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区域的发展及评价

时间:22-11-28 网友
第二章 中国城市区域的发展及评价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不同规模和层次的城市区域发展壮大,中国不仅形成了一批对省区经济有影响的中等城市区域,如武汉城市区域、关中城市区域、湘中城市区域,而且还形成了一批大城市区域,如珠三角城市区域、长三角城市区域和京津城市区域,这些城市区域已成为支撑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

第一节 中国城市化进程及评价

城市区域的形成和演变是一个长期发展过程,不同规模和层次的城市总是处于一个从低级向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城市区域的发展总是与城市化进程密切相关,不同的城市化阶段,城市区域发展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城市化进程经历了多次波折,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区域的发展呈现出新的特点。

一、中国城市化的进程(一)城市化的起步阶段(1950—1957)

1949年以前,中国的城市大多仍是传统的消费性城市,由于工业化水平本身有限,城市只是作为一个传统区域性的商业中心。1949年以后,中央提出了“将消费城市变成生产城市”目标,要建立独立自主的经济体系,城市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在合理利用辽宁和上海工业基地的同时,围绕着156项重点工业项目进行的工业基本建设,吸收了大量农民进入城镇和工矿就业,城镇总人口从1949年的5765万,增加到1957年的10721万,平均每年增加620万人,城市化水平从10.64%上升到15.39%;50万以上城市数从1949年的13个上升到1957年28个。在城镇人口增量中,56%为迁移增长。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对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制度,城乡交流渠道趋向单一,小城镇发展滞缓,和农村联系密切的小城镇不但没有增加,反而有所减少,1954—1956两年时间减少1700多个。尽管这一时期城市人口增长很快,劳动力的结构改变与产业结构改变基本同步,对城乡人口流动并未控制,城市化与城乡关系比较协调,似乎城市化发展是正常的,但进一步研究表明,导致中国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城乡割裂的社会经济结构的基本原因已经形成,主要是:

(1)产业结构重型化。“一五”期间,重工业投资占工业投资的88.8%,占全部基建投资的51.2%,重工业占工业产值比重由1952年的35.5%提高到45%。

(2)高强度的积累方式开始形成。国家保持20%以上的积累率,大部分积累来自农业,这一积累途径成为城乡割裂和户口制度产生和强化的主要原因。

(3)忽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1949年国务院提出“将消费城市变为生产城市”的方针,成为后来城市建设的基调。1955年中共中央发出《坚决降低非生产建设标准》的指示将城市基础设施作为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对这一短期效益不显著的投入加以压缩,以保证直接生产部门的投入与高增长。由于投入不足,大城市基础设施超负荷运转困难,国家提出了少发展大城市、多发展中小城市和分散布局的城市政策。这些政策对以后中国城市化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以后城市化发展的思路在很大程度上是这一框架的补充和延续。

(二)城市化大起大落阶段(1958—1965)

“一五”时期所形成的经济和人口增长机制对城市化的影响,在这一时期开始显露。国民经济出现剧烈波动,城市化发展受其影响,进入了动荡起伏的阶段。1958—1960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占国家财力的60%以上,国民收入的积累率进一步提高,1959年达到43.8%,大大超过了国家负担能力。为了保证高积累的实现,一方面在农村全面推行人民公社化,把毫无自主权的微观经营主体机制引入农业生产;另一方面国务院又出台了农产品及其他商品分级管理办法,把农副产品统购统销和派购等政策进一步制度化、法制化。这一时期三年共吸纳1950万农村劳动力进城,新设33个市,新设县城以上建制镇75个,城镇人口增加3124万,达到13073万人。1960年比1957年城镇人口增加了31%。

1958—1959年城镇人口比重从16.25%上升到18.41%,一年内农村向工业转移的劳动力达3800万。至1960年城市数量比1957年增加31个,城市人口增加3100万。这种超常规增长在1959年达到经济所能支持的极限,危机首先从粮食开始,政府被迫进行调整:一是减少工业项目,经济全面紧缩,1962年基建投资仅67亿元,比1960年减少了320亿元;二是压缩城市人口,将1887万城镇职工、2600万城镇人口精简下放到农村,1962年市镇人口比1960年减少1400万;三是提高城镇设制标准,减少城镇数量。从1958—1964年,新设城市38个,撤消城市34座。1960—1962年,市镇人口比重从19.75%降到17.33%,城市化水平又回到1957—1958年的状况。

这一时期,以行政手段为核心的城市发展控制方式起主导作用。从1958年开始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城市控制政策,包括户籍管理制度以及与之配套的粮食及副食品、燃料供应制度、住宅制度、就业制度、医疗制度、教育制度等,加上人民公社制度,使对农村人口迁移的控制成为可能。1960年全国规划会议决定三年不搞城市规划,不建城市或以极低标准建设城市等。

(三)城市化停滞时期(1966—1978)

十年的文化大革命,使国民经济处于崩溃的边缘,但国家仍维持着“三位一体”经济体制,重工业仍是整个国民经济优先发展的重点。国家仍大大强化了投资和积累模式,1958年到1978年,中国的生产性投资总额达到5037亿元,而非生产性投资只有1178亿元,只相当于生产性投资的23%。政府动员城市青年“上山下乡”和严格限制农民转变为城市人口的政策,使城市建设几乎停止。1968年到1970年城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和机关干部下乡达2000多万人。“三线”建设大批沿海城市工厂迁往京广线以西1000公里的范围。这一时期城镇人口变动很大,迁出和迁入率都比较高,城市化水平一直排徊在17.1%和17.9%之间,这一时期是中国城市化的停滞期,以城市人口比重来表示的城市化进程在这一时期几乎停滞。

(四)城市化全面发展时期(1979年以后)

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推进城乡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解放了农业生产力,提高了农业效益,同时也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了资金、资源和劳动力。1983年推行的“地改市,市带县”的行政体制改革,从允许部分农民自理口粮进城到后来引入购房入户等政策,到2001年以后部分省市农业户口的取消,大大提高了整个城市化的进程。 在这样一种宏观经济背景下,我国城市化的限制因素出现松动,城市化进程开始加速。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城市化发展与其它经济领域一样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1978—2001年,城市化率由17.92%上升到36.1%;城市由193个增至668个;建制镇由2173个增加至18000个。但从总体上讲,我国城市化尚处于初级阶段。

二、评价:政策主导下的自上而下的人为城市化过程

从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来看,城市化是生产力水平提高,工业化进程加快,产业及人口在空间聚集的必然结果,城市化有其自身的运行规律和机制。但是纵观中国半个世纪的城市化进程,可以看出,中国的城市化整体上是一个以政府为主导的,以一系列经济及社会管理政策为主体组成的制度支持系统为手段,进行人为调控的城市化进程。

中国城市化制度形成的根源在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选择了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希望加快实现中国工业化和现代化。在建国之初基本上形成了“三位一体”传统经济体制,这一体制框架本身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中国城市化的进程和城市经济的发展。而所谓“三位一体”是指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所决定的全面扭曲相对价格的宏观环境、集中的资源计划配置制度和毫无自主权的微观经营机制为主要内容的经济体制。

重工业资本高度密集,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与我国当时经济发展水平条件下的资源禀赋及资源动员能力产生了尖锐的矛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对于发展重工业的资本积累问题,在不可能利用市场机制来解决资金短缺的情况下,采取高积累的行政手段。与高积累率相适应的宏观政策环境是全面压低农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为重工业创造产生超额利润的条件。为此国家制定了农产品统购统销政策,进一步加剧了城乡交流的壁垒。另一方面,重工业优先发展所导致的产业结构失调,影响着中国的城市化道路。首先是农业发展举步维艰使农业生产力水平长期低下,难以支撑农业自身推进城市化所需要的供养水平;二是产业的重型化使得轻工业和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造成了要素禀赋中短缺的资金对过剩劳动力的替代和排斥,使得城市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减弱。

在这一背景下,城市化进程的快慢只是国家实施整体发展战略的一个副产品,以重化工业为主导的国家整体发展战略,使得政府作出了相应的制度安排,即全面扭曲要素和产品价格的宏观政策和集中的资源计划配置制度,并实施了控制人口流动为主要内容的人口管理政策。为了配合国家的整体发展战略,国家出台一系列对整个城市化进程有着深远影响的政策和措施等制度支撑体系,这些正式制度安排不利于城市化发展,主要包括企业产权制度、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土地使用权制度等,这些制度妨碍了城市要素的空间集聚。一是企业产权制度妨碍了产业聚集。过去我国企业大部分都依附于部门、地区而产生,产权关系模糊,使要素难以自由流动,造成资产难以优化、重组及空间集聚。二是固化城乡人口结构的户籍制度和人口迁移政策制度不利于人口聚集。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它日益成为人口聚集的强大阻力,成为乡村人口城市化的屏障。而人口迁移政策则大大妨碍了人力资本的优化配置,不利于人口合理、有序的流动。三是土地使用权制度不利于土地集聚。在城市区域,由于现有土地使用权制度的缺陷,阻碍了合理扩大城市空间,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在乡村区域,由于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尚未建立,阻碍了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从而不利于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实现,不利于推动乡村人口城市化。

中国的城市化历来就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我们用经济的眼光来观察肯定是不全面的。改革开放以来,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使得城市化与工业化及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有了更大的相关性。中国的城市化受到整个经济发展的影响,尤其是工业化进程的影响,但是从整体上来讲具有明显政府操作城市化的特征。城市化本身至少在20世纪没有成为国家整体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城市化本身的进程并不能成为决策目标,而只能是决策的副产品。这本身就决定了政府政策的非连贯性或经济发展本身的的波动性,也必然会影响到整个城市化的进程。

城市化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将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两条轨道上继续并进,乡村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相结合。我国城市化问题始终面临着这样的基本问题:农村人口的巨大推力与城市对农村剩余劳动力有限容纳之间的尖锐矛盾。一方面,现有城市要发挥对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作用,但目前大城市不可能放弃对流动人口的行政干预手段,对城市人口闸门放开的大小和程度,取决于城市改革的结果,而改革的基础和前提是城市现代化水平是否得到提高,包括城市就业扩张容量、基础设施的容量等。另一方面,乡镇企业发展仍是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途径和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的重要手段。但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对外开放,乡镇企业吸纳劳动的潜力已十分有限。

中国的城市化一直是政府调控经济发展的一个副产品,是一个自上而下的政府决策的产物,所以城市化的进程、方向、规模、布局等都是政府直接调控的结果,尽管随着改革及对外开放政府对经济发展的直接干预越来越少,但是城市化的整体格局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

第二节 中国城市区域的形成及划分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中国城市与城市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不同规模、层次和发展水平的城市区域在各地正在形成。在珠江三角洲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以及京津唐地区等形成我国发展水平最高的城市区域,而在中西部地区也形成了一些以中心城市为主导中等城市区域。

一、城市区域划分的理论基础与基本方法

城市区域的范围是指一定地域内中心城市对周围城市区域经济活动产生辐射效应的最大地域范围。其边界确定从静态来看,取决于经济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强度。

(一)城市区域划分的理论基础

任何一个城市的形成和发展都离不开一定的地域范围,城市的发展都有它辐射的经济区域。因此,区域经济活动往往是依托中心城市功能作用的集中、强化与扩散。关于城市与区域的发展,50年代,法国经济学家佩鲁提出了增长极的概念,并由此产生了非均衡增长的核心思想,这些概念和思想也成为区域增长极理论的重要基石。弗里德曼提出了核心边缘理论,深刻揭示了经济增长和空间结构演变的辩证关系。城市与区域相互作用原理以及区域非均衡发展理论研究与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城市是区域发展的中心,区域是城市成长的基础,两者是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为了保障生产生活的正常运行,城市之间、城市和区域之间总是在不断地进行着物质、能量、人员和信息的交换,这种交换就是空间相互作用。正是这种相互作用才把各个城市在空间上结合为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有机整体,即城市空间分布体系。相应的在客观现实中,城市之间的联系表现为:货物和人口的移动、财政和金融上的往来和信息的流动三种方式。交通和通讯是相互作用需借助的各种媒介的主要手段。物流、人流和信息流等空间相互作用,使城市与城市之间、城市与区域之间以及区域之间或各种不同的经济实体之间的经济和社会活动相互关联,构成不同层次和总体规模庞大而复杂的空间经济系统。(表11)

表11 城市与区域联系的主要方式

联系类型

要 素

物质联系

公路网、水网、铁路网、生态上的相互信赖

经济联系

市场模式、原材料和中间产品流、资金流、消费和购物、收入流、地区间商品流动

人口流动联系

临时和永久性的人口移动、通勤

技术联系

技术性相互依赖、通信系统

社会性联系

访问形式、宗教活动、社会团体间相互作用

服务联系

能量流、信贷和金融网络、教育、培训、商业技术服务、交通物流服务

行政、组织联系

组织结构关系、政府预算流、组织间相互信赖、权力——批准——监督模式、行政区间交易模式、非正式的政治决策链等

城市是空间相互作用网络的节点,节点之间连同其吸引区组成节点区域。城市对区域的影响随距离的增加而逐渐减弱,最终为其他城市的影响所取代。一个节点区域的大小取决于节点提供的商品、服务及各种机会的数量和种类。一般而言,这与节点的人口规模成正比,不同等级的节点和结节区域组合形成城市等级体系。城市之间还存在与同等级其他城市之间的横向联系。即使同一等级的城市因其规模、职能各不相同,其吸引区大小也不同。因此,节点区域划分或城市吸引边界地区的确定不仅是研究城市之间、城市与区域之间相互作用的一个重要内容,而且也是城市体系、城市经济区研究的一项基础工作。

(二)城市区域划分的方法

城市区域划分的核心问题是一个中心城市的影响力范围。关于中心城市的影响力范围的界定,面临着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确定中心城市“影响力”指标。城市对于其周边地区的影响是全位的,它是其影响范围内各种生产要素及产品的集散地,而且不同的生产要素本身在空间上的影响边界是不同的,如何确定中心城市的“影响力”指标是非常困难的。从实践来看,许多学者经常把这一指标简化为城市的人口、GDP、商品流通额、金融流(银行的联行业务金额)、信息流(长途电话票据张数)、客流(人数)或其它的某一项或几项因素。二是城市区域划分的方法。城市对周边地区吸引力的方法自19世纪就有人开始研究,卡利(Carey)参照牛顿万有引力定律,提出过两地区的互动公式。此后学者们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研究提出了划分城市区域的简单公式。

Rik =P/Dik2

其中:Rik 表示城市i在k点的影响力;

P表示城市社会经济综合能量;

Dik表示城市i与k点之间的标准距离。

对于Dik的值是多少,有绝对及相对两种方法来计算。相对性城市区域是1948年康务尔斯(Converse)提出的,他提了分流点的概念,就是在一些城市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大中城市星罗棋布,城市吸引范围可以通过求“分流点”的方法来解决,分流点是两个城市对某地引力的平衡点。除了城市区域的绝对城市区域划分,还有相对城市区域的划分。首先提出一个城市影响力的标准阈值进行研究,如果这个标准影响阈值确定为Rk,则城市j的标准经济区域范围半径Dik的长度可定义为

Dik =(Pj/Rk)1/2

我们把城市区域划分为三个层次,即基本城市区域,即城市市区(建成区)、郊区、近郊农村所组成的区域,是最基本的城市区域;第二层次为中等城市区域,一般在省辖范围之内,由几个基本城市区域组成;第三层次为大城市区域,一般是跨省市的,以两个或两上以上特大城市为核心,由几个中等城市所组成。而这些不同规模和等级的城市区域的划分,从相对城市区域的划分来看,表现为由于不同层次的区域以城市影响力阈值(Rk)的不同,Dik值也不所不同。

无论从理论上来看,还是从实践上来看,城市区域都是分等级的,表现在划分结果上就是不同规模和等级的城市区域在空间上是有重叠的。一个中等城市区域内镶嵌着几个基本城市区域,而一个大城市区域内又镶嵌着几个中等城市区域,并在空间上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城市体系。

二、中国城市区域的划分

无论是城市区域的绝对划分方法,还是相对划分方法都是一种理论上的概括,它只是提供了一种基本的思路和方法,在实践中不同的学者从自身研究的要求出发,提出了不同方法体系。对于城市区域范围的确定,自80年代以来有一大批学者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且提出了对城市区域进行划分的方法体系,如陈田的六区论、顾朝林的九区论等。

(一)城市区域六区论

陈田是最早对城市影响区进行划分的学者之一,80年代初就已对我国的城市经济影响区进行了划分。城市经济影响区是城市经济活动影响能力能够带动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最大地域范围。确定城市影响区的基本方法是,首先构造城市经济影响力的复合指标,然后按复合指标将各城市分成不同的等级,最后按城市间影响力交互作用的原理,用断裂点公式求解各级城市影响区。

城市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投资、市场和技术经济水平的影响三个方面。据此,陈田选择了直接或间接反映城市在这三方面影响力的25个指标(1982年数据)。然后通过各指标间的相关分析和分布频率分析,剔除了相关性较高指标。原始资料矩阵经标准化处理,消除了变量间量纲和量级上的差异,再作加权处理,就得到了232个城市经济影响的相对值。用聚类方法,把232个城市的影响力分成5个等级。

陈田把中国划分为六个一级中心,基本上相当于全国性的大区级中心城市;二级中心25个,相当于发展水平较高的大区次中心或省区中心;三级中心63个,为一般省级中心和发展水平较高的省内经济区中心;四级中心为省、区一般经济区中心,地方性主要城市及职能比较专业化的城市,共96个;五级为一般地方中心及具有特殊职能的城市,共42个(表12)。

表12 中国城市经济影响域系统

影响域名

一级

城市

二 级 城 市

三 级 城 市

四级

城市

五级

城市

京律一华

北影响域

北京

天津

唐山、石家庄

太原、济南

淄博、青岛

邯郸、保定、张家口、大同、包头

呼哈浩特、潍坊、烟台、枣庄

临汾等13个

侯马等4个

上海一华

东影响域

上海

南京、杭州

无锡、苏州

徐州、清江、淮南、蚌埠、合肥

安庆、芜湖、马鞍山、 扬州

镇江、常州、南通、 湖州、嘉兴

绍兴、宁波、温州、福州

淮北等9个

宿州等4个

广州一华

南影响域

广州

厦门、汕头、韶关、桂林、柳州

南宁、

佛山

深圳等12个

梅州等5个

沈阳一东

北影响域

沈阳

锦州、营口

大连、鞍山

抚顺、长春

吉林、哈尔滨

辽阳、本溪、丹东、齐齐哈尔、大庆

伊春、牡丹江、佳木斯

朝阳等14个

图们等7个

武汉一华

中影响域

武汉

郑州、长沙

安阳、新乡、开封、洛阳、十堰、襄樊

宜昌、沙市、黃石、湘潭、株洲、衡阳、南昌

鹤壁等25个

洪江等11个

成昆一西

南影响域

重庆、成都、昆明

自贡、渡口、贡阳

南充等13个

西昌等4个

西兰一西

北影响域

西安、兰州

宝鸡、西宁、咸阳、(银川)、乌鲁木齐

铜川等10个

延安等7个

资料来源:陈田(1987)。

(二)城市区域九区论

顾朝林在90年代将图论原理与因子分析方法相结合,应用33个指标对全国1989年的434个城市进行了综合实力评价,提出九大城市经济区的设想。434个城市的实力指数的选取方法和度量城市经济影响力相对值方法与陈田基本相同,只是所用指标和提取的主成分更多,对城市综合实力的反映更加全面。按照计算所得的城市实力指数和实力指数差,把434个城市中的前102个城市分成三个层次。(表13)

表13 中国城市实力指数及d系层次分析表(1989)

序号

城 市

实力指数

实力

指数差

d系层次

序号

城 市

实力指数

实力

指数差

d系

层次

1

上 海

214.197

I1

22

兰 州

22.866

2.66

II3

2

北 京

170.927

44.07

23

石家庄

22.091

0.775

3

天 津

102.225

68.702

I2

24

抚 顺

21.322

0.769

4

广 州

94.483

7.742

25

吉 林

20.744

0.578

5

沈 阳

77.406

17.077

II1

26

昆 明

20.610

0.134

6

武 汉

67.657

9.749

27

郑 州

20.178

0.432

7

南 京

51.395

16.298

II2

28

贵 阳

19.549

0.629

8

哈尔滨

49.696

1.663

29

无 锡

19.081

0.468

9

大 连

46.318

3.378

30

唐 山

18.637

0.444

10

重 庆

45.150

1.168

31

长 沙

18.195

0.442

11

成 都

41.173

3.978

32

苏 州

15.211

2.984

II4

12

西 安

39.941

1.232

33

福 州

13.729

1.482

13

青 岛

32.110

7.831

II3

34

乌鲁木齐

13.689

0.040

14

济 南

30.516

1.594

35

南 昌

13.550

0.139

15

长 春

30.035

0.481

36

宁 波

13.393

0.157

16

太 原

29.967

0.068

37

合 肥

12.860

0.533

17

杭 州

28.349

1.619

38

洛 阳

12.373

0.487

18

深 圳

28.280

0.069

39

包 头

12.190

0.183

19

大 庆

27.779

0.501

40

徐 州

11.744

0.446

20

鞍 山

27.419

0.36

41

本 溪

11.349

0.395

21

淄 博

25.526

1.893

42

常 州

11.223

0.126

在这个基础上,再参照全国省际货物流量流向,提出了我国可逐步建成九个一级城市经济区,它们是沈阳经济区、京津经济区、西安经济区、上海经济区、武汉经济区、重庆经济区、广州经济区、乌鲁木齐经济区、拉萨经济区。(表14)

表14 中 国 九 大 城 市 区 域

城市区域

城市及区域组合

沈阳城市区

以沈阳为中心,哈尔滨和大连为副中心,包括黑、吉、辽三省和内蒙东部部分地区

京津城市区

以京津为中心,济南、青岛、徐州为副中心,包括河北、山东两省,京津两市及苏北、皖北等到地区

西安城市区

以西安为中心、郑州、包头兰州为为副中心,包括晋、陕、宁等西北地区

上海城市区

以上海为中心,南京、杭州为副中心,包括江西、及苏皖中南、浙东北在内的华东地区

武汉城市区

以武汉为中心,长沙、株洲、湘潭为副中心,包括湘、鄂两省

重庆城市区

以重庆为中心,成都、昆明为副中心,包括四川、黔、滇等西南地区

广州城市区

以广州——香港为中心,台北、福州为副中心,包括粤、闽海、台4省区及港澳地区在内的华南城市区域

乌鲁木齐城市区

以乌鲁木齐为中心,包括克拉玛依、石河子等地

拉萨城市区

拉萨

应当指出,九大城市区域只是反映了城市区域在空间的状态,但并没有能反映每个城市区域的发展水平。如果我们把城市区域的城市化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及城市之间及城市与区域间联系的紧密程度考虑进去。则我国目前形成三个相对比较成熟的城市区域:京津经济区、长三角经济区、珠三角经济区。

第三节 中国大城市区域发展的基本态势

中国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于中国城市区域进行不同划分,其划分的结果也有所不同,但是对于中国东南沿海主要的城市区域的划分基本上都是相同的,即中国目前已形成规模比较大的城市区域主要三个,即以广州、深圳为中心的珠三角城市区域,也称广州城市区域;以上海、南京、杭州为中心的长三角城市区域,也称上海城市区域;以北京、天津为中心的京津唐城市区域。2001年这三大城市区域面积占全国2.5%,人口占全国11%,但GDP占到全的36%。这些城市区域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表15)

表15 三大城市区域在全国的地位(2001)

城 市 区 域

总人口(万)

GDP
(亿元)

区域面积

(平方公里)

珠三角城市区域

绝 对 值

2200

8200

3.6

占全国比重%

1.7

8.3

0.37

长三角城市区域

绝 对 值

7534

16981

9.9

占全国比重%

5.7

17.7

1.03

京津城市区域

绝 对 值

4706

9371

9.8

占全国比重%

3.6

10.0

1.02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02整理。

一、长三角城市区域

长三角城市区域,也称上海城市区域,以上海为中心,南京、杭州为副中心,是我国最大的城市区域之一,这一城市区域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基础较好,科技和文化教育事业发达。区域内共有1个直辖市,即上海,3个副省级城市,即南京、杭州、宁波,11个地级城市,即江苏省的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扬州、泰州和浙江省的湖州、嘉兴、绍兴、舟山,和其它县级市共计38个城市。长三角城市区域土地面积10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1%;人口7534万人,占全国的5.9%。2001年,长三角城市区域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6981亿元,占全国的17.7%;完成财政总收入3350亿元,占全国的20.4%;外贸出口739.4亿美元,占全国的27.8%;实际利用外资160.7亿美元,占全国的32.3%;人均GDP达22537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并在城市区域内形成了相对合理的城市规模体系。(表16)

表16 上海城市区域的城市规模结构(2001)

城市规模(万人)

城市数(个)

城市名称

>300

1

上海

100~300

2

南京、杭州

50~100

4

无锡、苏州、常州、宁波

20~50

11

镇江、杨州、江阴、宜兴、常熟、丹阳、锡山、嘉兴

湖州、绍兴

<20

20

泰州、泰兴、靖江、江都、仪征、杨中、金坛、武进

张家港、吴县、昆山、太仓、平湖、海宁、桐乡、金坛

诸暨、上虞、慈溪

此处为图

图11 长三角城市区域图

一个城市区域是由不同级别和规模的小的城市区域组成的,一个大城市区域由中心城市、内层核心城市、外层核心城市、外围区域组成。对于长三角城市区域而言,可以把长三角城市区域15个主要城市可分划分成三个层次。

(一)内层核心城市

内层核心城市是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000亿元、财政收入超过100亿元、人均GDP超过20000元,共包括上海、苏州、杭州、无锡、宁波、南京六个城市。作为长三角中心城市,2001年上海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950.8亿元,财政收入1995.6亿元,分别占内层核心城市的40.9%、68.1%;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7382元,比第2位的无锡市多6134元。苏州市经济总量列上海之后居第2位,2001年国内生产总值达1760.3亿元,财政收入达208.9亿元。杭州、无锡、宁波、南京分别以1568.0亿元、1360.1亿元、1312.7亿元和1150.3亿元分别列经济总量的第3至第6位。

表17 长三角城市区域中心城市

城市

国内生产总值 (亿元)

三次产业比重

财政收入 (亿元)

人均GDP(元)

财政收入占 GDP比重%

上海

4950.8

1.7:47.6:50.7

1995.6

37382

40.3

苏州

1760.3

5.2:56.8:38.0

208.9

30384

11.9

杭州

1568.0

7.1:50.6:42.3

188.5

25074

12.0

无锡

1360.1

4.0:55.2:40.8

141.9

31248

10.4

宁波

1312.7

7.6:54.8:37.6

190.3

24213

14.5

南京

1150.3

5.1:47.6:47.3

204.8

20597

17.8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02整理。

(二)外层核心城市

外层核心城市包括国内生产总值超过500亿元、财政收入超过40亿元的城市,共包括绍兴、南通、常州、嘉兴、扬州和镇江六个城市。在经济总量方面,2001年,绍兴、南通国内生产总值达到822.5亿元和809.3亿元,列第二层次的前两位;扬州、镇江则分别以505.5亿元和502.7亿元居后两位。常州的财政收入、人均GDP及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在外层核心城市中处于领先地位,人均GDP达19704元,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达11.2%。

表18 长三角城市区域内层核心层城市(2001)

城市

国内生产总值 (亿元)

三次产业比重

财政收入 (亿元)

人均GDP(元)

财政收入占 GDP比重%

绍兴

822.5

9.8:58.1:32.1

62.4

18997

7.6

南通

809.3

16.8:48.5:34.7

66.8

10329

8.2

常州

672.9

7.0:56.6:36.4

75.3

19704

11.2

嘉兴

604.3

10.5:55.2:34.3

53.5

18223

8.9

扬州

505.5

13.3:48.7:38.0

40.7

11205

8.1

镇江

502.7

6.6:55.3:38.1

40.8

18852

8.1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02整理。

(三)外围城市

外围城市是国内生产总值低于500亿元、财政收入低于40亿元,共包括泰州、湖州、舟山三个城市。外围城市实力相对薄弱,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城市规模小、农业比重高、经济实力弱等情况。2001年,泰州、湖州、舟山分别完成国内生产总值450.0亿元、385.0亿元和126.7亿元,财政收入分别为38.5亿元、29.5亿元和12.4亿元,在长三角地区十五个城市中均处于后3位;从人均GDP看,泰州市仅为8958元,是十五个城市中唯一低于万元的城市。

表19 长三角城市区域外层核心城市(2001)

城市

国内生产总值万(亿元)

三次产业比重

财政收入 (亿元)

人均GDP(元)

财政收入占 GDP比重%

泰州

450.0

15.3:48.0:36.7

38.5

8958

8.6

湖州

385.0

13.1:53.9:33.0

29.5

15031

7.7

舟山

126.7

26.1:34.1:39.8

12.4

12893

9.8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02整理。

二、京津城市区域

京津城市区域以京津为中心,济南、青岛为副中心,包括河北、山东两省,北京、天津两市。区域内共有2个直辖市,即北京、天津,2个副省级城市,即济南、青岛,11个地级城市,包括其它县级市共计28个城市,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城市体系(表20),土地面积10万平方公里。2001年,京津城市区域实现国内生产总值9371亿元,占全国的10%;人均GDP达19912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多。

表20 京津城市区域的城市规模结构(2001)

城市规模(万人)

城市数(个)

城市名称

>300

2

北京、天津

100~300

4

唐山、济南、青岛、石家庄

50~100

5

张家口、淄博、辛集、枣庄、潍坊、保定、

秦皇岛、泰安、胶州、即墨、胶南

<50

17

廊坊、刑台、莱芜、聊城、济宁、邯郸、

莱西、平度、德州、定州、沧州等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02整理

京津城市区域事实上形成四个相对独立的次一级城市区域,即京津城市区域、石家庄城市区域、青岛城市区域和济南城市区域。京津城市区域人口占全区的 49.6%,GDP占到全区的54.8%;石家庄城市区域人口占全区14.5%,GDP占全区的8.7%;青岛城市区域人口占全区17.3%,GDP占全区19.2%;济南城市区域人口占18.4%,GDP占全区的13.5%。各城市区域的概况见表21。

表21 京津城市区域总体概况(2001)

城市

区域

非农业人口(万人)

GDP

(亿)

人均

GDP

二三产/GDP

(%)

中心城市

外 围 城 市

京 津

1611.8

5336

23099.6

96.3

北京

天津

保定、唐山、张家口

廊坊、秦皇岛、承德

沧州

石家庄

473.53

850

15260.3

93 .3

石家庄

刑台、邯郸、辛集

定州

济 南

563.48

1870

16593.7

93.9

济 南

泰安、德州、淄博

莱芜、聊城、济宁

青 岛

599.4

1315

18521.2

89.2

青 岛

胶州、即墨、莱西

胶南、平度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02整理

北京和天津是我国分居第二、第三位的超大城市,在我国近、现代政治和经济发展过程中,两市曾先后交替为我国北方经济最发达的城市。目前以北京和天津为核心,包括唐山、秦皇岛和廊坊等城市组成的城市区域已成为我国北方最重要的城市区域,已成为整个北方地区最大的哑铃型、双核心的城市区域。

北京是全国政治、文化和交通中心,也是京津城市区域重要的经济中心,2001年国内生产总值2698亿元,居各城市之首。天津作为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之一,经过40多年的建设,形成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机械、冶金、电子、轻纺、化工等传统骨干企业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又建起了一批新兴产业,形成了以汽车机械、电子、化工、冶金为主导支柱产业。 唐山是京津唐城市区域的“北翼”,是华北地区重要的能源、冶金、海洋化工、建材、机车制造基地,也是中国近代工业的摇篮。廊坊距京津两市均在50公里,将会成为京津城市区域未来发展的重要城市。但总体来讲,京津城市区域的中小城市比较少,城市区域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

此处为图

图12 京津城市区域图

三、珠三角城市区域

珠三角城市区域以广州和深圳为核心,形成了一个包括25个城市在内的城市区域。城镇密度为108个/万平方公里,城市密度6座/万平方公里,全区初步形成以广州为中心、大中小城市和众多建制镇结合、职能特色日益明显、布局比较合理的城镇体系(表22)。按城市规模来划分,有广州、深圳两座特大城市,50到100万的城市有8个,包括增城、高要、佛山、开平、惠阳、珠海、新会、台山;50万人口以下的城市主要有中山、东莞、江门、肇庆、惠州、顺德、三水、南海、从化、东莞、高明、鹤山、恩平、四会等14个城市。2001年珠三角城市区域人口占到全国的1.6%, GDP占全国的8.3%,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表22 珠江三角洲城市区域的城市规模结构(2001)

城市规模(万人)

城市数(个)

城 市 名 称

>300

1

广州

100~300

2

深圳、南海

50~100

8

增城、高要、佛山、开平、惠阳、珠海、新会、台山

<20

14

中山、东莞、江门、肇庆、惠州、顺德、三水、南海

从化、东莞、高明、鹤山、恩平、、四会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02整理。

在珠江三角洲城市区域形成了广佛、港深、澳珠中三个相对独立的城市区域。广佛、港深、澳珠中人口较多,经济实力较强,人口超过了800万人,GDP达到4000亿元以上(表23)。

表23 珠三角城市区域次一级城市区(2001)

城市

区域

非农业人

口(万)

GDP(亿)

二三产/GDP

(%)

中心

城市

外 围 城 市

广佛

903.84

4057.7

94.4

广州

佛山

增城、番愚、从化

南海、顺德、三水

高明、高要、四会

肇庆

港深

233.75

2804.5

97.46

深圳

东莞、惠州、惠阳

澳珠

390.4

1344.8

91.5

珠海、中山

江门

斗门、新会、台山

开平、恩平、鹤山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02整理

此处为图

图13 珠三角城市区域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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