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服务制度[★]》

时间:22-10-03 网友

《代办服务制度[★]》

第一篇:代办服务制度代办服务制度

1、社区便民服务实施直接报送制。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一般受理涉民服务事项,由社区代办员受理居民提出的申请,并按规定进行办理或直接向镇便民服务中心报送,方便群众办事。

2、报送事项。群众生活类事项包括。《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二孩生育证》的核发;办理四项手术免费证明;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社会扶养费的征收;民政优抚服务;慈善救助服务;收养登记;办理残疾人证;办理最低生活保障金;暂住证;出国、出境手续代办;调解家庭邻里纠纷;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接待来访、投诉等。

3、报送方式。对居民提出的要求,由代办员负责在三个工作日内报送到镇便民服务中心;对急办件则采取即时报送,随时受理。

4、工作程序。(1)咨询。对居民咨询的问题,代办员应进行登记,热情接待,认真回答。(2)受理。对居民提出的要求,由社区代办员负责受理、登记,并按规定程序落实办理。对社区一级无法办理的,及时向上级报送。(3)协办。对已受理的报送事项,先由社区干部负责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办理应由社区协办的有关手续。(4)报送。由社区代办员负责,在三个工作日内向镇便民服务中心各服务窗口上报相关审批材料。对于急办件则应采取即时报送、随时受理的原则,负责全程代理。(5)回复。根据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承诺期限,由社区代办员负责及时了解办理结果,领取已办证照,并及时向居民回复。

第二篇:太和居委会便民代办服务制度太和居委会便民代办服务制度

一、便民服务代办制度

1、群众要求代办事项,停留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2、无特殊情况,坚持到区镇代办,凡正常上班日为代办员集中代办日。

二、便民服务限时办结制度

1、限时办结是指代办员在办事群众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资料齐全的前提下,按照对外公示时限,及时办结(上报)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

2、特殊原因不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需延期办结的事项,须提前向办事群众出具延期办结通知书,并说明延期理由。

3、延期办结最长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延期承诺后,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三、便民服务“一次性告知”制度

1、对前来便民服务代办站申办事项或进行政策咨询的服务对象,要一次性明确告知所办理或咨询的事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办事依据等。

2、对于申报材料不齐的事项,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补充的全部材料。

3、对不符合批准条件作退回件处理的,要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退回的原因。

四、便民服务监督考核制度

群众对便民服务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可以进行举报,对便民服务活动中心出现的违规不法行为,严肃查处。

第三篇: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制度附件4:

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工作职责

1、承接村民申报的需乡镇级以上人民政府或部门办理的各类相关事项,并积极主动地告知申办人申请所需的材料、程序及其权利义务,为申办人提供咨询服务工作。

2、对属代办范围且材料齐全的代理事项,及时受理登记。

3、及时向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报送村民的申办事项及相关资料。

4、负责将办理结果及时回复申办人。

5、接受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和指导

6、做好受理事项的登记、归档工作。

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服务承诺

1、接待热情和蔼、主动询问、有问必答。做到接待热心、询问细心、解答耐心、办事诚心。让办事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2、廉洁自律,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严禁接受办事人员和办事单位的宴请、钱物和其他好处。

3、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4、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

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工作人员职责

1、根据当地实际,村便民服务代办点代办员要定时在便民服务代办站值班;值班时间之外,代办员也要随时随地受理和解决群众提出的要求。

2、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代办员必须认真学习并掌握便民服务各项工作流程。

3、为群众办理各项服务,态度要热情、用语要规范、工作要细致。

4、群众来办事时,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立即办理。对于手续不齐全或其他原因不能办理的,应耐心说明原因,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手续。

5、群众委托代办的事项,要填写《代理服务委托书》,属于乡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应当在承诺时间内将办理结果和相关材料交给办事群众。

6、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实行代办制度,免费为办事群众提供代办服务,代办事项不得收取办事群众的任何报酬。

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工作制度

一、村级便民服务逢场代办制度

1、群众要求代办事项,村停留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2、无特殊情况,坚持逢场到乡代办,凡正常上班逢场日为村代办员集中代办日。

二、村级便民服务限时办结制度

1、限时办结是指代办员在办事群众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资料齐全的前提下,按照对外公示的时限,及时办结(上报)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

2、特殊原因不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需延期办结的事项,须向办事群众说明延期理由。

3、延期办结最长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延期承诺后,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三、村级便民服务“一次性告知”制度

1、对前来便民服务代办站申办事项或进行政策咨询的服务对象,要一次性明确告知所办理或咨询的事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办事依据等。

2、对于申报材料不齐的事项,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补充的全部材料。

四、村级便民服务监督考核制度

1、群众对村级便民服务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可以进行举报,乡对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出现的违规不法行为,严肃查处。

2、乡党委、政府不定期对村级便民服务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该村的年终目标考核。

第四篇:村级便民服务免费代办制度xx县村级便民服务免费代办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完善县、乡镇、村(居、社区)三级便民政务服务体系,真正把便民服务落到实处,现就规范便民服务免费代办制定如下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xx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党的群众路线,以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方便群众、提高效率为目标,建设“县-乡-村”三级便民政务服务体系,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和服务领域,规范运行方式,积极探索和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便民免费代办制度,构建起横向衔接、上下联动、廉洁便民、规范高效的免费代办服务体系,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

二、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基本原则。坚持便民、公开、高效、资源和无偿等原则。结合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制度,公开便民服务内容、便民服务工作程序、代办员工作职责、村级便民服务代办流程图和xx县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代办服务采取群众自愿委托的方式,不搞强制代办,群众自愿到有关职能部门直接办理的不能设置障碍。为群众代办的所有事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取代办费和其它手续费,严禁搭车收费,以权谋私。对于为外来投资企业代办各种证照等手续,应当根据xx县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协助其向相关部门办理。

(二)主要任务。依托xx县“阳光政务平台”,以方便群众办

-12理的简易申请事项,做到即受即办。对需要现场勘查、上级审批或其他不能当场办结的较为复杂的申请事项,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3、实行责任追究制。将为民服务事项、办理程序、所需资料、办理时限、规定收费标准在网上公开或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代办过程中出现的作风粗暴、态度恶劣、效率低下、推诿扯皮、失职渎职或吃、拿、卡、要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协调。推行免费代办服务制度,涉及的部门单位多,工作量大,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要明确和落实代办人员的具体工作责任。要加强对代办员的培训,打造一支懂法律法规、素质高、业务强的代办队伍。各相关部门、单位以及各窗口单位要全力支持,切实为服务代办员提供“绿色服务通道”。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大便民服务免费代办制度的宣传力度,将代办事项、办理时限、联系电话、规章制度等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

(三)强化监督管理。要通过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等方式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对个人和窗口考核的依据。同时,加大对应受理但未受理、未及时办结、违规操作等问题的查纠力度,确保该项制度规范运行。

第五篇:便民服务代办点工作制度便民服务代办点工作制度

一、代办员由责任心强的村干部兼任。

二、代办实行“自愿代办、无偿代办”的原则。

三、热情周到,尊重服务对象。

四、服务对象备齐资料后,代办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衔接,办理完毕后,应迅速反馈结果。对确实不能办理的事项,要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五、除按政策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外,代办员不得以咨询、劳务、交通、通讯等其他任何名义收取对象代办费用,不得索要礼品、礼金。

六、代办站点立便民服务记录本和服务事项受理、回访登记等相关台帐,将代办的事项、时间、对象、解决途径及办理结果详细记录,整理存档。

七、对孤寡、伤病(残)、五保等特殊对象,实行上门代办、全程代办

八、村干部要积极支持配合代办员的工作。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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