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寓租赁合同书(通用11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北京市公寓租赁合同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北京市公寓租赁合同书 篇1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国家、 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 市 区 路 小区 楼 单元 号出租给乙方使用。
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住宅使用。
2.在租赁期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2.本校事业编制职工,甲方从乙方个人住房补贴账户上每月扣除租金。不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3.非本校事业编制人员,乙方个人每月或每季5号前到房产科交费,过期不交费视为自动解除租赁合同,房屋收回另行安排。
五、房屋修缮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六、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
2.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5-10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3.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内,该房屋经 大学批准,旧楼改造、拆除,或出现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乙方,没有履行与甲方签订的有关安全、防火协议书;
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日租金5倍的违约金。
八、甲方的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北京市公寓租赁合同书 篇2甲方姓名(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月租金为 元,缴租为 支付 次,人民币(大写) 元(¥ 元),以后应提前 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入住时,应及时更换门锁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 制度 ,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
乙方交保证金 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光纤和物业管理等费用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四、本合同 式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另水 吨;气 立方;电 度
甲方签章(出租方): 乙方签章(承租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北京市公寓租赁合同书 篇3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月交。每月月初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 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北京市公寓租赁合同书 篇4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 (以下简称该房屋)。
2.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列明。
甲、乙双方同意就约定的有关事宜,在本合同终止时,作为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住宅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出租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月租金总计为 人民币。(大写: ),乙方应于每季度 日前向甲方支付该季度租金。
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 %支付滞纳金。
2.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 。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的租金,即 人民币,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有线电视、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7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3.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和乙方留下的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甲方所有。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立即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日使用费。
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改变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一个月以上的。
十、违约责任
1.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2.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损失。
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公寓租赁合同书 篇5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 年 月 日订立本租房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 市 路 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 字第 号)复印件作为本协议附件。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 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若乙方将房屋转租或者用于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要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第二条、提供设备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房内设备并另立清单租房合同,清单租房合同与本租房合同同时生效。
2、乙方使用上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交付房屋,若甲方延期交付,则租期顺延。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租房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租房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租房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租房合同。
第四条、租金
租金为每月 元(不含税,若承租方需要开具发票需另行支付相关税费)。如租期不满一个月,可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第五条、支付方法
1、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个月支付一次,乙方在每月15号前支付下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账号:
抬头:
3、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 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2、租赁场所内的清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3、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等。
第七条、押金
1、为保证本租房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租房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 个月租金作为押金,押金不计利息,在租房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给甲方,租房合同终止时,甲方将押金一次性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将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乙方因租房造成的损失。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此合同即可终止,但甲方需将押金及乙方预付的租金返还乙方。
2、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权向乙方查阅支付国际长途的费用,或乙方使用国际长途电话,可由甲方代买"国际长途电话使用卡",费用由乙方支付(根据卡上密码可在室内电话机上直拨)。甲方先行支付相关费用的,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八条、禁止租赁权的转让及转借
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1、租赁权转让或用作担保。
2、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条、维修保养
1、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2、上述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乙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保养时,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变更原状
1、乙方如对所租的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实施上述工程时,须与甲方及时联系,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甲方免责:
1、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2、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牵连而蒙受损害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三条、乙方责任
1、必须遵守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制度。
2、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3、不得在大楼内发生下列行为:
(1)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2)给甲方或其他租户(业主)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通知义务
甲乙双方所发生的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租房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租赁场所的使用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3、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4、违反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
5、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租户(业主)反映强烈的;
6、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7、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8、甲方出现前述第3、4或第7项行为的,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而解除租房合同,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第十七条、特别说明
1、除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所述原因外,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租房合同。若遇特殊情况须解除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租房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须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把已缴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八条、租赁场所的归还
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装修各类设备、材料全部撤除,完成清洁工作,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由乙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
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诉讼。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北京市公寓租赁合同书 篇6甲方:
乙方:
甲方乙方鉴于,乙方拟承租甲方拥有的房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租赁标的甲方同意将位于 区内的人才公寓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仅作为住宅使用,房屋现状为精装修。
二、租赁期限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为 年。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租的建筑面积平方米,人民币 元/月/套,租金自租期开始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中不包括水电费、电话网络费、有线电视费/数字电视费等在使用租赁承租物业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
三、押金/租金支付协议签订后,承租人需根据不同户型的房源至财务部缴纳租房质保金,在公司做满一月的员工,租金将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新入职的员工租金以现金的形式至财务部缴纳。
四、乙方承租期间应按时缴纳水电费、有线电视费/数字电视费、电话网络费及公共能耗等相关因乙方使用承租房屋所产生的费用,按每月发生的实际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承租期间乙方应遵守《公寓楼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服从公司的管理。
五、承租期间乙方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时,甲方已配置了家具和家电等设施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应妥善使用;租赁期间房屋及其所附设施如发生损坏、故障,乙方应自行负责修缮、修复,如有损坏,视损坏程度进行赔偿,并在押金中予以扣除,若押金不足以支付赔偿款,甲方有权就超额部分向乙方追偿。
六、任何涉及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未支付的,在租赁期间甲方均有权从押金中扣除,并且乙方应在三日内补足押金。
七、协议提前终止租赁期限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乙方拖欠水电费、公共能耗费费等费用超过一个月的;乙方违反《公寓楼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劝导后仍不遵守的;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转租房屋或将房屋转借给第三方使用的;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对承租房屋进行二次装修或随意更改结构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当出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形,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自乙方收到解除协议的通知之日终止,乙方应于协议终止之日起5天内办理完毕退租手续,退租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将剩余押金退还给乙方,甲乙双方按实结算租金。租赁期限内,甲方认为有必要收回房屋,甲方有权随时提前10天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自乙方收到通知之日起10天期满日终止,就该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任何违约责任、赔偿、补偿等。乙方应于协议终止之日起10天内办理完毕退租手续,退租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将剩余押金退还给乙方,甲乙双方按实结算租金。
八、租赁期限届满,双方未在本协议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内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本协议租赁期限届满双方租赁关系终止,乙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办理完退租手续,退租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将剩余押金退还给乙方,甲乙双方按实结算租金。
九、本协议因第七条、第八条之约定终止的,乙方未在相应期限内办理完毕退租手续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处理房屋内乙方遗留物品,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就甲方的`处理乙方不得提出异议,亦无权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退租手续包括以下内容:乙方应将房屋内属于乙方的物品全部搬离,并通知甲方对房屋及其所附设施进行验收,房屋及附属设施有损坏的视损坏程度由乙方负责修理或赔偿,乙方不予修理或赔偿的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押金不足以扣除的乙方同意甲方从剩余租金中扣除,仍不足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结算完毕水电费,电话网络费、有线电视费/数字电视费、公共能耗费等应由乙方承担的全部费用。将房屋钥匙及其他应当移交的物品归还甲方。
十、租赁期满后乙方要求续租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就续租事宜进行协商,并由甲乙双方于租赁期届满前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十一、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本协议由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公寓租赁合同书 篇7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就乙方租住甲方的单身公寓的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方将其坐落在 区 路 号 幢 层 室的单身公寓,出租给乙方作居住使用。
第二条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乙方不得提前退租,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支付的押金。
第三条 甲方保证出租公寓具有居住功能,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乙方保证在租住公寓期间不改变公寓用途,不破坏房子结构和公寓内基础设施,保证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且遵守本协议各项约定。
第四条 乙方签订合同时,必须出具身份证等有效合法的证件复印件备案(见附件一)。
第五条 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见附件二《物业管理公约》)。
第六条 乙方承诺租赁期间的实际入住人连同乙方在内不得超过2人,且乙方必须是实际入住人;如是家庭入住的,可以超过上述人员限制,但必须提前 日内向甲方说明并取得甲方的同意。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押金、收回房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应是装修完好,可以随时入住的房屋。
第八条 租赁期间,使用该公寓所发生的水、电、网络费、电视费、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水、电费采取充卡的方式,先付后用,其他费用必须按时缴付,不得拖欠。乙方不得偷水偷电,一经发现,除补交相应的水电费外,还需向甲方支付租赁房屋月租金的1―5倍违约金。
第二章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家具设备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元/月(具体家具设备的种类及租金详见附件三)。以上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月,按先付后租,押一付三的原则支付,同时乙方支付的押金不能抵扣租金。
第十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押金人民币 元,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退还乙方。如乙方未按时支付押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乙方应于每期付租日到期前 日内支付租金。若乙方逾期超过 日未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押金、收回房屋。
第三章 公寓的使用、维修和转租
第十二条 甲方在出租公寓内配备的所有设施均属甲方所有,甲方保证出租公寓及其配套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要求。
第十三条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妥善保护公寓及配套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乙方事先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从事以下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押金、收回房屋:
1、不得在公寓内放置货物;
2、不得更动公寓内的电线、管道位置;
3、不得随意更动配套设施的摆放位置或搬离出租公寓;
4、不得在公寓内安装隔墙、隔板和改变公寓的内部结构;
5、不得在公寓内生明火,不得使用超过 瓦的大功率电器;
第十四条 乙方不得在公寓内从事聚众赌博、吸毒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乙方亦不得在公寓内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物品。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没收押金、收回房屋。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乙方在公寓使用过程中,发现公寓本身或内部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故障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维修。本条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维修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阻挠施工。
第十六条
方应及时告知甲方,由 方采取措施进行必要的维修和安装或重新添置。乙方承担维修、安装或重新添置的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七条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但对墙体、地面、顶面等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归甲方所有。
第十八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公寓全部或部分转租给他人。经甲方同意按法定程序转租的,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租赁协议的有效期限。乙方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公寓再行转租。本条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
联系电话:
代表人:
盖章:
时间:
乙方:
联系电话:
代表人:
盖章:
时间:
北京市公寓租赁合同书 篇8合同编号: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住址: 。
承租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地址 号楼 单元 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第一条 房屋交付时间及租赁期限
1、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满后,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30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在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合同期满后,甲方如不再继续出租此房屋,应在合同期满日前 30 天通知乙方。
第二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及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费、取暖费、热水费用及交纳方式:
1、经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 元人民币(大写: ) 。年租金总计: 元(大写: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高租金数额。
2、经甲乙双方议定房屋押金 元人民币(大写: ) 。
3、租金缴纳的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商,租金按每( )月交纳。
3、合同期间所产生的取暖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煤气费、电话费、宽带上网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由该房屋所有承租人平均承担,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维护与装修
1、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要赢乙方的要求,及时修缮,保障乙方正常使用。如遇特殊情况,乙方要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要及时维修。甲方因维修不及时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应扣除维修期间乙方的'房屋租金。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现有结构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可对承租房屋进行简单装饰。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交付出租房屋供乙方使用或未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甲方每逾期一日向乙方交付房屋的,需按合同日租金的 5 倍对乙方进行赔偿;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逾期向甲方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日租金的 5 倍对甲方进行赔偿。
3、房屋在使用过程中如需修缮,乙方应告知甲方。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
4、合同期内,因甲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同时返还乙方预支部分的房租并按照月租金的(1 )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合同期内,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同时按月租金的(1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免责条件
房屋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或给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第七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租赁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承租期间应遵守甲方员工公寓管理制度,否则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2、
3、
4、
出租方: 承租方: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北京市公寓租赁合同书 篇9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
注册登记号:
住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乙方:
注册登记号:
住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乙方租住甲方的酒店式公寓的事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租赁标的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坐落在 酒店式公寓楼房出租给乙方作居住使用。
(二)酒店式公寓建筑面积:
(三)酒店式公寓配套设施: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_年__月 日。期限如有变化,需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酒店式家居服务;为乙方提供贵重财物的保管服务。
(二)甲方保证乙方在公寓里的人身和财物的安全。
(三)甲方对乙方实行住客管理,乙方向甲方提供个人相关资料,甲方承担保密责任。
(四)甲方保证出租公寓具有居住功能,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保证在租住公寓期间不改变公寓用途,不破坏房子结构,保证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且遵守本合同各项约定。
(二)乙方事先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
1.不得在公寓内放置货物;
2.不得更动公寓内的电线、管道位置;
3.不得随意更动配套设施的摆放位置或搬离出租公寓;
4.不得在公寓内安装隔墙、隔板和改变公寓的内部结构。
(三)乙方在公寓使用过程中,发现公寓本身或内部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故障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的--小时内进行维修。本条维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维修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阻挠施工。
(四)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公寓内的设施损坏、丢失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由甲方采取措施进行必要的维修和安装或重新添置。乙方承担维修、安装或重新添置的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
(五)乙方确需对公寓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经甲方同意,并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公寓全部或部分转租给他人。经甲方同意按法定程序转租的,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乙方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公寓再行转租。本条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两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八)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让给第三人。乙方要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或与他人交换房间,须经甲方同意,但所居住天数不能连续计算。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办法
(一)乙方在人住公寓期间向甲方交纳租金和有关服务费及其他消费费用。
(二)租金=标准租金×优惠折扣率×租用的公寓面积有关服务费及其他消费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和网络使用费用及送餐、托婴、文印等特殊费用(费用标准另定)。甲方负责承担房产税、出租公寓所用土地的使用费、租赁管理等政府税费。
(三)乙方租住同一房 天,付 %房租;住 天及以上享受 %的优惠价。
(四)乙方在入住期间,每 月 日向甲方交纳下月租金,先付后用,否则甲方可要求其立即退房。甲方收取租金后必须出具税务机关监制的收租凭证。
(五)乙方要求提前退房时,甲方根据不同情况计算应付租金和应付其他费用。
(六)付款方式:乙方可通过以下方式付款:(1)现金;(2)转账;(3)支票。甲方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六)甲方应在收到上述款项所规定金额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前述金额的正规税务发票。
第六条 公寓的使用、维修和转租
(一)甲方在出租公寓内配备的所有设施均属甲方所有,甲方保证出租公寓及其配套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要求。
(二)乙方应正常使用并妥善保护公寓及配套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二)如甲方无法按本协议按时提供酒店式公寓出租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协议总金额的 %的违约金;乙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的相应协议金额中扣除,并有权解除本协议。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则甲方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工作。
(三)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协议规定向甲方支付协议金额,每迟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延期付款额 %的违约金。
(四)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当于协议总金额 %的违约金。
(五)如因一方行为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该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协议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用、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第八条 保密
(一)在本协议签署过程中双方所知悉的对方全部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均应予以保密。
(二)信息拥有方同意,另一方仅有权在以下情况披露该等信息:
1、该信息由于信息拥有方的原因而为公众所知;
2、任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程序或争议解决程序的要求;
3、向一方下属机构或项目经办人员披露;
4、获得信息拥有方同意后披露。
(三)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持续有效。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一)本协议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预知、无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商事惯例认可的其他事件。
(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协议:
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
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当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原因说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当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四)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协议予以修改或终止。如果一方发出书面协商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一)本合同的一方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文件或申请均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挂号邮寄、特快专递、传真或专人送交的形式发出。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
(二)通知、文件或申请按照以下方式视为送达和生效:
1、以挂号方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四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七日视为送达。
2、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三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六日视为送达。
3、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件方式发送后打印出得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
4、如果以专人送交的方式,则在接收人工作人员签收或递出人员将有关文件置留于接收人的地址时,视为送达。
(三)根据本合同发出的上述通知、文件或申请应送达下列地址和号码: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收件人: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收件人:
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需在变更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一)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法律。
(二)因本协议引起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如果十日内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解除争议,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 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三)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四)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中得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五)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
第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其它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北京市公寓租赁合同书 篇10甲方:
乙方:
根据学校有关安全的规定及要求,现就教师公寓有关安全问题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公寓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电水壶、电水杯、伪劣接线板电器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反规定一经查出严肃处理。处以经济处罚 - 元,严重者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乙方的家用电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2.楼道不准堆放杂物及做饭,垃圾不准堆放在家门口楼道上,必须装入垃圾袋投入楼外设置的垃圾箱内。
3.公寓房只能承租人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查出房产科即收回公寓房另行安排。
4.房间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
5.房间内的暖气、水、电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到房产科或后勤物业公司修缮中心报修。
6.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简单装修的需报房产科批准,未经批准私自装修的一经查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
甲方:(公章)
年 月 日
乙方单位: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北京市公寓租赁合同书 篇11出租方或出租单位(甲方):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承租方或承租单位(乙方):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甲方所出租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座落于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大街1号花果园项目R1区5栋4层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 甲方持有(□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编号: ,房屋所有权人姓名: ,共有人姓名: 。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一)该房屋租赁期限为: 年,自20__年7月1日至20__年6月30日止。该房屋租赁期起算时间以实际接房交付完成时间为准。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租金后视为交付完成。租赁期限内,乙方自行承担物业服务费、水电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甲、乙双方对该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若甲方愿意继续出租,在同等市场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续租权。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押金
(一)第一年租金42元/㎡/月,第二年租金42元/㎡/月,第三年租金44.1元/㎡/月,第四年租金44.1元/㎡/月,第五年租金46.3元/㎡/月,第六年租金46.3元/㎡/月,第七年租金48.6元/㎡/月,第八年租金48.6元/㎡/月。(按建筑面积计)支付方式: 租金按季度支付。房屋租金从房屋实际交付完成起算,乙方需提前15日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的房租。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行该合同的保证金(相当于1个月租金)人民币元(大写)。保证金不能充抵房租,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如乙方无违约,房屋租赁保证金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后,甲方应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定。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老化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0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转租
甲方同意乙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乙方应对转租尽充分的注意义务,不得因此造成甲方的任何损失,并就转租人的租赁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同时,乙方转租应当有效告知甲方。
第六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一个月房租做为违约金并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超过两个月未支付租金,房东有权收回房屋;
2、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3、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4、其他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
5、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第七条乙方可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
在不破坏建筑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甲方同意乙方对房屋进行整合改造,但不得违反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也不得侵害任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租赁期满,装修残值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
1、乙方拆除装修,将房屋恢复原状后交还甲方。
2、乙方不拆除装修,装修残值归甲方所有。
3、乙方不拆除装修,甲方补偿乙方装修残值款后,装修残值归甲方所有。乙方违反甲方意愿或违反物业管理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装修的,除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赔偿责任外,甲方可以不退乙方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样,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所指“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业主规约?、?装修管理手册?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若甲方在乙方无根本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双倍向乙方返还保证金并按解除合同之日起到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到期之日止的期间内每月每套房屋赔偿人民币¥3000元(大写: 叁仟元整)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若乙方在甲方无根本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不用向乙方返还保证金并按解除合同之日起到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到期之日止的期间内每月每套房屋赔偿人民币¥3000元(大写: 叁仟元整)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若乙方违约,乙方按每天千分之三赔偿甲方。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若租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因素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若为物业方责任,则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物业索赔。
2、本出租房屋为所有,无其他关系人,由于本房屋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其他纠纷与承租人无关,若因纠纷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本合同(及附件)共叁页,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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