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安装服务合同9篇
通用安装服务合同 (1)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施工地点: ;
3. 工程内容: ;
4. 承包方法: ;
5. 计划开工日期__月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月__日前;总施工工期__天;
6. 合同优惠总价 ¥ ;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 开工前,甲方应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接到施工现场;(临时亦可)
3. 工程设计施工等有所变更,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或出具相关手续;
4. 甲方应协调做好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
5. 甲方应协调好与工程施工有影响的有关事项;
6. 甲方应配合乙方提供土建施工;
第三条 乙方工作
1. 参加现场交底工作,并拟定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等计划;
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
3. 严格按照图纸设计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若发现工程施工过程中有不合理或有困难无法施工,或可能影响以后设备、设施的使用、质量等问题,乙方应立即告知甲方或出具相关联系单,协调甲方解决好问题。
4. 乙方若发现采购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应禁止使用权,严格做好材料验收工作台;
5.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同时遵守甲方厂内的管理制度,做到文明安全生产;
6. 乙方应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7. 乙方施工前应按规定要求提前做好有关告知、报检等手续。
第四条 有关工期的约定
1.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应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 若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台,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3. 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则工期不顺延;
4. 若因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例停电、停水、天气变化)导致停工,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有关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 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现行有关国家制定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原因,则由甲方承担;
4.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若因甲方其他原则造成工程无法验收,甲
方应承认乙方竣工日期;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付款办法
1. 工程合同价大写: ,小写¥ ;
2. 合同签订甲方支付,计
3. 材料进场付,计
4. 安装中期付,计
5. 安装结束付,计
第七条 工程保修
工程竣工后,在壹年内发生属于施工质量原因而造成的故障,由乙方负责保修,若属于其他原则造成故障,亦可负责保修,乙方须收取一定费用;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毁约,如有一方毁约,须赔偿损失费__。
2.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按合同法招待;
3. 甲方若未按合同第六条办法付款,乙方有权中止工程进行;
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双方遵照执行;
5. 补充约定:__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年月日:
通用安装服务合同 (2)
合同编号:
甲方 :
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务院20__年第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并顾及双方应履行之承诺及责任,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电梯的安装及报装报检的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电梯安装
2、设备型号、数量及安装费用:
楼号梯 号型 号层/站安装调试单价数量小计
安装总价¥
备注:
1、本合同总价包含全部电梯设备安装及安装辅助材料的材料费、运输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车费、安装调试费、吊装搬运费、脚手架费,以及报装报检费。但不包括土建整改、土建回填装饰、土建配合费等第三方收费。
2、发票类别: 普通发票。
二、付款方式:
1、电梯到货,现场满足安装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批次电梯安装费总价的 %;
2、电梯安装完毕、检验合格并取得准运证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批次电梯安装费总价的 % 。
以上款项以转账方式支付至银行指定账户。达到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递交情况报告,甲方支付约定款项的期限自收到请款报告之日起算。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足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三、电梯安装调试适用的标准及规范:
(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__
(2)《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20__
(3)《电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 __
(4)《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
(5)《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 __
(6)及其他国家、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7)有更高标准版本的按高标准执行
四、安装资格保证: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49号令)规定,乙方应具备安装本合同所涉及的设备的安装资质。
五、安装工期:
1、 本合同中 号梯的安装工期为日历天,自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之日起计算至电梯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取得《安全验收合格证》及准运证并交付使用之日止。开工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货到工地经甲乙双方共同完成验货;
(2)甲方已经按乙方要求完成井道整改;
(3)甲乙双方已经按《电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__进行井道交接;
(4)具备乙方进场安装施工脚手架、井道照明等附加工程的施工条件;
(5)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了相应款项。
如非乙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按照双方约定的安装工期进行安装、调试(如停电、土建延迟、井道准备工作延迟等),乙方对所造成的延期和误工不负责任,甲方应签认工期顺延;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电梯安装、调试的,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
2、乙方在甲方进行电梯安装涉及的土建整改施工时进行确认及指导,发现土建不符合电梯安装要求时应立即提出整改要求。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之间的配合。乙方已与甲方、监理方共同对土建进行初步勘测,确认土建参数是否符合电梯安装要求,如需要整改的,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后三日内,一次性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如乙方不在合同约定时间提出整改意见,或在安装过程中提出其他整改问题而导致安装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发生的整改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在第五条第1款前4项具备的情况下方可进场施工,如因甲方延误工期的情况发生,乙方就已搭设的安装脚手架向甲方书面提出是保留至复工还是先拆掉复工时重新搭设,待甲方复函后按函意执行。
六、安装验收
1、乙方免费负责办理电梯报装、报检、报验手续、代办注册登记手续及准运证。
2、安装结束后,乙方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并提供相关资料,向质监部门提出验收报告,并承担验收费用。
3验收中如有涉及乙方责任的整改项目,乙方须整改合格后通过验收并取得《安全验收合格证》及准运证后方可办理设备竣工移交手续,整改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延误工期的,乙方还应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
七、电梯安装相关的工作责任
1、甲方责任
1)按照乙方要求协助乙方完成电梯设备现场起吊、并协助乙方完成电梯到货时的卸货和到存储地点的搬运,以上费用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进场前,在安装施工现场应提供足够面积的并符合风雨保护措施要求的电梯部件存储库房和工具室。电梯部件及工具的安全保管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3)在乙方的协助下提供符合电梯总布置图要求的机房、井道、底坑和各楼层地面水平装饰基准线,墙面装饰基准线,清除施工现场积水和杂物。
4)机房内每台电梯设备上方至少应有一个吊钩(未装有吊钩的,乙方负责安装,相应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安装费用中)或起重梁(应有清楚的承载标识),以便在安装或维修中对曳引机或轿厢起吊,提供其承载力和吊钩位置应符合布置图的要求;并提供符合电梯规格要求的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三相五线制,并从供端就零地分开),在安装开工前,电源应提供到电梯机房内。电梯安装、调试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5)落实专人负责安装施工期间与其它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
2、乙方责任
1)施工前须提供施工方案安全保证措施报监理、甲方,经审批符合要求后才能按方案施工。遵守总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整体管理,并且对工作内容范围的安全负安全责任。
2)在合同约定安装时间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
3)完成保证五方通话、消防电梯及电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线缆布线、敷设及调试,并完成电梯轿厢内监控摄像头的安装。
4)乙方应提供电梯起重及吊钩位置(包括预留洞口)图纸;负责搭建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和施工要求的施工电梯的脚手架,电梯安装完工后拆除,安拆费、架子等租赁费已含在安装调试总费用中。
5)负责设备的起重、分层、搬运、就位等工作,按照国家电梯安装规范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直至符合相关的设计要求和质量验收标准,出具设备安装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
6)负责电梯安装及质量的自检验收。
7)电梯安装后,如经检验部门认定确因乙方施工质量或产品自身质量问题不能一次通过验收的,由乙方负责整改或重做,费用乙方负责。
8)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建筑施工,落实协调会议要求。
9)负责为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劳动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或生产事故,由乙方全额负责。
10)负责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开工和验收申报,并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工作,负责代办电梯注册登记证、准运证,同时,承担报装、报验等费用。
11)负责电梯设备、施工设备和工具的保管及施工现场安全。
12)电梯验收完毕取得《安全验收合格证》、准运证15日内,将电梯设备及相关资料移交甲方。
13)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备质保期及设备安装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
14)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由乙方按照项目所在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15)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施工管理,积极配合其他专业施工单位的交叉施工及进度要求,乙方不得阻挠及提出任何配合费用并以此作为停工、窝工费的理由,否则引起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16)如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避免损害现场已完成的其他专业的成品、半成品,如因乙方造成其他专业的成品、半成品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7)负责电梯五方通话中的机房与值班室之间的电缆布线;负责消防电梯与消防控制中心之间控制线缆的敷设。布设线缆以外的工作(线缆采购及土建工作)由甲方负责完成。
18)负责自电梯机房至监控中心之间的监控线缆的敷设。布设线缆以外的工作(线缆及摄像头采购及土建工作)由甲方负责完成。
八、质量保证
电梯设备及电梯安装(含乙方负责安装完成的视频监控及五方通话系统)的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按甲乙双方签订的《电梯购销合同》中的第8条约定的内容执行。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安装调试款项,否则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按甲方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收取违约金。计算方式从约定付款期满后第八天开始计算;如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本合同约定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因乙方原因迟延完工的,逾期每天甲方有权按甲方已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计算方式从约定完工日期届满后第八天开始计算;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本合同约定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司法管辖: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施工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十一、不可抗力
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该方没有过错或过失的情况下发生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况,包括洪水、火灾、飓风、地震、山崩、战争、恐怖主义事件、暴乱或其他类似的自然或社会事件。且在该等事件发生后,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发生或将事件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若该等事件仍导致该方延迟或中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可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
十二、合同生效、终止和争议
1、本合同所有条款均为打印文字,文本不得涂改,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2、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安装(工程)联系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为本合同之附件,属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涉及的违约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4、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方执行肆份,乙方执行贰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通用安装服务合同 (3)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所用空调系统,并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完成的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乙方供应、安装设备、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款详见合同附件一。本合同包干总价为人民币 (¥ 元),乙方按双方确认的方案图(详见附件二)完成空调系统安装,本合同约定的包干总价即为甲方实际应支付的结算总造价;如因甲方变更方案导致安装工程量发生变更的,则在包干总造价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去变更的安装工程量造价后即为结算总造价,增加或减少的安装工程量造价=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附件一中约定的安装费用包干单价。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方案,导致工程量增加的,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导致工程量减少的,减少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包干总价中扣减。
根据本合同约定方式计算的结算总造价已包含人工、设备、材料、货物运输及装卸费、机械、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乙方为完成合同项下约定义务所需要支出的一切费用。
二、质量标准:
1、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空调为原厂生产的合格、全新产品。乙方应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能,否则因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格力空调设备整机(含管线)保修X年,其中压缩机保修X年。保修期均从空调系统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如出现保修事项(不可抗力及人为损坏因素除外)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维修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保修期满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提供维修服务,收取材料成本费用。
三、产品的送货及安装:
1、交货及安装时间:
(1)甲方支付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约定的预付款至乙方账户后 日内,乙方将设备材料全部运送到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组织验收的时间不计入工期)。
(2)待接到甲方安装通知后 日内乙方完成合同项下全部空调系统的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组织验收的时间不计入工期)。
(3)如设备材料安装过程中出现以下合同约定工期延误的情形:_
①、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工作面及施工条件的;
②、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达到8小时以上的;
③、因甲方原因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超过10%,并对关键工序有实质性影响的;
④、不可抗力;
⑤、因与其他施工队交叉作业造成的停工。
出现以上工期顺延情况的,乙方应在情况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甲方办理签证手续,否则甲方不予延期。因上述情况延误工期,甲方给予工期顺延签证后,则不再承担乙方窝工、停工费等费用。
2、交货及安装地点: 。
四、交货方式及费用:乙方负责运送产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至甲方指定位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产品验收:
1、产品安装完工后,乙方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组织工程验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七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共同进行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验收资料;如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三日内更换合格产品、整改完成,并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及由此增加的费用。如甲方逾期不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2、产品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前,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产品在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后,损毁、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支付乙方预付款人民币 元整(¥ 元);
2、全部空调系统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余款人民币 元整(¥ 元)。
3、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付款申请及足额发票,甲方的付款期限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且乙方按约定提供付款申请及足额发票之日起计算,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货款以转账形式支付至以下账号:
账号全称:
开户行:
账 号:
七、双方责任:
1、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2、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负责将设备送达甲方工地现场并负责安装、调试。
3、乙方应负责免费对设备管理人员进行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维护的培训。
4、乙方委派驻现场人员: ,联系方式: ,与甲方对接工作。
5、甲方负责提供空调室内机的动力电源,室内机到室外机的控制电源及连接电源线由乙方负责施工完成。
6、甲方如更改安装方案应事前书面通知乙方,由此增加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7、如需要预埋铜管的,乙方负责凿好预埋铜管的沟槽并完成铜管安放。
8、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应按国家标准进行整机运行调试。
9、乙方提供风口尺寸给甲方,由甲方与装修工程队协调开相应的风口,以便于乙方安装相应的风口设备。乙方不再支付开风口的费用。
10、乙方在施工中注意安全生产,应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乙方需按国家规定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同时应作到文明施工,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服从政府部门有关管理和规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的,逾期每日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迟延付款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或完成安装工程的,逾期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迟延交货或迟延完成安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3、乙方迟延供货或迟延完成安装超过五日,或乙方安装完成的空调系统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自甲方发出整改通知后10内仍未整改完成或整改后仍未能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除通知后三日内付清上述款项,否则逾期每日甲方有权按乙方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四计收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中双方确定的地址为邮寄地址,传真和邮寄均是送达方式。
2、按照本合同中确定的地址和传真方式送达的文件均视为对方已收悉。
3、如一方需要变更必须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十、 解决争议的方式: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交货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二份,均具同等效力,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期: 日期:
通用安装服务合同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合同范本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及安装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范本,以资信守。
一、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制作、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乙方采用以固定总价包干形式进行包干,施工过程中不管市场价格如何变化,双方均按本合同范本确定的价格按实结算。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保质保量的完成如第三条所列之项目的整体制作、安装工程。
二、总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范本总费用(含税)¥:元,大写:元整。进入合同范本期后,在本合同范本所列的各项制作、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负责。
2、甲方在本合同范本签订后且双方确定大样稿喷画的第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款总金额的30%,即:元作为项目启动资金。待全部工作完成且通过甲方验收达到合同范本规定的验收标准后的26个工作日内付款65%,即元,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且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的12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3、以上付款甲方将以的方式支付,支付的同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应发票。
三、制作材料及要求、费用预算
备注:甲方视实际情况,提前2个工作日增加或减少工程量,乙方须根据甲方签章确认的《项目增减委托书》上所列明的增减项目开展工作,合同范本总金额按照实际工程量作出调整,合同范本单价不变。
四、制作安装时间:
具体参考第三条完成时间。
五、验收流程
1.制作标准:乙方必须按照所提供给甲方的制作工艺及材料进行制作安装,如制作工艺及材料需要有变动的必须要事先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不再履行本合同范本之任何条款。
2.制作安装: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制作原材料的工艺标准验收,并由乙方安全可靠的安装完毕,甲方现场签字验收合格。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约定的时间内确定有关项目的资料(画面设计效果图),并对所确定的资料负责;
2.甲方按本合同范本的的规定,按期如数向乙方支付广告制作、安装费;
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范本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所有安装制作工程,乙方如未能按照合同范本要求完成各项制作、安装工程,则根据每项工程的总费用,每超时一天(未够24小时的,则按一天计算),则按未完成工程1%的违约金扣罚。如果材料或者是在工艺方面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合作,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付款项并赔偿甲方损失。
4.保修期详见第三点,如在质保期内有损坏现象的,必须保证在48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护工作,每超时一天按照质量保证金(总金额的5%)的5%对乙方进行扣罚,甲方还有权视情况自行维修,所需款项可从质保金中直接双倍扣除;
5.在履行合同范本期间,所有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如出现直接安全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范本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逾期不付的,乙方有权追讨所欠费用。
2.乙方承诺严格履行合同范本各项条款,并同意如出现以下情况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乙方必须各项制作、安装工程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在超时5天内(包括5天)完成,甲方可据第六项第3点向乙方追讨赔偿,超过5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范本且可以要求乙方按本合同范本总额双倍赔偿甲方损失。
3.合同范本生效后,甲方无正当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范本,应赔偿乙方的损失。乙方擅自终止或解除合同范本的,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已付款项和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资料及所完成的本合同范本规定的委托项目,否则甲方有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凡因执行本合同范本或与本合同范本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如若终止合同范本,任何一方均需以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终止。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范本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3.本合同范本在甲、乙双方签署后即生效,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范本的职责后,本合同范本即自行终止。
4.本合同范本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范本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范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它约定:.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
投诉监督电话:投诉监督电话:
通用安装服务合同 (5)
1.卖方如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工(除本合同第十四条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则必须支付违约金给买方,违约金率按货物总金额每天 ‰计算。如超过合同规定完工期限 天后卖方仍不能完工,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而卖方除按货物总值每天 ‰计付给买方作为违约金(计付时间由卖方收到预付款日起至支付违约金日止)外,仍须立即按双倍于预付款金额计得的罚款支付给买方,如上述违约金金额仍不足以补偿买方因卖方违约造成的损失,买方有权进一步向卖方提出索赔。
2.如果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付给卖方预付款,则卖方有权延期交货;如果超过合同规定支付时间的 天买方仍不付预付款,则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这时买方应按货物总金额的 %计违约金付给卖方:如果买方未按合同的规定的日期付货款给卖方,则买方也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拖欠款金额每天 ‰计算,直至该款付清为止。超过合同付款期 天买方仍不付款,由此造成卖方的损失,应由买方向卖方作出补偿。
3.本合同中对于买方付款和卖方完工有先决条件的约定,按约定执行。
通用安装服务合同 (6)
1.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需马上派出代表前往工作现场,双方进行箱外验收。箱内物品由双方在安装前(到货后 天内)约定时间一次性共同开箱验收,如发现缺少、损坏部件,卖方须及时补交给买方,如因此造成工期拖延,买方有权按延期交货索赔。
2.合同货物安装和调试完毕后,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规格、制造商的技术规范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买方签署预验收合格证书。如验收发现所供货物不按合同规定制造,买方有权提出索赔。验收后双方签署预验收合格证书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
3.卖方必须确保在 运动会期间整个系统的正常使用,并派专人在 运动会期间进行现场维护,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4.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 运动会结束之日起 年(或合同货物到货后 个月)内。质保期内卖方进行质量“三包”。
5.质保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该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由卖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
6.质保期满后,应买方要求,卖方应参考届时的市场价格,优惠向买方提供必须的零配件。
7.在有关部门进行的验收时,卖方应及时配合买方,如卖方在买方通知后仍不及时到场配合验收,则视卖方的合同义务未完成,由此造成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提出索赔。
8.卖方货物不符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方可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买方拒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9.最终验收:质保期满后,买方组织有关部门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进行最终验收。
通用安装服务合同 (7)
甲 方:
乙 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地暖工程进行施工,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施工范围和施工材料:
乙方施工范围为:
1、铺设隔热层
2、铺设钢丝网(加热管下部),规格:2×200×200㎜;
3、PEX-a盘管( 牌);
4、安装全铜分水器(吕丰牌);
5、安装热力箱至分水器之间的PPR供回水管道(乙方提供阀门两个、过滤器一个,其它连接用材料由甲方提供);
二、 施工方案及验收标准:
施工前乙方首先提报施工方案和施工设计,经甲方批准后严格按施工设计和方案施工和验收。
加热管间距确定为:①卫生间:200㎜;
②厨 房:300㎜;
③卧室:楼头和顶层200㎜;其他250㎜
④客厅、餐厅:250㎜。
三、 施工现场管理
1、 乙方施工人员要严格服从甲方现场管理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 乙方施工人员要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制定周密安全措施方可施工。
3、 甲方要派驻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对乙方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现场出现的问题,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4、 为乙方施工人员免费提供材料仓库和基本的住宿场所。
5、 施工用水用电由甲方提供,如需要可装表计量。
四、 工程造价和结算方式
1、 合同造价
该工程地暖实际铺设面积约为: 平方米,结算价格为元/平方米,工程总价约为 元( )。
地暖施工完毕后,甲方应对乙方提报的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在三日内核定,并在十日内进行最终结算。
工程量核定方法约定:按实际铺设面积核定,具体办法为:未铺设的房间不计算面积,铺设地暖的房间按施工图纸标注尺寸扣出设计墙厚为基准计算面积,卫生间和厨房如果铺设地暖按全部面积计算。
2、 结算方式
以实际施工的楼号分批计算。主要材料到工地并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方检验合格后,拨总价的30%,后续工程按工程形象进度拨款,施工完毕拨付到总价的80%,工程竣工付至总价的90%,保修期为二年,第一个采暖期结束后10天内付到95%,第二个采暖期结束后10日内付清余款,终生负责维修。
五、 施工工期:按照甲方要求工期施工,以不耽误后续工程为原则。
六、 质量保证:地暖使用寿命保用50年,乙方对安装工程免费保修二个采暖期,终生负责维修。
七、 合同签定后双方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不得违约,如果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签 字: 签 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通用安装服务合同 (8)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下述工程所需的门类产品,并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第二条 乙方提供并负责安装调试的产品
第三条 合同总造价
人民币 圆整(大写),¥ 元(小写)。
包括: 。
第四条 质量标准
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应符合JG/T177-20__自动门系列标准,并符合附件四的要求。
第五条 货款结算方式
5.1 自本合同签订并到乙方工厂考察结束后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 整(¥ 元)作为预付款。
5.2 乙方设备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 整(¥ 元)。
5.3 乙方安装设备完毕,经甲方指定的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试运行90日无质量问题后七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 整(¥ 元)。
5.4 甲方留人民币 整(¥)作为质保金。甲方应在质保期满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质保金。质保期从乙方安装完毕经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5 甲方支付乙方的所有合同款项,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发票。
第六条 甲方责任范围
6.1 甲方提供一个临时供乙方支配的用于存放设备及施工物品的仓库,仓库地点应设在便于安装、调试之处。
6.2 甲方应提供技术要求(见附件二)。
6.4 甲方负责验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七条 乙方责任范围
7.1 乙方向甲方提供与本合同相关的技术资料,至甲方工地测量门区尺寸。
7.2对门区地面及现场情况进行测绘,并负责将测绘情况与甲方通告(如与甲、乙双方确认的技术方案不符,甲方应予以整改),确认现场安装条件及安装同意书。
7.3 负责产品设备的包装、运输、安装和调试工作。
7.4 负责对甲方使用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的培训和指导。
7.5 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甲方所制定的现场管理制度,承担因违反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所致的各项责任。
7.6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等证明文件;并由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对乙方所供产品的检测报告。乙方设备安装完毕后,应由甲方指定的质量监督部门检验,以上所有检测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交货及安装工期
8.1 乙方应在20__年 前将设备运至甲方的指定地点。
8.2 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为运到的货物提供必要的储存场地,乙方负责妥善保管。
8.3 乙方应在20__年 月 日前完成所供产品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
第九条 验收
9.1 乙方安装、调试门类产品未经验收,甲方不得擅自启动设备,如甲方擅自启动设备,出现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9.2 乙方在完成全部产品安装、调试后,向甲方发出书面《验收通知单》。甲、乙双方应派代表到场进行验收,共同填写验收报告并签字确认。
9.3 自乙方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产品的保护、保管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保修期及维修
10.1 乙方保证设备全新。
10.2 乙方承诺全部产品在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24个月。
10.3 保修期内,乙方对本合同产品实行免费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
10.4 乙方收到甲方维修的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进行维修。
10.5 保修期满后,乙方对本合同设备提供终身有偿维护、维修服务。维护、维修保养合同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甲方逾期付款超过十日,按照当期应支付款项 /SPAN>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2 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返工,由此而造成的逾期交工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11.3乙方逾期未完成本合同产品安装调试,按照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总价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11.4乙方所供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产品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并限期乙方修理、返工,如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根据本合同11.2条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1.5甲方对不符合本合同质量标准的产品限期乙方修理、返工,而乙方拖延超过三日或拒绝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人整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也可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合同金额%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11.6乙方未履行《售后服务承诺书》所定义务,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产品维护、保养、维修,此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从质保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充。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2.2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出现后的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出具有关机关或部门对于不可抗力的证明。当不可抗力终止或者消除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也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因为迟延履行造成的损失由该方承担。
12.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工期延误三个月以上时,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途径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在执行中发生争议,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合同变更
14.1 在双方签字确认技术方案后,如甲方对合同规定货物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功能等提出变更,须对本合同款作相应调整。
第十五条 其他事项
15.1 本合同除正文外,还包括以下附件:
附件一:产品配置清单
附件二:对产品配置清单的情况说明
以上合同附件经甲、乙双方确认同意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为保护商业机密,本合同所有相关资料在未经对方许可情况下,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和执行
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甲 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通用安装服务合同 (9)
1.设计
1.1 卖方必须配合买方的施工设计,在合同生效日期后的 天内将满足于施工设计所需的详细资料提供给买方。
1.2 买方进行的与卖方产品选用有关的设计,如果提请卖方审核,卖方应在 天内完成审核,对该设计进行确认或提出建议。
2.安装与调试
2.1 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安装所需的材料及技术资料。
2.2 卖方在自己的货物到现场后即刻派合适的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和调试工作。安装和调试时间为 天。
2.3 卖方完成的工程内容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的,业主可要求卖方负责修缮完妥。卖方无法使工程内容达到合同要求的,业主可要求卖方做出赔偿。
2.4 卖方应确保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由于卖方的过失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2.5 有分包商的,卖方对其分包商的过失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3.测试与及预验收
3.1 卖方必须在交货的同时,向买方提供按本合同的技术规格、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的测试与及预验收方案。
3.2 买方组织测试及预验收工作,预验收合格后,买卖双方签署预验收合格证书。
3.3 如果卖方没有按以上要求,按买方安排的时间进行有关工作,买方有权在相应的付款时间段推迟付款,直至卖方完成此时间段的工作。
4.培训
4.1 卖方负责提供现场操作、维修培训方案及一式 份培训资料。
4.2 卖方负责对买方受训人员进行操作、维修培训,对通过受训的人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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