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一揽子框架协议
工程施工一揽子框架合同
甲方:(如下简称甲方)
地址:邮编:
乙方:(如下简称乙方)
地址:邮编:
第一条总则
1.1甲方委托乙方承当
集成项目工程施工。
为了明确双方职责,保证施工时顺利完毕,经甲、乙双方协 商批准,
特签订本框架合同。
第二条合同范畴及合伙方式
1. 1施工内容:
2. 1. 1
3. 1.2
4. 1.3
5. 1.4
6. 1.5
7. 1.6
8. 2合伙方式:
项目工程的具体合伙内容和形式,由甲方与乙方根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签订具体的施工合同。在正式签订施工合同
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相应条款将根据本合同履行。
第三条定价原则及支付
9. 1工程量及施工费计取方式
针对具体项目,甲乙双方协商后制定具体项目日勺施工费 原
则;最后施工费以甲方审计部门审定金额为准。
3.2工程款支付:
以最后签订的单个项目的具体合同为准。
第四条权利和义务
3.1 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和责任按照国家及行业的技术 原则、
规范、质量及安全规定履行具体施工合同。
3.2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工程技术规范、质量、安全、 进度
等方面的检查,按甲方规定参与有关工程会议。
3.3 乙方需按甲方规定编写竣工资料,对竣工资料不合 格内
容乙方应及时整治,如乙方未按规定的时限按规定完毕 竣工资料,
导致工程不能及时验收,一切后果由乙方承当。
3.5 工程施工项目竣工后,由乙方在五个工作日内编制 竣工
资料、决算文献,并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甲方在 接到乙方验
收申请报告和完整竣工资料后10个工作日天内, 按有关工程验收规
范,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承当时工程进行 验收,乙方应予以配合(如
有争议时应在该期限内告知乙 方)。工程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工
程交接手续。
3.6 甲方负责工程项目日勺设计变更日勺审批、随工验收时
签证及隐蔽工程随工检查,在随工验收不合格或对质量有争 议时,
甲方有权规定乙方暂停工程施工。
3.7 乙方对其所承当施工的系统集成项目工程,应严格 按工
程施工规范规定进行施工,并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 按质按量完
毕。如因乙方无合理解释因素导致工程工期延 长,每延长一天,将
按整个施工费日勺1%扣罚施工费。
3.8
乙方不得将所承办的工程向第三方转包和分包,如 有特
殊因素确需转包、分包,乙方须先征得甲方书面承认, 如乙方违背
此商定,甲方有权扣押所有施工费并有权解除此 合同商定。
3.9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工程设计或施工 方案,
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当。
4.10乙方应按规范规定进行施工,如因施工质量问题导 致甲
方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所有损失费用及合理开 支。乙方负
责对工程中质量不合格工作项进行整治,工程验 收后一周内没有整
治的工作项,甲方有权扣罚改此项费用, 如导致了严重后果,甲方
有权取消与乙方日勺合伙,并根据法 律程序追究乙方相应日勺责任。
5.11乙方需及时向甲方提供动工报告、停/复工报告、 竣工报
告、工程进度报表、工程草图及完整竣工资料,否则 甲方有权对乙
方酌情予以惩罚,惩罚原则每次延长一天罚 100 元。
6.12乙方在工程验收后一年内负责免费保修,如有特殊 质保
需求,以具体项目工程施工合同为准。
4. 13乙方施工中应做到文明生产,安全施工,工程期间 的安
全问题甲方不承当任何责任,所有安全责任将由乙方保 部承当。
4. 14乙方施工过程中,仅代表
参与项目建设,
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向顾客宣传为第二身份,并不得以乙方或 其他任
何一方身份承办甲方发包项目的延续型项目,否则甲 方有权扣押和
惩罚乙方工程款,直至终结合伙,并通报省公 司及各分公司;
4.15乙方在承办甲方委托的项目过程中,除遵守本合同 外,还
必须严格执行制定的施工单位管理考核措施。
第五条保密
5.1 除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对本框架合同条款以及 与其
有关联内容负有保密的责任。
5.2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组织、个 人提
供、披露或泄露对方或对方有关联日勺资料和信息。
第六条期限与终结
6.1
本合同有效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6.2 在发生下列情形时,任何一方可书面告知对方延迟 履行
其在本合同项下日勺义务或立即终结本合同:
6.2.1有下列情形之一日勺,甲方乙方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6.2. 1.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7.2. 1.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8.2.2 一方根据上述条款商定规定解除合同的,应以书 面形
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告知,并在发出告知前7天告 知对方,告知
达到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时, 按本合同有关争议的
商定解决。
9.2.3有关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商定;如乙方违背本 合同4.
8款,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项目施工合同。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7.1 本合同经双措施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公章
后生效。
7.2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签订的附属合同文 献,均为
本合同於I构成部分。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更改、 修订或补充本
合同。所有更改、修主或补充须经双措施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书
面签订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成为本合同 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7.3 3本合同项下欧I任何一项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 对
方书面批准,不得转让。
7.4 甲方和乙方签订本合同并不能成为乙方和甲方因此 成立
雇用、合资、合伙或其他类似关系日勺证明。
7.5 本合同正一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 同等
法律效办。
7.6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日勺告知应以书面做出,由本合同 一
方以专人递送给另一方。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年 月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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