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委员会议记录 (2)
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委员会议记录
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
1、会议时间:2009 年12 月3 日
2、会议地点:市政所一楼会议室
3、参加人员:梁玉梅刘云鹏彭子华武冰、
李杰曹宪英耿伟
4、主持人:梁玉梅
5、主要议题。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事宜。
一、负责培养人、党小组介绍培养情况
梁玉梅。根据党支部指派,我负责对孙长安入党积极分子进
行培养考察,该同志积极要求进步,曾多次主动向党组织和培养
联系人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主动征得党组织和培养联系人的
帮助和指导,进步比较快。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能比较好地完成各
项工作和任务。经培养考察,可以做党的发展对象。
武冰。根据党支部指派,我负责对孙长安入党积极分子进行
培养考察,该同志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能努力按照一名共产党
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向党组织靠拢,积极表现,认真学习党
的先进思想理论与方针政策,用先进的理论指导实践。经培养考
察,可以做党的发展对象。
李杰:我是孙长安同志的党小组长,该同志在一年的培养中,
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方面能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注
意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努力学习的过程中不断完
善自我。经培养考察,可以做党的发展对象。
二、梁玉梅(党支部书记)介绍:
1、该同志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被吸收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积极参加党课学习。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对党
的认识深刻、感情深厚,入党动机明确。
2、我赞成他成为发展对象。
三、支部成员是否同意其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刘云鹏。听取了培养人对考察对象的综合考察意见,我同意
孙长安成为发展对象。
彭子华。听取了培养人对考察对象的综合考察意见,我同意
孙长安成为发展对象。
四、支委会讨论形成意见
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一致同意孙长安同志做党的发展
对象。
五、指定入党介绍人
孙长安同志的入党介绍人:
曹宪英同志、耿伟同志(正式党员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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