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平房租赁合同书
商平房租赁合同书
本合同目录一览
第一条 租赁物及租赁范围
1.1 租赁物的描述
1.2 租赁物的使用范围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开始日期
2.2 租赁结束日期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金额
3.2 租金支付周期
3.3 租金支付方式
第四条 押金
4.1 押金金额
4.2 押金退还条件及方式
第五条 租赁物的维护与保养
5.1 租赁物的日常维护
5.2 租赁物的重大维修
第六条 租赁物的保险
6.1 保险责任
6.2 保险费用承担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 合同变更条件
7.2 合同解除条件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出租人违约责任
8.2 承租人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9.1 协商解决
9.2 调解解决
9.3 法律途径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终止与解除
10.1 合同生效条件
10.2 合同终止条件
10.3 合同解除条件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11.1 保密内容
11.2 保密期限
第十二条 第三方受益
12.1 第三方受益人
12.2 第三方权益保障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13.1 租赁物交付时间及方式
13.2 租赁物退还时间及方式
13.3 租赁物损坏赔偿标准
第十四条 附件
14.1 租赁物清单
14.2 租赁物照片
14.3 其他相关文件
第一部分:合同如下:
第一条 租赁物及租赁范围
1.1 租赁物的描述
租赁物为位于北京市区街号的商平房,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建
筑面积为平方米。租赁物包含但不限于: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场地、
停车位等。
1.2 租赁物的使用范围
承租人租赁该商平房后,有权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租赁
物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开设商店、仓库、办公等。承租人不得
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结构和用途,如需要进行改造或变动,须提前征得
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开始日期
租赁物的交付时间为2023 年4 月1 日。
2.2 租赁结束日期
租赁期限为十年,自2023 年4 月1 日至2033 年3 月31 日。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金额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整,租金共计人民币元整。
3.2 租金支付周期
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承租人应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支付当季
度的租金。
3.3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至出租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四条 押金
4.1 押金金额
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押金。
4.2 押金退还条件及方式
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后,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将租赁物交还
给出租人,出租人在确认租赁物无损坏、无欠费等情况后,应在扣除
应付费用后一次性退还承租人押金。
第五条 租赁物的维护与保养
5.1 租赁物的日常维护
承租人应负责租赁物的日常维护,确保租赁物的安全、卫生和正
常使用。
5.2 租赁物的重大维修
租赁物的重大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屋顶、结
构、水电设施等的大修、更换。
第六条 租赁物的保险
6.1 保险责任
承租人应自行办理租赁物的保险,并确保保险覆盖整个租赁期。
保险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6.2 保险费用承担
保险费用计入租金内,每三个月支付一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出租人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照约定交付租赁物,或租赁物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8.2 承租人违约责任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押金,或未按照约定使用、维护租
赁物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
偿损失等。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9.1 协商解决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
9.2 调解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3 法律途径
双方同意,如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通过
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终止与解除
10.1 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 合同终止条件
租赁期满,承租人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还给出租人,本合同终止
。
10.3 合同解除条件
如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出租人应退还承
租人已支付的押金(扣除违约金、损失赔偿等费用后)。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11.1 保密内容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市场信
息等,应予以保密。
11.2 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至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五年
。
第十二条 第三方受益
12.1 第三方受益人
本合同的履行可能产生第三方受益,双方同意第三方受益人享有
合同约定的权利。
12.2 第三方权益保障
如第三方受益人主张权利,双方应予以协助,确保第三方受益人
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13.1 租赁物交付时间及方式
出租人应于2023 年4 月1 日前,将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场地、
停车位等交付给承租人。
13.2 租赁物退还时间及方式
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后,承租人应按照约定将租赁物及其附
属设施、场地、停车位等交还给出租人。
13.3 租赁物损坏赔偿标准
承租人因使用、保管不当导致租赁物损坏的,应按照市场价格赔
偿。
第十四条 附件
14.1 租赁物清单
附件一:租赁物清单,列明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等。
14.2 租赁物照片
附件二:租赁物照片,展示租赁物的实际状况。
14.3 其他相关文件
附件三:其他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文件。
第二部分:其他补充性说明和解释
说明一:附件列表:
附件一:租赁物清单
详细要求和说明:
租赁物清单应详细列明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状态等信息
,以便承租人了解租赁物的具体情况。清单应由出租人提供,并在合
同签订后进行现场核对。
附件二:租赁物照片
详细要求和说明:
租赁物照片应真实反映租赁物的外观和实际状况,包括房屋的结
构、设施设备、周围环境等。照片应由出租人提供,并在合同签订后
进行现场核对。
附件三:其他相关文件
详细要求和说明:
其他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的产权证明、租赁物的使用
许可证明、租赁地的规划证明等。这些文件应由出租人提供,以确保
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说明二:违约行为及责任认定:
违约行为:
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约定时间交付租赁物、未按约定支
付租金、未按约定使用和维护租赁物、提前解除合同等。
违约责任认定标准:
违约责任认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的计算、损失赔偿的计
算、押金的扣除等。具体责任认定标准详见合同第八条违约责任部分
。
示例说明:
如出租人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租赁物,视为违约。根据合同第八
条违约责任部分,出租人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租金的10%。如承
租人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视为违约。根据合同第八条违约责任部分,
承租人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租金的10%。
说明三:法律名词及解释:
法律名词:
1. 出租人:指拥有租赁物并将其出租给他人的一方。
2. 承租人:指租赁租赁物并支付租金的一方。
3. 租金:指承租人支付给出租人的租赁费用。
4. 押金:指承租人为确保履行合同义务而支付给出租人的一定金
额的钱。
5. 违约金:指违约方应支付给守约方的一定金额的钱,作为违约
的惩罚。
6. 损失赔偿:指违约方应支付给守约方的因违约而导致的实际损
失的费用。
解释:
1. 出租人:是指拥有租赁物并有权将其出租给他人的自然人、法
人或其他组织。
2. 承租人:是指租赁租赁物并支付租金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
织。
3. 租金:是承租人支付给出租人的费用,以换取租赁物在租赁期
限内的使用权。
4. 押金:是承租人为确保履行合同义务而支付给出租人的一定金
额的钱,用于保障出租人的合法权益。
5. 违约金:是违约方应支付给守约方的一定金额的钱,作为违约
的惩罚,用于弥补守约方的损失。
6. 损失赔偿:是违约方应支付给守约方的因违约而导致的实际损
失的费用,用于补偿守约方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
本合同中的出租人、承租人、租金、押金、违约金、损失赔偿等
法律名词,根据上述解释进行理解和应用。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
纷,各方应依据上述法律名词及解释来确定各自的权益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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