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村商业物业租赁协议

本合同目录一览

第一条 租赁物业及租赁期限

1.1 物业描述

1.2 租赁面积

1.3 租赁期限

第二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2.1 租金金额

2.2 租金支付周期

2.3 租金支付方式

第三条 费用承担

3.1 物业费

3.2 水电费

3.3 其他费用

第四条 维修责任

4.1 出租人维修责任

4.2 承租人维修责任

第五条 合同终止

5.1 提前终止

5.2 到期终止

第六条 合同转让

6.1 转让条件

6.2 转让程序

第七条 合同变更

7.1 变更条件

7.2 变更程序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出租人违约

8.2 承租人违约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协商解决

9.2 调解解决

9.3 法律途径

第十条 法律法规

10.1 适用法律

10.2 法规冲突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合同生效

11.2 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 出租人权利和义务

12.1 出租人权利

12.2 出租人义务

第十三条 承租人权利和义务

13.1 承租人权利

13.2 承租人义务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14.1 物业管理

14.2 保险责任

14.3 安全保障

第一部分:合同如下:

第一条 租赁物业及租赁期限

1.1 物业描述

租赁物业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号,物业为一栋多层商业

楼,具体租赁单元为层号商铺,商铺面积为平方米。

1.2 租赁面积

承租人租赁的商铺面积为平方米,具体边界以商铺内的墙壁、门

窗等结构为界。

1.3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自2023 年3 月1 日至2028 年2 月28 日,共计五年。

租赁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续租,应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并约定相应的

租金和条款。

第二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2.1 租金金额

商铺的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租金按月支付。

2.2 租金支付周期

承租人应在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之前支付当月的租金。

2.3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出租人,银行账户信息为银行分

行账户,账户户名为。

第三条 费用承担

3.1 物业费

承租人应按每月元支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按月支付。

3.2 水电费

承租人应承担商铺的水电费用,具体费用按实际使用量计算。

3.3 其他费用

除物业费、水电费外,承租人还应承担商铺的维修、保养等其他

费用。

第四条 维修责任

4.1 出租人维修责任

出租人负责维护物业的结构安全,确保物业的正常使用。对于物

业共用部位的维修、保养,出租人应承担责任。

4.2 承租人维修责任

承租人负责维护商铺内部设施的正常使用,对于商铺内部的维修

、保养,承租人应承担责任。

第五条 合同终止

5.1 提前终止

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支付给

对方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5.2 到期终止

租赁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六条 合同转让

6.1 转让条件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如需转让商铺,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出租人

,并征得出租人同意。

6.2 转让程序

承租人转让商铺时,应将转让事宜通知出租人,并提供转让合同

及受让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出租人在收到转让通知后,有权对受

让人进行审查,如不同意转让,应书面通知承租人。

第七条 合同变更

7.1 变更条件

合同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7.2 变更程序

合同变更协议应明确变更内容、变更后的条款等,并由双方签字

盖章确认。变更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出租人违约

出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或者未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

保养义务,导致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商铺的,出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一个月租金的金额。

8.2 承租人违约

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或者

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和维护商铺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

金,违约金为一个月租金的金额。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协商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9.2 调解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申请调解。

9.3 法律途径

如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法律法规

10.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

10.2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该条款将按法

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整,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

份。

11.2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商铺平面图、商铺内部设施清单、物业

管理规定等。

第十二条 出租人权利和义务

12.1 出租人权利

出租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并要求承租人遵守合同约定

和物业管理规定。

12.2 出租人义务

出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并履行维修、保养义务,保证

物业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 承租人权利和义务

13.1 承租人权利

承租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商铺,并按照约定要求出租人提供

物业服务。

13.2 承租人义务

承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并按

照合同约定使用和维护商铺。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14.1 物业管理

承租人应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定,配合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

14.2 保险责任

承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购买商铺保险,并将保险单副本提交给出

租人。

14.3 安全保障

承租人应确保商铺的安全,防止火灾、盗窃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如有安全事故,承租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部分:其他补充性说明和解释

说明一:附件列表:

附件一:商铺平面图

详细描述商铺的布局、面积、位置等信息,包括商铺内各个区域

的功能划分。

附件二:商铺内部设施清单

列明商铺内部现有的设施和设备,包括设施的类型、数量、品牌

、型号等详细信息。

附件三:物业管理规定

详细列出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包括物业的使用、维护、维修、

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和限制。

附件四: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包括合同中未涉及的其他特殊条款,如特殊事件处理、额外费用

承担等。

说明二:违约行为及责任认定:

1. 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

2. 未按约定使用和维护商铺,导致商铺损坏或功能丧失。

3.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转租或转让商铺。

4. 出租人未按约定提供物业,或未履行维修、保养义务。

违约责任认定标准:

1. 违约金:对于迟延支付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的情况,

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付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 赔偿金:因违约行为导致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

3. 合同终止:严重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均有权

终止合同。

示例说明:

如果承租人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

迟延违约金,并有权要求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支付欠缴租金。如果承

租人擅自转租或转让商铺,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立即终止转租或转

让行为,并支付违约金。

说明三:法律名词及解释:

1. 出租人:指拥有物业并将其出租给他人的个人或单位。

2. 承租人:指租赁物业并支付租金的个人或单位。

3. 租金:指承租人支付给出租人的使用物业的费用。

4. 物业费:指物业管理公司为管理物业而收取的费用。

5. 水电费:指商铺使用的水电所产生的费用。

6. 维修责任:指对商铺进行维修和保养的责任。

7. 违约金:指违约方按照约定支付给守约方的经济赔偿。

8. 赔偿金:指因违约行为导致对方损失而需要支付的经济赔偿。

9. 合同终止:指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结束。

本合同中的出租人是指拥有商铺并将其出租给承租人的一方;承

租人是指租赁商铺并支付租金的一方。租金是指承租人支付给出租人

的使用商铺的费用;物业费是指物业管理公司为管理商铺而收取的费

用。水电费是指承租人使用商铺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维修责任是指对

商铺进行维修和保养的责任,根据合同约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各自承

担相应的维修责任。违约金是指违约方按照约定支付给守约方的经济

赔偿,如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迟延违约

金。赔偿金是指因违约行为导致对方损失而需要支付的经济赔偿,如

承租人的违约行为导致商铺损坏,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合同终止是指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结束,如租赁期满

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