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物业管理委托合同A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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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物业管理委托合同(A)(供物业委托
管理用)
甲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_________(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号文颁发的《_________市市区住宅
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_____文件规定将_________新村住房共
计_________套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
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
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
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
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
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_____
%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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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 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
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___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
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
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
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
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
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
非甲方责任。
(三)其它约定:_________。
五、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
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
管部门备案。
(四)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盖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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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合同(b)适用于各类公房,与合同(a)不同的是: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乙方按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标准从
房屋租金中提拨修缮及管理费用给甲方,托管房屋内自用部位正常零
修(人为损坏除外),上甲方负责。”
2.合同(b)中增加了“租金征收及管理”部分。并规定标准
执行。
(1)乙方公有房屋的租金,按常州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统一
标准执行。
(2)租金由甲方负责征收,其中租金收入_________%返回乙
方用于日常管理,其余_________%留作甲方用于托管理房屋室内自
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与管理。
合同(c)是针对各类私房(优惠和补贴出售房除外)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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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与合同(a)相比仅变动: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
零修,按()种方式进行:
(1)乙方自行修理。
(2)乙方委托甲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房屋管理部分增加一款“乙方上述房屋的所有权性质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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