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安排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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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安排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18.11.16

∙【字 号】青科办函〔2018〕161号

∙【施行日期】2018.11.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安排的函

省政府研究室:

  2018年,省科技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五四战略”为抓手,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围绕《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深入开展“百日攻坚”“会战黄金季”“夏秋季攻势”“收好官开好局”等专项行动,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政策举措,优化创新环境,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贡献了科技力量。

  一、2018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全省科技创新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厅党组确定的全年重点目标任务,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意识,积极提升科技供给质量,激发社会创新活力,营造了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截至目前,全省共登记科技成果518项,申请专利3336件,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2.29件;共组织实施各类科技项目332项,科技投入16.27亿元,省财政科技经费支持7.11亿元;已验收完成各类科技项目207项,科技投入9.42亿元,省财政科技投入1.65亿元,新增产值17.08亿元;争取国家项目28项,获批资金18812万元;组织实施科技援青项目14项,资助经费874万元;签约招商引资项目4项、签约资金8.1亿元,落实到位资金3亿元,科技进步贡献率52%,科技创新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强化科技顶层设计,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一是积极构建完备政策体系。为调动创新主体和科研人员积极性,大力提升全省原始创新能力和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能力,在开展科技领域“放管服”大调研活动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青海省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二十条(暂行)》(青政办[2018]155号)。围绕成果转化收益分享、创新创业、科技奖励改革、县域创新制定出台了《青海省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青办字[2018]33号)等4项创新政策,积极推动成果转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效落实,激发了全社会创新活力。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研究制定了“一优两高”行动计划,积极为“一优两高”提供科技支撑。二是不断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组织召开了全省科技奖励大会和全省科技工作会议,对全省科技创新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对全省科技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研究确定了科技体制改革要点和任务;为提高区域科技创新管理能力,增强地方科技创新意识,促进特色优势产业有效发展,举办了全省科技副县(市、区)长及市州县科技局长培训班。三是全面密切厅州合作关系。为全面加强地方科技工作,不断提升我省科技工作的整体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全省科技一盘棋的思想,厅党组带队深入6州2市开展调研,围绕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提供科技支撑,与黄南州、果洛州签订了厅州会商协议。四是继续深化转制院所改革。开展了转制院所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为进一步深化转制院所改革摸索总结了经验,截止目前,已经完成青海省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4家转制院所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理清了出资企业公司制改革后责、权、利,继续深化股改企业股权制度改革,充分释放股改企业创新发展的内生动能。

  (二)营造宽松创新环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一是不断优化创新环境。积极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完成2018年度154家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定工作,鉴定额13.5亿,落实2017年度加计扣除补助1400万元;召开青海省首届专利奖颁奖大会,对获得第十九届中国专利优秀奖和获得首届青海省专利金、银奖的专利权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开展专利行政执法检查10次,涉及商品万余件,查处假冒专利及专利标识不规范案件30起。二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着力提升我省企业创新实力,推动企业真正成为研发投入、技术创新活动和创新成果应用转化的主体。重点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评价体系进行了优化,通过建设和优化企业数据库,引导企业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了我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及科技“小巨人”企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三是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新认定3家省级重点实验室,4家科研科普基地。完成对38家科研机构、11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和26家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工作,对6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64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了年度考核评估。通过绩效评估,进一步提高了科技创新平台的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开展2017年度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评估考核和2018年度大型仪器共享服务补贴工作。完成2018年度和2019年度大型仪器购置需求的征集、查重及评审工作,确定购置仪器17台。四是继续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围绕“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等不断完善高层次科技人才集聚机制,重点培养集聚一批发展急需的创造型、复合型、外向型高素质科技人才,加快聚集和培养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组织开展“青海学者”初审复审,确定王体虎、索有瑞、潘彤等12人为首届“青海学者”候选人推荐人。组织中科院两所申报第三批“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完成第十三批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学科带头人的选拔认定工作,共选拔学科带头人51名,并对前十二批368名学科带头人进行了评估考核。五是持续推动创新创业。为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充分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潜能,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养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制定出台了《青海省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2018]28号),印发了《青海省创新券管理办法》,安排500万元开展青海省科技创新券服务工作;牵头完成第四届交行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分别评选出企业组和团队组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3名、优秀奖各8名。

  (三)发挥科技引领作用,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精神的实施意见》,提出了6条具体落实措施。二是围绕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的需求,加强与中科院合作,积极推动三江源国家公园研究机构建设,共同打造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9月14日三江源国家公园研究院正式挂牌。落实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科研与推广项目5项,争取中央预算资金资助1800万元。三是积极与科技部和中科院沟通,主动要求全方位参与第二青藏高原科学考察,目前,科技部提出的第二次青藏科考国家领导小组建议名单中,青海为副组长成员单位,并确定在青的中央科研院所和青海省相关科研单位主持4个科考分队。四是围绕国土绿化提速行动计划,启动实施“三江源区高海拔城镇造林绿化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重大专项,为青藏高原高海拔地区的城镇绿化建设技术支撑。五是围绕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青海片区)建设,实施黑土滩治理、典型矿区生态修复,柴达木地区荒漠化防治新技术研究与示范以及湟水流域水-气-土一体化环境管理体系及污染控制关键技术集成,为不同区域环境治理提供支撑。针对祁连山区草地退化严重及利用不合理的现状,首次进行了适合祁连山区的黑土滩(坡)人工植被重建技术的研究与示范,恢复黑土滩示范面积共35000亩,退化草地恢复示范地植被盖度达82%-89%,为祁连山退化草地恢复治理提供了技术支撑。首次在柴达木盆地盐碱地上创建了覆膜种植豆科牧草的技术,突破了柴达木盆地盐碱地种植豆科牧草难以成功的瓶颈问题。六是开展高原矿产资源绿色开发、盐湖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清洁能源技术利用等绿色发展科技研究,积极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开展了东昆仑成矿带强研磨性地层钻进技术、祁漫塔格地区岩心钻探堵漏技术研究,为矿产资源开发提供了技术支撑。七是搭建生态环保科技研究平台。针对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的学科建设需求,加大相关生态环保领域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强化“省部共建三江源生态与高原农牧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太阳能光伏研究基地、盐湖领域重点实验室等重点创新平台向国家级平台迈进。八是通过北斗卫星在农牧生产中的应用示范,将4G、GIS、RS应用于高寒草地畜牧业中,初步建立天地合一的天然牧草采集、监测系统,建立了基于北斗的草地自动监测站和北斗生态畜牧业数据服务平台,为海晏县开展三级划区轮牧提供了指导。九是推进海西州天文望远镜选址工作,提升科技含量和水平,力争将冷湖打造成国家的大型天文望远镜基地。

  (四)提高科技供给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

  1.组织实施科技重大工程。按照《青海省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和《青海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和目标任务部署重大科技专项,带动各领域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围绕“四个千亿元”产业发展需求,在新能源、新材料、环境污染控制等领域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实施“盐湖氯化锂电解金属锂关键技术研究”重大专项,世界最大规模盐湖氯化锂熔盐电解法制取金属锂生产线全线贯通;德令哈50兆瓦光热发电项目成功并网,填补了我国大规模槽式光热发电技术的空白,使我国正式成为世界上第8个拥有大规模光热电站的国家。围绕“四个百亿元”产业发展需求,在特色生态畜牧业、生物医药等领域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启动实施“青藏高原现代牧场技术研发与模式示范”等重大科技专项,为高原现代畜牧业发展、现代牧场体系建立提供技术支撑。通过开展菊芋重大科技专著,攻克菊芋低聚果糖分离纯化、脱苦、脱盐等技术难题,参与低聚果糖国家标准制定,取得菊粉领域产品生产质量标准话语权。通过蔬菜绿色丰产技术集成,实现对农产品从产地、生产、检测、管理和溯源的一系列信息化管理,加快了优质无公害蔬菜品种的更新换代步伐,促进了绿色蔬菜产业升级。进行中藏药材资源规范化栽培研究,大宗药材种苗种子繁育基地建设初见成效。同时,聚焦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废弃物循环利用、青藏高原牦牛产业发展需求,组织国内优秀团队积极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争取国家的大力支持。

  2.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一是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与“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提升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核心竞争力。现已入库培育科技型企业36家、高新技术企业123家、科技“小巨人”企业24家,据初步统计,高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占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52%。二是进一步推动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通过青海省科技创新引导基金,采用创新投资、天使基金、科技担保等建立投贷联动机制,以“股权+债权”模式共同支持创新创业。探索建立科技银行和科技担保公司,不断创新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适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金融工具。截止目前,青海省科技创新引导基金合同约定出资总额达22.7亿元,基金计划出资6.7亿元,社会资本计划出资16亿元,设立9个子产品,累计对316个项目进行扶持,实现投资7.35亿元。青海省国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组建工作有序推进,已获西宁市金融办审核批复具备开业条件。全年共促成专利权质押融资5笔,金额1.16亿元。

  3.着力推动区域科技创新。一是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落实《关于青海省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政策措施,启动科技创新驱动示范县(市、区)建设,对首批启动的乐都区、乌兰县、祁连县、河南县、甘德县五个县域创新试点县建设工作,每个县(区)当年资助科技经费300万元,共计1500万元。二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区、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和海南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发挥国家高新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辐射引领作用。配合高新区管委会筹备组加快理顺青海国家级高新区体制机制,积极推动4个在建省级高新区的建设和培育,支持高新区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形成从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全链条创新创业链条,全年新增各类创新创业平台12家。支持农业科技园区发展,对全省38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进行了绩效评估,按照《青海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规定,对评价结果前10名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积极推动“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锂电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构建“正负极材料—薄膜—电解液—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电动汽车”产业链,推动锂电产业升级。全力推进海南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制定创建规划和推进方案,明确创新示范区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重点举措。

  4.积极融入国家战略。一是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依托高原医学、高原农牧业、高原体育等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积极组织实施国际合作项目13项,资助经费453万元。加强与日本科技振兴机构合作,完成“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访问日本科技交流活动和藏医药学青年技术骨干赴日技术交流工作。联合中国科学院大学举办 “一带一路”与国际科技合作培训班,与青海大学共同举办“三江源生态保护科技创新”学术论坛,特邀新西兰林肯大学多位专家出席。二是充分依托省部会商、省院合作平台,为青藏高原科考、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等提供有力支撑。9月27日,刘宁省长带队拜会科技部,进一步推动我省的科技创新工作。目前,第三轮省部会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会商议定书和会商议题已经确定,拟于12月上旬在北京进行会商。三江源国家公园研究院、高原科学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相继成立。三是积极推动科技援青,与山西省、安徽省科技厅签署了新一轮科技合作协议,主动与浙江、四川、山西、安徽省进行对接,组织实施科技援青项目14项。同时,围绕科技援青机制建立,积极开展调研,借鉴科技支宁、科技入滇、兰白新区等成功经验,推动青海国家高新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与发达省市高新区(经开区)建立点对点对口支持模式。四是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积极谋划部署与省内外军工创新资源合作,开展需求调研,推进军工企业与区域经济融合发展?五是完成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参会工作,共组织大学、科研院所、企业等10家单位23人参加了首届国际进口博览会,注册采购意向1.1亿元,进博会期间,组织与外围企业(非进博会会展企业)签署采购意向1.5亿元。

  (五)提升科技保障能力,创造高品质生活。一是积极推进“厕所革命”,因地制宜推广适于我省农村牧区农业生产生活用能、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物处理等相关适用技术和装备,促进废弃物资源的清洁化回收和规模化利用,建设美丽乡村。在乐都实施“青藏高寒地区装配式生态厕所与太阳能耦合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为解决青海农村厕所的供水难、粪污处理难、农民经济承受能力有限、如厕舒适条件差等瓶颈问题提供示范,填补我省农村装配式生态厕所产业空白。在茶卡实施“高海拔农牧区村镇垃圾无公害处理研究示范”项目,为有效解决偏远、分散的青海高海拔农牧区生活垃圾不方便运输和处理难题提供示范。通过牛羊粪便资源化利用,使得陈年牛粪利用率超过95%,解决了陈年牛粪堆积对养牛企业和养牛专业户的生产困扰,消除了牛粪便对环境产生的面源污染,提高了综合效益。二是围绕制约乡村振兴的关键问题,用科技创新解决清洁能源供给、生态环境有效治理等的解决方案,努力为广大农牧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在玉树实施“青海农牧区新能源采暖技术应用示范”项目,为解决高寒地区牧民生活习俗和经济条件的新能源采暖技术提供示范。在湟源实施“高海拔地区低能耗被动式太阳能住宅建筑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将兔尔干村打造成农村新能源应用基地示范点。三是围绕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重大要求,深入实施科技信息支撑、科技人才支撑、产业技术支撑和科技扶贫示范四大科技扶贫行动,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有效科技支撑。2018年启动实施科技扶贫产业化项目11个,资助经费2960万元,共辐射带动12个贫困县,项目涉及贫困户3740户,预期贫困户户均年收入提高2100元以上;认定扶贫产业化科技示范基地18个,共辐射带动22个贫困县,涉及贫困户3156户,预期贫困户户均年收入提高1300元以上。围绕西宁市、海东市和海北州特色产业发展需求,聚焦设施农业、中藏药材种植、特色畜牧业发展等方向对其“三区”科技人才和科技特派员骨干进行实用技术和管理能力培训,选派科技特派员和“三区”人才1840名,争取国家财政经费1854万元,省级配套146万元,有效提升了基层科技服务队伍的能力水平。目前,海西州乌兰县茶卡镇巴音村已实现脱贫摘帽,海东市互助县南门峡镇却藏寺村将于今年年底完成国检和第三方评估后脱贫摘帽,果洛州达日县特合土乡夏曲村将于2019年实现脱贫摘帽。四是积极促进省级临床研究中心建设发展,专项支持包虫病、高原病、肿瘤3个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将包虫病、高原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纳入省部会商议题,争取国家支持青海建设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分中心,努力提升我省临床医学研究水平和能力,为基层群众医疗健康服务提供支撑。开展生物医药关键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建成“青藏高原生物科技集成创新中心”,为生物医药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产品研发、成果转化、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咨询服务等,继续加强“梓醇片”药物临床试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青藏高原人类遗传资源样本库建设”项目在青启动,旨在建设青藏高原原住族群和两代以上迁居族群的人类遗传资源样本库,实现和中国人类遗传资源样本库信息管理平台的共享互联,有效控制遗传病、重大疾病,为健康中国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六)坚持党对科技工作领导,全面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凝心聚力,砥砺前行。一是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落实党组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厅党组2018年工作要点》和厅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二是结合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以党建促发展,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增强了党建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印发了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精神文明工作要点、厅系统党员干部学习安排、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厅系统党建专题调研工作实施方案等,对全年党建工作及时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厅系统党员干部参加“青海大讲堂”讲座、全省“青海普法”微信平台答题活动,观看《邹碧华》《黄埔军人》爱国主义教育影片等,带动广大党员自觉做到真学、善学、活学。三是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各项纪律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明责任、敢担当、知敬畏、严律己的意识不断增强。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国家及省上有关干部人事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用人原则和标准,严格把握用人资格和条件,严格履行用人程序和步骤,保证了选拔任用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全年共提拔交流干部20名,对国科资公司班子进行了调整,通过轮岗交流、选拔任用,为干部成长搭建了平台。同时,积极开展干部培训工作,举办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培训班等,截止目前,累计培训干部81名、培训学时6072学时(脱产培训),处级以上干部培训率达100%,完成目标任务(培训率20%)的500%。五是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一名党员一面旗”等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推动党建工作迈向新的台阶。

  二、工作亮点

  (一)三江源国家公园研究院成立。9月14日,中科院与青海省政府共同建设的中国科学院三江源国家公园研究院正式挂牌,它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公园研究院,院省共建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将为三江源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区域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出台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二十条。为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进一步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积极组织开展科技大调研活动,主动深入基层、园区、企业,倾听来自一线的声音,在调研的基础上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11部门联合制定《青海省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二十条(暂行)》,进一步精简项目申报程序,降低申报门槛,减少审批环节,赋予科研人员更多的自主权,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

  (三)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积极开展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着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使其成为带动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力量。目前我省拥有高新技术企业144家、科技型企业294家,二季度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25.51亿元、工业增加值29.81亿元、主营业务收入204.63亿元,分别较一季度上升72.57%、86.43%和110.92%。今年,新培育产值过亿元的科技小巨人企业5家,完成入库培育企业166家,全年预计可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30家、科技型企业45家、科技“小巨人”5家,企业创新主体的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在盐湖化工和新材料领域,年产3000吨金属锂生产线联动试车成功,标志着全球最大规模盐湖氯化锂熔盐电解法制取金属锂生产线实现全线贯通,对加快推动青海盐湖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促进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格尔木镁锂产业园建设,特别是在推动锂资源精深加工、产业化发展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在新能源领域,攻克太阳能热发电中高温蓄热技术及研制塔式热发电装备的技术瓶颈,建成我国首座大型商业化槽式光热电站,6月德令哈50兆瓦光热发电项目成功并网,填补了我国大规模槽式光热发电技术的空白,使我国正式成为世界第8个拥有大规模光热电站的国家。

  三、2019年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

  (一)发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全力配合做好机构改革工作。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创新体系效能,着力激发创新活力,突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提供高质量科技供给。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以“五四战略”为抓手,按照《青海省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和《青海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八大绿色产业技术体系,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推动落实我省“一优两高”战略部署提供科技支撑。力争实现转型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创新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创新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创新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创新创业环境更加优化,创新体系更加协同高效,使科技创新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

  (二)重点工作

  1.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一是重点围绕国家和全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布局,不断完善优化科技政策环境,着力解决政策贯彻落实层面的短板问题,确保制定出台的科技改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继续完善科技评价、科技诚信体系,持续推进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不断推动“放管服”向纵深发展。通过简化科技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降低科技项目申报门槛,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技术路线决策权等,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三是改革科研项目决策、评价等机制,进一步健全成果转化机制,使基础研究、发明创造与市场更加有效地结合,使科技成果更加有效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四是发挥财政科技经费的引导作用,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新机制,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五是支持企业建设如工程技术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六是支持建立新型的以社会力量为主的民营研究机构,扩大引导基金规模,大力发展风险投资等投资基金业。

  2.积极构建科技创新体系。一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科技资源高效配置的能力和水平。不断优化科技创新平台整体布局,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开放共享,提高利用率和服务水平。二要完善科研机构创新绩效评价,强化创新责任,激发各类科研机构创新活力,更好发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力量的作用。三要继续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围绕“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等不断完善高层次科技人才集聚机制,重点培养集聚一批发展急需的创造型、复合型、外向型高素质科技人才,加快聚集和培养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四要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业水平,积极搭建青海省科技成果信息汇交平台,加快培育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一支懂专业、懂管理、懂市场的技术经纪人队伍,促进专业化对接。五要激发基层科技创新活力。充分发挥市(州)、县科技管理部门和科技推广单位的作用,支持基层积极开展科技成果在当地的转化、运用和推广工作,鼓励基层根据当地生产生活需求,组织协调参与相关科研活动,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群众基础。

  3.引领支撑生态文明建设。一是提前谋划,积极协调科技部和中科院在科研项目和经费上给予三江源国家公园研究院大力支持。二是建设三江源“天地一体化”生态监测体系,形成三江源国家公园生态系统要素变化评估、预测和预警平台。组织好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科研与推广项目实施及2019年国家项目申报储备工作。三是组织开展祁连山黑土滩治理、典型矿区生态修复,柴达木地区荒漠化防治新技术研究与示范以及湟水流域水-气-土一体化环境管理体系及污染控制关键技术集成,为不同区域环境治理提供支撑。

  4.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项目。主动聚焦关键领域技术突破,围绕我省“四个千亿元”和“四个百亿元”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深入地方、园区、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调研,集约省内外优势科技资源攻克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启动实施好“高性能镁合金压铸件开发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青藏高原现代牧场技术研发与模式示范”以及“高原低风速风机叶片制造技术攻关”等重大科技专项,着力为青海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支撑。同时紧盯火星模拟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积极研究提高基地的科技含量,争取国家支持,探索支持把火星模拟基地建设成为我省乃至国家的重要科技基础设施。根据《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紫金山天文台关于支持冷湖天文选址的商情函》和省委王建军书记、刘宁省长的批示要求,支持推进国家天文望远镜在青海选址落地。积极与中科院等各方面的沟通对接,全力支持国家天文望远镜观测点选址和其它型号光学望远镜项目在海西州落地实施工作。

  5.着力推动区域科技创新。一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加快理顺青海(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体制机制,积极推动4个在建省级高新区的建设和培育,同时聚集科技资源,围绕国家级和省级园区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加大支持力度。二是切实发挥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引领作用。围绕园区创新发展关键瓶颈问题,理顺工作思路,优化管理方式,指导推进不同园区实现差异化发展。三是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关于青海省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政策措施,结合各县经济发展需求和科技工作水平,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形成各具特色的县域科技创新发展格局,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根据不同区域生态环境、产业发展特点,在指导好首批5个创新驱动试点县建设的基础上,力争有1个县(市)进入国家级创新型县(市)行列。

  6.统筹推进科技援青工作。积极加强与科技部联系,协调建立科技援青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柴达木经济试验区与杭州自主创新示范区”“青海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与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形成结对合作对象,促进一批“浙江模式”“江苏模式”在青海成功实践,推进青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以及“三型”和科技“小巨人”企业迈上创新发展新阶段。主动加强与科技援青省市协调联系,积极对接科技需求,力争一批东部发达地区优秀科技成果在青转移转化、先进实用技术在青推广应用,联合攻关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国家创新平台在青建立分中心,推动东西部科技创新合作,统筹推进科技援青工作,着力提升青海科技创新能力。

  7.开展“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前期系列研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紧紧围绕各项重大战略任务以及急需科技支撑的重点关键领域开展相关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的专题研究,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时期科技创新发展的总体思路、战略重点、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为科学编制“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奠定良好基础。

  8.积极参与第二次青藏高原科考活动。重点围绕青藏高原资源环境承载力、灾害风险、绿色发展途径和科考成果服务支撑青海地区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做好工作对接,积极选派地方科研骨干力量积极主动参与科考,确保通过第二次青藏高原科考活动助推青藏高原尤其是青海省的生态文明建设,更好地服务和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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