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某某市国土资源局某某分局关于印发《“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某某市国土资源局某某分局2022年4月28日“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根据市纪委、区委、区纪委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局系统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深入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十届纪委八次全会、市六届纪委十次全会、区四届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围绕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纠“四风”、治陋习,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治陋习、树新风,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的系统形象。
二、主要任务重点整治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五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1、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劝酒、斗酒、酗酒、饮酒致人死亡等问题。
2、用公款在私房菜馆、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吃喝问题。
3、违规新建、改(扩)建单位食堂,搞豪华装修,在食堂搞超标准接待、奢侈浪费等问题。
4、用公款在单位食堂接待亲属和私人朋友,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人宴请费用。
5、违规以会议费、培训费、费、项目建设费等名义虚列公务接待费用,或假借接待客商等名义变相相互吃请。
6、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或开支,特别是将大额费用分多次报销等弄虚作假行为。
7、向下级单位、行业管理协会或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
2、以工会经费、学会或协会经费、课题费、项目等名义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或以明令取消的各类名目继续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问题。
3、实行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4、超标准超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干部个人商业险和发放绩效奖等问题。
(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1、不按规定婚丧事宜操办情况,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2、分期分批在不同地点操办酒席,或不办酒席只收礼金,或以聚会等名义违规操办乔迁宴、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
3、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违规收受服务对象、下属等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问题。
4、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用公款报销或由服务管理对象或其他利益关联者承担等问题。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1、用公款送礼,在考核、检查、审批等公务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
2、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3、借节假日之机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4、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等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五)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方面1、参与“带彩”赌博活动,特别是聚众赌博、挪用公款赌博、网络赌博、出国(境)赌博等问题。
2、与服务对象、下属等人员赌博,利用赌博进行利益输送。
3、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干扰阻挠查处赌博案件、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4、党员干部之间或与企业老板等勾连在一起,形成“毒友圈”,聚众吸毒等问题。
5、党员干部违反交通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等问题。
三、成立机构成立某某市国土资源局某某分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彭国周任组长,谢毅、张凤俐任副组长,办公室、财务股、监察室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调研指导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办”),由监察室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
四、责任分工纪检监察室:负责统筹推进“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 牵头负责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资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参赌涉赌、吸毒涉毒、酒驾问题的专项整治; 负责对违纪违规问题的协助查处和问责追责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办公室:组织开展“赌、毒”专项查禁行动; 参与违规公款吃喝专项整治工作; 负责整治本单位超标准接待、奢侈浪费等违纪违规问题; 参与违规发放津补贴或资金福利的专项整治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违纪违规干部进行问责。专项整治办交办的有关事宜。
财务股:参与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 把专项整治融入财务工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的管理监督,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审计监督,加大对各类资金、国有资产使用的审计监督力度。专项整治办交办的有关事宜。
五、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2022年4月至5月上旬)召开全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5月6日前报区专项整治办、市局监察室。
(二)全面自查(2022年4月至6月)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十八大以来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强对干部作风状况的分析监测,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于“咬耳扯袖”、谈话函询;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要及时移送或核查处理。自查自纠情况在6月18日前报送区专项整治办、市局监察室。
(三)巩固验收(2022年7月至12月):迎接区专项整治办、市局监察室分别于7月、9月、11月前组织的专项督查,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我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价,形成总结材料,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同时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总结,于11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区专项整治办、市局监察室。
六、工作要求(一)压实“两个责任”。将“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活动任务要求列入2022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纠‘四风’、治陋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纠‘四风’、治陋习”活动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要亲自过问、重要环节要亲自协调、重要案件要亲自督办。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任务分工履行好“纠‘四风’、治陋习”监督检查职责。各股室负责人带头履行廉政职责。
(二)完善“三大机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纠‘四风’、治陋习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建立健全有关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移送等协作机制。二是完善调度通报机制。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三是完善回访复核机制。对专项整治、集中督查、明察暗访和社会监督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要不定期开展回该复核,问题不整改不放过; 必要时选择部分查否的问题进行复查。
(三)践行“四种形态”。要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到“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活动全过程中方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苗头性问题决不放过,及早教育提醒,制止纠正; 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强化问责; 对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典型案例分批分类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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