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服务合同6篇

时间:24-06-09 网友

策划服务合同6篇

策划服务合同 (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揽“ 活动”相关事宜达成并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范围及工作内容

  1.1甲方委托乙方执行举办于 年 月 日的“ 活动”;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活动实施细化方案制定、活动执行、活动现场布置、道具设计及制作、安装等事宜(具体事项以项目活动策划方案为准)。

  1.2工作内容

  1.2.1策划活动流程、设计布展方案、舞台灯光设计方案、场地推荐、摄影摄像、主持人及演出人员的选择、互动游戏及道具的设计、抽奖活动安排等;

  1.2.2活动策划方案、主持人稿件、致词及其他文字稿件的撰写;

  1.2.3活动方案所涉及合作单位、媒体的邀约、沟通;

  1.2.4活动现场执行及应急处理;

  1.2.5活动效果反馈及总结、活动资料的保存与保密;

  1.2.6本委托执行活动涉及的其他需由乙方完成的工作。

  二、费用及付款方式

  2.1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 (小写 )。

  2.2本次活动中因甲方的需要增加或更改制作产品或增加活动内容,由甲、乙双方主要负责人书面进行确认,最终费用按书面确认单为准。

  2.3本合同签订后2个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的 %【即人民币: 元整 (小写: )】作为首期款,剩余款项在“ 活动”结束,乙方向甲

  方提供合法等额完税发票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三、实施

  3.1活动立项→活动基本信息确认及场地勘测→提供策划初稿→正式提案→甲方及甲方策划代理公司审定→甲方书面签字确认提案→活动筹备→活动预演→活动现场执行→相关媒体宣传→活动效果反馈及总结等。

  四、甲方责任与权利

  4.1甲方有权利按本合同的约定从乙方获得活动布置项目,并对布置要求提供意见;

  4.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以确保乙方能完成承揽任务;

  4.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对重大问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改;

  4.4甲方应如约向乙方支付承办费用;

  五、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5.1乙方应从甲方布置要求及要达到的效果出发;

  5.2提供专项服务方案,获得甲方负责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指导;

  5.3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更改;

  5.4乙方应保证工作的质量及工作的进度;

  5.6如在项目执行期间发生紧急情况,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予以协助解决;

  5.7乙方为完成承办活动而采购、摆设的各种物品、搭设的各种构筑物必须稳固、安全,无潜在风险和隐患。并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承担维修、维护、管理责任;

  六、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因素:因水灾,火灾,地震等或其他不可抗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双方应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

  决;

  6.2因国家政策或政治原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双方有通知义务和协助义务,待不利原因消除后另签补充合同。

  七、违约责任

  7.1合同生效后,若一方单方违约终止,守约方将依法追究赔偿责任,并承担合同总价款的30%的违约金,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2甲方如逾期付款,乙方有权对逾期额每天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额贷款利率150%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八、其他

  8.1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达成一致签署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8.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传真: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策划服务合同 (2)

  甲方(代理方):

  乙方(被代理方):

  为了发展我国文艺文化事业,繁荣文化市场,为乙方提供便捷、有益的交易机会以及维护乙方合法利益,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条款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誓言共同守信。

  一、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代理策划合约,委托甲方独家代理策划乙方 。

  二、 代理范围

  甲方全权负责乙方 的全案策划以及全权代表乙方就该 在全国(含港台)范围内的对外洽谈、市场推广等,以求乙方 交易的顺利达成。

  三、本合约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双方签订合约之日起计算。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代理 简述

   名:《 》

  剧种: □ 电视剧  □ 电视电影  □ 电影 □ 戏剧 □ 舞台剧 (单选)

  集数:

  类型:

   状态: □ 创意 □ 故事大纲 □ 分集梗概 □ 策划方案 □ 文学剧本 □ 小说及其它体裁文学本 (可多选)

  版权保护中心登记号: (没申请可不填)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承认乙方所签代理策划 为乙方创作完成,乙方享有上述 及根据该 所拍摄的影视剧的署名权;

  5.2 乙方应保证所撰写 不含有侵犯任何人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内容,如因违反前述规定而引起法律纠纷,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依据本合约偿付甲方 代理费及所受经济损失;

  5.3 在本合约第一款限定之范围内,甲方为乙方所签 的全国代理策划权利,任何第三方均不得干涉甲乙双方的合作行为,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也均不得自行或通过其他第三方从事与甲方代理范围相冲突的事务;

  5.4 乙方在本合约期内就所签代理 进行的剧本交易及报酬洽谈活动应在甲乙双方进行商榷后由甲方安排和决定,乙方有知情权,甲方有责任为乙方争取更合理的报酬和更好的合作条件;

  5.5 为能更好地为乙方所签 谋求合作机会,甲方有责任在本合约期内对乙方所签 提出各种必需、有效的策划与剧本修改意见;乙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必须做出符合甲方要求的修改,不应违背与抗拒;修改时限由甲乙双方视具体情况合理确定;

  5.6 在本合约期内,乙方所签 在通过甲方最终审核后,甲方必须针对乙方所签 制订出阶段性的宣传推广方案,并认真执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7 甲方有责任全力为乙方争取各种适合乙方所签 的交易机会,甲方针对乙方所签 的工作进度应阶段性反馈予乙方得知;

  5.8 甲方不应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对所签 进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违背公认社会道德的修改与宣传;

  5.9 甲乙双方在各种媒体及所有公开场合,必须尊重对方,维护双方形象,不得以任何形式指责、诋毁、中伤对方;

  5.10 必要时,甲方可委托第三方行使其全部或部分代理职责,有权力将本合约全部或部分权力转移给第三方,但必须征得乙方同意。转移过程中,乙方的待遇不能够低于本合约之标准。针对所签代理 ,代理费用由甲方与第三方协商分配;

  5.11 甲方必须在乙方所签 的酬劳到账后十日内支付乙方应得的收入;

  5.12 本合约期满时,甲方对乙方续约事宜有优先权,乙方与第三方签约前,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跟第三方协议同等的条件,若甲方书面表示放弃或在30日内未表明态度时,乙方可与第三方签约。

  5.13 在本合约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借口回避或拒绝与甲方的联系,如有必要需乙方亲自出席,乙方应尽力配合,如有不得已原由不能出席,应及时回复甲方;

  5.14 经甲乙双方商议后,甲方为乙方制定的策划方案、修改意见以及推广计划一旦确立,乙方必须服从并全力投入,配合甲方。

  六、代理酬劳

  6.1 双方同意在合约签署期内(以签约日算起),甲方以分成方式支付乙方报酬,其中,在合约执行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因所签代理 获得的酬劳之80%归乙方所有,另20%作为该 代理费用归甲方所有;

  6.2 甲乙双方自行承担各自收入应当交纳的税金。

  七、解约与违约赔偿

  7.1 当双方任何一方未尽合约义务而违背合约要求时,可由一方提出解除合约,经双方协商就解除与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后,方可解约;

  7.2 当任何一方无理提出解约要求时,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支付双方认可之解约金之后,方可解除合约;

  7.3 当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天灾、战争、公司及个人破产,政令因素等)时,合约自动解除。

  八、协议补充与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友好协商后以补充协议完善、修改。

  8.2 如遇不可协商解决事宜,提交甲方注册地或经营地合同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解决,并且双方一致接受该机构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九、协议生效

  9.1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9.2 双方根据本合约规定提交对方的书面文书,应以挂号信的方式按照本合约注明的地址寄送对方。如一方地址变动,应及时通知对方。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策划服务合同 (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就 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乙方将组织专项项目服务组,向甲方提供 服务。服务内容见附件(附件一:《营销策划项目内容清单》、附件二:《项目组名单》)。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策划的要求,提供客观、真实的相关资料和数据;

  2.根据本协议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酬金;

  3.有权了解乙方的工作进度和实施情况;

  4.有权接收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及相关文件资料。得到双方书面签字认可后,有权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的申请权和所有权:

  5. 要求乙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服务项目;

  6. 按时确认和接受乙方完成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以书面形式签收;

  7.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加盖印章的书面文件或由甲方授权人签名的一切文件及单据等,甲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为甲方创作的概念、意念、文体及图像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将无界限使用;乙方为甲方提供并经认可的所有方案、图象、文字、概念、意念等,乙方不得提供给他人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完成和交付每个阶段的工作成果,提供有效服务和支持;

  2.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酬金;

  3.乙方的策划和设计方案,如果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4.保护甲方所交付的一切工作相关物品,包括所有报告、文件、统计资料及其他材料,不得丢失、传播、泄密。

  5.由双方共同确定广告执行的第三方,乙方负责监督第三方的实施,并予以验收;乙方负责提供促销品、印刷品、POP、促销工具等的设计制作方案,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制作方并由乙方验收。

  6.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产品、市场状况及相关信息后,应成立项目组为甲方服务;

  7.乙方按照合同附件《营销策划项目内容清单》分阶段实施策划服务,服务内容所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严格保守;

  8.乙方往返于陕西省境内工作地差旅费、伙食费自行负担,乙方每月到甲方进行项目沟通;

  9.为了达到预期目标,乙方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进行专业培训(意识导入、团队建设、营销管理、销售技巧等);根据甲方需要涉及到特别提升培训项目,乙方负责向甲方推荐和组织专业培训机构实施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工作成果交付期限

  1.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的交付地点、交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并由双方代表签署交结资料清单。甲方收到乙方的每个阶段工作成果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乙方接受咨询、答疑并进一步完善;

  2. 每项工作成果的交付期限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根据每月双方签字确定 的排期执行)。

  四、合同期限与任务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保证在合同期内, 区域市场投放 万元宣传费用、促销费用、整体营销费用(不含物料制作、形象代言人、媒体发布等费用)。

  3.每月3日前甲方必须向乙方出具相关销售报表和财务报表,销量按甲方每月提供的销售报表和财务报表计算,甲方不得隐瞒实际销量和投入费用,以作为后续策略参考,乙方有权对此进行督察。

  4.在甲乙双方的每次项目讨论会上,双方需做好会议纪要,并经双方签字认可后备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付款方式

  1.项目服务费为 圆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乙方开具正式税务票。

  2.首付: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首付给乙方项目服务费的60%,即人民币 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 ;

  3.在项目进入辅导期前三个工作日内,甲方给乙方支付合同总额40%的余款,即 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

  4.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向乙方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按照合同额的10%收取。

  5.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服务表示认可,从合作开始的第三个月起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除合约除外)。

  六、赔偿

  1.经甲方确认实施的活动,若甲方提出变更或终止,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委托第三方未依甲方确认的内容执行,则由乙方负起责任,并向甲方赔偿。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做出违反法律和规定的行为。

  3.根据甲方指示采取的行动,而对任何第三方产生纠纷或被有关部门处罚,由甲方承担责任。

  七、保密

  由甲方或代表甲方之人(必须具备法人委托书)提供给乙方并向乙方明示应加以保守机密之专业或其他资料,乙方将遵守下列规定,如有违反致甲方受到损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任何人、公司泄露前述资料及技术。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前述资料及技术等信息向第三方透露。

  3.双方合同终止时,应即时将前述资料与技术、信息归还甲方。

  4.合同期内,乙方承诺不承接其它任何与甲方产品相似(同质)的企业,产品的同类服务。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甲乙双方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此协议,就本行业之惯例,甲方或者乙方需作一个月事先通知。乙方将于终止期限内收取所有甲方应付费用,如终止期后之刊物截稿期限仍在此期间内,有关刊物广告费用亦同时收取。

  2.当协议终止及有关账目付清后,乙方将交回甲方所有服务文件、包括文案、初稿设计、画稿、制版、录像/录音带、电子文件等。而乙方亦应将所有的媒介合约移交甲方。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执行,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终止协议;

  4.甲乙双方若任何一方丧失继续执行协议能力,或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出诉讼,应在被诉讼方所在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应。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策划服务合同 (4)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开发的项目实施前期策划及推广策划服务,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 ,占地面积 亩,总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若项目名称产生或发生变更,不改变本合同对此项目的实质描述。

  第二条 委托内容和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就本项目提供前期策划及推广策划服务,工作提纲详见附件一。

  委托期限为自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乙方提交报告终稿且甲方结清全部费用之日止。

  如甲方提出新的工作要求或变更工作内容,则本合同委托期限相应顺延,具体延长期限应以甲乙双方共同约定确认为准。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价为前期策划及推广策划服务费用总和。

  1、本合同委托项目前期策划费用共计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

  ⑴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笔费用:人民币大写捌万元整(¥ 80000元)。

  ⑵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市场研究及产品定位》报告并经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费用:人民币大写柒万元整(¥70000元)。

  2、项目推广策划费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1)《项目整体推广形象定位》报告提报并经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笔费用: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50000元)。

  (2)项目开盘物料设计终稿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费用: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50000元)。

  3、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乙方人员的工资等一切费用,不再另外计取(在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邀请乙方参加考察或从事公关活动所产生的费用除外)。

  4、上述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并以支票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收取上述每笔款项需提供合法有效的服务业发票(双方一致认同:甲方取得发票并不代表甲方已付清相应款项,相应款项付清是以甲方相应款项全部到乙方指定账户为标准)。甲方收取乙方提供的服务业发票的同时有义务进行签收确认。如甲方拒绝签收,则乙方有权在收到全额款项后再向甲方提供发票,且甲方不可因未收到乙方发票而拒绝支付乙方应收之款项,否则甲方应按逾期每天支付乙方应付费用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5、乙方收款银行账户如下:

  公司全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在双方确定的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工作项目进度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充分、完整与合法,以确保乙方工作顺利开展;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各类进度计划,其中包含项目全案开发计划、工程进度、重要节点,对可公布性计划甲方要予以确认;

  3、根据乙方工作需要与要求,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广告推广所需的各类建筑透视效果图、景观效果图、户型效果图、装修效果图以及相关电子文件,所提供资料用于广告发布的甲方要予以确认;

  4、甲方提供的上述文件资料迟延或不真实或不合法,导致延误乙方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甲方负责组织、协调乙方与建筑设计公司、景观公司、工程施工单位、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配合单位的工作关系;

  6、甲方负责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与金额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需成立项目工作组,并确保工作的每个环节均由项目组成员完成。乙方确保各项工作按照双方事先共同商定的合理的时间、数量和质量要求完成,以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要。

  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作为本项目各类各期物业的营销策划服务公司,享有在本项目对外宣传资料、广告媒体上及专项活动中“营销策划”之署名权。(除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外)。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免费共享乙方提供的相关行业的信息资源与渠道。

  4、乙方成立专门的项目工作组为甲方项目服务,并保证工作组与甲方指定的联系人之间保持有效沟通。

  5、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已修订的方案及设计稿的打印文件及电子文档供甲方备档。

  第六条 通知及送达

  1、本合同规定的任何通知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以双方盖章或指定的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为准。

  2、甲方指定的签收确认人或授权委托人为 。若在签署本合同时,甲方无法确认签收确认人或授权委托人,则甲方须于本合同签署生效后 5日内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如甲方一直未书面告知乙方签收确认人、授权委托人,或甲方指定的签收确认人、授权委托人因离职等各种原因变更后甲方未书面通知乙方的,则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文件资料,乙方均有权按照本合同中甲方确定的地址以邮寄方式送达,投递之日起第五日即视为有效送达。甲方如有任何异议,应在五日内提出,未按本条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一切文件资料均予以确认,无任何异议。

  3、本合同约定通知的送达,以专人亲自向收件方递送或以邮寄方式递送。递送地址以本合同约定的地址为准(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4、以专人递送时,签收日即为有效送达日;以邮寄方式递送时,以投递之日起第五日视为已送达,且视为受送达方已清楚、准确地知晓并完全认可送达文书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七条 制约、解除与违约责任:

  1、乙方在整个策划与推广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乙方需保证为甲方创作内容的合法性,若乙方创作内容造成对第三方的侵权致使甲方受到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全权负责。

  2、本合同期内,乙方享有 “营销策划”、“市场推广”之署名权。未经乙方许可,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冠以同类属名名称;

  3、甲方已支付乙方已完成创作工作之应得报酬后的创作作品的版权、所有权、使用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将广告设计稿交予第三方进行制作、发布,但第三方不享有任何署名权;

  4、乙方须严格保守甲方的经营机密,任何有关资料和文件,乙方若要提供给第三方,需经甲方同意;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有关资料流失、外传,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乙方承担保密责任的时间包括合同期内、合同解除和合同期满后;

  5、甲方须严格保守乙方之商业机密,不得将乙方工作文件、收费方式、服务内容以及公司运营情况透露给第三方;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有关资料流失、外传,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甲方承担保密责任的时间包括合同期内、合同解除和合同期满后;

  6、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应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如期付款,如延期付款超过10个工作日,从第11个工作日起,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每天滞纳金为应付款总额之日千分之壹。如甲方付款延迟超过30个工作日,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如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发票,甲方的付款期限得以顺延,此时不视为甲方逾期付款);

  7、甲方有明确交付时间的,乙方应确保按双方约定完成工作任务,如有延误,甲方可扣除部分质保款。逾期三日完成交付工作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不支付该月服务费或单方面终止合同。

  8、甲、乙方如需解除(终止)合同,须经过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认可才有效。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方应本着友好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策划服务合同 (5)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邮编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邮编电话:

  传真:

  第一条 合同项目

  1-1 乙方为甲方提供在国际互联网搜索引擎及导航目录加注服务帮助乙方网站开展网上营销活动。

  1-2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同意并理解了本合同及附件的有关内容。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根据自己意愿及参考乙方的建议选择中文或英文委托加注服务,并以相应的语言中文或英文确定所加注网站必须的以下2-2 至2-5条款内容,关于内容的正确性合理性可事先向乙方咨询,该内容将作为乙方实施方案时的提交内容。

  2-2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加注网页的网址为网址 URL 填写全称如

  

  2-3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加注网页的标题为:

  网站标题:

  中文少于 个汉字一般为公司名称最好包含关键字;英文少于 字符即 个左右英文单词。

  2-4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加注网页的描述为:

  网站描述:

  以一两句话进行简述中文少于 个字尽量包含关键词,重要内容靠前放;英文少于 字符即 左右英文单词。

  2-5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加注网页的关键词为:

  关键词 个关键词或词组每词至少含两字以逗号分隔,重要词靠前放英文少于 字符即 左右英文单词,尽量包含关键词。

  2-6 甲方保证其委托乙方进行加注网站的内容是真实有效的,不仅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而且在乙方加注期间其内容形式网页路径等不会发生显著的变化。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为甲方提供乙方在本合同中所选的委托服务项目。

  3-2 将方案实施的提交结果及时向甲方提供阶段报告。

  3-3 按照所选服务项目对实施结果跟踪检查,并及时进行补充确保合理性有效性。

  3-4若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委托加注的网站长期不能被访问,网站实际内容与本合同中甲方确定的内容严重不符等情况而导致搜索引擎收录失败、排名靠后或被搜索引擎剔除,乙方将不负责此后果。

  3-5 收取有关的费用。

  3-6 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咨询。

  第四条 合同金额

  本合同涉及如下的费用:

  甲方 是/不是乙方的现有用户。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个中文网址加注服务。

  费用为人民币 元 个英文网址,加注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元以上,共计人民币 元。在本合同签订之同时甲方将以上的全部款项支付乙方并将凭证传真至乙方。

  第五条 合同生效和服务保证

  5-1本合同为一次性服务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以较晚签定日期为准。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甲方所委托的服务内容,如果乙方在服务期限内,其中网址加注完成期限为 个月未能完成项目服务内容所规定的服务标准,乙方应按照相应服务内容中没有完成的任务占总任务比例向甲方退还合同委托款。

  5-2 乙方在收到甲方合同款项后开始进行服务操作,如果甲方未能及时缴纳合同款项,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六条 不可抗力

  6-1因不可抗力或者由于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6-2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七条 合同解释和争议解决

  7-1 对本合同的解释应根据文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

  7-2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7-3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单位盖章:

  签署日期:

  乙方签字:

  单位盖章:

  签

策划服务合同 (6)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婚礼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 (新郎)和 (新娘)的婚礼仪式提供相关服务。本合同中“□”后内容为可选内容,双方可根据实际需求以划“√”方式选定适用,可多选。

  二、婚礼仪式开始时间:

  三、婚礼仪式举行地点: 市区(县)路(街)号。

  四、婚礼服务项目

  策划服务 □ 主持服务 □ 摄像服务 □ 摄影服务

  化妆服务 □ 鲜花服务 □ 乐队服务 □ 场地服务

  婚车租赁服务

  各个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要求和费用标准由双方以附件形式约定。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

  1、各项服务费用合计为 元,大写

  2、本合同签订后当日,甲方应 □按服务费用总额的20%即 元向乙方支付定金; □按服务费用总额的 %即元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定金和预付款可抵作服务费用;

  3、策划方案经签字确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总额的 %,即 元。

  4、余款 元,应在 付清。

  5、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新增加或取消服务项目的,相应费用应计入服务费用总额或从服务费用总额中扣除。

  6、乙方收到钱款,应即时向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六、合同变更

  1、甲方因故需变更服务项目、内容、时间的,应在举行婚庆仪式前15日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签订变更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如因意外情况(如车辆、设备故障、人员生病、等)导致合同约定的车辆、司仪、摄影、摄像等需要变更的,应在举行婚庆仪式前48--72小时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换,并退还甲方50%的该项服务费。

  七、双方主要违约责任

  1、因自身原因,一方于婚礼仪式14日之前(不含14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作为违约金;于婚礼仪式7日之前(不含7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作为违约金;于婚礼仪式7日之内(含7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作为违约金。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以外,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应支付乙方实际支出的费用;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应退还该项目服务费,并按该项目服务费的%支付违约金。

  3、由于一方原因给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代租婚车服务违约责任

  (1)婚车无法按约定提供服务的,乙方除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约定的备用车辆,还应退还差额婚车租赁费。

  (2)实际婚车低于约定级别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 %作为违约金。

  (3)实际婚车数量少于约定的,乙方应退还代租服务费和相应的租赁费用,并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 %作为违约金。

  (4)婚车未在约定时间内到达起始地点超过 分钟以上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作为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婚车未在约定时间内到达婚礼仪式举行地点超过 分钟以上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 %作为违约金。

  (5)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婚车毁损或违反交通法规的,车辆维修费、罚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摄像服务违约责任

  (1)摄影、摄像师无法按约定时间提供摄影、摄像服务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及时安排职业等级或技术水平相当的其他摄影、摄像师;乙方未做出替换安排或甲方不同意替换安排的,乙方应按该项服务费用的倍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照片、影像全部或部分灭失的,乙方应退还相应服务费用,并按相应服务费用的 倍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付的拍摄成品中缺少约定必拍场景的,应按每个场景 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乙方交付的拍摄成品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按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1)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全部或部分约定义务的;

  (2)甲方迟延支付全部或部分服务费用,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支付的;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或增加服务费用,经甲方催告后仍未改正的。

  3、在婚礼仪式举行前,一方因上述以外的原因提出单方解除合同的,另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有权要求解约方在日内按服务费用总额的支付违约金。已支付定金的,也可选择适用定金规则:甲方违反约定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违反约定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3、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合同附件

  具体服务事项以附件形式约定。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与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为准。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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