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5篇
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精选篇1)卖方: (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方: (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以下为合同内容部分: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房屋,该房屋座落于: ,
楼盘名: , 幢 单元 室,产权属性为:个人所有房产, 房层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 平方米,
房屋总层数: 层,所属楼层: 层,用途: ,
房权证监号:(哈尔滨)字第 号,装修状况: 。
【第二条】甲方出售此房屋,首先,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双方到哈尔滨房管所查实房屋产权证)的上市交易权和相关的合法手续,否则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且承诺保证此房屋已经征得该项房屋所有人的同意,且该房屋权属清楚合法。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 共 人,委托代理人 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 ,代表人是 。
【第三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
总价:人民币 元整(大写: 佰 拾 万仟 佰 拾 元整)。 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
人民币 元整(大写: 佰 拾 万仟 佰 拾 元整),作为购房定金。(此定金以后自动转为房屋首付款)
【第四条】付款方式与付款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佰 拾 万仟 佰 拾 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元整(大写: 佰 拾 万仟 佰 拾 元整)申请银行按揭 。(如果银行放款不够,乙方以现金的形式补够)
2、买卖双方把相关资料(卖方的:房产证、夫妻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买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的复印件)交给银行,去办理相关的资料。待银行审查通过后,甲乙双方再到哈尔滨房管所去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3、买卖双方一起到哈尔滨房管所办理过户手续。在哈尔滨房管所把税和费的票据打印后,到过户中心把甲方产权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资料提交审核通过,以开收据证明为准。
4、由于甲方房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 佰 拾 万仟 佰 拾 元整)没有收到,乙方要打一个欠条并以签名画押为据,领新产权证的收件单由甲方保留, 个工作日后,买卖双方一起去领新房屋产权证并一起把房屋产权证交给银行放款,此时乙方的欠条应交给乙方。此过程可以找公证机关作为见证人。甲方未收到的房款,银行会转入甲方在银行开的银行账号上。
【第五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两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房屋相关所有费用(物管费、水电气等费用)结清,并提供相关票据,同时保证室内原有设施齐全完整无损,此购房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的用户卡姓名变更,甲方应当无理由协助乙方办理完成。甲方应于 前将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第六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 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 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五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 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产权人一份,乙方一份,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公证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精选篇2)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前提下,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房屋交易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 小区 号楼1单元 户,(房产证号: ),建筑面积 ㎡,储藏室一间 ㎡,车位一个的房地产卖给乙方。此房成套出售,如办理房产证时面积发生变动,总房价不变。
二、甲方保证此房产的一切情况属实, 承诺和保证此房产无任何权属和经济纠纷,权属无任何瑕疵,同户籍、相关亲属及房产共有、所有人同意出售,同时保证已付清交房前的所有物业管理、水电、有线及 甲方交房前的所有居住费用 等所有居住费用。
三、双方议定上述房产成交价为人民币 1200000.00元整(¥壹佰贰拾万元整),本房屋成交总价包含现状装修及室内现状家具。
四、交款方式:
签订本买卖合同当天乙方付给甲方首付款: ( 万元整)(以收据为准),之后甲乙双方提供乙方贷款材料并到银行签署借款抵押合同等。甲方同意乙方通过向银行贷款¥ 元( 万元整)作为支付第二笔房款的方式之一,该款于该房过户抵押完毕后(一个月之内)由银行直接打入甲方账户。乙方贷款批复后,甲乙双方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签字。如贷款未获批准或贷款不足,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二笔房款。(注:交房时,甲乙双方到该房内进行验看、清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交接)
五、甲乙双方议定:在甲方收到第二笔房款(¥ 元)后 天内,甲方将该房交付乙方使用,否则甲方每延误一天,按照¥ 元/天赔偿给乙方(作为滞纳金)。
六、此房在办理产权转移中所产生的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该房屋产权过户费用的计算依据是日照市税务局对该房屋的评估价格及收费部门规定收费标准,而非甲乙双方商定的实际成交价。)
八、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毁约,否则属于违约。违约的赔付办法:1)签订合同后乙方付清首付款前:如甲方违约,应按定金的贰倍赔偿乙方;若乙方违约,已交定金不退还;违约方承担该业务的全部代办费、评估费等实际已发生费用。2)乙方支付首付款后:如甲方违约,双倍返还已交房款。如乙方违约,已交房款不予退还,违约方承担该业务的全部代办费、评估费等实际已发生费用。
九、甲方认可乙方以贷款方式付款:
(1)甲、乙双方需在 天内将贷款所需材料提供完备,并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如其中任何一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将贷款所需材料提供完备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按银行有关要求提供所需材料办理。此房屋贷款金额及贷款年限、利率以银行放贷为准,如贷款金额低于应付的第二笔房款,不足部分乙方应于银行放款壹周内以现金形式补齐。
(2)房地产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后,乙方须在房地产证领出后在 个工作日之内办理抵押手续,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如乙方因此违约,甲方已收的房款概不退还乙方,并且乙方须在十个工作日之内将产权证全部过户到甲方名下,如乙方不协助办理,甲方有权通过法院强行判回产权,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另外出售。
(3)贷款过程中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则乙方须在提出终止贷款后一个月内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合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已缴纳的服务费不予退还,否则为违约,甲方可将该房产另行出售。
(4) 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证明的真实、可靠,否则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如因证明不属实或其资信度不够等乙方原因造成的贷款未果,乙方应在银行通知贷款未获批准一个月内向甲方支付剩余房款,否则为违约,甲方可将该房产另行出售。
十、本合同签订后如果由于各种不可抗力原因及房产、土地部门政策变化导致双方不能按约定交易时,甲方退还购房定金给乙方,-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均不属于违约。
十一、此房产权转移后不得拆除(或附带)的设备有:甲方保证下属设备的交房时与看房时保持一致, 固定装修,固定设备不动,其余见甲方清单。
十二、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如交易双方或其中一方 在乙方贷款批复后且甲方接到通知后十五天 内不来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时,视为违约,并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
十三、未尽事宜由各方协议解决,相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不能解决,则提请丙方或地方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受托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精选篇3)
卖方:
买方:
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现就房屋买卖事宜订条约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购房定金人民币 .
1、房屋状况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3、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划拨本合同一经签订,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分 次付清,付款方式__.乙方支付房款具体约定为:
1、于 前,支付甲方房款
2、于 前,支付甲方房款
3、 .三、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将付讫凭证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四、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无任何隐瞒。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均已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五、甲方将户口于 年 月 日前从该房屋迁出。
六、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七、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 日内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房地产价款千分之的违约金。
八、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契税由 方承担,营业税由 方承担,印花税由 方承担,个人所得税由 方承担,向房产交易部门交纳的手续费由 方承担。其它税费约定情况: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
十二、甲乙双方约定随之转让的附属装修设施为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 乙方: 共有权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精选篇4)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方自愿出售,乙方自愿购买商品住宅一套,总价: 人民币(下同) 万元整。 房址:宝应县世纪园小区栖枫园2——604,包括车库7.3平方米,两证齐全。 住房内部主要设施:天然气、太阳能、电视1、空调1、冰箱1、洗衣机1、床铺4、餐桌1、书桌1、茶几1、 直背椅6、曲背椅3、长短地柜各1、书柜1、窗帘2。
乙方于 年 月 日预交定金 万元整给甲方,双方约定以分期付款形式进行交易,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乙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再付款 万元整给甲方,甲方应将与该房有关的所有钥匙交于乙方,并将房产证、土地证同时交于乙方,乙方收房后即可自由入住,甲方不得无故干扰。
二、剩余款项 万元整,乙方可在 年内逐年付清,每年付款不低于 万元整,欠款期间按年率 付息,满一年付息一次,尾款清欠后双方即可正常过户, 交易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无论以后房价如何变化或其它因素,双方均不可反悔,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四、合同签订后,自签订日期开始,房屋由乙方实际拥有,所有新产生的涉及本房屋(含车库)的所有事项(包括水电物业等费用)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无权过问,甲方保证本房屋无任何产权纠纷,房屋原来所承担的按揭贷款仍由甲方负责偿还。
五、违约应承担以下责任:
定金不予退还或加一倍返还定金,赔偿对方全部损失,并按当时交易房价的20%承担违约金,如协商不成,可依法解决。
六、如过户前出现本合同未预料之特殊情况影响交易,可以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管。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精选篇5)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
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及卖售内容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铁力市铁力镇新铁街九委林业局生活福利科1单元402室单独所有住房,位于第四层;建筑面积68.98平方米(以甲方产权证为准),内部现有附着设施不变的房屋出售给乙方为业,房屋现所有权证号为:铁房产证 铁 字第 号。
第二条、房屋买卖价格
经双方协商,该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整。办理产权过户税费用由乙方(买受人)承担,甲方负责无条件配合乙方到现场办理产权过户事宜。
第三条、付款方式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购买房屋款人民币(大写)玖万元整,(小写)¥90,000.00元整,甲方出具手写收款凭据给乙方为据,并交付房屋所有权及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水电、取暖相关证据及房屋钥匙给乙方。
2.尾款(大写)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整乙方留作为今后能够办理产权证过户时甲方主动配合抵押金,甲方承诺如果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不积极配合乙方过户,甲方将自愿放弃尾款,将此尾款(大写)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整归乙方所有,做为补偿。
3.待铁力市房屋管理部门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在甲方积极到现场配合乙方办理完成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尾款(大写)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整。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购房价款人民币(大写)玖万元整,(小写)¥90,000.00元整银行转账之日,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所有。
第五条、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未设定抵押、未出租、未被查封或存有其他权利瑕疵;甲方保证其对该房屋享有独立处理权;保证该房屋不被他人合法追索。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说明该房屋使用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提供购房、物业、公共维修基金等手续及合同;结清房屋所有权过户前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供水、电力、供暖、有线电视、网络、公共维修基金等),出示有关交费证明。
3.甲方应当与乙方共同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为过户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和便利。如不能履行配合过户按第三条第2项条款执行。
(二)乙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约定房款。
2.乙方应于甲方共同办理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过户移交手续等相关事项。
第六条、产权过户
1.甲乙双方应当在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允许该房屋所在地办理过户手续时,共同前往房屋所在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
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并按约由乙方支付相应税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共同商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其他过户手续。
2.在过户过程中如果甲方不配合或由于该房屋无法过户的话,乙方有权按照第三条第2项条款执行。
3.甲方配合乙方产权过户及其他过户手续完毕后,乙方应当按前款约定向甲方结清尾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
1.甲方未履行甲方义务,致使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于甲方自身原因,在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办理此房屋所在地过户手续时,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或不能正常使用该房屋情况(如:产权纠纷;抵押货款、被查封等),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全额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价款,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2.甲方不如实告知乙方有关情况,存在欺诈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已经支付的合同价款。
3.甲方未按约结清有关费用,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该房屋的,甲方应当自行及时结清有关费用,乙方已经代为支付没结清费用的,甲方还应当全额返还。
(二)乙方违约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付购房先期价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协议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先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合同协议生效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签名按手印):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按手印):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名按手印):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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