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火灾事故案例
一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9.12"爆燃事故2010年9月12日,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爆燃事故,造成2人重伤,2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30余万元。
1.事故经过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王村,注册资本19883340元,职工总数220人,主要从事纤维素醚系列产品、PAC精制棉、压力容器制造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其中纤维素醚系列产品,产量为6000吨/年,纤维素醚项目始建于2000年。
2010年9月12日11时10分左右,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厂纤维素醚生产装置一车间南厂房在脱绒作业开始约1小时后,脱绒釜罐体下部封头焊缝处突然开裂(开裂长度120cm,宽度1cm),造成物料(含有易燃溶剂异丙醇、甲苯、环氧丙烷等)泄漏,车间人员闻到刺鼻异味后立即撤离并通过电话向生产厂长报告了事故情况,由于泄漏过程中产生静电,引起车间爆燃。南厂房爆燃物击碎北厂房窗户,落入北厂房东侧可燃物(纤维素醚及其包装物)上引发火灾,北厂房员工迅速撤离并组织救援,10分钟后火势无法控制,救援人员全部撤离北厂房,北厂房东侧发生火灾爆炸, 2小时后消防车赶到火灾被扑灭。事故造成2人重伤,2人轻伤。
2.事故原因
(1)据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纤维素醚生产装置无正规设计,脱溶釜罐体选用不锈钢材质,在长期高温环境、酸性条件和氯离子的作用下发生晶间腐蚀,造成罐体下部封头焊缝强度降低,发生焊缝开裂,物料喷出,产生静电,引起爆燃。
(2)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是:企业未对脱绒釜罐体的检验检测做出明确规定,罐体外包有保温材料,检验检测方法不当,未能及时发现脱绒釜晶间腐蚀现象,也未能从工艺技术角度分析出不锈钢材质的脱绒釜发生晶间腐蚀的可能性;生产装置设计图纸不符合国家规定,图纸载明的设计单位为淄博泰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但无设计公司单位公章,无设计人员签字,未载明脱绒釜材质要求,存在设计缺陷;脱绒釜操作工在脱绒过程中升气阀门开度不足,存在超过工艺规程允许范围(0.05Mpa以下)的现象,致使釜内压力上升,加速了脱绒釜下部封头焊缝的开裂。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中对脱绒工序危险有害分析不到位,未提及脱绒釜存在晶间腐蚀的危险因素。
3.防范措施
(1)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落实各项规范要求,设计、施工、试生产等各个阶段应严格按规范执行。
(2)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要求开展日常设备的监督检验工作,及时发现设备腐蚀等隐患。
(3)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操作,严禁超过工艺规程允许范围运行。
(4)进一步规范评价单位的评价工作,提高安全评价报告质量,切实为企业提供安全保障。
二 淄博中轩生化有限公司"6.16"火灾事故
2008年6月16日16时30分左右,淄博中轩生化有限公司黄原胶技改项目提取岗位一台离心机在由生产厂家浙江辰鑫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技术员李国奕进行检修完毕,试车过程中发生闪爆,并引起火灾,造成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
1.事故经过
淄博中轩生化有限公司位于临淄区东外环路中段,法定代表人史正富,总经理杜金锁,现有职工人400人,主要产品黄原胶。该公司6000吨/年黄原胶技改项目于2007年7月5日取得设立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手续,2007年12月21日取得试生产方案备案告知书。事发时正处于试生产阶段。
2.事故原因
(1)据调查分析,浙江辰鑫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技术员李国奕,违反离心机操作规程,对检修的离心机各进出口没有加装盲板隔开,也没有进行二氧化碳置换,造成离心机内的乙醇可燃气体聚集,且对检修的离心机搅龙与外包筒筒壁间隙没有调整到位,违规开动离心机进行单机试车,致使离心机搅龙与外包筒筒壁摩擦起火,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淄博中轩生化有限公司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落实设备检修管理规定,未制定检修方案,未执行检修操作规程;未落实对外来人员入厂安全培训教育;主要负责人杜金锁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3.防范措施
(1)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重点抓好试生产环节安全监管。企业严格按照《山东省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规范试生产环节的工作程序,落实试生产前和试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确保试生产环节的安全。
(2)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内部严格开展培训教育。企业严格执行化工安全生产41条禁令;认真组织宣贯学习《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教育读本》,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借鉴国外大公司的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应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技术,提高化工生产装置潜在风险辨识能力。
(4)逐步拓展行业的专业技术培训。建立企业异常活动报告制度,突出异常活动(检、维修作业、停复产、开停车、试生产、废弃物料处理和废旧装置拆除)等重点环节监管。
三 吉林化学工业公司化肥厂火灾事故1.事故经过
某年9月11日16时,吉林省吉林化学工业公司化肥厂空分车间682氧气装瓶站休息室,因违章吸烟致3人被烧死,重伤1人,轻伤2人。
11日16时许,因该厂空分车间的氧气不合格,不能装瓶,682氧气装瓶站的6名工人将室内的压缩机空气吹洗出口阀打开放空后,便集中在休息室内学习。18时50分,1名工人在点香烟时,火柴在富氧中剧烈燃烧,该工人随即将火柴扔在地上用脚踩,火焰即由裤脚向上蔓延,另1名工人见状急忙协助其进行扑救,不料自己身上也着起火来,倾刻之间室内烟火弥漫,有2名工人破窗逃出。班长、点烟的工人和1名工人夺门而出,协助灭火的那名工人因惊慌失措未将门拉开而烧死在休息室内,班长和点烟的工人因烧伤过重,经抢救无效而死亡,1名工人因惊恐过度精神失常,其它2人轻伤。
2.事故原因
(1)空分车间是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委托苏联设计的,原设计中氧气装瓶站压缩机岗位没有室外放空管线,而是利用室内压缩机一段入口的空气吹洗的出口阀做放空阀,只能将氧气排在室内,事故当时氧气放空达3小时,室内氧气浓度高。
(2)操作人员违反该厂有关安全的规定,在非吸烟点的空分车间682氧气装瓶站休息室内吸烟,加之职工缺乏安全防火知识,对富氧燃烧认识不足,以致扩大了灾情。
(3)氧气装瓶站休息室的门不符合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门向内开,致在紧急情况下,不便撤离。
3.防范措施
(1)增设室外氧气放空管,将室内压缩机一段入口原放空处加盲板。
(2)组织检查厂内所有危险岗位的门窗,将方向不符者均改成疏散方向。
(3)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禁止在非吸烟区吸烟,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使广大职工了解本厂、本岗位易燃易爆、助燃、有毒有害物质的特性及防护措施。
四 菏泽海润化工有限公司小井乡黄庄储备库11.23爆燃事故1.事故经过
2009年11月23日13时17分,菏泽海润化工有限公司小井乡黄庄储备库发生粗苯运输车辆燃烧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菏泽海润化工有限公司位于东明县开发区,2009年7月16日取得经营许可证,主要负责人范新增,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经营产品有甲苯、粗苯、二甲苯、苯、苯乙烯、环己酮、环己烷、甲醇、煤焦油、燃料油(闪点<60℃)、溶剂苯、三聚丙烯、洗油、乙醇、重质苯、硫磺等。该公司储存罐区设有100m³卧式储罐5台,用于储存苯、粗苯、甲苯、二甲苯、甲醇、乙醇、环己酮、苯乙烯等。粗苯运输车辆是张金星和穆勇敢合伙购买,罐容量是46.3立方,于2009年4月1日挂靠在东明县第二运输公司。
2009年11月23日8时左右,菏泽海润化工有限公司刘喜林给安全员郭凤田打电话说找到了运输粗苯的车辆,10时30分左右刘喜林、郭凤田、穆勇敢三人在东明县石油公司油库集合后,由穆勇敢驾驶运输粗苯的车(鲁R82660)一起去菏泽海润化工有限公司小井乡黄庄储备库。11时30分左右到达。他们到达1个多小时以后,运输车辆司机就把车停到了存储罐前,连接好泵开始从储存罐往罐车里充装粗苯,装有十五分钟的时候,穆勇敢上到罐车上查看前面的罐口(罐的前后各有一个开启口),看装满没有。然后又走到后面的罐口查看了一下,又走回前面的罐口附近对刘喜林说装的太慢了,也就是在他们说话的同时,大概13时17分时左右发生了爆燃。然后罐车冒出浓烟。刘喜林从开始装车一直在罐车上(后罐口附近),郭凤田在控制电泵的闸刀前,看闸刀。郭凤田见此情况,就立即拉下闸刀,然后跑到储罐前关掉储罐的阀门。郭凤田立即拨打119、120急救电话,消防队来后把火扑灭。此次事故造成穆勇敢死亡,刘喜林受伤。
2.事故原因
(1)据调查分析,驾驶员穆勇敢违反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相关规定,单独开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配带必须的劳保用品及服装,而是穿戴不防静电的普通服装,在罐车上来回走动,衣服上的静电点燃了挥发的苯混合气体,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公司的安全员在装车现场自己没有按规定穿着劳保服装,发现穆勇敢和刘喜林未穿戴劳保服装未加制止;主要负责人没有担负起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在发生爆燃事故后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上报安全事故,且逃匿;现场工作人员普遍安全意识差,违章操作,安全生产管理较乱;东明县二运公司对所挂靠车辆的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不够,监管不力,是造成这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3.防范措施
(1)完善预案。根据本单位所涉及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危险特性,对每一项危险物品都要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同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变动情况和应急预案演练情况,以及企业作业条件、设备状况、人员、技术、外部环境等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及时补充修订完善预案。
(2)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对作业人员和救援人员安全生产和应急知识的培训,使其了解作业场所危险源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危险因素,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3)组织应急演练。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应急演练,使作业和施救人员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内容,提高企业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做到有序、有力、有效、科学、安全施救。
(4)加强装备建设。为专兼职救援队伍配备必要、先进的救援装备,从而提高防护和施救能力及效果。
五 兴化化工公司甲醇储罐爆炸燃烧事故1.事故经过
2008年8月2日,贵州兴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甲醇储罐发生爆炸燃烧事故,事故造成在现场的施工人员3人死亡,2人受伤(其中1人严重烧伤),6个储罐被摧毁。事故发生后,省安监局分管负责人立即率有关有关处室人员和专家组成的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初步调查分析,此次事故是一起因严重违规违章施工作业引发的责任事故。为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现将事故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要求通报如下:
2008年8月2日上午10时2分,贵州兴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甲醇储罐区一精甲醇储罐发生爆炸燃烧,引发该罐区内其他5个储罐相继发生爆炸燃烧。该储罐区共有8个储罐,其中粗甲醇储罐2个(各为1000立方米)、精甲醇储罐5个(3个为1000立方米、2个为250立方米)、杂醇油储罐1个250立方米,事故造成5个精甲醇储罐和杂醇油储罐爆炸燃烧(爆炸燃烧的精甲醇约240吨、杂醇油约30吨)。2个粗甲醇储罐未发生爆炸、泄漏。
事故发生后,黔西南州、兴义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立即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了事故的进一步蔓延。据当地环保部门监测,事故未对环境造成影响,但该事故发生在奥运前夕,影响十分恶劣。
2.事故原因
贵州兴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因进行甲醇罐惰性气体保护设施建设,委托湖北省宜都市昌业锅炉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进行储罐的二氧化碳管道安装工作(据调查该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已过期)。
2008年7月30日,该安装公司在处于生产状况下的甲醇罐区违规将精甲醇c储罐顶部备用短接打开,与二氧化碳管道进行连接配管,管道另一端则延伸至罐外下部,造成罐体内部通过管道与大气直接连通,致使空气进入罐内,与甲醇蒸汽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8月2日上午,因气温较高,罐内爆炸性混合气体通过配管外泄,使罐内、管道及管口区域充斥爆炸性混合气体,由于精甲醇c罐旁边又在违规进行电焊等动火作业(据初步调查,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证),引起管口区域爆炸性混合气体燃烧,并通过连通管道引发罐内爆炸性混合气体爆炸,罐底部被冲开,大量甲醇外泄、燃烧,使附近地势较底处储罐先后被烈火加热,罐内甲醇剧烈汽化,又使5个储罐(4个精甲醇储罐,1个杂醇油储罐)相继发生爆炸燃烧。
此次事故是一起因严重违规违章施工作业引发的责任事故,而且发生在奥运会前期,教训十分深刻,暴露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上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1)施工单位缺乏化工安全的基本知识,施工中严重违规违章作业。施工人员在未对储罐进行必要的安全处置的情况下,违规将精甲醇c罐顶部备用短接打开与二氧化碳管道进行连接配管,造成罐体内部通过管道与大气直接连通。同时又严重违规违章在罐旁进行电焊等动火作业,没有严格履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动火作业审批程序,最终引发事故。
(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施工作业管理不到位,在施工单位资质已过期的情况下,企业仍委托其进行施工作业;对外来施工单位的管理、监督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生产、施工交叉作业没有统一的指挥、协调,危险区域内的施工作业现场无任何安全措施,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对施工单位的违规违章行为熟视无睹,未及时制止、纠正;对外来施工单位的培训教育不到位,施工人员不清楚作业场所危害的基本安全知识。
(3)地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有待加强。虽然经过百日安全督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企业存在的管理混乱、严重违规违章等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处理。地方安监部门应加强监管,将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3.防范措施
(1)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管,对施工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作业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作业人员不清楚作业现场危害以及存在严重违规违章行为的施工作业要立即责令立即停工整顿并进行处罚。
(2)督促、监督企业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的管理,确保企业对外来施工单位的教育培训到位;危险区域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督到位;交叉作业的统一管理到位;动火、入罐、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的票证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危险区域施工作业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对管理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要责令停止建设,并给予处罚。
(3)各地要立即将本通报转发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各级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组织企业立即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工作不落实、走过场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4)各级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5)企业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安全知识,以及应急能力。
(6)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来进行施工工作,严格外来施工单位资质审查。
六 制度不全操作不当 引发爆燃事故“2005.9.28”燃爆事故1. 事故经过
2005年9月28日凌晨6时39分,开发区某公司的板材工厂,在做投产各项准备,对2楼的浆液贮槽进行了MMA清洗,洗涤后发现槽底有块状固体异物,操作工王某在打开人孔盖后发现在槽内壁上部有一圈薄膜状固体聚合块付着,立刻向班长汇报,班长指令王某用MMA冲洗后发现无效果。刘某在木棒(3m长)前端缠上白布,斜着从人孔伸进去捅捣内壁上薄膜,王某在人孔的上方观察内部脱落状况。在捅捣下第一块薄膜后开始第二块的时候,槽内发生燃爆,在事故中有两位员工发生了烧伤。
2.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设备清洗中,使用木棒捅捣薄膜状固化物时因摩擦产生了静电。当固化块被捅下掉落时,静电在膜与槽内壁之间产生空隙,发生了放电。此时槽内虽然没有MMA液体,但MMA气体浓度正好处于爆炸极限浓度内,于是造成了瞬间起火爆燃。
(2)间接原因
①操作人员安全意识不强,明知浆液贮槽内存在MMA蒸气,且此种操作无操作标准书属于非正常操作行为,在未进行可燃气体测试、未向课长汇报的情况下擅自实施异物去除作业而发生事故。
②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制造课对于可能存在的非正常作业未制定管理规定和联络途径,关键设备的人孔盖没有采取防止随意打开的措施。
③安全教育培训不够。虽然受伤人员在上岗前都接受过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危险化学品知识教育及静电方面的安全教育,但是从该起事故看出,两受伤人员对MMA蒸气的危害性及有关静电方面的知识掌握程度不牢。
3. 防范措施
(1)规范设备清洗作业,在火灾爆炸空间作业严格按照规范使用防静电工具。
(2)加强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非正常操作行为防范事故的能力。
(3)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造科对于可能存在的非正常作业制定管理规定和联络途径,关键设备的人孔盖采取防止随意打开的措施。
(4)严格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及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人员对MMA蒸气的危害性及有关静电方面的知识和事故处理能力。
七 济南市某化工厂氮氢气压缩机放空管雷击着火事故1.事故经过
2004年8月26日,济南市某化工厂一台4M20-75/320型压缩机放空管因遭雷击发生着火事故。
2004年8月26日9时,正值雷雨天气,厂内设备运行正常。忽然一声雷鸣过后,厂内巡视检查工人发现厂区内8号氮氢气压缩机放空管着火。在通知厂领导的同时,立即向厂消防救援队报警。厂消防救援队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着火现场,在消防救援队和闻讯赶来的厂干部及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扑灭了着火,没有酿成重大火灾,避免了更大的损失。
2.事故原因
(1)氮氢气压缩机各级放空用截止阀,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磨损严重,没能及时发现进行维修和更换,造成个别放空截止阀内漏严重,使氮氢气通过放空管进入大气遭遇雷击而发生着火事故。
(2)氮氢气压缩机各级油水分离器在排放油水时,所排出的油水都进入到集油器内,而集油器放空管连接到放空总管上。操作工人在进行排放油水的过程中,没能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氮氢气进入集油器后随放空管进入大气。在排放过程中遭遇雷击而发生着火事故。
(3)由于放空管没有单独的避雷设施而遭受雷击也是此次着火事故的重要原因。由于该厂采取的避雷措施是在压缩机厂房上安装避雷带,而放空管的高度超过了避雷带,其它的避雷针又不能覆盖放空管,因此引发此次着火事故。
3.防范措施
上述分析肯定了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大量的可燃气体 -- --氮氢气进入大气,以及防雷措施不合理造成的,因此针对这次着火事故提出了如下具体的防治措施:
(1)对氮氢气压缩机各级放空用截止阀进行定期检验,磨损严重的应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新的截止阀。从而避免因阀门内漏使氮氢气进入大气造成事故。
(2)加强巡回检查,确保油水分离器的排放操作按规定进行,严格规定其排放操作时间。
(3)按标准正确设置避雷装置。这次事故发生后,厂内技术人员按防雷的基本措施对全厂内的避雷装置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对防雷的薄弱环节进行了改造,增设了高性能的避雷器,并进行了合理布置,确保同类事故不再发生。
八 锅炉长期高负荷运行引发火灾事故1.事故经过
2002年4月28日9时左右,热电下部岗位操作工常某及郭某在巡检时发现,3#锅炉冷灰斗南侧入孔门突然外溢燃烧的灰渣,3#鼓风机地面油污被引燃。他们当即报告车间。车间副主任吴某派操作工穆某带领民工灭火、清理现场并疏通冷灰斗积渣。10时左右捅北侧出灰口时,赤热的细灰大量涌流,点燃地面油污,飞灰和黑烟顿时弥漫了现场,不断排出的热灰及炉渣喷向来#、4#球磨机,引起仪表控制及动力电缆着火。在紧急情况下(球磨机高位油箱面镜系有机玻璃,遇火易爆裂,润滑油会大量溢泄),下部司机立即关停了输油泵,球磨机跳车(仪表联锁保护装置启动)。灰渣引燃油污及电缆,大量烟气由电缆沟窜入场#、3#、4#炉控制室。球磨机跳车后,10时7分38秒热电报告调度室:控制室全黑了,要求停炉。调席根据蒸汽压力减量时,接到火警的消防车已赶来扑救。
10时11分13秒一系统负荷由4.1万m3减至3.6m3。30秒后,调度员周某向调度室据此信息于10时12分18秒再次要求减量至2.5万m3;10时15分10秒又通知压缩开3台“3回1”阀减量。10时19分46秒调度通知压缩减至2机最低量,即1.2万m3,3台机停车。5分钟后要求减至1机最低量。10时26分40秒调度员余某从压缩现场报告调度室:一系统已停3台剩2台,一入煤气管压力偏高(16KPa),要求降压至5-6KPa。10时30分调度长钟某通知煤鼓岗位停运1台煤气鼓风机。
压缩岗位遵照调度指令,连续实施操作。在执行停止3机供气指令,将1#机切除过程中,调度再次指令停止4台机供气,保留1机最低量运行。2#机切气停运后,操作工赶往3#、4#机关阀门时,1#机操作工任某返回,停1#辅机。在按动循环油泵停车按钮时,西配电柜内发生火花,随即听到一楼爆鸣,火焰从1#机回中小学管缝隙窜至二楼平台。操作人员在用灭火器扑救的同时报告调度报火警。随后,1#机自动启动(初步判断系开车回路控制电缆烧结短路所所致)。该机操作工任某及工长段某见状立即赶往总变要求拉闸停车,另一操作工魏某报告调度。拉闸停车后,一楼大火熊熊,浓烟滚滚。车间技术潘某及操作工魏某发现煤气从倒“U”型出水管外泄燃烧,判断1#机水封被冲破。在报告调度室要求停止一入总管供气的同时,在消防水枪的掩护下,打开了1#机水封上水阀,煤气火焰很快熄灭。一楼顶部电缆桥架上的火势仍然很猛,并不时伴有爆鸣。报告调度完全断电后,经消防队员和其他员工的全力扑救,11时50分火势被彻底熄灭。
2.事故原因
(1)热电火灾事故原因
①直接原因:3#锅炉长期高负荷运行,燃煤灰粉高达40%,炉膛正压大,无法燃尽的煤粉被带至炉膛上部燃烧,致使水冷管壁表面大量结渣。近期煤质的进一步恶化,使冷灰斗积存了大量灰渣。而炉子在运行状态下无法彻底彻底清理,加之炉膛上部大渣块掉落,引发大量积渣倾泄。
②管理原因:a、车间工艺管理滞后,对煤质变化没有确定防范措施,排渣管理不严、排渣不及时。b、工作安排不周密,只强调积渣的疏通,忽视了工作过程的安全防范。c、油污未清除
(2)压缩岗位火灾事故原因
①直接原因:a、1#机操作工任某在现场煤气外泄时,未发现异常,仍按常规操作程序停运辅机,导致电火花引燃配电柜内积聚的煤气。b、煤鼓操作工刘某、付某对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压力变化监测、调整不及时。c、系统大幅度减量时,调度室未给煤鼓、压缩岗位监视一入压力的明确指令,使一入压力超标,冲破水封。
②管理原因a:压缩岗位配员不足,系统在短时间内大幅度减量时,操作工忙于现场处理,忽视了对一入水柱压力的观察。b、调度室在处理突发事故时,忙于事故岗位的联络指挥,忽视而不见了其它岗位的防范措施。c、煤鼓岗位设在电除尘岗位,无法发现煤气压力的波动和异常。d、压缩岗位对系统减量后,对一入压力超标,水封可能被冲破无预见性。
3.防范措施
(1)热电火灾事故防范措施
①冷灰斗排渣口改变方位,避开球磨机等重要设备。
②出渣口盖板限定开度,避免大量热灰渣涌出。
③及时清除现场油污等易燃物。
④加强管理,提高巡检质量,及时发现和清理灰渣。
⑤及时清理炉膛结渣,避免冷灰斗堵塞。
⑥加强安全教育,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
(2)压缩岗位火灾事故防范措施
①分别给一、二系统增设煤鼓上下限压力报警装置,并将监视信号移至电除尘操作室内,以便监控。
②对现行《压缩岗位操作法》进行修改。
③编写事故案例,组织员工学习讨论,杜约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④加强调度及有关操作岗位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学习,规范调度指挥和岗位处理程序。
⑤在适当的时候完成对压缩水封的技术改造。
九 爆炸危险区域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引发火灾1.事故经过
2000年2月11日15时40分左右,江西樟树市一个体加油站发生火灾,死亡6人,炸塌小楼一座。
加油站为砖混结构三层楼房,地下一层,地上二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08平方米,有两个10立方米柴油罐,一个6立方米汽油罐,3立方米空罐一个,及10余个油桶。地上一层建筑面积为57.26平方米,有一个5立方米柴油罐,两台加油机和卧室;地上二层为两间住房,面积与地上一层相同。油罐设在密闭地下室内,室内灯管不防爆,卸油泵也是用不防爆的水泵,且采用敞口喷溅式卸油,卸油时罐室内油气浓度较大,遇电器打火,引发爆炸。
2.事故原因
本案油罐设在室内,爆炸危险区域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且采用危险的操作方式,是严重的违规建设,导致事故的发生。
3.防范措施
(1)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杜绝违规建设,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2)加油站的爆炸危险区域严禁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
十 一起氧气管道燃爆事故1.事故经过
近几年,随着钢铁工业的高速发展及高炉富氧等强化冶炼措施的采用,钢铁企业需氧量大幅度增加,尤其是管氧输送量的增多更为明显。管氧大多数采用纯氧、中压输送,因此氧气管道的安全运行尤为重要。防止氧气管道燃爆事故的发生,应引起广大同行的高度重视。本文就我厂新安装两个月后的一根氧气管道燃爆事故进行分析,供同行在管氧管理工作中借鉴。
2003年7月17日0:30,因管网压力高,调度 指令停两台1500m3/h氧压机。0:40操作工发现 “一万”制氧机恒压装置压力偏高,管网压力上涨较快,此时管网压力为2.4MPa,申请停5000m3/h 氧压机。0:56正当操作工准备停5000m3/h氧压机时,听见一声巨响,随后只见1500m3/h氧压机房后天空一片火红,并持续了几秒钟。事后发现,一条新增的连接新建16000m3/h制氧机与老空分系统的膨胀节被炸裂,被炸裂的膨胀节后面的20多米的氧气管道被烧黑并部分烧熔,同时周围的树及草被烧燃。操作人员赶紧关闭相应的阀门,组织扑火,才未使事态进一步扩大。
2.事故原因
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组织国内制氧专家对现场进行查看和对事故管道、焊接处取样分析。
现场查看及取样分析情况:①管内存在氧化铁 皮、焊渣及阀门加工的残渣等杂质;②管内有锈 渣、水渍;③管道附件弯头、变径不符合规范要求;④管托、管座设计不合理,使膨胀节产生径向 振动而损坏;⑤施工单位无施工资质。
引起氧气管道燃爆的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
(1)施工质量问题是造成氧气管道燃爆的基本原因。
①管内有氧化铁存在,熔融物剥落层内有铁 锈,说明管道酸洗不彻底;
②管道有锈渣、水渍, 说明管道酸洗后没有进行钝化处理及安装完后较长时间内未投运时没有进行充氮保护;
③焊渣及阀门 加工的残渣存在,说明管道施工完后吹扫不干净。进行吹扫时阀门末拆除,阀门存在的死角吹扫不到。阀门不应参与吹扫,阀门应在拆除后单独处理,管道应用短管连接进行吹扫。
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新安装的氧气管道内存在氧 化铁、锈渣、焊渣等残留异物,在氧气流动中成为 引火物。这些引火物的存在为本次氧气管道燃爆事故提供了基本条件。
(2)管托、管座及管路走向设计不合理,使膨 胀节产生径向振动而损坏。
由于管托、管座及管路走向设计时没有充分考虑管道运行中径向振动或位移,当管内压力变化时,管道产生径向振动或位移,使膨胀节也产生径向振动而损坏。压力升高以后膨胀节就被压破,氧气外泄,形成高速气流。
当管网压力升到2.4MPa时膨胀节被冲破,氧气外泄瞬时流速达到亚音速(约300m/s),管内的 杂物在高速气流带动下与管道内壁发生强烈摩擦、 碰撞,使管道局部过热达到燃点而燃烧。有关资料 显示:氧气中混有氧化铁皮或焊渣,在弯管中的氧气流速达到44m/s时,产生的高温能将管壁烧红; 杂质为焦炭颗粒、氧气流速为30m/s,杂质为无烟 煤、氧气流速为13m/s时,产生的高温能将管壁烧 红。因此当膨胀节破裂时,管道内的氧气流速大大 提高,致使施工中留在管道中的氧化铁、焊渣在高 纯氧中燃烧起来,钢管在纯氧中也燃熔。
(3)氧气管道设计缺少安全保证措施。
管路设计时未考虑在恒压调节阀前增加过滤器, 造成焊渣等杂物将调节阀卡死,不能及时调节恒压 阀后管网压力,使管网压力超过正常工作压力。
3.防范措施
3.1 氧气管道安装方面
(1)在确定氧气管道施工单位时应选择具有相 应资质和有氧气管道施工经验的施工队伍。
(2)氧气管道在安装之前应按GB 16912—1997 《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进行严格的酸洗、 脱脂处理。酸洗、脱脂后管道用不含油的干燥空气 或氮气吹净。
(3)氧气管道安装施工后较长时间未投运时应 充干燥氮气进行保护,以防潮湿空气进入,使管道 生锈。
(4)氧气管道施工完毕后应进行严密的吹扫、 试压及气密性试验。吹扫应不留死角,吹扫气体应 选用干燥无油空气或氮气,且流速不小于20m/s。 严禁采用氧气吹扫。
(5)氧气管路焊接时应采用氩弧焊打底,并按 GBJ 235、GBJ 236标准的有关规定上升一级处理。
3.2 氧气管道设计方面
(1)在选用膨胀节作管道伸缩补偿时,管道走 向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减少管道运行过程中的径向振 动或位移的措施。
(2)在恒压调节阀前应设计相应的过滤器,防止铁锈、杂物卡住调节阀。阀门后均应连接一段其 长度不短于5倍管径、且不小于1.5m的铜基合金或不锈钢管道,防止着火。
(3)氧气管道应尽量少设弯头和分岔,工作压力大于0.1MPa的氧气管道弯头、变径应采用冲压成型法兰制作。分岔头的气流方向应与主管气流方向成45°~60°角。
(4)法兰密封圈宜采用紫铜或聚四氟乙烯材料 的O型密封圈。
(5)氧气管道应设有良好的消除静电装置,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法兰间电阻应小于0.1Ω。
十一 某化工厂动火措施不完善 气柜方箱着火事故1.事故经过
×××厂3#气柜于1985午8月建成,1987年2月投用,1992年5月8门停用大修。在施工作业前已对气柜内可燃介质作了氮气置换十天(兼换水槽水二次),8月6日,拆开Dg500进口阀,从该处给蒸汽吹扫(并用水垫油流出),三天后停蒸汽,交检修进行防腐和其他项目施工作业。8月25同上午又拆开Dg600阀门,并清扫干净积存物,16:30时用蒸汽从Dg500法兰处再吹扫,同时用水垫油流出。8月26日上午8:30时,会同检修公司、油厂安全处、车间有关人员到现场研究进出口方箱打开清扫动火措施,根据现场情况研究决定:①垫出来的少量油及聚丙烯粉末要清扫干净;②动火时继续用水冲洗,并加蒸汽掩护。措施落实后,l4:30时施工人员边入现场,15:30时正式动火,先存方箱南边用火焊割开一个Ф200的孔,没有发现任何异常情况。15:38时,当用火焊在方箱北边开孔时,箱内着火,看火人和存现场的车间安全员用蒸汽及灭火器灭火,未能扑灭,即通知消防队,消防人员于16:20时将火扑灭。火灾烧坏导气管、方箱防腐层及气柜壁、气柜顶部分防腐层。
2.事故原因
(1)事故直接原因:方箱内仍有凝缩油:在没有确认方箱内是否存在可燃物的情况下未做气体分析)违章动火。
(2)事故间接原因:方箱设计、制造不合理,没有任何开口可以清箱内积存物;对气柜防腐层、方箱内积存物分析不够;在上特殊容器特殊条件下动火,采取的措施不够完善。
3.防范措施
(1)气柜、方箱要置换合格,沉积物要清扫干净,动火前必须采样气体分析合格。
(2)导气管口要用石棉布盖住,减少导气管抽力。
(3)动火前先往方箱内灌一层泡沫或通入蒸汽掩护。
(4)动火时,气杠内和气柜顶不能站人。
(5)要有专人监控看火。
(6)在特殊容器特殊条件下动火,要申请消防中心派消防车监护。
十二 中石油兰州石化爆炸事故1.事故经过
2010年1月7日,兰州石化公司石油化工厂316罐区发生爆炸燃烧事故,甘肃省消防总队迅速调集两个消防支队赶赴现场,会同兰州石化公司消防支队对火场实施警戒,确保现场起火的四个罐体稳定燃烧,不再发生爆炸,4个燃烧罐体经过平稳燃烧,8日凌晨一个已经熄灭,火灾现场的明火估计将于9日凌晨熄灭。
爆炸发生后,现场抢险人员在甘肃省消防总队总队长陶润仁的指挥下,再次加派人力,在现场增设水炮对罐体进行持续冷却。8日凌晨,火场附近风力加强,气温骤然降低,喷洒在附近其他罐体上的消防水很快凝结成几十厘米长的冰凌,在外围警戒的救援人员只能蜷缩在驾驶室内,相互依偎取暖,而靠近火场的救援人员遭受猛火灼烤,穿着隔热服大汗淋漓,每次换班,从火场换下的救援人员汗水很快就结冰,然而救援人员在当晚几经冰火考验,冒着生命危险继续与大火鏖战。截止8日凌晨3时,经过救援人员严密布控,爆炸现场的火势渐渐减弱,并再次处于稳定燃烧状态。在救援人员的持续监控下,现场附近没有再次发生爆炸,凌晨5时许,现场四个着火点已有一个熄灭,剩余三个着火区域已形成稳定燃烧。在8日下午,由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据监测,现场没有有毒气体排出,所有消防水已进入污水防控系统。爆炸现场残存的易燃气体经过稳定燃烧,有可能将于今日凌晨燃烧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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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兰州石化爆炸事故现场
事故造成5人失踪,1人重伤,5人轻伤。受伤和失踪人员均为兰州石化公司员工。目前,现场四个着火点已有一个熄灭,剩余三个着火区域已形成稳定燃烧。据监测,现场没有有毒气体排出,所有消防水已进入污水防控系统。
2.事故原因
(1)该公司所属兰州石化公司一厂区发生爆炸着火事故的原因,是由于罐体泄漏,致使现场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爆炸极限,呲出的可燃气体产生静电,引发 爆炸着火。
(2)爆炸事故发生在7日下午17时30分许,地点距离兰州市中心30公里,爆炸中心距居民区500余米。
第二章 爆炸事故案例一 安徽某化肥厂汽车槽车液氨储罐爆炸1.事故经过
1987年6月22日14时05分,安徽省阜阳地区毫州市化肥厂,派往太和化肥厂装运液氨21台储罐车在返厂途中,行驶到仉邱区港集乡时,液氨储罐尾部已向外冒白色氨雾,接着“轰”的一声巨响,液氨储罐发生爆炸。爆炸后重77.4公斤的储罐后封头飞出64.4米远,直径0.8米、长3米重达770公斤的罐体挣断四根由8号钢丝制成的固定绳,向前冲去,先摧毁驾驶室, 挤死一名驾驶员,冲出95.7米远时又撞死3人。从罐内泄出的液氨和氨气使87名赶集的农民灼伤、中毒,先后66人住院治疗。液氨和氨气扩散后覆盖约200棵树和约7000平方米的农田作物均被毁。这起爆炸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49人重伤。
2.事故原因
(1)液氨储罐制造质量低劣。该储罐的纵、环焊缝均未开坡口,所有的焊缝均未焊透,10毫米厚的钢板,熔合深度乎均为4毫米,X光拍片检查,全部不合格,该罐原是一台固定式容器,由毫州市化肥厂自行改制为汽车储罐。但因无整体底座,无法与汽车车厢连接,而且只装了压力表和安全阀,其他附件均未安装。
(2)压力容器使用管理混乱。该罐投入使用后从未进行过检查,厂方对罐体质量情况一无所知。爆炸前,罐体上已出现多处裂纹,有的裂纹距外表面仅1毫米。
(3)充装违反规定。充装前未进行检查,充装时也没有进行称重,充装没有记录,计量仅凭估计,不能保证充装量小于规定值。
(4)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未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危险品运输许可证,也未遵守严禁危险品运输通过人口稠密地区的规定。
3.防范措施
(1)对压力容器开展深入地安全大检查。对制造质量低劣的存有安全隐患的压力容器,要采取严格措施进行处理,缺陷严重的要坚决停用。对超期未检验的压力容器要进行检验,对自行改造的压力容器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更新。新压力容器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必须由具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以杜绝质量低劣的压力容器投入使用。
(2)严格危险品的运输。运输危险品必须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手续,并应按指定的时间和行驶路线运输,以避免发生事故和扩大事故的危害程度。
(3)严格液化气体的充装管理。充装前必须对储存容器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不能充装。充装时要认真计量,防止过量充装。
二 大庆石油化工总厂2004.10.27硫磺装置酸性水罐爆炸事故分析1.事故经过
2004年10月27日,大庆石化总厂工程公司第一安装公司四分公司,在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硫磺回收车间64万吨/年酸性水汽提装置V402原料水罐施工作业时,发生了重大爆炸事故,死亡7人,造成经济损失192万元。现将大庆石化“10.27”事故汇报如下:
2004年10月20日,64万吨/年酸性水汽提装置V403原料水罐发生撕裂事故,造成该装置停产。为尽快修复破损设备,恢复生产,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机动处根据大庆石化《关联交易合同》,将抢修作业委托给大庆石化总厂工程公司第一安装公司。该公司接到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硫磺回收车间V403原料水罐维修计划书后,安排下属的四分公司承担该次修复施工作业任务。修复过程中,为了加入盲板,需要将V406与V407两个水封罐,以及原料水罐V402与V403的连接平台吊下。
10月27日上午8时,四分公司施工员带领16名施工人员到达现场。8时20分,施工员带领两名管工开始在V402罐顶安装第17块盲板。8时25分,吊车起吊V406罐和V402罐连接管线,管工将盲板放入法兰内,并准备吹扫。8时45分,吹扫完毕后,管工将法兰螺栓紧固。9时20分左右,施工员到硫磺回收车间安全员处取回火票,并将火票送给V402罐顶气焊工,同时硫磺回收车间设备主任、设备员、监火员和操作工也到V402罐顶。9时40分左右,在生产单位的指导配合下,气焊工开始在V402罐顶排气线0.8米处动火切割。9时44分,管线切割约一半时,V402罐发生爆炸着火。10时45分,火被彻底扑灭。爆炸导致2人当场死亡、5人失踪。10月29日13时许,5名失踪人员遗体全部找到。死亡的7人中,3人为大庆石化总厂临时用工,4人为大庆石化分公司员工。
2.事故原因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V402原料水罐内的爆炸性混合气体,从与V402罐相连接的DN200管线根部焊缝,或V402罐壁与罐顶板连接焊缝开裂处泄漏,遇到在V402罐上气割DN200管线作业的明火或飞溅的熔渣,引起爆炸。
“10.27”事故是一起典型的由于“三违”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大庆石化总厂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1)违反火票办理程序,执行用火制度不严格。动火人未在火票相应栏目中签字确认,而由施工员代签。在动火点未作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气体采样分析、动火作业措施还没有落实的情况下,就进行动火作业,没有履行相互监督的责任,违反了《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2)违反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吊装作业违章操作。吊车在施工现场起吊DN200管线时,该管线一端与V406罐相连,另一端通过法兰与V402罐相连,在这种情况下起吊,违反了《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3)违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气焊工无证上岗。在V402罐顶动火切割DN200管线的气焊工,没有“金属焊接切割作业操作证”,安全意识低下,自我保护意识差。
(4)不重视风险评估,对现场危害因素识别不够。施工人员对V402酸性水罐存在的风险不清楚,对现场危害认识不足,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
3.防范措施
第一,事故教训时刻警示我们,必须从思想深处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真正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违章指挥就是害人,违章作业就是害人害己,无论是谁,都必须深刻认识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和谐的深刻内涵,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以保证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根本,真正把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做到以人为本,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绝不能放松,绝不能麻痹。
第二,事故教训时刻警示我们,必须以严格管理贯穿全过程、落实到全方位,保证安全监督管理执行有效。事故虽然发生在基层,但是根源在领导、责任在领导。作为领导干部,在安全工作上只能加强,不能疏忽;只有补位,没有越位;宁听严格管理招来的骂声,不听事故发生带来的哭声,一定要认真落实陈总“安全思想要严肃、安全管理要严格、安全制度要严谨、安全组织要严密、安全纪律要严明”的“五严”要求,真正把安全工作做严、做实、做细、做好。
第三,事故教训时刻警示我们,必须在细节上夯实“三基”工作,为本质安全打牢坚实的基础。细节决定成败,安全工作更是如此,安全生产工作的出发点在基层,落脚点在现场,必须从细微之处入手,把“强三基、反三违”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必须强化基本素质培训,解决不知不会、无知无畏的问题;必须在基层的细节和小事上严格监督管理,解决心存侥幸、习惯违章的问题;必须严格规范工艺技术规程和操作规程,解决粗心大意、操作失误的问题。
第四,事故教训时刻警示我们,必须把具体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实现安全工作的全过程受控。
三 山东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7.11”爆炸事故1.事故经过
2007年7月11日23时50分,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厂16万吨/年氨醇、25万吨/年尿素改扩建项目试车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发生在一分厂16万吨/年氨醇改扩建生产线试车过程中,该生产线由造气、脱硫、脱碳、净化、压缩、合成等工艺单元组成,发生爆炸的是压缩工序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管线。
该公司一分厂16万吨/年氨醇、25万吨/年尿素生产线,于2007年6月开始单机试车,7月5日单机调试完毕,由企业内部组织项目验收。7月10日2号压缩机单机调试、空气试压(试压至18MPa)、二氧化碳置换完毕。7月11日15时30分,开始正式投料试车,先开2号压缩机组,引入工艺气体(N2、H2混合气体),逐级向2号压缩机七段(工作压力24MPa)送气试车。23时50分,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管线突然发生爆炸,气体泄漏引发大火,造成8人当场死亡,一人因大面积烧伤抢救无效于14日凌晨0时10分死亡,一人轻伤。事故还造成部分厂房顶棚坍塌和仪表盘烧毁。
经调查,事故发生时先后发生两次爆炸。经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和分析,一处爆炸点是在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油水分离器之后、第一角阀前1米处的管线,另一处爆炸点是在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两个角阀之间的管线(第一角阀处于关闭状态,第二角阀处于开启状态)。
2.事故原因
(1)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事故发生后,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经初步分析判断,排除了化学爆炸和压缩机出口超压的可能,爆炸为物理爆炸。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管线存在强度不够、焊接质量差、管线使用前没有试压等严重问题,导致事故的发生。
(2)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①建设项目未经设立安全审查。该公司将16万吨/年氨醇、25万吨/年尿素改扩建项目(总投资9724万元),拆分为“化肥一厂造气、压缩工序技术改造项目(投资4868万元)”和“化肥一厂合成氨及尿素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投资4856万元)”两个项目,分别于2006年4月26日和5月30日向山东省德州市经济委员会备案后即开工建设,未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属违规建设项目。
②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混乱。该项目无统一设计,仅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就组织项目建设,有的单元采取设计、制造、安装整体招标,有的单元采取企业自行设计、市场采购、委托施工方式,有的直接按旧图纸组织施工。与事故有关的2号压缩机由沈阳金博气体压缩机制造有限公司制造,并负责压缩机出口阀前的辅助管线设计。项目没有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选择具有资质的施工、安装单位进行施工和安装。试车前没有制定周密的试车方案,高压管线投用前没有经过水压试验。
③拒不执行安全监管部门停止施工和停止试车的监管指令。2007年1月,德州市和平原县安全监管部门发现该公司未经建设项目安全设立许可后,责令其停止项目建设,该公司才开始补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手续,但没有停止项目建设。7月7日,由德州市安全监管局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进行了安全设立许可审查,明确提出该项目的平面布置和部分装置之间距离不符合要求,责令企业抓紧整改,但企业在未进行整改、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进行试车,试车过程中发生了爆炸。
3.防范措施
(1)汲取事故教训,建立和健全工程管理、物资供应、材料出入库、特种设备管理、工艺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
(2)基础建设要按程序进行,接受国家监督,杜绝无证设计、无证施工。
(3)对本次事故所在的改扩建项目中的压力管道,要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其重新进行复核;对所有焊口进行射线探伤检查,对不合格焊口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返修;对所有使用旧管线的部位拆除更换;要查清管线、弯头的来源,对来源不清的管线、弯头应更换;对所有钢管、弯头进行硬度检验,发现硬度异常的管件应更换;分段进行水压试验以校验其强度。
(4)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等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应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依法向发改、经贸、环保、建设、消防、安监、质监等部门申报有关情况,办理有关手续,手续不全或环评、安评中提出的隐患、问题没整改的,不得开工建设。
(5)新的生产装置建成后,要制定周密细致的开车试生产方案,开车试生产方案要报安监部门备案。同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救援措施,尽量减少现场无关作业人员,一旦发生意外,最大限度的降低各种损失。
四 河北省某银矿空气压缩机油气分离储气箱爆炸1.事故经过
1990年12月28日9时50分,河北省某银矿空气压缩机油气分离储气箱发生爆炸,死亡4人,重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296800元,间接经济损失28000元。由于调试现场在野外,除空气压缩机损坏外,没有其它损坏。
该储气箱是由湖南某压缩机厂制造的,1989年8月出厂。出厂时材质方面无资料,也没有进行必要的出厂检验,如:射线检测、水压试验和气密试验。
该储气箱直径为750毫米,长为1500毫米,厚为6毫米。所有焊缝均为手工电孤焊,环向焊缝为单面无垫板对接焊。
1990年10月28日区长组织空压机手对空压机进行检查调试,确认无问题后进行启动空负荷运转,未发现异常,即将进气手柄拨至负荷位置,运转一分钟后,储气箱就发生爆炸。爆炸后,靠近操作侧一端装有滤油装置的封头环焊缝全部断开,封头飞出100多米远,筒体向另一侧飞出5—6米远,撞到石头上致使严重变形破裂。检查焊缝时发现在丁字焊缝处损坏,周长2250毫米的环焊缝上只有两处焊透,分别为180毫米和50毫米,其余焊缝均为未焊透,焊接金属熔深厚度仅为3—4毫米,且存在气孔、夹渣等缺陷。
此外,在压缩机调试时操作人员对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进行了检查,均齐全、灵敏,操作人员的操作程序也符合说明书的要求。
2.事故原因
(1)造成这起爆炸事故之直接原因是该压缩机厂制造的油气分离储气箱产品质量低劣,不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要求。因此,在设备调试时即发生设备爆炸事故。
(2)压力容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在技术资料不全的情况下,应先核实设备质量状况,在情况不明时,盲目进行调试,使存在的事故隐患没能及时发现。
(3)设备调试现场没有依据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设备周围工人太多,导致较大的伤亡。
3.防范措施
(1)压力容器制造厂,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注重产品安全质量,特别是对机械设备附属的压力容器,其产品质量也应满足相应国家标准的要求,以保证使用的安全。
(2)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在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到劳动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在领取了压力容器使用证之后,再投入使用,以便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3)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压力容器在资料不全,情况不明时,决不盲目调试使用。
五 某石化总厂化工一厂换热器爆炸1.事故经过
受某石油化工总厂化工一厂的委托,核工业部第五安装公司,于1986年3月15日对化工一厂的换热器进行气密性试验。16时35分时,气压达到3.5兆帕时突然发生爆炸,试压环紧固螺栓被拉断,螺母脱落,换热器管束与壳体分离,重量达四吨的管束在向前方冲出8米后,撞到载有空气压缩机的黄河牌载重卡车上,卡车被推移2.3米,管束从原地冲出8米,重量达2吨的壳体向相反方向飞出38.5米,撞到地桩上。两台换热器重叠,连接支座螺栓被剪断,连接法兰短管被拉断,两台设备脱开。重6吨的未爆炸换热器受反作用力,整个向东南方向移位8米左右,并转向170度。在现场工作的四人因爆炸死亡。爆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6000元,间接经济损失25000元。
2.事故原因
(1)操作人员违反操作。爆炸的换热器共有40个紧固螺栓,但操作人员只装13只螺栓就进行气密性试验,且因试压环厚度比原连接法兰厚4.7厘米,原螺栓长度不够,但操作工仍凑合用原螺栓,在承载螺栓数量减少一大半的情况下,每只螺栓所能承受的载荷又有明显下降,由于实际每只螺栓承载量大大超过设计规定的承载能力,致使螺栓被拉断后,换热器发生爆炸。这是一起典型的因违章操作导致爆炸的事故。
(2)现场管理混乱,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直接参加现场工作的主要人员在试验前请假回家,将工作委托他人。试验前没有人对安全防护措施和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3.防范措施
(1)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2)职工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杜绝违章作业现象。
(3)加强对现场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现场工作一定要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各司其职,严格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六 锅炉炉膛煤气爆炸事故案例1.事故经过
山西省潞城市潞宝焦化实业总公司所属煤气发电厂于2000年9月23日发生了一起锅炉炉膛煤气爆炸事故。此锅炉SHS20-2.45/400-Q,用于发电。于1999年11月制造。此次爆炸事故造成死亡2人、重伤5人、轻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49.42万元。
2000年9月23日上午10时15分,潞宝煤气发电厂厂长指令锅炉房带班班长对锅炉进行点火,随即该班职工将点燃的火把从锅炉从南侧的点火口送入炉膛时发生爆炸事故。
尚未正式移交使用的煤气发电锅炉在点火时发生炉膛煤气爆炸,炉墙被摧毁,炉膛内水冷壁管严重变形,最大变形量为1.5米。钢架不同程度变形,其中中间两根立柱最大变形量为230mm,部分管道、平台、扶梯遭到破坏,锅炉房操作间门窗严重变形、损坏。锅炉烟道、引风机被彻底摧毁,烟囱发生粉碎性炸毁,砖飞落到直径约80m范围内,砸在屋顶的较大体积烟囱砖块造成锅炉房顶11处孔洞,汽轮发电机房顶13处孔洞,最大面积约15m2,锅炉房东墙距屋顶1.5m处有12m长的裂缝。炸飞的烟囱砖块将正在厂房外施工的人员2人砸死,别造成5人重伤,3人轻伤。爆炸冲击波还使距锅炉房500m范围内的门窗玻璃不同程度地被震坏。
事故发生后,当地有关部门非常重视,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对死伤人员进行了妥善处置。潞城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对事故进行了调查。
2.事故原因
此次爆炸事故是由于炉前2号燃烧器(北侧)手动蝶阀(煤气进气阀)处于开启状态(应为关闭状态),致使点火前炉膛、烟道、烟囱内聚集大量煤气和空气的混合气,且混合比达到轰爆极限值,因而在点火瞬间发生爆炸。具体分析如下:
(1)当班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全面的认真检查,在点火时未按规程进行操作,使点火装置的北蝶阀在点火前年于开启状态,是导致此次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
(2)煤气发电厂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厂领导没有执行有关的指挥程序,没有严格要求当班人员执行操作规程,未制止违规操作行为,责职不明,规章制度不健全也是造成此将爆炸事故的原因之一。
(3)公司领导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管理。在安全生产方面失控,特别是在各厂的协调管理方面缺乏有效管理和相应规章制度,对各厂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也是造成此将爆炸事故的原因之一。
3.防范措施
(1)潞宝集化实业总公司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锅炉压力容器的法律、法规和江泽民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真正从思想上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制定出有效的详细的安全措施,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进一步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锅炉安全管理的有关事项和要求,把锅炉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3)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操作程序规范化,从组织指挥、安全措施、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上彻底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从而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 山东德齐龙化工集团氮氢气体泄漏爆炸事故1.事故经过
2006年3月13日上午9点10分,山东德齐龙化工集团一厂三车间发生氮氢气体泄漏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1人受伤,其中重伤6人,轻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 40 万元。
3月13日上午9点10分,德齐龙化工集团一厂三车间在工作压力正常的情况下(该系统设计压力为32MPa,实际操作压力28.6-29.2MPa),2号4M40压缩机六段油分出口止回阀法兰与进口管(管道直径102mm)突然脱落,造成氮氢气体(氮气25%、氢气73%、甲烷2%)瞬间泄漏,大量泄漏的氢气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4—74.2%),遇被弹出的止回阀摩擦撞击铁管产生火花引发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1人受伤。因爆炸所形成的冲击波,造成车间后面的煤气管道震裂泄漏引发大火。事故发生后,德齐龙化工集团迅速启动厂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厂内消防员、消防车及时赶赴现场灭火的同时,及时报警增援。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闻讯后,及时赶往现场,立即启动县级应急救援预案,冒着生命危险指挥抢险救护工作,受伤职工被立即送往医院,得到了及时抢救和治疗。在消防官兵和本厂职工的共同努力下,10时40分,明火全部扑灭,消除了安全隐患,抢险救援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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