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对互联网金融洗钱的监管
浅析我国对互联网金融洗钱的监管
李洋洋 呼新乔
【摘要】近几年,我国经济保持高速发展,经济繁荣的背后必将伴随着众多的
经济犯罪,例如洗钱犯罪。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为我们的生活在金融方面
提供更加便利和有针对性的服务和产品的同时,增加了洗钱犯罪的方式,使跨
境洗钱变得更加容易,监管也更困难。我国洗钱规模庞大、方式繁多。除了传
统的赌场洗钱和通过地下钱庄洗钱之外,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犯罪分子利
用网络洗钱已经成为新的趋势。
【关键词】互联网 金融监管 洗钱
一、互联网金融反洗钱的现状
比特币是一种电子数字货币,具有流动情况不经过银行的系统,没有统一的管
理中心、不受第三方监督,交易完全可匿名的特点。犯罪分子用虚拟货币洗
钱,使犯罪可以不受监督,很难监管,因为交易记录难以取得,使犯罪具有很
高的隐秘性,很难被发现。这对我国的金融安全和秩序产生了巨大的危害,也
引起了我国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2017 年9 月以来,我国监管者先是封杀了
ICO,又关停国内的比特币交易所,对数字货币的监管力度堪称前所未见。
洗钱严重破坏了金融管理和经济发展秩序,将这种犯罪与网络相结合,将资金
通过更加隐蔽的方式进行转移。这些资金经过洗白,流入一个新的经济系统,
削弱了资金流入以及流出国家或地区对货币调控的能力,破坏了金融秩序。目
前,我国的反洗钱法规体系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侧重对洗钱活动的刑事打击的
刑法体系;二是侧重预防的行政管理体系。中央人民银行内设专门的反洗钱机
构负责我国的反洗钱管理。
二、我国对互联网金融洗钱监管的不足
我国对互联网金融洗钱的监管存在许多不足,一是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反洗钱
的法律制度相对不完善。我国目前在互联网金融反洗钱领域的法律较少,立法
层次比较低,内容也比较笼统。且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洗钱方式出现较晚,变
化多端,立法很难跟上其变化的脚步,我国如今的洗钱监管对象仅为网上银行
和电子货币。这使得监管较当前的洗钱规模和不断创新的模式是严重落后的,
为网络洗钱提供了生存发展的空间。二是我国缺少专门的互联网反洗钱机构。
当前,我国反洗钱机构主要是人民银行下设的反洗钱局和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
中心。其工作缺少独立性、工作涉及较多部门协调很难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三、建议
鉴于以上的分析,针对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反洗钱的现状,我们应更加注重对互
联网金融反洗钱的监管以及我国对反洗钱的打击力度,维护我国的金融秩序稳
定与安全。首先,我国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提高立法层次,明确監管内
容。一是应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性质,建立牌照与准入管理制
度,明确责任方,降低潜在风险暴露后进行事后纠错的成本。二是在此基础上
将互联网金融企业纳入监管范围,扩大监管对象、明确监管目标。建立专门针
对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洗钱犯罪法律制度,利用法律的权威来震慑反洗钱的犯
罪。其次,要建立专门反洗钱部门,将反洗钱局和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从
人民银行分离出来,以立法的形式赋予其独立地位进行反洗钱的工作、赋予其
法律职能,监督管理反洗钱的工作,并提供便利缩短调查取证时间,有效防止
洗白的钱流入新的经济系统造成危害。再次,要加强司法刑事合作。加强司法
刑事合作有利于对网络洗钱犯罪证据的调取、引渡犯罪分子、非法所得的追缴
与没收等。我国应该明确各方面职责,促进各方面协调合作,提高反洗钱犯罪
的侦破效率,加强对洗钱犯罪的监管和监控。由于洗钱犯罪具有区域广泛,全
球化的特征,使全球的合作交流变得愈加重要,故我们应该加强国际问的交流
合作。由于各国的体制和金融监管方式的差异,全球呈现出多样化的监管局
面,所以国际的交流十分重要,在吸取学习他国监管优势的同时,根据自身特
点优化我国对互联网金融洗钱的监管,并且加强国际问的合作,共同打击网络
洗钱犯罪,营造全球的金融秩序的和谐与稳定。并且我国也应培养专业的人
才,提升我们的总体素质,共同构建高效优质的反洗钱体系。
四、结论
在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我们的生活变的便利和丰富多彩的同时,也给犯罪提
供了更多的发展方向,时代在进步,犯罪方式也在随着更新。想要维护国家金
融安全的稳定就要求各方面追求进步,赶在犯罪发生之前,监管也更加全面和
迅速。以国家法律权威行使监管权力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同时洗钱犯罪的全
球化特点也需要我们各国的合作与交流。在国家做出对策的同时也需要我们互
联网金融机构的支持和对洗钱犯罪的监督。
参考文献:
[1]刘岩.网络洗钱犯罪防控对策研究[D].辽宁:辽宁大学,2016.
[2]梅德祥.我国洗钱规模及其经济影响研究[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2016.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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