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商铺交易合同示范

本合同目录一览

第一条 合同主体

1.1 出卖人信息

1.2 买受人信息

第二条 商铺基本情况

2.1 商铺位置

2.2 商铺面积

2.3 商铺用途

第三条 交易方式

3.1 买卖价格

3.2 付款方式

3.3 交付时间

第四条 权益转移

4.1 产权过户

4.2 产权证明

第五条 费用承担

5.1 税费承担

5.2 其他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出卖人违约

6.2 买受人违约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协商解决

7.2 调解解决

7.3 法律途径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8.1 合同生效条件

8.2 合同变更

8.3 合同终止

第九条 保密条款

9.1 保密内容

9.2 泄露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事件

10.2 不可抗力后果

第十一条 附件

11.1 商铺产权证明

11.2 其他相关文件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2.1 双方的其他约定

第十三条 签字盖章

13.1 出卖人签字

13.2 买受人签字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日期

第一部分: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主体

1.1 出卖人信息

1.2 买受人信息

第二条 商铺基本情况

2.1 商铺位置

商铺位于大竹县X 街道X 号,具体位置见附件一。

2.2 商铺面积

商铺的建筑面积为X 平方米,具体面积以房产证载明为准。

2.3 商铺用途

商铺用途为商业经营,买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规定使

用商铺。

第三条 交易方式

3.1 买卖价格

3.2 付款方式

买受人按下述第3.2.1 条至第3.2.4 条的约定分四次向出卖人支

付交易价格。

3.2.1 买受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出卖人支

付人民币叁拾万元整作为定金,定金支付后本合同生效。

3.2.2 买受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出卖人

支付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3.2.3 买受人应于商铺交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出卖人支付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3.2.4 买受人应于产权过户完成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出卖人

支付剩余的人民币捌拾玖万元整。

3.3 交付时间

商铺的交付时间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九十个工作日内,具体交付

时间以出卖人通知为准。

第四条 权益转移

4.1 产权过户

买受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百二十个工作日内,将商铺的产

权过户至买受人名下,过户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2 产权证明

出卖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提供商

铺的产权证明文件。

第五条 费用承担

5.1 税费承担

买受人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定,承担与商铺交易相关的

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等。

5.2 其他费用

买受人应承担因商铺交易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过

户费用、物业管理费等。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出卖人违约

出卖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买受人遭受损失的,出卖人应承

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交易价格

的10%。

6.2 买受人违约

买受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出卖人遭受损失的,买受人应承

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交易价格

的10%。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协商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调解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8.1 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合同变更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内

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

8.3 合同终止

本合同终止的情形如下: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买受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付款义务,并完成商铺的产

权过户;

(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第九条 保密条款

9.1 保密内容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市场信

息等,应予以保密。

9.2 泄露责任

如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导致对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

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事件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

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社会事件(如战争、罢工

等)。

10.2 不可抗力后果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履行,双方应立即协

商解决,可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十一条 附件

11.1 商铺产权证明

商铺的产权证明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二。

11.2 其他相关文件

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2.1 双方的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签字盖章

13.1 出卖人签字

出卖人(盖章):

13.2 买受人签字

买受人(盖章):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部分:其他补充性说明和解释

说明一:附件列表:

附件一:商铺位置示意图

详细描述商铺在大竹县X 街道的具体位置,包括商铺的门牌号码

、周边环境等。

附件二:商铺产权证明

提供商铺的产权证明文件,包括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证明

商铺的产权清晰,无任何法律纠纷。

附件三:商铺现状照片

提供商铺的现状照片,包括商铺内部和外部的照片,以证明商铺

的实际状况。

附件四:交易价格支付凭证

提供买受人支付交易价格的凭证,包括银行转账凭证、现金支付

凭证等。

附件五:产权过户证明

提供商铺产权过户完成的证明文件,包括过户登记证明、产权转

移证明等。

附件六:其他相关文件

包括与商铺交易相关的其他文件,如物业管理和维修合同、商铺

租赁合同等。

说明二:违约行为及责任认定:

违约行为:

1. 出卖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商铺,或交付的商铺与约

定的商铺不符。

2. 买受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格。

3. 出卖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产权证明文件。

4. 买受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产权过户。

责任认定标准:

1. 对于出卖人的违约行为,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违约

金为本合同交易价格的10%。

2. 对于买受人的违约行为,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违约

金为本合同交易价格的10%。

示例说明:

如果出卖人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商铺,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为本合同交易价格的10%。如果买受人未能在

约定时间内支付交易价格,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违约

金计算为本合同交易价格的10%。

说明三:法律名词及解释:

1. 合同主体:指本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包括出卖人和买受人。

2. 交易价格:指本合同中约定的商铺的买卖价格,即人民币X 万

元整。

3. 定金:指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的人民币叁拾万元整,作为购买

商铺的定金。

4. 产权过户:指将商铺的产权从出卖人名下转移到买受人名下的

法律程序。

5.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

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社会事件(如战争、罢工

等)。

1. 合同主体:指本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即大竹县X 商铺发展有限

公司和买受人。

2. 交易价格:指本合同中约定的商铺的买卖价格,即人民币玖拾

玖万捌仟元整。

3. 定金:指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的人民币叁拾万元整,作为购买

商铺的定金。

4. 产权过户:指将商铺的产权从出卖人名下转移到买受人名下的

法律程序,详见本合同第八条。

5.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如

自然灾害或社会事件,详见本合同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