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制造供应合同书
设备制造供应合同书
日以内。
3.订购机械(设备)后,甲方若有设计变动,由甲、乙双方通
过协商确定变更及追加,待乙方完成设计后,交给甲方取得认可。经
甲方认可后,乙方按照甲方认可的事项进行制造。
第三条
安装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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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设备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款
:共计
元整
*含税价格 2.合同保证金 :总价款的
%,共计
元整
*合同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支付。 3.工程进度款及余
款 :
供应设备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即总价款的 %,待
设备运行正常后
支付余款。
第五条
品质保证
品质保证期限为设备安装认可之日起12 个月以内。品质保证
期间内,对于甲方过失造成设备损坏及消耗性部件的瑕疵乙方不承担
责任,应甲方要求,乙方可实费维修。
第六条
违约事项
乙方应严格遵守第二条2 项中规定的交货及安装期限。若乙方
未能履行交货安装期限规定, 甲方自超出交货安装期限之日起,
每日以合同总价款的
2/1,000 作为乙方违约金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但因不可抗力或
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迟延交货安装时,除外。
第七条
设备设计
乙方首先按照甲方的“设备制作方案”及条件完成设备的设计,
经甲方认可后,进行制造。但,在制造过程中及试运行阶段,甲方为
提高设备性能而要求乙方变更设计时,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
对机械(设备)的规格或其它内容进行变更,此变更费用由甲、乙双
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八条
合同解除
甲、乙双方中,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在无正当理由之下未履行本合同之义务,导致乙方不能
进行本合同的设备制造时,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2.甲方认为因乙方的归责事由导致无法达成本合同目的时,可
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损害赔偿
因发生第八条1 项规定情形而导致合同解除时,乙方可以拒绝
返还合同保证金; 因发生第八条2 项情形而导致解除合同时,乙
方100%赔偿甲方合同保证金,同时计算甲方受损额度后一并赔偿。
第十条
其它
出现本合同未规定事宜时,双方按一般商业惯例处理,若有发
生争议,则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乙方提起诉讼时,须向甲方
所在地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保密
乙方不得将合同设备制造相关保密信息 泄露给第三方,并
不得在今后10 年,向同行业者提供与合同设备同类或类似的设备。
因乙方泄露本合同信息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时,
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及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各持一份,以
兹证明。
2017 年
月
日
订货方
公司名称
:
地址
:
代表人
:
制造方
公司名称
:
地址
:
代表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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