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提升高端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和归属感,留住优秀人才,激励全体员工,实行激励机制,正确地诱导员工的工作动机,使他们在实现组织目标的同时实现自身的需要,增加其满意度,从而使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持和发扬到最佳状态。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所有员工
第三条 激励管理的原则
1、物资奖励,奖励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2、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
3、即时奖励和定期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4、目标、成长激励的原则。
5、激励必须符合《管理手册》相关规定。
第四条 激励管理的职责和分工
1、总经理
确定公司激励方向;
领导推进人力资源部进行激励管理;
负责组织评定小组进行公司奖项评定;
2、人力资源部
对每月绩效考评做出分析,并根据考评结果做员工需求分析;
根据需求分析结果拟定激励方案,递交总经理批准;
负责整个激励方案的实施过程;
做好反馈,并做好后期的跟进;
组织评定小组进行评定;
3、各部门
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与员工定期沟通,随时关注员工的变化,包括工作、生活、成长、家庭等变化对员工自身的影响;监督、协助激励方案的执行;
第二章 激励办法
第一条 绩效工资:公司根据员工个人当月工作绩效,由本部门经理、主管及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成绩计算其当月绩效工资。绩效工资高低与个人当月表现直接挂钩.
第二条 物资奖励:
1、公司每年对评选出的“最佳员工"给予物质奖励,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将给予200-1000元的奖励:
1)对公司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施却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事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2、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记功”,并给予100—200元的奖励:
1)对于公司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并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期限完成者;
3)协助执行A项条件中人员完成任务确实有贡献者。
3、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授予“嘉奖”,给予50—100元的奖励:
1)品行优良、技能超群、工作认真、尽职尽责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行政奖惩于每月员工大会或公司年会中颁发。
第三条 行政处罚:公司根据违反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者,视其情节严重性予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及辞退开除等惩罚。具体违规情况可参见《员工手册》行政处罚条例。
第四条 物质激励:公司按照规章制度及规定程序以货币和实物的形式给予员工良好行为的一种奖励方式,或者对其不良行为给予的一种处罚的方式。
1、完善福利
1)为员工缴纳社保(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
2)为工龄满一年的员工提供带薪年假。
3)公司对每位正式员工提供交通补助或住房补助和餐费补助等。
4)每年6月、7月、8月、9月为员工发放50元高温补助费。
5)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让员工有种归属感。
6)公司每位员工过生日,公司会为员工送上生日礼金或者生日礼品。
7)逢年过节为员工送上节日礼品.
8)培训通过绩效考评需求分析,为员工制定培训计划。
9)每年公司会为表现优秀者提供一次旅游的机会。
10)公司根据员工长期在岗工作表现,给予职位、工资等方面的调整。
2、薪酬激励
1)建立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体系.
2)公司通过绩效考评,给员工发放季度绩效奖金、年终奖。
3)员工工作能力和各方面都表现优异者可以加薪.
4)员工进入公司一年以上的,即可以享受工龄工资政策。
3、利润分享,把员工视为“合伙人”
1)公司致力于建立与员工的合伙关系,以将公司所有员工团结起来,将整体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共同华南公司向前发展。
2)利润分享计划:
(1)员工工资每年工作满一年的员工都有资格分享公司当年的利润。
(2)每年年末每位员工应分享的利润= (本人当年绩效考核的得分/100)×应分得的利润
(3)应分得的利润以年终奖的形式发放。
3)员工持股计划
(1)在目前公司还没有上市的情况下,根据管理的2:8原则,可以让公司关键的20%的员工分享一部分股份。
(2)等公司上市后,所有员工都可以通过工资扣除或其他方式,以低于市价15%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第五条 通过非物质的手段比如表扬、奖励、荣誉称号、授权等作为激励手段,以满足优秀员工的社会心理需要,从而更好的激发出员工良好行为的激励方式。
1、目标激励
1)由部门领导和员工共同确定各岗位的岗位职责,明确告知员工应从事的工作以及由部门领导与员工一起结合员工目前的工作效率制定的每月工作目标(注:应是一个可以达到的目标)对于达到目标的员工给予口头表扬及言语鼓励。
2)对于达不到目标的员工应适度安慰并给予帮助,比方说培训等,帮助员工达到工作目标。
3)效果分析:
(1)目标激励属于员工自我激励,完成目标的员工会增加自豪感从而增加工作热情。
(2)完不成目标的员工在被安慰的情况下会更加努力工作。
2、晋升激励
1)公司的升降激励以任人唯贤,升降得当为原则,并坚持正确的干部路线,唯能是用,德才兼备.公司建立严格的上岗考核制度和选拔任用制度,尽量做到选贤任能。
2)季度绩效考核连续四个季度为优秀者,根据部门经理和上级领导考核以后,认为该员工的能力和绩效符合晋升制度时,提供晋升机会。
3、荣誉激励
1)公司可分季度评选优秀员工,具体评选方法根据员工工作绩效、工作 态度、工作能力和出勤情况等。从员工中挑选出1~2名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效果分析:
(1)荣誉激励及物质激励结合的方式可提升员工积极性。
(2)为评上优秀员工可在员工中间形成竞争,提升工作积极性.
(3)被评上优秀员工的人稳定性会增强。
4、负激励
1)对于绩效考核连续三个月达不到合格的员工,结合其平时工作表现 (包括考勤、工作态度等)给予转岗或辞退处理。
2)效果分析:
(1)反向激励使员工知道不努力就要被淘汰。
(2)对于工作效率很低下的员工是一种激励。
(3)可结合目标激励一起执行.
第三章 激励制度的实施第一条 对我公司技术发展和创新人才的政策是:
为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优化我公司人才发展环境,全面提升我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人才竞争力,对我公司在技术发展与自主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设立华南公司技术发展与创新优秀人才奖,技术发展与创新优秀人才奖按照自愿申报、严格审核的原则,每年评审一次,对获奖人员给予奖励。
第二条 我公司技术发展和创新人才奖的申报条件是:
我公司技术发展与创新优秀人才奖主要授予在科技、研发、文化、管理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创新型人才,只要在在我公司工作连续1年以上,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符合相关行业创新型人才认定标准的个人,均可申报。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不依法纳税的;有不良诚信记录的;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三条 认定我公司技术发展和创新优秀人才依据市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结合行业特点,主要依据员工对我公司收入和相关贡献率、个人的诚信记录和发展计划、个人对提升我公司自主创新能力的贡献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等,制定创新型人才认定标准。
第四条 对我公司技术发展和创新优秀人才给予一定奖励,奖金标准参照获奖人员上一年度对公司的贡献确定,获奖人员自首次获奖起在公司连续工作3年(含3年)以内的,可提取奖金的80%,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可提取奖金的100%。
第五条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我公司适当增加优秀高层次人才在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名额,优先推荐优秀高层次人才参加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的评选,积极做好优秀高层次人才中发展党员工作。
第六条 我公司对直接从事主专业性科员工作,能够有效地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为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并得到同事广泛认可的优秀科员,可认定为公司优秀实用人才.每2年选拔一次,每次5名左右。
第七条 我公司对直接从事主专业性科员新产品推广、文体艺术等方面工作,具有一技之长和较高知名度的专业科员,只要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无私奉献精神,在公司内业绩突出、公认度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参加公司优秀实用人才选拔:具有一定技术专长,在建筑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研制、开发、推广或应用等方面贡献突出,创造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在民营企业经营管理及建筑房建业绩突出,效益显著;具有一定科技创新能力,在建筑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方面创造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独特才能或特殊技艺,在专业技能推广、公司群众性文体艺术活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第八条对我公司优秀实用人才,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励,所需费用从公司
财务经费列支。对学有专长、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有计划地进行重点培养,并适时组织业务培训或外出考察学习,在职称晋升、成果申报、科研项目立项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具备条件的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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