签订的委托资金借款合同的内容已明知,认可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9、甲方已经充分、清楚地向乙方阐明了委托贷款业务的风险,乙方亦充分、清楚地理解委托贷款的风险,并自愿承担该风险。

  10、乙方谨此确认,其已经认真审阅、充分知悉、理解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内容,签署本合同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第十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进行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以下第项规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中请仲裁。

  第十一条强制执行公证(在□内打)

  各方同意对本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后,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向原公证机关申请执行证书,并凭原公证书及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即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本合同不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及各执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署,由其有权签字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

资金委托管理合同3

  第一章声明

  第一条委托人承诺及声明

  委托人保证及委托资金的 及用途合法,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阅读本合同全文,并了解了所有相关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说明。

  第二条管理人承诺及声明

  管理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管理委托资金,但不保证委托资金的一定盈利,亦不保证委托资金的最低收益率,管理人过往业绩和对委托资金未来收益预测仅仅供委托人参考,不构成管理人保证委托资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第二章当事人权利及义务

  第三条委托人权利

  (一)可通过中国国际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委托资金的盈亏、净值等数据信息;

  (二)监督委托资金的管理情况,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情形终止资金管理委托。

  第四条委托人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管理人交付足额的委托资金;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管理费用、管理人业绩报酬以及如果发生在合同期结束前提前提取委托管理资金的而产生的违约金;

  (三)不得干涉管理人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执行委托资金管理的投资策略及下单指令;

  (四)不得自行对委托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操作。

  第五条管理人权利

  (一)依据本合同约定,收取管理费及管理人业绩报酬;

  (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照本合同约定对委托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及运作。

  第六条管理人义务

  (一)进行专业投资分析,制定和执行投资策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不得从事有损委托人利益的行为;

  (二)发生可能影响委托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及变化时,应该提前或者在合理的时间内告知委托人。

  第三章委托资金

  第七条起始委托资金

  (一)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足够的向期货管理账户 (期货公司名称: )移交起始委托资金 万元人民币(人民币大写 )以完成资金的委托。

  第八条委托资金的管理期限

  本产品的委托管理运作期限为 年,自__年__月__日(委托资金运作起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终止。

  第九条合同存续期内的委托资金提取

  本合同存续期内,不允许委托人对委托资金进行提取,如果委托人确有需提取委托资金,则委托人需要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管理人受到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对委托方收取违约金后委托人方可提取委托资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违约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1、委托资金运作起始日不满1个月的,需按照其实委托金额 %支付违约金。

  2、委托资金运作起始日不满3个月的,需按照其实委托金额 %支付违约金。

  3、委托资金运作起始日不满6个月的,需按照其实委托金额 %支付违约金。

  4、委托资金运作起始日不满12个月的,需按照其实委托金额 %支付违约金。

  5、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情形不视为违约。不可抗力因素指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洪水、火灾、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政府征用、魔兽、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管理人业务出现重大故障、瘫痪、停止运作、期货交易所及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第十条资产管理账户管理

  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管理者同意,委托人不得注销资产管理账户,不得自行通过银期系统,从资产管理账户向银行结算账户划款。委托资产管理账户信息及委托人银行结算账户信息如下:

  资产管理账户户名: ;账号: ;

  银行结算账户户名: ; 开户行: ;银行账户: ;

  第十一条投资标的

  (一)本合同下的资管管理业务投资范围为:中国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交

  易所、郑州期货交易所以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商品及其他期货,且标的合约持仓不得少于1万手。如持仓期间该合约持仓低于1万手,则应平仓或向持仓高于1万手的同品种合约移仓;

  (二)根据实际投资需求,委托人和管理人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调整投资范围,否则管理人无权对约定以外的投资标的进行投资。

  第四章投资风险

  第十二条风险承担机制

  (一)委托人不承担管理账户由于交易发生的亏损。

  (二)如果合同到期时,委托账户剩余资金加上客户已经分配利润后金额低于起始委托资金,则管理人需要将低于委托资金的部分在合同到期后三个工作日内赔偿给委托人。

  第五章资产管理业务费用及业绩报酬

  第十三条委托账户管理

  (一)如无特别说明,以下用于计算的权益数据皆以中国保证金监控中心提供的结算单为准;

  (二)管理人管理费用及利润分配进出账户:

  第十四条业绩报酬

  (一)投资收益分配结算时间点;

  投资收益超过8%部分的分配采取按月分配的方式,从20_年5月30日起开始计算,每个月的15日为月度委托账户收益结算时间点,进行一次投资收益的分配。

  (二)投资收益分配的具体措施:

  本合同约定的委托账户投资收益分配方式如下:

  1、如果账户盈利,账户资金收益的前8%(包含8%)优先分配给委托人,8%(不包含8%)以后的收益委托人和管理人按照4:6进行利润分成,委托人获得资金收益的40%,管理人获得资金收益的60%。

  2、每个月结算时,如果账户最新权益大于起始委托资金是,委托人需要对超出起始委托资金的部分全部提出并进行利润分配,如果账户最新权益小于起始委托资金时,则账户依旧保留最近权益资金进行下一个月度结算周期的操作。

  3、在合同到期时,统一按照全部已分配收益加上最新权益后计算账户最终总收益后得出委托人和管理人最终应获得的收益分配,按照管理人多提取的部分退回资金产管理账户,不足的部分从资产管理账户扣划的方式统一进行最后一次分配。

  例如:假如一个3个月合同周期的资产管理账户(假设管理人按50%的比例分配),1月收益10万,管理人获得5万,2月份收益20万,管理人获得10万,3月份亏损10万。那么最终账户总的已经分配的收益为10万+20万-10万=20万,则管理人应该获得的收益分配为10万,实际管理人已经分配了15万,那么多分配的5万管理人应该退还给委托人的资金管理账户。

  4、账户结算后得出相应的利润分配比例,委托人应将管理人应获得的投资收益部分在结算日3个工作日内转账到第十三条选定的管理人账户内,否则视为委托人违约。

  第六章资产管理账户信息

  第十五条委托人查询委托资产管理账户方式

  (一)委托人可以每天通过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委托资金的盈亏、净值等数据,网址为。登录用户名: ,登录密码: 。

  (二)银行密码:

  委托人需要自己保管好银行密码,管理人无权从任何渠道获取委托人的银行密码。

  (三)交易密码:

  交易密码由管理人保管,并不提供给委托人,以防止资金账户异地登陆给资金账户管理带来的影响。

  (四)资金密码:

  资金密码由管理人保管,只有在第一次的管理费用提取日以及每月结算日告知委托人以供委托人对账户的管理费和每月的收益进行出金、分配。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委托人违约责任

  若委托人违反合同规定的条款,则构成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委托人承担,并按下述方式处理:

  资产管理账户最新权益大于起始委托资金时,委托人只能从管理账户提取委托资产。当资产管理账户最新权益小于起始委托资金时,委托人只能从资产管理账户提取资产管理账户最新的权益额度,管理人将不再对亏损部分进行任何补偿。

  第十七条管理人违约责任

  若管理人违反合同规定的条款,则构成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管理人承担,并按下述方式处理:

  资产管理账户最新权益大于起始委托资金时,委托人从资产管理账户提取全部金额,不对收益进行任何利润分配,全部的收益归委托人所有。如果资产管理账户最新权益低于起始委托资金的_100%,则管理人需对低于100%的额外亏损进行全额承担。

  第八章免责条款

  第十八条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合同一方可以免责:

  (一)任何一方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该方的责任。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证明,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二)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时间致使合同的不能履行,如果委托账户最新权益大于起始委托资金,则对超过起始委托资金的部分依然按照第十四条约定的比例在委托人和管理人之间进行分配。

  (三)由于政策法规修改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因素,导致该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本合同,免除其相应的责任。

  第九章保密条款

  第十九条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双方的法律、会计、雇员除外,但不包含关系企业)泄露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第十章法律适用及争议处理

  第二十条

  (一)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经协商后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管理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第十一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

  1、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管理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签字(盖章):

  日期:__年__月__日

资金委托管理合同4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第一章合同的订立

  第一条甲方为了有效运作资金以获取经营收益,基于对乙方的特别信赖,特委托乙方就资金的使用提供财务管理服务。

  第二条乙方仅限于在甲方经营业务的范围内管理使用受托资金,不得挪作其它用途。

  第三条甲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在 年 月 日前,将甲方的资金 万元存入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除了本合同中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而导致合同终止外,乙方对甲方资金的管理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乙方应每 天向甲方汇报资金变动情况。

  第二章合同的履行

  第六条乙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以专业的知识履行其管理义务。

  第七条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操作策略和财务状况,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第三章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八条甲、乙方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时,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同时终止。

  第十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方、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金进行清算,并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四章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泄露资金操作策略或财务状况,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返还资金(期初金额+盈利-亏损-管理费用),除应向甲方返还资金外,还应从应付日起按每日10%另行支付违约金。

  第五章合同的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将资金存入合同约定的银行帐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

  授权签字: 授权签字:

  日期:

  日期:

资金委托管理合同5

  合同编号:

  甲方(受托人):

  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责任人: 乙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充分信任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同:

  一、委托事项:乙方现有闲余资金 元,自愿出资(大写):(小写: 元)委托甲方,以求获得较好资金收益。

  二、甲方的权限范围

  甲方对乙方委托资金的使用,主要用于合法的经营项目,不得将资金挪作它用,以确保资金安全。

  三、委托事项具体要求

  (一)、委托方式:

  1、本金红利分配方案一:乙方委托服务期限为 月,在月内乙方不得撤资.在委托期内,甲方保证乙方所得红利不低于甲乙双方协定的年红利率。在委托期限到期,乙方要求收回投资, 甲方按时支付乙方。 .

  2、本金红利分配方案二:在委托期满后,如果乙方不愿收回本金,要求继续委托 月,甲方可将期满红利分配与乙方, 月及以上时间仍执行原协定的年红利率%。如果甲方经营亏损,亏损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亏损责任,并保证本金返还。

  (二)、委托服务期限为 月。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果乙方提前撤资,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甲方应作好提前退资准备,甲方根据合同法收取 %合同违约金 。

  (三)、 公司是本着投资自愿,撤资自由,为委托者保密的原则。诚信经营,合法守信,把委托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是本公司的经营宗旨。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受乙方委托,甲方有权对乙方委托资资金自主使用和管理,但应高度负责,确保乙方的资金安全获利。

  2、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对乙方的资金保值增值,并对乙方的个人财富,家庭情况等资料保密,不得对其他人泄漏。

  3、甲方对经营产生的红利要按约定履行合同,将红利主动转入乙方帐户的,有义务将年度红利转入本金如数额告知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银行户名、帐号、家庭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等资料。

  2、对甲方的经营有权监督和建议,并积极支持甲方合法经营,不干涉甲方合法经营。

  3、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投资经营情况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委托服务协议等资料向第三方提供或泄漏。

  五、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对本合同中的约定如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需要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加以修改或签订补充协议。

  2、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对双方发生的任何争执,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提请裁决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合同期满或乙方提前撤资,乙方须带好《资金委托服务协议书》,现金收据,才能办理本金和红利结算手续。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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