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城镇化工作计划

城镇化办。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经济社

会发展的决定》(省委发〔〕23 号)、省政府《关于加快中心镇

建设的意见》(江府发〔〕90 号)和区政府《关于加快市级中心

镇建设的意见》(涪府发〔〕96 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区城乡

统筹协调发展,促进和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

发展观,寻求突破城乡二元结构,建设幸福重庆的客观要求。当

今世界,环境是文化,更是生产力。一个地区的环境和面貌,已

成为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一个地区文明程度的

重要标志。因此,就我县周边的8 个市级中心镇在连结城乡、辐

射农村,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意义非凡。

xx 年是“森林龙庆”建设和“绿化母亲河行动”攻坚年,

是“国际森林年”,也是全民义务植树活动30 年,根据《XX 县

区中心镇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同城镇化办〔〕10 号)-xx 年

工作目标,我局牵头组织实施中心镇“森林工程”,镇区绿地率

达到35%以上。结合黄河绿化工程实施进度,本着“逐步实施、

各个击破、节点创优”的原则,率先在大溪实施森林工程。具体

工作计划如下:

xx 年度我县森林工程建设总任务为20.33 万亩。我局牵头

完成18.96 万亩,其中:农村森林工程10.96 万亩,苗圃基地5000

亩,黄河绿化确保完成8 万亩、工作安排按10 万亩落实。绿化

主要安排在南同、胜力、大溪等3 个镇实行整镇推进,建设任务

分别为3.14 万亩、1.35 万亩、3.86 万亩,同时要在景龙、龙胜、

江南、清水、人和、洪渡等8 个镇街建设百米生态景观林带

7363.6 亩,企业在黄河两岸自主造林1 万亩。按照全县贯彻落

实市委23 号文件半年攻坚行动的部署,今年上半年我县森林工

程要完成60%的建设任务,共计造林12 万亩以上,其中完成黄

河绿化3 万亩以上、面上森林工程9 万亩。黄河绿化半年攻坚必

须全面完成景龙、龙胜、江南3 个镇的区级示范片、山脊生态林

和黄河沿岸所有百米生态景观林带的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