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温和腐败”的县委书记
作者:刘德安 李文婧 郭 佳
来源:《中国经贸导刊》2009年第16期
他当县委书记6年,受贿索贿400多万元,贪污50多万元。他说,自己在受贿贪污这些钱的时候认为是“正常行为”。直到进了检察院才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是腐败。他还说,当下的腐败有两种:一种是“暴力腐败”,一种是“温和腐败”。而我是“温和腐败”,我是——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原县委书记、州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赵仕永,是一个有知识、能力强的人。他当县委书记6年,领导全县发展经济,作出了一定的成绩。然而,他在为公家谋事的同时,大肆为自己敛财:收取或索要他人财物总计4064245元人民币和5000美元;将自己消费支出到下属单位报销,侵吞公款560947.31元人民币。
6月29日,文山州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赵仕永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5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650万元。
既为群众谋利也为自己捞钱
今年47岁的赵仕永出生在云南省泸西县的一个农民家庭。他说:“我从小脑袋很聪明,上初中时就读《黑格尔》,上高中时就读《资本论》,对政治和经济两个问题很感兴趣。因为一个人要想有出息,成氣候,就应该研究政治和经济。”从小学到高中他都是学生班长。1980年参加高考,以超过录取线100多分的优异成绩考取了云南农业大学,大学4年任学生会宣传部长,并入了党。1984年,赵仕永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后,作为省委组织部确立的第三梯队100名优秀大学生之一被分配到丘北县工作,先后任职于丘北县农村部、平寨乡、西畴县兴街镇、县计经委、共青团文山州委、马关县委、州委组织部、麻栗坡县委、州民政局,从一个农家子弟、优秀大学生走上县委书记、局长的领导岗位,其间还脱产学习获得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不仅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还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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